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年度计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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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项目核准文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等批复为300万吨/年。
),设计采用斜井二水平开拓,水平标高分别为+1026m、+980m,开采3-5号合并层,装备有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2个综掘工作面。
目前井下布置有一个综采工作面,工作面长度220m,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采高为3.2m。
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型号为:
MG400/930-WD,总功率930KW,电压3300V;
支架选用四柱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基本支架型号为:
ZF13000/22/35,支架结构高度2.2~3.5m、工作阻力13000kN,工作面基本支架123架;
工作面机头机尾过渡支架选用ZFG13000/24/38型支架10架(机头6架,机尾4架),支架结构高度2.4~3.5m、工作阻力13000kN。
前部运输机型号为:
SGZ1000/1400;
后部运输机型号为:
SGZ1200/1400;
破碎机型号为:
PCM400型,功率400KW,电压3300V;
转载机型号为:
SZZ1200/700,功率700KW,电压3300V。
矿井现布置有二个综掘工作面,三块段皮带大巷采用EBZ-200A型综掘机掘进,一台DSJ-100/400/2×
90胶带输送机运输,三块段回风大巷采用EBZ-200A型掘进机掘进,一台DSJ-80和一台DSJ-30胶带输送机运输。
1.2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有2个进风井,1个回风井。
回风斜井井口安设2台BDK618-Ⅱ-8-№29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电机功率为2×
500KW,额定风量5700-15720m3/min。
控制柜型号KYGC-Z、10KV、15台。
目前,矿井实际总进风量为10101m3/min,矿井实际总需风量为9350m3/min,有效风量率为93.5%,矿井负压为2670Pa,矿井等积孔3.74m2。
掘进工作面通风均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分别采用4台FBD№7.1/2×
45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风筒采用Ф1000mm的阻燃抗静电风筒。
掘进工作面局扇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1.3、瓦斯、煤尘和煤层自燃倾向性
依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下发关于《关于朔州市怀仁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11号),怀仁联顺玺达能源有限公司柴沟煤矿为单独保留矿井,整合后矿井名称为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后面积为20.0776km2,生产能力由原来240万t/a提升至300万t/a,新增生产能力60万t/a。
2012年10月1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8914,批采2-8号煤层,有效期为2012年10月12日至2042年10月12日。
2012年8月1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批准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
表1-5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矿名
年度
甲烷(CH4)
二氧化碳(CO2)
批复等级
相对涌出量
m³
/t
绝对涌出量
/min
2008
4.86
18.52
1.78
6.79
低
2009
5.12
19.84
1.92
7.44
2011
4.88
21.05
1.20
5.18
2013
3.30
18.54
0.72
4.02
高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于我矿综放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超过5m³
/min,在2014年3月份升级为高瓦斯矿井。
二、指导思想、瓦斯治理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增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是可以避免的”意识,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效,技术上支撑有力,监督上严格细致,通过开展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三、2014年年度瓦斯治理目标经过加强瓦斯治理,将杜绝瓦斯爆炸、燃烧、熏人、井下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等瓦斯爆炸引发其它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瓦斯事故,建设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努力使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整体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成立瓦斯治理小组
组长:
汪世君
副组长:
周志刚、李恒福、南忠山、赵成喜
成员:
张虎仕、张延成、梁君、于杰凯、杜国君、赵卓亮、赵金玉、
董庆钰、赵广运、李福军、张雷、田广彬、韩利
瓦斯治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该小组的成立将针对我矿瓦斯治理情况,制定建立各种瓦斯规章制度、方案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瓦斯治理导小组职责:
1、组长:
对矿井瓦斯治理全面负责,定期检查,解决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中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正常进行。
2、矿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和措施等,指导矿井开展瓦斯治理工作。
3、各分管副矿长、副总、科长按照管理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
4、通风副总:
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辅助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科研,对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5、相关科室的分管领导: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管理、落实责任。
6、各单位技术人员: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7、瓦斯治理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矿井瓦斯治理专项会议。
每天的矿井调度会议议题要把瓦斯治理工作放在首位,参会相关人员必须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当工作面等其它地点出现瓦斯涌出预兆时,必须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柴沟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及瓦斯防治的各项规定。
五、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遏制瓦斯积聚
1、通风现状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有2个进风井,1个回风井。
2、管理措施
⑴、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以静态合理、动态可靠为标准,各项通风瓦斯配套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装备全部符合规定标准。
⑵、合理布局优化通风设计,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通风方式进行改进。
⑶、建立完善独立的通风系统、根据矿井建设工程的编制通风设计要求,合理调节用风地点的风量,保证风量满足井下供风要求。
⑷、临时停风地点在巷道口5m处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瓦斯检查牌板;
