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266021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60.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GAP认证实施细则.docx

GAP认证实施细则

 

GAP认证实施细则

 

中检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目录

1.引言4

2.适用范围4

3.术语及定义4

4.认证依据4

5.认证选项、级别及认证基本程序5

6.认证申请的受理5

6.1GAP认证的申请5

6.2申请附加材料6

7.合同评审与合同6

7.1合同评审7

7.2合同建立7

7.2.1责任声明7

8.审核策划7

9.文件检查8

10现场检查8

10.1检查准备8

10.2现场检查内容9

10.2.1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检查9

10.2.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检查10

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10

1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10

11.2认证时限10

11.3认证证书10

12.认证信息上报11

13.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11

14.获证后监督12

15.认证的维持和变更13

15.1认证范围的扩大13

15.2认证范围的缩小13

16.处罚原则14

16.1告诫14

16.2暂停14

16.3撤销15

17.复评16

18.证书转换16

19.收费16

 

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附件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3——检查人员要求

 

1.引言

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月24日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开展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依据,未尽事宜,由农产品认证部依据国家认监委《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解释。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用于规范对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

本细则不适用于所涉及的认证模块中植物产品的深加工。

3.术语及定义

GB/T20014.1—2005《良好农业规范术语》中的术语适用于本细则。

4.认证依据

4.1大田作物GAP认证依据

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20014.2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3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4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2水果和蔬菜GAP认证依据

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GB/T20014.2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3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20014.5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5.认证选项、级别和基本程序

5.1认证选项

选项1:

农业生产经营者;

选项2: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

5.2认证级别

一级认证:

见10.2.3

二级认证:

见10.2.3

5.3认证的基本程序

申请的受理

合同评审与认证合同签订

注册号

文件检查

农场现场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获证后的监督

复评

6.认证申请的受理

6.1GAP认证的申请

申请者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并阐明申请者的合法性、生产组织形式(认证选项)、申请的认证级别、种植产品、种植面积、种植产品的农场信息、农产品处理(适用于果蔬)以及农场允许公开的农场信息等。

申请方不管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都可以同时申请多个模块的认证;但同一个模块不能按不同的选项申请认证;同一模块不能按不同的级别申请认证。

不能将同一模块同时在本机构和其他机构同时申请。

申请者一次可以申请多个产品或品种,对于初次认证,必须保证申请的产品在体系建立到检查时间之间的所有记录满足10.2.1的相关要求(采收前三个月记录)。

申请者必须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最新有效的申请表格(可通过CCIC-CAS市场部及各地方中心获取)填写GAP认证申请。

申请者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6.2申请附加材料

申请方在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同时,还应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受检查方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明,以及土壤栽培图;2、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证明材料、与农业生产者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声明,以及土壤栽培图。

对于一年中同一地块存在连作、轮作或地块间交替种植等情况,还需要将申请年度的种植计划提交认证机构,例如某蔬菜基地一年中种植2季某种蔬菜,那么必须将基地详细种植计划提交。

6.3注册号的编制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在受理客户申请书后,应根据以下规则为客户编制注册号,

ChinaGAPCCIC××××××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英文缩写

认证公司英文缩写

无论该项目最终是否通过了认证,注册号要连同客户的申请信息得意保留。

7、合同评审与认证合同

7.1合同评审

在正式建立认证合同之前必须对申请方申请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确认。

重点确认一下几个方面:

a)申请方的申请认证范围是否为本机构批准范围和能力范围之内。

b)确认申请者的法律地位和其生产组织形式(认证选项)

c)申请认证的级别与预期需要的审核人日。

考虑审核所需人日必须充分考虑申请者的组织形式、农场规模、不同地块间距离、现场检查的难易程度等,兼顾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7.2认证合同的建立

认证合同应清晰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认证服务的具体内容,如具体的认证产品和面积以及认证所有相关和后续费用。

认证合同的有效期可以为三年。

7.2.1责任声明

申请方应签署责任声明,具体如下:

a)承诺GAP认证申请表中所列举的各项内容属实;

b)若认证农场的产品发生变更,或农场情况变更,获证方应立即向中检集团质量认证公司通报;

c)时间经确认后,受检查方应同意中检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派出人员检查其农场,进行与GAP认证有关的农场评审,阅读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文件,询问员工,样品抽样检查;

d)若无产品处理(包括:

存储、化学处理、整理、清洗或任何其他处置行为)的申请,应对此声明。

e)所申请认证的种植和(或)养殖产品和销售的产品相一致,即保证GAP产品和非GAP产品不能相混淆;

f)承诺在其种植或养殖过程中,不使用中国及消费国禁用的农药;

g)在使用GAP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CCIC的声誉、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引起误导或XX的声明;

h)承诺在初次申请时已经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对体系运行了3个月以上,并已经完成了一次内部检查。

i)当证书被暂停或撤销后,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CCIC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保证不再使用本认证标志;

j)承诺在获证后,遵守有关标志和证书使用的规定;

