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60194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关于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迸行非法活动。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

④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国。

⑤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着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

⑥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

⑦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

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

  

(2)关于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②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活动。

③公务员不得兼职领取报酬或者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

④公务员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个人证券投资。

⑥公务员不得在国外、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⑦公务员不得有其他经商办企业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3)关于对公务员配偶、子女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公务员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对该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公务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②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

③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旅游、探亲、留学、定居、索取或者接受资助。

④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⑤公务员不得有其他为配偶、子女、亲属或朋友以权谋私的行为。

  (4)关于公务员在财经行为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人以及应缴人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②公务员不得不按照预算核拨或者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资金。

③公务员不得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人。

④公务员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

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职工个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或者以其他方式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补贴。

⑦公务员不得擅自运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⑧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⑨公务员不得走私、贩私。

⑩公务员不得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⑾公务员不得非法集资;

高息揽存进行中介活动。

⑿公务员不得从事高利贷活动,或以转贷牟得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⒀公务员不得采取伪照、变照、隐匿、销毁凭证、票据,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⒁公务员不得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税。

⒂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财经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5)公务员在人事工作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违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扩大职能、变更机构名称。

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或者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调任、转任。

③公务员不得要求、指使提拔配偶、子女或者身边工作人员。

④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评定职称、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考试中舞弊。

⑤公务员不得伪照、篡改人事档案。

⑥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

奖励、调任、转任、军转安置、评聘职称等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

⑦从事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奖励、调任、转任等工作的公务员,在人事考察工作中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⑧公务员不得在离任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

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6)其他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使用国家机关未公开的信息谋取私利。

②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2.公正廉洁,不贪赃枉法

  

(1)关于不得贪污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②公务员不得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

③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

④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⑤公务员不得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归个人使用或者用于营利活动。

⑥公务员不得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⑦公务员不得将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获取的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

⑧公务员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者按贪污论处。

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贪污行为。

  

(2)关于不得受贿、索贿等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②公务员不得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③公务员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下属人员、下属单位或者违法违纪案件当事人以借款借物为名索要财物。

④公务员不得收受管理范围内的外商、私营企业主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

⑤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对方财物的,公务员本人知情的,以受贿论处。

⑥公务员不得让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⑦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⑨公务员不得为谋取利益,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⑩公务员不得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为谋取利益而行贿,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手续费。

⑿公务员不得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⒀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行为;

  (3)关于不得贪赃枉法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

②公务员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

③财政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款、拍卖罚没物品的款项。

④公务员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罚没物品。

⑤公务员不得将国有资产低价拆股或者低价出售。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办理国有资产移交、接收、划转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⑦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

⑧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不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⑨公务员不得不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

⑩公务员不得拒绝接受审计监督以及依法实施的其他监督或者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⑾公务员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⑿公务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⒀公务员不得虚增、虚列、虚报财政收人。

⒁公务员不得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或者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⒂公务员不得不征、少征应征税款或者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

⒃公务员不得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

  3.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1)不得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出国旅游。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电脑等办公用品。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

④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纪念品或者支付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

⑥公务员不得有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其他行为。

  

(2)不得铺张浪费行为方面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召开各类会议或者举办庆典活动。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贷款、挪用其他资金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或者借兴建业务场所等名义新建办公楼。

③公务员不得有其他铺张浪费的行为。

  (3)关于住房等方面行为的要求:

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公有住房。

②公务员不得超标准占用公有住房。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自筹自建私房,或者已建私房后不按规定退出租借公房。

④公务员不得用公款超标准建房、装修住房,供个人健用。

⑤公务员不得不如实申报住房情况。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出租房屋牟利。

⑦公务员不得借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其他方式谋取私利。

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三、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所从事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应遵循的工作规则和要求。

业务行为涉及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所有外在表现,包括决策行为、指挥行为、执行行为、授权行为、协调行为、监控行为以及各种管理与运作的具体行为等等。

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具有普适性、针对性和强制性;

  

(二)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要求

  业务行为规范涉及国家行政事务能否顺利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和政府工作效率等间题。

因此,它对公务员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要严格按照政策实施公务,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严格按法规程序办事,奖惩分明,不枉不纵,排除干扰,严肃执法,“法不阿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钻研业务,熟悉行政工作。

要努力学习行政学、行政心理学、公务员写作、社会调查等行政管理知识和自身的专业行政知识;

熟悉本岗位工作,明确业务性质、范围、职责要求和工作秩序,熟练地处理行政事务。

熟悉本岗位工作主要有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明确自身业务的性质、范围、职责要求、法律依据、政策规范、办事原则,与其他有关业务的关系,以及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二,熟悉工作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常规做法、应急措施,能熟悉、灵活地处理各项具体事宜:

第三,了解本职工作的权力和应用程度;

第四,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常识、技能相实践经验。

  3.应用现代技术,提高业务技能。

要善于使用电子计算机和音像等现代办公工具:

