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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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837

5849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926518

933024

1441940

152852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4327

34652

202689

218358

#政府办

18031

18014

144837

156855

乡镇卫生院

36795

36551

1223891

1292076

36348

36083

1210942

1277665

村卫生室

638763

632057

-

诊所(医务室)

201408

211572

154

16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4866

19896

247228

26257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481

3457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213

1200

40048

40833

妇幼保健机构

3063

3077

206538

221136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2986

2992

其他机构

2870

2673

32410

28670

  注:

#系其中数。

以下各表同。

  

(二)床位数。

2017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94.0万张,其中:

医院612.0万张(占7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2.9万张(占19.3%)。

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5.7%,民营医院床位占24.3%。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53.0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43.1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8.7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6年5.37张增加到2017年5.72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

2017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174.9万人,比上年增加57.6万人(增长5.2%)。

  2017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98.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6.9万人,其他技术人员45.1万人,管理人员50.9万人,工勤技能人员83.2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39.0万人,注册护士380.4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4万人(增长5.9%)。

(见表2) 

  2017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

医院697.7万人(占59.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2.6万人(占32.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2万人(占7.3%)。

与上年比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总数增加1556人。

(见表3) 

  2017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及以上占34.0%,大专占39.1%,中专占25.1%,高中及以下占1.8%;

技术职务(聘) 

结构:

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8%、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0.5%、初级(师、士级)占61.4%、待聘占10.3%。

  201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74人;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82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28人。

表2 

全国卫生人员数

卫生人员总数(万人)

1117.3

1174.9

卫生技术人员

845.4

898.8

#执业(助理)医师

319.1

339.0

#执业医师

265.1

282.9

注册护士

350.7

380.4

药师(士)

43.9

45.3

技师(士)

48.1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00.0

96.9

其他技术人员

42.6

45.1

管理人员

48.3

50.9

工勤技能人员

80.9

83.2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2.31

2.4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1.51

1.8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2.54

2.74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6.31

6.28

卫生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

下表同。

表3 

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人员数

654.2

697.7

541.5

578.5

534.0

554.9

449.1

468.5

120.3

142.8

92.4

110.0

368.3

382.6

235.4

250.5

52.2

55.5

44.6

47.4

132.1

136.0

111.6

115.1

87.1

87.2

64.6

66.2

19.2

19.1

14.2

8.2

8.3

6.8

7.8

7.4

3.8

3.7

  (四)卫生总费用。

据初步推算,201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1598.8亿元,其中:

政府卫生支出15517.3亿元(占30.1%),社会卫生支出21206.8亿元(占41.1%),个人卫生支出14874.8亿元(占28.8%)。

人均卫生总费用3712.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2%。

(见表4)

表4 

全国卫生总费用

卫生总费用(亿元)

46344.9

51598.8

政府卫生支出

13910.3

15517.3

社会卫生支出

19096.7

21206.8

个人卫生现金支出

13337.9

14874.8

卫生总费用构成(%)

30.0

30.1

41.2

41.1

28.8

卫生总费用占GDP(%)

6.2

人均卫生费用(元)

3351.7

3712.2

2017年系初步推算数。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

2017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1.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5亿人次(增长3.2%)。

2017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9次。

  2017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4.4亿人次(占4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3亿人次(占54.2%),其他医疗机构3.1亿人次(占3.8%)。

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7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6亿人次。

  2017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9.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5.8%),民营医院4.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4.2%)。

(见表5) 

  2017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8.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8亿人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3.0%,所占比重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表5 

全国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入院人数(万人)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79.3

81.8

22728

24436

32.7

34.4

17528

18915

28.5

29.5

14750

15595

4.2

4.9

2777

3321

16.3

17.3

7686

8396

 二级医院

12.2

12.7

7570

8006

 一级医院

2.2

1039

1169

43.7

44.3

4165

4450

2.9

3.1

1035

1071

合计中:

非公医疗卫生机构

17.6

18.4

2852

3401

  2017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4436万人,比上年增加1708万人(增长7.5%),年住院率为17.6%。

  2017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8915万人(占7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50万人(占18.2%),其他医疗机构1071万人(占4.4%)。

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387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285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36万人。

  2017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5595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2.4%),民营医院3321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7.6%)。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

2017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

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和住院2.6床日。

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

(见表6)

表6 

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7.3

7.1

2.6

7.6

5.5

5.3

2.3

医院中:

8.1

7.9

2.7

6.9

 一级医院

6.1

5.7

1.9

  (三)病床使用。

2017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5.0%,其中:

公立医院91.3%。

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上升0.3个百分点)。

2017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3日(其中:

公立医院9.4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缩短0.1日。

(见表7)

