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591167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19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9页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9页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9页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9页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按以下基准罚款:

1、滥伐数量不足2立方米或幼树不足50株的,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罚款;

2、滥伐数量2至6立方米或幼树50至100株的,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3、滥伐数量6至10立方米或幼树100至200株的,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上4倍以下罚款;

4、滥伐数量10至15立方米或幼树200至250株的,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3

超过木材生产

计划采伐森林

或者其他林木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3、滥伐数量6至10立方米或幼树100至至200株的,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

4

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

《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买卖证件价款在200元至1000元的,处买卖价款1倍罚款;

2、买卖证件价款在1000元至5000元的,处买卖价款2倍罚款;

3、买卖证件价款超过5000元的,处买卖价款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5

非法收购明知是

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收购明知是滥伐林木在5立方米以下的,处违法收购木材价款1倍的罚款;

2、收购明知是滥伐林木5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违法收购木材价款2倍的罚款;

3、收购明知是盗伐林木10立方米以上的,处违法收购木材价款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6

未按规定完成

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逾期未完成的,可以按以下基准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的罚款:

1、当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更新造林面积50%的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处应完成任务所需费用1倍罚款;

2、连续两年未完成造林任务或责任单位未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处应完成任务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7

违法

经营、加工木材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在5立方米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0.5倍的罚款;

2、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在5立方米以上15立方米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3、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在15立方米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8

擅自开垦林地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按以下基准处以罚款:

1、擅自开垦不含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公益林且面积较小,对林地原貌改变不大并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恢复林地原貌,认错态度好的,登记违法行为并给予告诫,不予罚款处罚;

2、擅自开垦其他林地不足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3、擅自开垦公益林不足3亩或其他林地5亩以上不足8亩的,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9

毁坏森林、林木

1、《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2、《森林法实施

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按以下基准处以罚款:

1、毁坏森林、林木不足20株的;

处毁坏森林、林木价值1倍的罚款;

2、毁坏森林、林木20至50株的;

处毁坏森林、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

3、毁坏森林、林木50至100株的;

处毁坏森林、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

4、毁坏森林、林木100至200株的;

处毁坏森林、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

5、毁坏森林、林木200株以上的;

处毁坏森林、林木价值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

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0

擅自改变

林地用途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未经审核批准,非法占用不含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且没有造成林地功能改变并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林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林地功能,认错态度较好的,登记违法行为并给予告诫,不予罚款处罚;

2、擅自将其他林地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面积5亩以上的,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

3、擅自将其他公益林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3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

面积3亩以上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4、擅自将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改为非林地的,面积不足3亩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面积3亩以上的,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11

临时占用林地

逾期不归还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第第二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按以下基准处以罚款:

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未经审核批准,非法占用不含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且没有造成林地功能改变并能在规定时间内能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林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林地功能,认错态度较好的,登记违法行为并给予告诫,不予罚款处罚;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擅自将其他林地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3、擅自将其他公益林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3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

4、擅自将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改为非林地的,面积不足3亩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12

无证运输木材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第第一款: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5%的罚款;

2、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5%至10%的罚款;

3、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至20%的罚款;

4、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以上30%以下罚款。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13

使用伪造、涂改的

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第第三款: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伪造、涂改数量在2立方米以下的,处没收木材价款10%的罚款;

2、伪造、涂改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以下的,处没收木材价款20%的罚款;

3、伪造、涂改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没收木材价款30%的罚款;

4、伪造、涂改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

50%的罚款。

的,处没收木材价款40%的罚款;

5、伪造、涂改数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处没收木材价款4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14

承运无木材

运输证的木材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第四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没收运费,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承运木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下的,处运费1倍罚款;

2、承运木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处运费2倍罚款;

3、承运木材数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处运费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15

擅自改变防护林和

特种用途林林种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以下的罚款。

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改变面积在20公顷以下的,处所获生态效益补偿1倍的罚款;

2、改变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处所获生态效益补偿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6

非法采伐、移植

《河北省林业条例》第29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

没收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不需判处刑罚的,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非法损毁、移植古树名木的,处古树名木价值5

或损毁古树名木

定,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五至十倍的罚款。

至6倍罚款;

2、非法损毁、移植古树名木导致树木死亡的,处古树名木价值7至8倍罚款;

3、非法采伐古树名木的,处古树名木价值9至10倍罚款。

17

逃避检查、强行

冲关运输木材

《河北省林业条例》第29条第3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以伪装、藏匿方式逃避检查数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处200元罚款;

2、以伪装、藏匿方式逃避检查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罚款;

3、以伪装、藏匿方式逃避检查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15立方米以下或强行冲关数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处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4、以伪装、藏匿方式逃避检查数量在15立方米以上或强行冲关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的,处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8

违规流转森林资源

《河北省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第24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流转森林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3000以上30000元

1、流转面积国有5公顷以下、集体在10公顷以下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改正,可处3000元罚款;

2、流转面积国有5至10公顷、集体在10至20公顷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改正,可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流转面积国有10至30公顷、集体在20至40公顷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5000元

以下罚款。

以下罚款;

4、流转面积国有30至50公顷、集体在40-60公顷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5、流转面积国有50公顷以上、集体在60公顷以上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类(12种)

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一)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

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按下基准并处罚款:

1、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不足500元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处以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3、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货值2000元以上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成灾面积不足10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成灾面积10亩以上不足50亩的,处以500元以上1500以元以下罚款;

成灾

(二)发生森林病虫

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3、成灾面积50亩以上的,处以1500以上2000元以

下罚款。

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其蔓延成灾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三)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按下基准并处罚款:

1、隐瞒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成灾面积不足10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成灾面积10亩以上不足50亩的,处以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3、成灾面积50亩以上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除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并可处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1、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封存、没收或销毁非法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2、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不足1000元的,处以5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3、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1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处以600元以上1400元以下罚款;

  

4、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处以1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林

《河北省林业有害生物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可按下基准并处罚款:

业有害

生物蔓延成灾

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

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除治方案要求履行除治责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代为除治,除治费用由森林、林木经营者或者管护单位承担;

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由防治检疫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1、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成灾面积不足10亩的,处以2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2、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成灾面积10亩以上不足50亩的,处以7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3、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成灾面积50亩以上的,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调入松科类植物造成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河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松科类植物及其木质产品调入以松林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造成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由防治检疫机构予以封

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可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情节较轻,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2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7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松科植物处置不当导致疫情传入或扩散蔓延

《河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妥善保管、未及时回收松木材料或者未向当地防治检疫机构报告,导致疫情传入或扩散蔓延的,由防治检疫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导致疫情传入且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或疫情扩散蔓延面积不足50亩的,处以2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

2、导致疫情传入且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或疫情扩散蔓延面积50亩以上不足100亩的,处以7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3、导致疫情传入且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后果或疫情扩散蔓延面积100亩以上不足500亩的,处以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

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赔偿,不构成犯罪的,森检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可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检疫证

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赔偿。

  

(一)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1、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

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没收非法所得,封存、没收或销毁非法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2、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封存、没收或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人力资源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