并严格执行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
⑸、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上报总工程师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作业。
⑹、定时上报通风系统图,每旬按时测定风量,根据实际合理调节风量,保证各工作地点有效风量,外部漏风率符合规程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规定、标准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完工后严格质量验收。
⑻、局扇安装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每天进行局部通风机的自动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⑼、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保证24小时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
⑽、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瓦斯检查员要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
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连接要严密,接头必须采用双反压边,拐弯处要缓慢拐弯或用弯头。
⑾、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大于5m。
⑿、加强对矿井的通风设施管理,严格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构筑通风设施,通风设施附近严禁堆放杂物,每询组织通风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
⒀、定期对主扇引风道防护罩清理,防治杂物吸入主扇风机,造成风机损坏。
六、加强瓦斯检查,动态管理为基础建立健全矿井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以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的管理理念治理瓦斯,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在掘进过程中遇到的老空巷、通风不良的巷道高冒区、需启封密闭的巷道及初次揭露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岩巷也可能出现瓦斯涌出、积聚,所以这也是我矿作为瓦斯治理的重点。
1、加大瓦斯检查力度,推进瓦斯示范建设矿井步伐
⑴、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每班瓦检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瓦斯检查要做到“三对口”,不准空班漏检、假检,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地点时必须及时报告通风调度、矿调度,并撤出现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⑵、井下各作业地点每班都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尽心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2、针对停电、停风、巷道贯通、密闭启封及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的规定及处理
⑴、当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⑵、因临时停电等原因,局扇停止运转。
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工作面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起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⑶、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进行排放。
排放时必须有瓦检员、安检员、电钳工、救护队等有关人员在场。
⑷、停风区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矿提出书面措施,由矿总程师现场指挥,矿山辅助救护队进行排放。
、掘进巷道初次揭露煤层或断层时,要设专人检查瓦斯。
预测涌出量高的地点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地测部门定期提出地质预报。
、跟班领导、安检员、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数字瓦斯报警仪的、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有瓦斯涌出的地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对高冒区、密闭前等易积聚瓦斯地点,必须加强监测、检查。
、加强废弃老坑、地表裂隙的巡查,及时封闭、充填,保证有效风率符合规定要求
七、完善监控监测系统,静态管理为保障我矿井装备一套KJ101N型监测监控系统,合理布置安设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对井下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等地点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监控。
在线率达到了100%。
1、完善监控监测系统
⑴、确保监测监控设备数据准确,瓦斯超限断电灵敏可靠,建立了安全监测监控专业管理机构和维修中心,并推行井下分片包机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个人。
⑵、进一步完善矿井检测监控系统,要以通风实时监测监控达标为重点,并进一步拓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达到监控有效。
⑶、在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只有检查证明该地点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到位,性能完好,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开工。
⑷、完善井下所有地点闭锁装置,确保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要求。
2、加大监测监控力度
⑴、坚持监测监控维修工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发现监控装置报警出现故障或失灵,及时分析原因维修或更换。
⑵、每月至少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校正;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式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教1次,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每能进行测试,对到期的各种传感器轮流到煤管局进行强检,确保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中心站实时监控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
⑶、井下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复电浓度<
1.2%,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电器设备。
⑷、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传感器悬挂不到位的工作面要立即停止工作,待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准恢复生产;
同时,在特殊地点增置瓦斯传感器,并保证断电点和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规定;
达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的目的。
⑸、各作业地点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安设各种传感器。
⑹、监测监控系统产品,“三证一标志”(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必须齐全。
八、防止瓦斯事故引发其它事故的发生瓦斯事故不仅仅是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就能治理,井下火源、火花、机电失爆、线路短路、等其它原因也引起瓦斯爆炸事故,也有可能是瓦斯事故引起煤尘爆炸、火灾及等引发其它事故。
所以我们也要加强防尘、机电设备管理,严禁井下出现火源,防止瓦斯事故造成二次事故、扩大瓦斯事故的发生,将瓦斯事故缩小到最小化。
1、加强综合防尘管理,防止事故扩大
⑴、防尘设施现状我矿现在400m3消防静压水池已正常使用,防尘用水水源取半沟村邢家社的深水井,满足矿井水量需求。
