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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规划原则
(一)稳定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从现状出发,尊重历史,保护地名的历史沿革和社会习惯等特性,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
(二)特色性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展现AA区的历史、风俗、文化特色以及AA区新时代发展的城市风貌特色。
(三)层次性原则
承接全市地名总体规划,兼顾不同形状的各类地名,细化已经形成的地名体系,同时兼顾弹性控制与刚性发展的需求,地名命名时考虑优先选用与地名备选等多层次问题。
(四)实用性原则
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从可操作、可对接等方面出发,让地名规划能够落到实地、落到实际流程中。
第三章完善地名系统规划策略
第九条构建地名系统的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反映城市功能空间布局;
(二)面状、线状和点状地名有机结合,形成有序性的地名群体;
(三)与现状城市地名环境和谐一致,体现城市地名发展特点。
第十条构建区级地名系统的要素
参考上位规划《AA市地名总体规划(2007-2020)》的内容,结合国内其他地名规划,从空间上来说,地名规划主要涉及三类要素:
面状要素地名、线状要素地名、点状要素地名。
结合《AA区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的要求对本次AA区地名规划的三种要素地名进行了范畴界定:
(一)面状要素
延续上级层面面状地名要素,形成分区、片区两级的面状地名要素集合。
AA区总共形成4个分区和18个片区。
(二)线状要素
上层次规划(AA区综合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路及法定图则确定的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线状要素地名。
全区范围内线状规划要素包括轨道线路2条、高速公路4条、主次干道158条,线状要素总计164个。
(三)点状要素
在上层级规划确定的市区级广场、公园等开敞空间,以及立交桥、隧道等道路交通设施的地名等重要的城市点状地名要素的基础上增加老地名和历史地名。
全区范围内广场、公园、桥梁等点状要素地名总共422个。
第四章地名分区及空间指引
第十一条地名分区原则
第十一条地名空间布局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原有地名格局,延续地方文化、历史和社会特色;
(二)与城市规划定位、区域性人文地理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地名空间布局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分区空间指引
以总体规划格局为基础、结合AA区行政边界、自然地理实体边界等综合考量,将AA地名总体空间分为四大分区:
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中心城分区、高新分区、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
(一)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
碧湖文化健康城分区以锦龙大道、南坪快速、清风大道、翠宝路、马峦山边界、AA区边界作为分隔。
其区域功能为:
“山水新门户、宜居创意谷”,发展以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生命健康等产业为主导功能,兼具高品质生活配套的AA区核心门户节点。
区域特色为:
“门户位置,山水格局;
将成为AA的‘生态门户’、‘创新软核’、‘乐活住区’”。
碧湖文化健康城地名空间指引:
从传承老地名与反映分区新功能两方面入手,以“碧岭”、“沙湖”、“汤坑”、“康养”、“榕树”等词语进行派生。
选择的地名命名词汇以“碧岭沙湖、汤康榕居”等为主,形成相应的特色系列地名。
(二)高新分区
高新分区以绿梓大道、南坪快速路、金田路、马峦山田头山边界、AA区边界为分隔。
区域功能为:
以先进制造、未来产业为主导的产业聚集区。
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平台、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未来产业创新平台、聚龙智能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平台。
该区域的城市更新进展较快,同时又是未来的重要产业中心、教育中心,呈现出产业、教育、居住为主导的城市面貌。