采用社会调查方法,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规范的行文方法,全面提高业务技能。

  4.拓宽知识,博学多才。

公务员知识面要宽,不是只有一种专业技术知识就能适应政府工作的广泛需要,要把政府工作做好,必须有广阔的知识面。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作为国家公务员,拓宽知识面、博学多才,己经迫在眉睫。

公务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及其职能来设计学习内容,掌握各个层次的知识,即掌握基本理论,指导工作;

掌握管理哲学,优化思维方式;

掌握方式和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履行公务时,要体察民情,对群众负责:

处理事务时,要妥善认真,有始有终:

日常工作时,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

涉外事务或洽谈公务时,应主动积极,协调沟通。

  6.按照程序,有序工作。

要按照行政程序,即通过调查提出方案,选优决策,落实执行,反馈监督的步骤,履行职责,实现行政目标。

按照隶属关系和接转程序,处理具体事务。

切实做到不越级,不越权,不侵权,不推卸责任、诿过他人。

  7,快速、准确,讲究效率。

处理行政事务,要讲时效。

办事要围绕目标,迅速而准确,杜绝差错,重视实绩,保证质量。

  8,遵守制度,严于律己。

要认真执行所在政府机关内部的请求汇报制度。

工作办公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各种会议制度、领借款物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学习与总结制度等,从而保证每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与资历,都必须在机关内部制度的约束下,完成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

  四、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应遵循的活动准则和应遵守的行为要求。

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是公务员活动于政府礼仪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的社交行为规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职业和履职活动有关;

二是与建立维护形象和工作环境密切相关;

三是受其特定角色范围和社交规范的双重约束。

  

(二)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要求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进行其他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

一是举止行为;

二是语言行为。

语言行为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传播各种信息,以表明态度,行使职权,处理公务。

  1.语言行为规范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语言要力求科学和艺术。

语言运用得当,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反之则会引起误会或招致不快,甚至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研究语言科学,掌握语言艺术,应该成为每个公务员的必修课之一。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以谈吐取人,不良的谈吐会影响一个人的社交生活以至事业前程;

动人的语言帮助你启开成功之门。

在交往中,谈吐障碍会使人缺乏活力,降低权威和说服力。

公务员如果能较好地掌握语言这个工具,同时又具有敏锐的思维能力,那么在现代社会,就会成为沟通信息的行家里手。

能言善辩,对答如流,就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交际场合的需要。

我国从1988年开始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考核从十个方面进行评鉴,其中一项就是“口头表达能力”。

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已形成制度,每个公务员更应该在运用语言方面下二番苦功。

公务员语言规范的基本要求:

  

(1)标准、适用。

所谓标准和适用,是指公务员所掌握的语种要能兼顾标准和适用,要根据施用对象合理选择语种,以便收到良好的语言效果,在汉族人口众多的地区,公务员要努力学习和钻研汉语普通话,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在此基础上,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练习并掌握一些有关的汉语方言,力求运用自如。

总之,在追求语言标准化的同时,还要强调语言的适用性,做到因人而异、因民族而异。

  

(2)确切、简洁。

公务员语言确切、简洁,是行政机关处理日常繁杂事务的需要,既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威望。

它要求说话节奏的快慢比较适当;

对音量控制要视谈话的地点、场合以及听众数量多少而定,但都必须强调说话要清晰有力,避免发出沙哑、沉闷、令人生畏的声音。

  (3)逻辑、文雅。

指公务员在解答问题,表达思想、阐明政策等具体情况下,要符合一定的语言逻辑规则,即思维要严谨细密,表达要条理清楚,以便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在内容上要具有充实、深刻、鲜明、新颖等特征;

在表现形式上要求能体现出严、情、意、美的文雅特色,“严”指语言的严肃性、庄重性;

“情”指语言要以情感人;

“意”指语言要能恰当地表情达意;

“美”指语言要言辞优美。

  (4)克服语病和语禁。

一是要克服语言方面的毛病,主要有沙哑、尖音;

断音,以及沉闷的鼻音等;

二是要克服动作方面的毛病,主要有谈话时锁眉、用手拉耳朵、摸下巴、搔头皮、抠鼻孔、搓汗泥、咬嘴唇、摇腿等;

三是要克服谈话时的禁忌,即用手指指点对方或手摸听者的头部,用质问式的语气谈话,眼睛不看听者,边谈边看表,或边干其他事,谈他人的缺点和隐私等等。

  (5)运用语言的艺术性。

指公务员在运用语言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要讲究艺术,要探讨并遵循语言科学的客观规律和应用法则,根据谈话的不同场合、对象、内容而灵活处理,使谈话得体而生动,语言人理而高效。

  2.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公务员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礼节、仪态、容貌、举止的总称。

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渊源于众多的理论领域深厚的社会基础;

其具体内容有:

(1)礼貌和礼节。

礼貌是人与人之间在接触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

礼节则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公务交往场合中,相互问候、祝愿、慰问,以及给予必要的协助与照料的惯用形式。