现在井下消防洒水的给水管道,全部采用直径规格为DN100的无缝钢管,由工业场地井下消防洒水水池自流至井下,采用静压供水。
井下消防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
⑵、采取措施
①、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对放炮地点附近3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
②、持定期冲洗井巷煤尘,主要大巷每半年刷白一次,主要回风巷每月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和主要运煤巷道每天冲洗一次。
冲洗煤尘工作由各工程项目部安排人员负责冲洗,冲洗煤尘时要注意保护电器设备。
③、井下电气设备上的粉尘由工程项目部跟班队长当班负责清扫,不得有粉尘堆积,但严禁用水冲洗。
④、必须保证防尘用水供应量,水质必须符合标准,做到清澈、无腐蚀性。
⑤、通风科必须每旬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和分析,并认真作好记录,报矿领导审阅;
定期验算井下各通风巷道的风速,防止风速过大而产生粉尘飞扬。
⑥、加强综合防尘管理,每询对防尘管路、防尘水幕、转载点洒水装置、放炮喷雾装置等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工作面洒水情况、防尘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确保井下矿尘不超标。
2、消除井下火灾、火源、明火防止引发瓦斯事故的发生,
⑴、井口、主扇房附过20米内不得有烟火存在,严格入井检查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入井。
⑵、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作业。
井口房、井-9-下硐室及主要进风巷需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
⑶、井下铜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⑷、井筒、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进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酮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⑸、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禁入井。
⑹、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米,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动力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巴炮和利用残眼、钻孔装药放炮。
⑺、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以及雷管脚线之间连接处必须用绝缘电工胶布包扎,杜绝明接头。
⑻、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尽快弄清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灭火或控制火情。
⑼、采面上出口及上巷因机械火花引起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首先切断该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然后用灭火器、水、砂等灭火。
⑽、开展好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每7天由救护队对井下各地点进行防灭火检查,完善健全防灭火检查制度。
3、严格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检查做到万物一失
⑴、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可组织检验其“两证一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入井。
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也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⑵、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吊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电气设备硐室防火设施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⑶、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⑷、矿灯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领退登记制度,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敲打矿灯。
九、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工作,查找管理上、操作上、制度上的不足之处,我矿通过积极培训,学习有效推进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意识性、操作性,促进我矿建设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的步伐。
1、定期组织全员培训,分批对特殊工种进行轮训,并针对各不同工种进行因材施教,以保证全员职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2、重点对瓦斯治理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聘请有关通风、瓦斯治理专家进行授课,从而促进我矿瓦斯治理水平的提高。
3、加强对瓦斯治理专业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对通风管理、监测监控工作等结合我矿井下实际进行培训学习,并剖析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教育职工,以提高瓦斯治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4、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组织人员“观看事故教育片”、进行“三个一”学习,提高现场识别瓦斯隐患,充实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结合,将瓦斯治理的理念全面发展下去。
十、保障瓦斯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瓦斯治理工作的前提
1、为保证我矿瓦斯防治工程顺利建设推进,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组,瓦斯防治工程的资金投入由瓦斯治理工作组负责落实,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按时足额投放使用。
2、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投入,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政策,足额提取瓦斯治理安技措专项资金,保证瓦斯治理必要的资金投入,不得出现瓦斯治理工程亏欠,合理安排瓦斯治理费。
3、建立瓦斯治理资金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瓦斯治理组负责监督安技措资金使用到位,安技措资金必须投入重点为矿井检测监控系统、综合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等。
十一、其它安排工作
⑴、通风科每月要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瓦斯防治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落实整改。
⑵、每月初由矿长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并将当月的“通防”问题落实,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具体事务。
⑶、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通风瓦斯防治专题会议,并将当月的问题落实,安排下月瓦斯防治工作任务。
面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严峻形势,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各项瓦斯治理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强化瓦斯治理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煤矿瓦斯治理的文件、指示精神大力开展瓦斯治理活动,扎实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步伐,促进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