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必考点总结.docx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必考点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必考点总结.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必考点总结
2018年《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点总结
2017.12.27整理
第一章金融、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1.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考点
理解金融与居民理财的关系:
居民理财属于金融的组成部分理解金融市场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按交易工具的期限分为: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按交易标的物分为:
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黄金市场
按交割期限分为:
现货,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市场参与者/金融工具/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理解金融资产的概念:
代表未来收益和资产合法要求全的凭证,表明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和债权的关系,一般分为债权类和股权类。
理解资产管理的特征:
1)从参与方来看,包含委托方与受托方;2)受托方资产主要为货币等金融资产
3)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投资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
资产管理行业的功能:
1)为市场经济体系有效配置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产品和服务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和生产服务水平
2)通过资产管理行业专业的管理行为活动,帮助投资人收集处理和投资有关的宏观微观信息,提高各种投资机会,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并提高投资决策的最佳执行服务;3)资产管理行业创造十分广泛的投资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的各种投资需求,是资金的需求方和提供方能便利的连接起来;
4)资产管理行为还能对金融资产合理定价,给金融市场提高流动性,是金融市场更加健康有效,最终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
2.投资基金
掌握投资基金的定义:
投资基金是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一种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
按照资金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
按法律形式分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按照运作方式,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
按照所投资的对象,分为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另类投资基金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严格管理,信息透明(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共3条)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股票:
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
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
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二)基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异(有3条差异)
考点主要有两个:
基金通过银行代销,但不是银行发行的。
1、性质不同2、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监管和自律机构三大类。
一、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权利(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此处常成为考点,也是难点)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四)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利益。
)
2、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
3、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资金运作的监督等方面)
2、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包括:
基金销售机构、登记注册机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投资咨询公司、基金评级机构。
三、基金的行政监管和自律组织
(一)基金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基金同业协会)
四、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关系图
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照基金法律形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则为契约型基金。
一、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合同的条款上。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基金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
三、契约性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考试重点)。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二)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理基金资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享有管理基金的权利。
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一些。
(三)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依据基金运作方式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的概念:
指基金规模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交易,基金持有人不得提前赎回。
开放式基金的概念:
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赎回、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考试重点)
1、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期限应在5年以上,期满后可申请延期,目前我国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15年。
开放式基金一般无期限。
2、规模限制不同。
封闭式基金规模固定;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
3、交易场所不同。
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等场所申购、赎回,一般为场外交易方式。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开放式基金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5、激励约束机制和投资策略不同。
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节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掌握)
一、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二、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四、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章证劵投资基金的类型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分类的意义。
1、对投资者来说,科学的分类有助于投资者加深对各种基金的认识与风险收益特征的把握,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与比较。
2、对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基金业绩的比较应该在同一类别中进行才公平合理。
3、对基金研究评价机构来说,基金的分类则是进行基金评价的基础。
4、对监管部门来说,有利于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
二、基金分类的困难
2004年7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首次将我国的基金的类别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基本类型。
三、基金分类(重要考点)
(一)根据运作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二)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三)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
(四)根据投资目标不同,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性基金和平衡性基金。
(五)依据投资理念的不同,可以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型基金。
(六)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七)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八)特殊类型基金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第一节基金监管概述
一、基金监管的概念
基金监管是指政府监管机构依法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基金监督与管理。
二、基金监管体系:
就是基金监管活动各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要素包含目标,体制,内容和方式。
二、基金监管的目标
(一)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三)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三、基金监管的原则
(一)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
(二)适度监管原则(三)高效监管原则(四)依法监管原则(五)审慎监管原则(六)“三公”原则
第二节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基金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的职能
(一)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行使审批核准或注册权;
(二)办理基金备案;
(三)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记性监督光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
(四)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五)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六)指导和监督基金企业行业的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贵的其他职责。
二、行业自律组织(基金行业协会)对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法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节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一、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从业资格,执业行为、内部治理、监管措施五个方面)
对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1、基金人的法定组织形式:
基金管理公司或证监会核定的其他机构2、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设立公开募集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证券基金法》和《公司法》的章程;
(2)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3)主要股东具备良好业绩且3年内无违法记录;(4)持有公司5%股权的主要股东净资产5000万以上;(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数达标15人以上;(6)监事董事高管人员具备相应任职条件;(7)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安全措施;(8)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制度;(9)法律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1、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的资格(3年以上从业经历)【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法规考试;(3)3年以上证券投资从业经历;(4)没有《公司法》和《证券基金投资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基金行业高管的情形;(5)最近三年没有收到基金证券行业行政处罚。
2、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的兼任和竞业禁止
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的监管(依法,备案,披露,存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