8.审核策划

审核策划重点关注审核的时机选择和审核人员的选择。

审核时机的选择要根据申请注册产品的生长特性以及对整个生产期各环节的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高风险的农业操作时期安排现场审核,对于水果和蔬菜的GAP现场检查,通常宜安排在采收季节或农产品处理季节。

对于审核人员的选择,要侧重检察员专业能力与审核项目的符合性上,除了选择满足本文件附件3的要求外,还应关注检察员是否确实了解认证产品生产的一般特点和关键环节,可以考虑通过对检察员进行额外的专业培训和提供相应的知识补充材料使所选人员具备充分的能力。

9.文件检查

选项1可以不进行文件审核,对于选项二,文件审核的对象包括农场的管理性文件。

在现场检查前,应安排对申请方的管理文件及其相关背景信息进行审核,文件审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确认申请方信息的准确性,比如申请的选项是否适宜、具体的生产位置(地块位置和处理场所),为进一步制定合理的检查计划奠定基础,另外文件审核关注农场管理体系建立是否完整,是否具备了完整而符合GAP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附件1)要求。

10.现场检查

10.1检查准备

进入现场前应根据申请文件和文件审核所提供的信息,制定审核计划。

10.2现场检查内容

10.2.1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现场检查

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外部检查首先需要依据4.1和4.2的标准要求编制现场检查表,检查时必须覆盖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所有条款的判断。

对于一级认证所有一级和二级条款的检查除了进行判断之外,必须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三级条款不强制性要求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对于二级认证,一级条款的检查除了进行判断之外,必须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二级和三级条款不必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

检查时,现场必须至少有一种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作物、果蔬产品为当季产品(当季作物是指在田间、果园、仓库中,当季果蔬是田间或果园里的农作物上还未采收的农产品)能使认证机构相信,任何其他当时未在种植的申请作物、果蔬产品也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一般情况下,果蔬的初次认证必须有采收日期前三个月的GAP体系运行记录。

特殊情况例外,例如有些蔬菜的生育期较短,不足3个月。

关于产量评估,要考虑基地的实际生产计划和评估产量的方法,现场确认一年之内申请每种产品的产量。

例如一个农场土地使用在一年证书有效期内存在多种产品的轮作,或同一产品存在连作或者地块间的轮换种植同一品种,那么产量评估应该合理考虑这些因素。

对于果蔬产品认证,如果农场(企业)种植的产品被作为加工厂的原料使用,这种情况可以包括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两种情况,所谓内部使用是指申请者本身就是加工者,所谓外部使用是指申请者与加工者不是同一法人。

对于内部使用,农场(企业)可以声明其GAP覆盖的详细范围,如声明GAP管理范围不包括农产品处理过程,那么关于农产品处理的内容在检查中可以作为不适用处理,并且GAP认证的证书和标志必须仅能使用在农场环节至向加工环节提供原料的环节,而不能用于最终加工产品上。

对于外部使用或者农场生产的产品直接作为消费品使用的,检察员必须现场核准,如果农场(企业)实际存在处理,即使农场声明不包括农产品处理,检查也必须关注农产品处理。

当现场审核发生在作物、果蔬采收之前,且企业无法提供当季产品或12个月内有效的终产品的农残检测报告,那么,只有在确认农场满足GB/T20014.3-2005中4.6.2.2、4.6.2.3、4.6.2.4、4.6.2.8、4.6.3.11、4.6.4.1、4.6.5.1要求的基础上,由企业提供其向认证机构提交当季产品农残检测报告的时限(此时限不得超过采收结束时间2个月),且逾期不提供自愿接受认证机构相关的证书暂停和撤销处理的书面声明,且其余条款满足认证标准的条件下,可以向该农场颁发认证证书。

现场检查必须形成检查报告、不符合项清单,并依据认证的级别,与申请方现场确认必须进行整改的不符合项,并开据不符合项,不符和项应一式两份,一份为申请方存档用,另一份用于检查组对整改措施跟踪验证。

当申请的产品存在较高安全风险,企业又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建立的GAP体系足以控制该风险,例如,出口国连续发现在该地区发现某项农残超标,申请者又不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产品符合特定要求,检查员可在认证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现场对受检查方的土壤、水和实物产品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

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留给受检查方,一份由受检查方交给CCIC分包的实验室,另外一份由检查员带回CCIC。

不符合项的整改期限最长为28天。

10.2.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现场检查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现场检查除了满足10.2.1的要求外,还需要依据本文件附件1和2的要求编制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图表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