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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工作单位:
第九师电大
毕业论文撰稿时间:
二0一五年五月
目录
一、论《霍小玉传》霍小玉的人物形象----------------3
二、从择偶标准看,她表现出超凡脱俗的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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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爱情理想看,她追求的是“至情”境界----------7
四、从殉情结局看,她的以生命为代价是其“至情”的最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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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死后现身看,她身虽殒而魂仍“至情”不改-----10
六、参考文献-------------------------------------12
九师电大汉语言苏晶晶
内容摘要
霍小玉是唐代爱情传奇小说中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典型。
在封建女性的共性中体现出鲜明的个性。
性格之决地是其突出的性格特征。
与唐传奇中其他弃妇形象不同,面对破灭的爱情悲剧,霍小玉不甘于被抛弃的残醅现实。
奋起反抗命运,不惜以命相酬,得到灵魂洗礼和精神升华。
尽管她识人不明,心胸狭窄以王伤及无辜。
但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一个凄凉惨烈极具悲剧色彩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
霍小玉;
社会舞台;
悲剧性格;
悲剧精神
《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原是唐宗室霍王侍婢所生的幼女,因她出自「贱庶」,霍王死后,就同母亲一起被赶出王府,易姓为郑氏,落魄为妓。
李生为霍小玉的美色所倾倒,狂热地追求她;
霍小玉也为李生的诗才所吸引,把爱情献给了他。
她们母女并没有贪图李生的钱财,只希望终身有所寄托。
李生也表示要与小玉白头偕老。
但李生一离开霍小玉就变了心,与世家大族之女卢氏订婚。
小玉却痴情不变,为寻访李生消息,卖了首饰,怀忧抱恨,怨愤而死。
小玉临死前,黄衫客劫持李生到小玉家里,小玉斥责李生辜负盟约,表示要作厉鬼复仇。
果然,李生与卢氏婚后,得妒痴之病,闹得家无宁日。
后来再娶三次,都因李生妒忌多疑,而得不到家庭的幸福。
作品首先描写了霍小玉美丽温柔、纯真可爱的一面。
霍小玉初见李生时,年方十六岁,保持着一颗少女的天真无邪之心。
初次见李生回答母亲的话时,“低鬟微笑”,悄声细语,李生请她唱歌,“初不肯,母固强之”,才肯歌唱,一副腼腆羞涩的样子。
小玉和李生的交往,并不是为贪求他的财货,也不是想从他那里得到荣华富贵,而倾慕他的才华。
这些表现都说明,她纯真的性格还没有被污染,高尚的情操驱使着她同李生相识、相知、相恋。
霍小玉的性格中既有因身世遭遇而带来的早熟,又有因涉世未深而带来的幼稚和天真。
小玉的经历使她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家族的冷酷无情。
因此,即使在李生最迷恋她的时候,霍小玉也总是涕泪盈眶,相信被弃的命运是必然的。
她同李生相爱与她决心摆脱娼门的愿望分不开的,因为原来的高贵出身,较高的文化教养,本人优越条件,都使她无法忍受正等待着她的屈辱的生活。
小玉从一开始就清楚自己同李生的社会地位悬殊,并且从李生“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的谈话中,看出了李生同她相好,是出于“色爱”,她一旦“色衰”就会被抛弃。
李生娶小玉为妻有损门第,而且葬送他本人向上爬的前途。
小玉也知道李生怎能牺牲他和家庭的一切而同自己结为夫妻,因此她在极端欢娱的中宵之夜,流着泪向李生诉说了心事“妾本娼家,自非匹”虽然李生信誓旦旦,并没有消除她心中的疑虑,但对她来说,这毕竟是暂时的慰藉。
而在李生升官之后,她对今后的生活又做了一番思考,她冷静而清醒地看见了即将发生的一切,对李生的盟约不报幻想。
于是她唯一的选择就是提出八年的短愿:
希望李生同她共度八年的有限时光,然后任他“妙选高门”,成就婚事。
她自己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遁入空门。
为了成就李生的前途,自愿做出牺牲。
这说明了她性格中幼稚天真的一面。