高新分区地名空间指引:
以高科技产业特色、文化教育特色为主,同时结合原有的老地名,以“聚龙”、“科创”、“文教”等词语派生地名,选择的地名词汇以“聚龙创智、学文能科”为主。
(三)中心城分区
中心城分区以丹梓大道、宝龙大道、深汕公路、锦龙大道、绿梓大道、比亚迪路、南坪快速及AA区边界为分隔。
它的区域功能为:
AA都市圈东部创新与服务中心,AA都市圈的东部创新引擎和智慧中枢、辐射粤东北的生产服务极核、服务AA的高品质综合服务中心。
城市二次开发如火如荼的进行,城市面貌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中心城分区地名空间指引:
以反映AA的中心特色、AA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望等为主,适当继承保留老地名。
以未来区域功能如“创新”、“燕子湖”及已有老地名“AA”等衍生地名词汇。
选择的地名词汇以“坪联燕景、万和启智”等为主,从而形成系列地名。
(四)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
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包括两个区域,区域一为以南坪快速、马峦山田头山边界及AA区边界为分隔,区域二为以及丹梓大道、AA区边界为界。
以保护生态为主,发展为AA慢生活的重要区域。
它的区域特色为:
原有零散的客家村落,且保护较为完整,区域内山水特色明显。
慢生活生态休闲分区空间指引:
以原有的客家名称为主,辅以休闲生态相关的特色命名,以“休闲”、“生态等词汇派生地名”。
选择词汇以“松坑吉康、金田休旅”等为主。
第五章地名片区及空间指引
第十三条划分地名片区的目的
把地名规划划定的分区细分为规模适宜、边界清晰稳定的片区,并进行命名,以有利于形成简洁、高效的标准地名形式,提高社会生活中的指位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四条地名片区空间指引
根据AA区地名的整体分区,结合综合发展规划纲要的功能分区(在编)、法定图则分区、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边界等方面综合考量,将四大分区进一步细分,形成18个小的地名片区,分别为:
碧岭片区、汤坑沙湖片区、宝龙新布片区、燕湖片区、江岭片区、坪环片区、AA中心片区、老中心片区、进出口加区工片区、松子坑片区、老坑片区、龙田片区、坑梓中心片区、沙田片区、金沙片区、聚龙片区、高新南片区、马峦田头片区。
(一)碧岭片区
碧岭片区的区域功能为:
现代服务业,新型医疗、养生保健等健康产业。
碧岭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以农业科技、健康养生等与碧岭原有的老地名相结合,以“碧岭”、“汤坑”等词派生地名,选用“碧”、“岭”、“康”、“汤”、“居”、“榕”等词为主。
(二)汤坑沙湖片区
汤坑沙湖片区的区域功能为:
居住及公共服务为主的优质生活区。
汤坑沙湖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以原有的汤坑、沙湖的老地名与文化、生活的新动向充分结合。
以“汤坑”、“沙湖”、“文创”等词汇为派生。
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坑”、“汤”、“沙”、“湖”、“屋”、“居”、“文”、“创”等。
(三)宝龙新布片区
宝龙新布片区的的区域功能:
优质生活服务区。
宝龙新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东部和北部老城区域,基于片区现状地名特色,派生利用“宝龙”、“新布”等老地名。
选用词汇包括“和”、“宝”、“龙”、“联”等。
其余靠近AA新中心部分,利用“六和”与“AA”衍生的“和”与“坪”形成“和”、“坪”系列词汇。
(四)坪环片区
坪环片区的区域功能:
创新企业总部、健康产业升级区。
坪环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利用坪环的老地名“大万”以及新的产业定位焦点词汇“创新”为衍生词,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万”、“众”、“创”、“新”等词汇衍生。
(五)新中心片区
新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
高铁枢纽综合服务中心。
新中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能够体现AA中心地位,以及未来AA整体发展的相关词汇。
以“AA”、“六和”等词衍生,形成“坪”、“和”为主导的系列。
(六)老中心片区
老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
公共服务区、优质生活区。
老中心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保存老城特色,派生利用“AA”、“龙背”等老地名衍生,可选用“坪”、“龙”、“万”等词汇。
