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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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doc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一、规划背景介绍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

2002年5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1996年5月,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2月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2009年10月获得国务院审批。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现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向社会公布。

  规划文本有四大部分内容共19章,第一部分是规划景区发展目标定位、规划分区和结构布局、生态原则;第二部分是核心区保护和各个专项如培育、景观、游览规划;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市政设施、消防规划;第四部分是分期发展和外围保护地带控制规划。

该规划为法定规划。

市民可以上“规划在线”网站查询规划文本和图则。

  二、风景名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

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

其中,核心景区(即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33.7公顷。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广州大道以西,白云大道以东,同泰路以南,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用地面积10.1平方公里(不含风景名胜区范围)。

  

(二)风景区定位: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区发展目标: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二是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游人容量

  规划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出合理的旅游容量控制目标。

(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万人。

(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

(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四、规划功能结构

  风景名胜区整体功能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

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贯通的车行道路为主线、以若干登山步道为脉络,形成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五个景区。

  五、风景资源保护分区

  根据风景资源保护培育特征与管制要求,将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核心景区和非核心景区两种类型。

其中,核心景区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非核心景区包括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

  生态保护区:

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风景林生态保护区组成,规划面积为341.0公顷,包括黄婆洞水库、上下坑水库2个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I髻岭和蒲谷濂泉2个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以及金梳岭、旗山、马鞍山3个风景林生态保护区。

  自然景观保护区:

在需要严格限制开发行为的特殊天然景源和景观周边划定,规划面积为178.9公顷,包括摩星岭、白云晚望、鸣春谷、黄龙出洞、锦绣南天以及大鸿鹄等6处自然景观保护区。

  史迹保护区:

在重要文物和有价值的历史遗址周边地区划定,规划面积为13.8公顷,包括姑嫂坟(市级文物)、梁佩兰墓(市级文物)、戴鸿慈墓(市级文物)、卢廉若墓(市级文物)、苏家墓、碑林、能仁寺、郑仙岩、华林寺祖师墓及六榕寺祖师墓等10个史迹保护区。

  风景恢复区:

针对风景区内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抚育、涵养、保持的对象而划出的一定范围,规划面积为1419.9公顷,保育对象为现状森林、植被、水土。

  风景游览区:

对风景区范围内的景物、景点、景群、景区等各级风景结构单元和风景游赏对象集中地,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游览区,面积为170.1公顷。

  发展控制区:

将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作为发展控制区,面积为56.1公顷。

  六、核心景区保护措施

  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针对核心景区内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三种类型,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一)生态保护区:

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空气、水质、土壤和噪音等的监测;应进行科学的林分、林相改造;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配置,防止森林火灾;加强植物多样性的监测与管理;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内树种配置应选择抗旱、耐瘠薄的树种,构建乔、灌、草多层次结构;陡坡应设置等水平线引排水渠设施。

  

(二)自然景观保护区:

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自然景观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对现状已建的购物、饮食、住宿、娱乐等游览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造、迁出;对一些必要的人行及安全防护设施应进行精心设计。

  (三)史迹保护区:

史迹保护区划分为绝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两个层次。

其中,绝对保护范围内所有文物建筑,不得损毁、改建、拆建,不得破坏原有风貌;绝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建筑、遗址,其修复、修缮必须在文物保护专家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除作为参观游览场所之外,禁止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一切利用;建设控制范围内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应建立保护范围的明确标志。

  七、风景游赏规划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麓湖、飞鹅岭、三台岭、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等八个景区。

  麓湖:

主景为麓湖和大鸿鹄,广州艺术博览中心、白云仙馆、星海园。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摄影、写生、纪念、文博展览、健身、体育、会议等。

  飞鹅岭:

主景为雕塑公园。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登山攀岩、摄影、写生、健身、体育。

  三台岭:

主景为云台花园,花卉博览园、云萝花园。

景区以园景为主,山景为辅,突出植物观赏的主题。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摄影、写生、科普、健身、体育。

  鸣春谷:

主景为我国最大的一座天然鸟笼――“鸣春谷”以及山顶公园、蟠崖滴水岩、能仁寺、蒲谷溪流、可憩大草坪、极限运动中心、蒲涧濂泉、五龙谷庙遗址、上景泰寺遗址、下景泰寺遗址、将军坟、郑仙岩、中日青年友谊林等。

游赏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科普、森林浴、民俗节庆。

  柯子岭:

主景为景泰僧归、梁佩兰墓和婉贞抗英纪念亭。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探胜探险、健身、森林浴。

  摩星岭:

主景为白云山最高峰摩星岭,锦绣南天、卢家墓、苏家墓、广州碑林、虎头岩、松风等为主要景点。

游览项目有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考察、探胜探险、科普、采集、观测研究、森林浴、民俗节庆、会议。

  明珠楼:

主景为明珠楼,松林疗养区、黄婆洞水库、回归林、桃花涧、白云松涛、�I髻岭、南国红茶园、黄龙出洞、英雄洞。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探险探胜、健身、体育、森林浴、会议。

  荷依岭:

主景为云溪生态公园,岭南荔枝园、上坑水库、下坑水库。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摄影、写生、科普、健身、体育。

  八、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保留原有的南山门、西山门、柯子岭门和濂泉门外,增设东山门、梅花门作为风景区辅助出入口,规划将麓湖路改为风景区内部道路。

  

(二)内部交通规划

  风景名胜区的内部交通包括车行、索道、步行三种方式。

应逐步严格限制进入风景名胜区车辆,加强区内公共交通,增设公共交通游览车班次和停靠站点,并逐步推广环保电瓶车的使用。

  九、市政设施规划

  本次总体规划对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防洪排涝、电力工程、电信工程、消防规划等分别制定专项规划。

保障未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协调、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十、外围保护地带控制

  严格按照《广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部分与风景名胜区不协调的建设用地进行适当调整,将部分闲置用地规划为公共绿地,并在城市主干道、联系风景名胜区出入口道路的两侧规划绿化带。

远景规划结合周边土地利用调整,建设环山绿化休闲带。

  十一、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共同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白云山是广州的“市肺”,是调节广州市生态环境的“天然大氧吧”,也是广州市著名的旅游观光、市民休闲和科普活动的重要对外服务窗口和场所。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有效遏制风景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将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查。

分步骤、分期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和控制保护范围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查。

  

(二)严格执法。

根据摸查的情况,由白云山管理局、城管、规划、国土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以及临时违法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作出拆除、并处罚款的处罚。

  (三)加强监督。

由白云山管理局、城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风景区的巡查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白云山总体规划是白云山风景区历史上的第一部总体规划,其颁布实施,是我市风景区管理工作中一件大事,也是广州市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将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相互相承,为风景区依法保护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层面的政策指导,由此,风景区的依法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保护好云山风景区,将造福子孙后代。

    白云山是广州市唯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21.8平方公里,由30多座山峰组成,主峰摩星岭海拔382.4米。

绿化面积4.2万亩,绿化覆盖率已达95%以上,植被种类相当丰富,共有植物1038种,据统计,每天可吸收2800吨二氧化碳,放出2100吨氧气,可供近300万人正常呼吸之用,被称为广州的"市肺",是广州市一张生态名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和园林局等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白云山管理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按照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发展目标要求,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建设,白云山的环境更生态化,建设更规范化,管理更精细化,服务更人性化,成功跻身中国知名风景区行列,逐渐成为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内涵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009年初,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正式授予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目前,风景区正在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并已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第一阶段的测评。

2003年至2009年,风景区每年接待市民游客均超过2000万人次,白云山已成为众多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广州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总规公布实施,白云山管理局在近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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