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自助银行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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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1所附平面图。

该单位所在房屋的产权证书编号为:

_京房权证兴字第号。

第二条租赁用途

承租单位的用途为乙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营业使用。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单位用途或将单位转租第三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届满。

本合同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交付及收回

1.甲方应在免租期开始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单位交付乙方,甲方未能按时交付的,免租期和租赁期相应顺延。

2.

3.乙方应于单位租赁期满之日起7日内,将承租单位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乙方在交还甲方该单位时应保持该单位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该单位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保管义务且有权处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给该单位造成损坏时,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第五条租金、其他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

单位租金为(月/季度/每半年/年√)

【】元【每建筑平米每天元】,租金包含发票税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

2.租赁期间,该单位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独立的电表。

3.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季度/每半年/年√)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每(月/季度/半年/年√)为一个租金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个租金期限的租金,以后各期租金期限的租金于上一个租金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租金发票。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当日向甲方交纳【】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甲方账户信息:

甲方(出租方)收款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乙方将按此信息进行付款处理,乙方并不会因为甲方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的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义务与权利

A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甲方承诺依法拥有单位的房屋产权并有权出租乙方所承租的单位,甲方若将单位及其所在楼宇用于抵押或担保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1.2保证单位所在楼宇是一个符合设计标准和验收合格的物业。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3日内为乙方提供单位的建筑施工图纸,房产证明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装修开工、竣工验收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方面关系,积极配合乙方的装修行为。

1.3甲方负责维持单位所在楼宇所有公共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干净和正常的运行状态及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整洁,使单位免受滋扰。

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单位的正常使用。

1.4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单位外部及外围的保洁和门前三包、环卫、绿化、防火、安全保卫、治安联防等服务。

1.5除不可抗力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单位内的水、电、照明、空调、通讯、消防等的接入点,前述处于良好状态并具正常营业之用途。

1.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20】kw的正常的用电量,如果甲方的供电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增容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1.7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标识牌位置(具体位置及尺寸见附件)。

标识牌样式、尺寸及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但不得违反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且其所有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1.8甲方负责对单位及其原附着设施定期检查、修缮,出现影响单位使用的情况,在甲方得到乙方通知而不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维修养护,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9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上述租金及水、电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保证单位的物业管理方不再向乙方收取物业费,如果物业管理方向乙方收取物业费,该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已经支付该等费用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减该等费用

1.10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甲方在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的经年检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其他有效的官方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办事处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1.11甲方同意对前述合同条款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不正当使用,但甲方律师及/顾问不在此限。

1.12甲方保证单位面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并对此承担责任。

当单位的面积大于或小于本合同规定的面积5%时,租金应相应予以调整。

2权利

3

2.1甲方享有单位所在楼宇所有部分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甲方需进入乙方承租单位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甲方享有对单位自身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但事先须征得乙方同意。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承租单位。

2.2甲方连同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将单位所在楼宇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于第三方时,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承诺及义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2.3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

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力

1.1合同有效期内,如期支付双方约定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1.2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人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

乙方需遵循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的合理规定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单位进行改造及装修。

1.3乙方雇用的装修队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才可以进行单位内部改造及装修。

1.4合同期内乙方欲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甲方及其授权人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以答复的,视为甲方及其授权人同意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

1.5合理使用单位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单位所在楼宇公用装置/系统/设备。

1.6乙方所承租单位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不得在承担单位内进行非法活动。

1.8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需同时遵守单位所在楼宇管理人所制定的管理公约/业户手册及其他合理物业管理规定。

1.9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日后30日内腾空并搬离承租单位,同时返还承租单位。

1.10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其他有效的官方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办事处登记证等)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1.11乙方同意对前述合同条款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2权利:

2.1乙方及乙方客户在合同期内可自行使用单位及单位所在楼宇,不受甲方非法干扰。

2.2乙方有权将单位与甲方楼内其他部分的联接位置封闭,以保证乙方对单位使用的独立性、安全性。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单位设施,如需改变单位的内部结构和安装对单位结构有严重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3乙方对管理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应促使管理人尽快改善。

2.4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

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措施。

2.5乙方在本合同期届满时,对于承租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八条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到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修改、变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

2由于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3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作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日起60日后立即生效。

3.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3.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承租单位的用途。

3.3未按本合同规定交纳租金达30日。

4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乙方有权提前60日书面通知甲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甲方作出任何赔偿:

4.1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中发生严重过错或非过错责任,而因此导致单位3个工作日无法进行营业;

4.2甲方违反了第六条第A项规定的甲方的有关义务或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并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15日内未作改正。

第八条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述租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15日内缴清该款项。

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5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违约金;

若再顺延15日后乙方依然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停止物业服务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有关利息。

2.甲、乙双方任一方破产或被清盘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3.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单位的,且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15日内未作改正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4.如因甲、乙双方任一方未能履行各自义务项下的条款,导致严重影响对方正常履行本合同,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若违约方在15日内未作改善,则须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若再顺延15日后违约方依然未作改善或改善后的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

5.如未经任一方事先书面许可,提前申请终止本合同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6】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6.因为非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均需退还已经收取但尚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当事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受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无须因此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包括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错行为。

2.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若租赁单位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该单位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之全部或一部分依照单位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之扣除无须支付,直到单位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单位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单位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

若单位连续【1】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但各方在此之前之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4.本合同以中文制作,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中、英文两种文本。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两种文本出现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出租方【甲方】

(签章):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开户行:

_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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