现在学界基本一致的看法是既肯定她的痴情,也同情她的遭遇,更赞赏她的反抗。
这符合作者的主观命意,基本不错。
但若将李益定性为“负心汉”形象,霍小玉则是一个近乎弃妇的形象了。
在中国文学史上,弃妇形象自《诗经》中的《氓》、《谷风》以降,代不乏人,但若这样评价霍小玉,未免降低了霍小玉形象的审美层次,削弱了其认识价值。
笔者则认为,既然李益不是负心汉形象,霍小玉当然亦非弃妇形象,而是一个千古少有的“至情”女子形象。
其美主要在爱情上的全身心投入,以致超越了婚姻,超越了生死,最后为至情付出了生命。
这是光耀千古的闪光点,具有超时空的审美价值。
这里以“至情”评价霍小玉,而不同意目前学界普遍使用的“痴情”概念,是借用了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提出的“至情”论。
汤显祖指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可见,超越生死,贯通生死是其“至情”论的关键一点。
无论是在现实人生还是在文学世界,无情者多多,有情者亦不少,但能达到至情者,实属凤毛麟角,乃是最高层次。
蒋防笔下的霍小玉真正是达到了“至情”的最高境界。
汤显祖借此题材而写成《紫钗记》,亦是借霍小玉形象来寄托其至情的追求,与《牡丹亭》相互映照,相得益彰。
比较而言,“痴情”的评价要低于“至情”,内涵亦有别。
考察“痴情”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释之为:
“痴心的爱情。
”《词源》释“痴心”曰:
“痴迷不舍之情。
”进一步考察“痴”字的内涵,《词源》释“痴”有三个义项:
“不聪慧,呆”;
“癫狂”;
“爱好至入迷”。
皆呈病态,这与疒字旁的字形是一致的,痴情亦如是。
即使不是病态,也有不正常、不清醒、分寸失当之意。
而霍小玉则非病态,她是理智的清醒的有分寸的至真至善至美的高境界追求。
因此说,以“痴情”评价霍小玉不错,她确实有痴情的一面,但还是觉得以更高层次的“至情”二字评价之更恰切,更能突显出她的超凡脱俗和不可企及。
前此论者因同情她而迁怒李益,因痛恨李益而更加赞美其反抗与报复,似乎也未抓住其美质的主流。
霍小玉的“至情”一以贯之,在不同时期、不同层面以不同形态表现出来。
试从以下几个角度论证之。
一是,从择偶标准看,她表现出超凡脱俗的高层次。
她“不邀财货,但慕风流”,欲求“好儿郎,格调相称者”。
这就超越了金钱、地位等世俗的东西,而把人的素质、格调等更为根本的因素放在了首位。
这说明了霍小玉超前的具有近代意义的爱情观,表明霍小玉爱情的真诚纯正与严肃认真,与一般“倡家”拉开了档次。
这与其整体素质的超群绝伦有关,是其“姿质秾艳”、“高情逸态”、“音乐诗书,无不通解”等“事事过人”的“谪仙人”特征所决定的。
素质高者,其目标自然要高于常人,当然要实现这个高目标的难度也就越大,为此,一旦得到也就会倍加珍惜。
当霍小玉见到李益并确认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后,其意外欣喜溢于言表。
这从她闻李益名时的“非常欢惬”,到见面时的“低鬟微笑”,再到帘幕中的“言叙温和,辞气宛媚”、“态有余妍”、“极尽欢爱”,足见她对李益的特别中意,其间感情逐步升华,直至达到至情的高度。
至情使她进一步追求完美,想到爱情永恒性问题。
至情中她并没有失去理智,明确想到爱情与其社会地位的矛盾。
她的“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是担心眼前“极其欢爱”的生活不能久长,从其自陈中明确点出两方面原因,一是社会地位的差距: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
二是人性方面的原因:
“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
而当李益主动提出“请以素缣,著之盟约”,并“藏于宝箧之内”后,她确认了李益的真情,更加珍惜二人的互爱。
这显然更加浓了爱情的含量,逐步达到了至情的最高峰。
然后在此高峰态上“婉娈相得”、“日夜相从”达两年之久。
这是此后她一系列行为的感情基础与逻辑起点。
二是,从爱情理想看,她追求的是“至情”境界。
关于她提出的八年“短愿”问题,学界有人认为这是“委曲求全”,也有人认为是“自我牺牲”。
这些观点固然不错,亦是文本应有之意,但立足当代文化角度重新审视之,这样理解似乎过于消极了,而应该从积极意义方面进一步评价之。
笔者认为,这是她爱情理想的个性化表述,是她重感情世界轻现实生活的人生选择,是对真爱的弘扬,是对婚姻的超越,是其“至情”的集中表现。
当然也是对不平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抗争。
试想如果爱情不达到制高点,如何能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决定,提出这样以少胜多的解决矛盾方案?