(2)仪式。

指公务员在执行某些属于团体活动的公务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3)容貌姿态。

指执行公务时的修饰、姿态的基本要求。

(4)服装。

在这里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对着装的基本要求。

(5)举止。

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的举动或行动的基本规范要求。

公务员的良好仪表举止,能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正确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等,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仪表举止的基本要求:

  

(1)执行公务时的仪表举止。

一是要在日常工作交往中做到,开会准时到,拜访要先约会,约定要守信用,坐态文雅,站态自然,对待同事有礼貌。

二是要在彼此介绍或告别时,尊重习俗;

自我介绍要谦虚,称谓他人要适当。

三是要在服饰方面,衣着朴素大方,符合个人特点和场合要求,有一定的庄重感。

四是要在接待活动中,热情好客,彬彬有礼,举止大方而灵活。

  

(2)其他时间的仪表举止。

在公共场所着装要因地制宜,讲究仪态,自我约束,不大声喧哗;

就餐时要气氛友好,不劝酒,防止失态的事情发生;

吸烟时也要注意礼貌和清洁,凡是在贴有“禁止吸烟”或“不吸烟室”字样的地方,要自觉禁烟。

  3.外事行为规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巴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或合作关系,我国公务员的外事活动越来越频繁。

而各种外事活动,一般都有一定的惯例,并且各国都有各自的特点,情况比较复杂。

我国公务员掌握涉外活动原则、熟悉外事纪律、通晓外事礼节,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外事交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卑不亢,内外有别、严格执行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

  

(1)公务员出访时的行为要求

  对出国访问或出国执行公务的公务员的行为,有两方面规范性要求。

  第一、熟悉外事礼仪,尊重各国习俗。

一是要注重日常交往礼节,它包括尊重出访国风俗习惯、守时守约、尊重老人和妇女、注意言行、注意吸烟场合。

二是要适时理发,经常梳理,胡须要刮净,指甲要修剪,鼻毛应剪短,头皮屑太多时应将头皮洗净;

衣着要注意清洁、整齐,特别是衣领和衣袖,要经常清洗;

出席隆重的活动一般应穿深色服装,上下身颜色要一致,参加吊唁活动一般要穿黑色服装;

参加活动时,进门后应把大衣、帽子、围巾、手套、雨衣脱下,送存衣处存放。

三是要注意见面时的礼节,它包括介绍、握手、致意等方面。

四是要在谈话时注意礼貌,即社交场合谈话时,先弄清对方身份;

谈话要自然,态度要和蔼;

谈话的内容一般不要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不径直询问对方履历、工资收人、家庭财产、衣饰价格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

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

别人说话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看法,但不要随便插话;

对方发言时;

要注意倾听,不要分神或看手表,也不要只谈两人知道的事情而冷落第三者。

五是在宴请活动中应注意礼貌,它包括应邀、掌握出席时间、入座、交谈、祝酒、宽衣等方面。

六是要做到称呼有礼貌,即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

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女士。

  第二、遵守外事纪律。

一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对重大国际问题,对外表达要符合我国对外政策。

二是要严守国家机密,严防窃照、窃听、泄露国家机密。

三是出国一般不得携带内部机密文件(包括本单位打印材料)、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

四是不得出人不正当的娱乐场所。

五是应主动向对方介绍我国对外一般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对不便拒绝而收下的礼品应妥善保管,回国后按规定统一处理。

六是要执行外事经费开支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不得用外汇。

  

(2)外事接待的要求。

首先必须坚持外事接待原则。

  第一、要根据国情和需要安排接待。

对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正式访问,往往都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

对军方领导人的访问,也举行一定的欢迎仪式,对其他人员的访问,一般不举行欢迎仪式。

然而,对应邀前来的访问者,无论是官方人士、专业代表或民间团体、知名人士,均要安排相应身份的人员前往机场(车站、码头)迎送。

  第二、尊重各国风俗,体现平等精神。

如天主教徒忌讳“13”这个数字。

所以我们对外服务的宾馆、办公大楼的房号、层次往往都不用“13”这个数。

用“14”取而代之。

遇上“3”的日子,一般不举行宴请活动。

其次注意外事接待中的礼仪要求。

①对外国来访的客人,通常视其身份和来访的性质,以及两国关系等因素,安排相应的迎送活动。

一般来说,我方迎送外宾的人员,其身份(主要指其职务)应与外宾相当。

迎送外宾应按预定的时间到达迎送的地点。

②会见要提前联系;

谈话态度要热情,不得左顾右盼以及询问外宾的工资收入、年龄和婚姻情况;

不得将保密文件带到谈判桌上。

③宴会、酒会上,主人不要显得太谦逊,倘若我们请欧美国家的朋友迸餐,一般只需对客人说:

“但愿您吃得对胃口”或“请自己用餐”。

与外宾接触时,要注意文明卫生,咳嗽、打喷嚏、打哈欠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