(七)进出口加工区片区
进出口加工区片区的区域功能:
综合保税区、区域创新总部区。
进出口加工区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延续保税区“启”字系列,承接“智造”“兰锦”二词作为衍生词汇,命名词汇包括:
“启”、“智”、“兰”、“锦”等系列。
(八)燕湖片区
燕湖片区的区域功能:
中央活力之心,产学研孵化核。
燕湖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结合内部用地功能,强化了燕湖环路系列,派生利用“燕子湖景”新名词进行地名衍生,重点选用词汇包括“燕”、“景”等词汇与环路对应。
(九)江岭片区
江岭片区的区域功能:
主导产业区域。
江岭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依托新能源汽车,体现主导产业发展的相关词汇以及老地名结合,以“江岭”、“创新”派生,例如:
“江”、“岭”、“创”等词汇。
(十)松子坑片区
松子坑片区的区域功能:
水源保护地。
松子坑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本区域受到严格保护,未来以“松子坑”地名为派生词即可满足命名需求,地名词汇选择例如“松”、“子”、“水”等。
(十一)老坑片区
老坑片区的区域功能区:
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优质生活区、慢生活区。
老坑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将老地名、传统文物点名称以及产业功能等结合。
以“老坑”、“吉康”、“盘”字系列等老地名为派生,主要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坑”、“盘”、“吉”、“康”等。
(十二)龙田片区
龙田片区的区域功能:
创新创业片区,新能源产业。
龙田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将老地名与产业名称相结合,以“龙田”、“能源”、“智造”为衍生词。
例如“龙”、“田”、“沙”、“兴”、“能”、“智”等词语。
(十三)坑梓中心片区
坑梓中心片区的区域功能:
生活服务片区、客家文化区。
坑梓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充分将坑梓的有传承老地名与当地结合,营造客家传统文化区。
以“坑梓”、“秀新”为衍生词汇,可选用的地名词汇包括:
“坑”、“围”、“梓”、“屋”、“秀”、“沙”、“塘”等。
(十四)沙田片区
沙田片区的区域功能:
新能源汽车主导产业。
沙田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将老地名与新型产业充分结合,以“沙田”、“智造”等为衍生词,可选用的词汇包括:
“沙”、“银”、“能”、“源”、“科”、“智”等。
(十五)金沙片区
金沙片区的区域功能:
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片区。
金沙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以客家文化、老地名传承为主,以“创新”、“金沙”等衍生,地名词汇选择例如、“金”、“创”、“能”、“龙”等。
(十六)聚龙片区
聚龙片区的区域功能:
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产业片区。
聚龙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充分体现高新技术集聚的特色,以“聚龙”、“智造”为衍生词汇,可采用“高”、“科”、“聚”、“龙”、“智”等相关词汇。
(十七)高新南片区
高新南片区的区域功能:
产学研协同创新片区。
高新南片区地名空间指引:
将老地名与产业名称相结合,以“田心”、“科教”为衍生词,可以用“田”、“心”、“环”、“教”、“文”、“科”、“学”等词汇。
(十八)马峦田头片区
马峦田头片区的区域功能:
生态保护、慢生活.
马峦田头地名空间指引:
以原有的客家名称为主,辅以休闲生态相关的特色命名。
选择词汇以“金”、“贵”、“田”、“休”、“旅”、“游”等为主。
第六章道路地名规划
第十五条规划对象
(1)AA区现状已建主、次干道;
(2)AA区规划未建主、次干道。
第十六条规划原则
(1)强调片区整体规划,实现路名的系统性;
(2)解决现有路名问题,实现路名的规范化;
(3)规范路名通名体系,实现路名的层次化;
(4)尊重地名历史文化,维护路名的稳定性;
(5)明确简单易行原则,方便社会使用;
(6)尊重使用意愿习惯,降低沟通成本;
(7)充分体现发展延续,保持新老路名和谐。
第十七条道路规划总体情况
对规划道路主次干道逐一排查,提出了路名规划方案。
根据地名相关规范,其中新命名47条,保留44条,更名21条,统一名称38条。
第十八条道路地名新命名
对于规划的主次干道既无批准名称,又无使用名称的,要进行新命名。
(一)通名命名指引
必须严格按照道路等级进行通名的命名,“快速道”、“大道”、“路”等通名必须与道路等级相符合。