作者以平静冷峻的笔调,借人物语言洞彻其心灵世界,表达其高远的人生境界与爱情的超凡形态。
李益的登科授官并将“之官”的新变化,又一次将霍小玉推到爱情与现实的尖锐矛盾面前,她经过深思熟虑做出了果断决定,显现出她温柔之外的刚烈一面。
她从李益主观条件的优越与“堂有严亲”的客观因素两方面综合考虑,认定“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
这写出霍小玉智慧与清醒的一面,揭示出婚姻与爱情难以调和的矛盾现实,按正常思维二人的婚姻已毫无希望与可能,而霍小玉却以超常的思维提出了超常的办法。
她坦诚地说:
“妾年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
一生欢爱,愿毕此期。
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
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这段掷地有声的果决语言的内涵相当丰富,可归结出这样几点:
从社会现实的角度说,这是婚姻对爱情扭曲的结果,二人可以有不受时空约束的爱情,但绝不可能有为社会认可的婚姻。
从李益的角度说,这是霍小玉为对方着想的牺牲与奉献,她可以不要婚姻,而李益则不能不要,这样以李益三十岁为界的人生设计,李益就可先有爱情,纵情驰骋于爱河,三十而立后再去追求事业,同时择取符合社会规范的婚姻,鱼与熊掌兼得。
从霍小玉的角度说,这是她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后的艰难选择与取舍——舍弃婚姻而选择爱情。
这是她深思熟虑后以弱胜强的超越与升华。
真爱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其超越社会现实的婚姻,没有婚姻而胜过婚姻,即以感情的超凡浓度胜过一般人那种走进爱情坟墓后的淡而无味、吵吵闹闹甚至反目成仇的婚姻。
这是人生的一种浓缩与转化,她要以一当十,以八年之期完成常人一生的欢爱,以加大生命密度来胜过别人的生命长度。
秦观笔下为人传诵的名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表达的超越思想,早已寓于霍小玉的“短愿”之中,且内涵更为丰富。
此后她欲转化为六根清净的空门生活,说明在感情世界里,她的生命已经结束,而将进入另一个与感情绝缘的空灵世界。
这体现了霍小玉浪漫的理想化的性格,是她超凡脱俗的高层次追求,闪现出具有超时空的人性美、感情美、理想美的光彩。
本篇中霍小玉最耀眼的闪光点应在此,而不应是此前学界称道的报复情节。
三是,从殉情结局看,她的以生命为代价是其“至情”的最后证明。
关于霍小玉为何而死的问题,笔者认为其死是殉情悲剧,即为真正的爱情不能实现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而非怨恨而死。
《紫钗记》中的霍小玉也是为真情死了一回——“长哭数声倒地闷绝”,然后在李益的呼唤下又醒转过来,死而复生,这与杜丽娘也十分相似。
作者以淋漓尽致的铺叙笔法,从各种角度极力渲染霍小玉的至情表现与殉情悲剧。
这表现在霍小玉的一系列行动上,有“数访音信”的急切“寻求”,有“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多方召致”的不懈追求,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的极端举动。
这也表现在霍小玉内心感情的揭示上,有不得音信的“怀忧抱恨”与“想望不移”,有知李益避而不见的“恨叹”和“冤愤益深”,有与李益重会时的“含怒凝视”和“长恸号哭”。
这还表现在霍小玉身体状况的变化上,由“羸卧空闺,遂成沉疾”,到“委顿床枕”,到“转侧须人”。
这种至情又可从霍小玉在重病卧床的情况下,“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等描写中表现出来。
凡此足见,刻骨铭心的真爱至情则是贯穿始终的核心因素。
这样评价,霍小玉的形象更高更美,更有光彩,更能打动人心。
黑格尔精辟地指出:
“爱情在女子身上特别显得最美,因为女子把全部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都集中在爱情里和推广成为爱情,她只有在爱情里才找到生命的支持力;
如果她在爱情方面遭遇不幸,她就会像一道光焰被第一阵狂风吹熄掉。
”[1]这种观点正可借用来恰切说明霍小玉的死,帮助读者理解霍小玉的爱情之美的至高层次。
四是,从死后现身看,她身虽殒而魂仍“至情”不改。
从男女主人公性格碰撞的角度说,李益的不解释导致了霍小玉的误会,因误会而怨恨,因怨恨而声言要报复: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是霍小玉“负心”判断与刚烈性格相互作用的结果,既符合人物性格逻辑,又合情合理。
当李益已经“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之后,霍小玉在“将葬之夕”而魂灵重现,且“容貌妍丽,婉若平生”。
她此时“斜身倚帷,手引绣带,顾谓生曰”的神态,充分表明她已经不再怨恨李益;
她深情的倾诉语言——“愧君相送,尚有余情。
幽冥之中,能不感叹”——清楚地说明她已经认定李益并未负心,因此她已经理解并原谅了他。
不仅不再恨他,而且仍然一如既往地含情脉脉,至情不改。
霍小玉不仅是一个传奇女子,更是一个洋溢着悲剧美和崇高美的艺术品,尽管有着某些消极的可悲之处。
但她以冷峻的理性批判代替了封建女性逆来顺受的传统意识。
夹杂对负心男子的谴责和对门阀制度的抗议。
蕴含无尽的辛酸。
也渗透着感叹世事不平的哀怨。
霍小玉这个传奇女性所呈递的悲剧情怀。
远远超过她悲剧形象的一般意义。
悲情女子霍小玉,她灵魂深处那份对爱情的执着在无形中表现出一种强烈的生命的控诉和无奈的抗争。
她的抗精神也将在美丽人生与生命毁灭的撞击中。
得到永生。
[1]:
《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