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621051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46.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5.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

(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

16.激励原理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

17.能级原理(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及原理、人们常说责权利的统一就是利用了能级原理)。

18.动力原理是指管理要有强大的动力,要正确的运用动力,使管理运行持续而有效的进行下去。

19.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负责。

20.“安全与生产是统一的,也必须统一:

管生产的要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同时要搞好”这是_安全生产管理_原则的最早提法。

21.“三同时”原则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23.安全生产的三大基本措施是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24.通过资金保障确保安全工程与技术硬件的投入以实现技术系统的本质安全化,这是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基本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5.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将“三大管理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中最缺乏的是安全管理措施。

26.安全教育措施是指通过对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包括意识、知识、技能、态度、观念等综合安全素质。

27.“三不伤害”原则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8.“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9.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中的“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0.“五同时’’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等项活动中,有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地参加这五个工作环节,且有发言权和否定权。

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开展安全工作。

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

31.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

32.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3.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也有约束力。

34.“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该条文属于(禁止性)规范。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5.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即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

这是认定法律责任中的_责任自负__原则。

36.(刑事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性质最为严重、制裁最为严厉的一种。

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公民但也可以是法人。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

(2)年内未被追诉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8.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法行政的规定或因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两个方面。

39.在行政处罚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永久性地取消其许可证和执照。

40.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处罚,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拘留)。

41.警告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告诫和谴责,它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向本人宣布和送达。

不是简单随便的口头批评。

42.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违禁物品、其他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43.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资格)的处罚。

44.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在一定期限内暂行扣押其执照和许可证,使之暂时失去从事该类活动资格的处罚。

45.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是指处罚主体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方式,有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

46.《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7.听证程序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只是普通程序中的一道环节。

48.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行政机关对应受罚人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程序活动。

对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

在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执行当场收缴罚款程序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未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9.普通程序是(对一般违法案件实处处罚的基本程序、相对严格、完整、适用广泛)。

50.简易程序是当场实处罚的一种简便程序。

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较高,但只能针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违法案件。

51.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受罚人的法制教育、使其知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让其今后能自觉守法、达到处罚的真正目的)。

52.行政处罚中的公开原则是指处罚公开,具体包括(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处罚的程序要公开、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和了解情况的权利、行政主体的处罚活动应接受相对人及社会的监督)。

53.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惩罚性质上属于行政制裁)。

54.行政处罚的实旋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如罚款只能一次,但可以实施除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55.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般事故增加30,较大事故增加60,重大事故超过120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5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有(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有关处罚时限规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

其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5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有关部门将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58.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发生重大事故或一二累计处罚超过120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

5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颁发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处理方式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关接到企业需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1.三类人员证书:

一般事故死亡1~2人,暂扣1年。

较大事故死亡3~5人,暂扣2年,死亡6~9人,暂扣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注销,终身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62.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适用范围是五大高危企业: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

63.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条件)。

64.有关研究表明,生产安全事故与人有关的因素为88%,与物有关为10%。

6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地提出了企业13项具体的安全生产条件。

66.13项安全生产条件不包含奖惩制度。

67.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一级完善,二级比较完善,三极基本符合需要改进,四级不符合,五级严重不符合。

68.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基本方式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安全生产条件综合评价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69.就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来说,忽视任何一个条件,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管理造成重大的影响。

这是由安全生产条件的(均衡性)所决定的。

7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中规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71.《安全生产法》规定,下列(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2.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表明(安全生产条件不等同于安全生产业绩,它是生产活动前应具备的条件、“物的安全状态因素”受人的因素作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一定发生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在前,安全生产业绩在后)。

7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第一条就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目的,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75.危险因素是(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76.有害因素是对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77.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死亡3/10/30重伤10/50/100损失1000/5000/1亿,以上包含,以下不包含。

78.五大伤害: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

高出坠落排第一

79.触电

(1)分钟内开始救治者,90%可能复苏成功,触电(6)分钟内开始救治者,50%可能复苏成功,触电(12)分钟内开始救治者,很少救活。

80.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经专家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企业主要负责签署发布。

81.工程项目现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82.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基本方法,包含有接报、设点、(报到、救援、撤点、总结)等内容。

8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8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后应报施工企业审批。

和备监资料一起到工程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85.在应急救援预案中,企业救援组织与人员的要求有:

应落实企业本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明确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第一责任人、企业本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分工合理、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分工提出管理要求、落实企业本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联系方式、对涉及分包的施工现场提出将分包单位人员纳入救援组织的要求

86.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以及职工)组成。

87.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组成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制定和真正落实是企业能否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的关键)。

88.安全费用:

矿山2.5%机电安装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为1.5%房屋建筑工程为2.0%电力工程为2%铁路工程为2.0%

8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要求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按管理权限可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不包含保险

90.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备:

建筑总承包:

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和以下3人。

专业总承包:

一级3人二级和以下2人。

劳务分包2人。

分公司区域公司2人。

91.施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有(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工程合同价配备、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按照施工人数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9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有相应的委派管理文件。

93.项目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94.总承包单位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必须参加一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即继续教育)。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9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97.用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首次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98.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99.建筑施工现场的场(厂)内机动车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0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的考核管理既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也包括用人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包含建筑租赁单位、劳务单位和施工企业等单位。

10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的考核管理既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也包括用人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02.江苏省建设主管部门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设置的基础上,增加的特种作业工种有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0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0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施工过程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

10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10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107.下列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工程.搭设高度超过8m的高大模板支承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108.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十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搭设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09.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110.建筑施工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111.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11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恨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1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115.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116.深基坑工程的前期工作的主导单位是(建设单位)。

117.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18.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风险因素分析、工程危险控制点与难点、施工方法和主要施工工艺)等内容。

119.深基坑开挖达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时,(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长驻施工现场,随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技术问题。

120.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者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12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

1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履行相应的高大模板支撑监督管理。

12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以下(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论证会。

12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并采取应急措施,边施工边整改,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25.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12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27.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每两层、且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128.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

129.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0.8)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130.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或者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3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变化、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3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财会金融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