当道路等级发生变化,需有与之相适宜的通名变化,尤其是道路等级下降的情况下,必须修改。
可适当参考“南北向及近南北向的以‘路’为通名,东西向及近东西向的以‘道’为通名”的原则。
(二)专名命名指引
按照如下优先顺序进行专名命名:
优先考虑老地名命名;
以所连接社区名各取一字或以所在社区名拓展命名;
以所连接两端道路各取一字命名;
以附近自然地理实体命名;
以附近公共设施或标志性建筑命;
寄寓美好意义命名;
以诗词歌赋等其它方式命名。
第十九条道路地名保留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符合命名规则,包括全市无重名、同音、近音,一地一名,专名通名规范,名实相符等情形。
出现五年以上的企业名、工业区名等,按照尊重使用习惯及降低成本的考虑,按照老地名要求保留地名。
例如“比亚迪路”。
第二十条统一道路地名
有多个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且至少其中之一符合命名规则,进行统一地名。
根据《AA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地名应当遵循一地一名的原则。
一地多名的,应当进行标准化处理,确定唯一的名称和用字”,一路多名的道路必须统一地名。
统一地名时,按照如下规则优先操作:
优先统一为本身无问题地名,包括全市无重名、同音、近音,一地一名,专名通名规范,名实相符等情形。
优先处理主次干道适合统一道路名的情形,例如金牛西、中、东路统一为金牛西、金牛东路;
优先统一为老地名;
优先统一为等级较高、路宽较宽道路名;
优先统一为较长一端道路名;
优先统一为使用者较多一端道路名;
第二十一条道路地名更名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不符合命名规则的必须更名。
根据《AA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同类地名的专名不得重名,避免同音、近音”相冲突;
第十六条规定:
“地名应当遵循名实相符的原则。
通名用字应当真实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
”第十八条规定:
地名用词应当符合“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第二十一条规定:
“同类地名专名相同的重名情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更名。
因此专名不规范的必须进行更名。
(1)地名通名更名按照规划道路通名命名指引进行更名;
(2)市内重名以及市内同音、近音,如果为AA区老地名,为稳定老地名传承,在道路名前加“AA”或所在街道、片区名作为前缀,从而更名。
如果非老地名,按照分区地名空间指引、片区地名空间指引及专名命名规则进行更名。
(3)宜分段路,发生走向变化的道路长度在0.5公里以内的,采用同一名称进行命名。
发生走向变化的道路长度在0.5公里以上的,宜分别进行命名;
具有两处及以上弯曲点、整体上呈曲线状的连续道路,总长度在3公里以内的,宜以同一名称进行命名;
总长度在3公里以上的,宜以显著的弯曲点为界,对超过0.5公里以上的路段分别命名。
Y形道路,取其中较为连贯的道路一起进行命名,其它道路分别命名。
第二十二条道路地名保留
现状批准名称或使用名称符合命名规则,且该地名所代表的含义不会引起歧义的,应当保留道路地名。
第七章道路设施名称规划
第二十三条道路设施名称规划方式
道路设施与公共开敞空间属于点状要素,包括AA区内的人行天桥、高架桥、涵洞、隧道、主次干道上的跨河桥类。
主要的规划方式有新命名、保留及更名三种方式。
(一)保留
对于有名字,且符合相关命名规范的道路设施名称予以保留。
(二)新命名
无名称的道路设施进行新命名。
命名原则遵循分区地名空间指引、片区地名空间指引,优先考虑老地名,优先考虑附近职能区,优先考虑联通两段的地理事物,优先考虑寄托美好愿望的词汇等。
(三)更名
对于严重不符合使用习惯,或者周边职能与道路设施名称严重不符合的予以更名,更名时优先考虑老地名,优先考虑附近职能区,优先考虑联通两段的地理事物,优先考虑寄托美好愿望的词汇。
第二十四条道路设施名称规命名
(一)人行天桥
AA的人行天桥宜以周边的地名以及地块职能充分结合,积极利用:
已有的片区名称命名。
功能组团命名。
地块职能事务命名。
例如中心区中山学校外的人行天桥可命名为“中山学校天桥”。
重要文物点或老地名命名。
例如大万世居附近有人行天桥,此人行天桥可命名为“大万世居人行天桥”,或者“大万人行天桥”。
(二)高架桥
高架桥的命名一般以片区名或者以其顶端的道路命名,例如坪盐高速的高架桥命名为“坪盐高架桥”。
(三)涵洞
涵洞的命名也是一般以片区或者以其顶端的道路命名。
但目前AA没有需要命名的涵洞。
(四)隧道
隧道的命名也是一般以片区或者以连接的两端为命名,或以山体等作为命名。
(五)跨河桥
因AA境内的河流相对较少,而且桥梁也较少。
因此AA的河流上的桥梁命名可以遵循以下方法:
如果一条河流上仅有一座桥梁,可以直接以该河的名称命名桥梁。
可以以该桥梁所在地的片区或组团为名称,例如,碧岭河。
如果一条河流上有多座桥梁。