表7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5.3

85.0

9.4

9.3

91.0

91.3

9.6

62.8

63.4

8.6

8.7

98.8

98.6

10.1

9.8

  二级医院

84.1

84.0

8.8

   

58.0

57.5

9.0

  (四)改善医疗服务。

截至2017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42.0%开展了预约诊疗,81.4%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43.3%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86.3%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76.1%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五)血液保障。

2017年,全年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1459万人次,采血量达到2478万单位,较2016年分别增长4.2%和5.0%,千人口献血率接近11。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农村卫生。

2017年底,全国2851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4482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1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9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39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88.6万人。

  2017年底,全国3.16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29.2万张,卫生人员136.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1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244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增加6.8万张,人员增加3.9万人。

2017年,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达1.35张,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达1.42人。

(见表8)

表8 全国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乡镇数(万个)

3.18

3.16

乡镇卫生院数(个)

床位数(万张)

122.4

129.2

卫生人员数(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

45.5

46.6

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1.26

1.35

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1.36

1.42

诊疗人次(亿人次)

10.8

11.1

3800

4047

9.5

1.6

60.6

61.3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4

6.3

*农村人口系推算数。

  2017年底,全国55.4万个行政村共设63.2万个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人员达145.5万人,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35.1万人、注册护士13.5万人、乡村医生90.1万人。

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30人。

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7万个,人员总数增加1.9万人。

(见表9)

表9 全国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行政村数(万个)

55.9

55.4

村卫生室数(万个)

63.9

63.2

人员总数(万人)

143.6

145.5

执业(助理)医师数

32.0

35.1

注册护士数

11.6

13.5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乡村医生

93.3

90.1

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25

2.30

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2017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11.4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

入院人数8364.2万人,比上年增加514.8万人;

病床使用率82.0%,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2017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1.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3亿人次;

入院人数4047万人,比上年增加247万人。

2017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6人次和住院1.6床日。

病床使用率61.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3日。

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略有下降,病床使用率提高0.7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0.1日。

  2017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7.9亿人次,比上年减少0.6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831人次。

  

(二)社区卫生。

2017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652个,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4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05个。

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2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96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43.7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8人;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1.7万人,平均每站5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3.3万人,增长6.3%。

表10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街道数(个)

8105

824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8918

9147

182191

198586

卫生人员数(人)

410693

437400

347718

370260

143217

151310

5.63

6.07

313.7

344.2

15.9

16.2

0.6

0.7

54.6

54.8

9.7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25409

25505

111281

117294

98458

103750

44482

46893

1.56

1.60

14.5

14.1

  2017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6.1亿人次,入院人数344.2万人,医疗服务量比上年增加;

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6万人次,年入院量376人;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6.2人次和住院0.7日。

2017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6亿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6266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1人次。

(见表10)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至50元,健康素养促进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从12类整合扩展至14类。

  四、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

2017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54243个,比上年增加4716个。

中医类医院4566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49632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5个。

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328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4391个。

(见表11)

表11 

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和床位数

49527

54243

1033547

1135615

中医类医院

4238

4566

877313

951356

中医医院

3462

3695

761755

818216

中西医结合医院

510

587

89074

99680

民族医医院

266

284

26484

33460

中医类门诊部

1913

2418

461

494

中医门诊部

1539

2015

294

409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355

374

141

72

民族医门诊部

19

29

26

13

中医类诊所

43328

47214

中医诊所

35290

38882

中西医结合诊所

7512

7747

民族医诊所

526

585

中医类研究机构

48

45

中医(药)研究院(所)

36

中西医结合研究所

3

2

民族医(药)学研究所

9

7

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

155773

183765

中医类临床科室包括中医科各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

  2017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13.6万张,其中:

中医类医院95.1万张(占83.8%)。

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床位增加10.2万张,其中:

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7.4万张。

  2017年末,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8.2%,社区卫生服务站占85.5%,乡镇卫生院占96.0%,村卫生室占66.4%。

(见表12) 

表12 

提供中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同类机构的比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7.5

98.2

社区卫生服务站

83.3

85.5

94.3

96.0

66.4

本表不含分支机构。

  2017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66.4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增长8.3%)。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52.7万人,中药师(士)12.0万人。

两类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见表13)

表13 全国中医药人员数

中医药人员总数(万人)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48.2

52.7

见习中医师

1.4

中药师(士)

11.7

12.0

中医药人员占同类人员总数的%

15.1

15.5

6.6

7.7

26.6

  

(二)中医医疗服务。

2017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2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增长5.9%)。

中医类医院6.0亿人次(占59.3%),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6亿人次(占15.7%),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6亿人次(占25.0%)。

  2017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3291.0万人,比上年增加342.0万人(增长11.6%)。

中医类医院2816.1万人(占85.6%),中医类门诊部1.2万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473.7万人(占14.4%)。

(见表14)

表14 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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