最简单的可以以“某河+数字+桥”按照上下游依次命名,例如“AA河一桥”、“AA河二桥”等,但要注意其序列性,按此序列命名则最好按顺序依次进行命名,且不要中断其次序。
可以以该桥梁所在地区的片区名、组团名或历史文物点名命名。
但要注意的是同一片区、组团内有多座桥梁时,需要注意不能重名或混淆。
历史上有老地名或文物点地名的,应当沿用或加以继承。
第八章轨道站点名称规划
第二十五条轨道站点命名指引
本次轨道站点名称规划对象为AA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站点。
其空间指引如下:
(1)“专名”+“站”命名
以“专名”+“站”的形式进行命名。
(2)杜绝重名
轨道站点一定要避免在全市范围内的重名。
(3)名字简短
轨道站点的专名加通命名尽量在五个字以内。
(4)反映职能
轨道站点命名要能够反应区域职能。
(5)保护老地名及特色地名
优先考虑老地名及特色地名,从而形成轨道站点特色。
第九章开敞空间名称规划
第二十六条规划对象
在地名分区规划层面,开敞空间名称规划对象是指社区级以上的独立占地的开敞空间的名称。
主要包括社区级以上的郊野公园、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和其它公共绿地等。
第二十七条公共开敞空间命名指引
(1)杜绝重名
在名称前增加所属街道区分相同或相近的开敞空间的名称。
也可采用所属街道、社区、街区等名称派生命名的方法形成系列地名。
(2)体现文化
挖掘具有特色的当地老地名作为新建设的开敞空间名称,或以之为基点拓展命名周边开敞空间,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
(3)尊重习惯
对已经在使用但还不属于标准地名的开敞空间的名称,尽量尊重使用习惯予以保留,将其标准化。
(4)名称与规模相适应
对于城市公园,面积较大的通名以“公园”为主,面积较小的则以“园”为主。
对于临近的公园则可起表达相似意向或让人们产生相关联想的专名。
新命名的名称应尽可能反映美好的事物和祝福,避免出现粗俗和不雅的用语。
第十章地名文化保护与发展规划
第二十八条规划内容
在AA地名专项规划层面,地名文化保护是在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挖掘更多值得保护的老地名,并且提出具体的保护对策。
第二十九条保护与发展原则
(1)传承性原则
具备较好的传承性,能够有着一定的传承秩序与意义。
(2)延续性原则
在一定范围或者人群中具备较好的延续性,能够延续其文化意义。
(3)时代性原则
符合时代的需求,或者在新的时代具备新的发展价值。
(4)便利性原则
使用、传承、保护、管理过程中能够便利化。
(5)创新性原则
具备相应的创新价值与手段,能够较好的进行再开发或再发展。
第三十条保护对象
(一)老地名界定
改革开放以前出现的地名及《AA地名志》(1986年版)出现的地名。
(二)老地名界定的理由:
(1)改革开放以后,AA开始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城市规模快速扩张;
(2)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移民涌入AA,使社会形态文化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
(三)老地名的收集范围:
(1)上层次规划梳理的老地名;
(2)记载于《深港史料丛刊第二辑【嘉庆】<
新安县志>
校注》的地名;
(3)AA86年《地名志》中明确了产生时间的地名;
(4)记载于70年代以前的地形图上村落和聚居点名称;
第三十一条保护策略
(一)分等级地名文化保护发展
对地名评价体系,将老地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的地名保护与发展,明确等级序列与相关投入。
经统计,AA区老地名共约231处。
其中一级老地名保护有21处,二级老地名保护有26处,三级老地名保护有184处。
(二)活化、传承、延续为主导
积极探讨地名文化的活化、传承与延续,寻找其活化、传承、延续的地域范围及受众人群,积极扩大其影响范围。
(三)政府引导、民间主导
积极探讨相关的地名文化保护的优惠性政策,从用地、税收等各方面引导民间力量进行地名文化保护。
(四)属地原则、重在落实
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地名文化保护的相关考核,将资金引导等落实性的事务下放至属地。
第三十二条发展行动
(一)老地名的标准化
列入上述重点保护的老地名,均属于标准地名。
在行政区划的更改和旧城旧村改造的时候,这些地名必须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其名称的更改必须通过当地居民和相关专家的论证,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二)根据地名空间布局指引,合理派生利用老地名
结合地名布局指引的内容,在后续命名和地名规划中,将那些有历史及社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