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矿山科行政审批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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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流程图……………………12
1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流程图………………13
1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核流程图………………14
15、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核流程图……………15
16、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流程图…………………16
17、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核流程图………………………17
18、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流程图………………………18
1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
格的认定流程图…………………………………………………………19
20、萧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流程图…………………………2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核流程图
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详见本审核须知)
申请人
申请材料报区安监局危化科经办人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区安监局危化科对安全条件进行实质审查(资料、现场),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审核的书面原因。
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过审核,报市安监局复审,符合要求的、市局下发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竣工验收审核流程图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过审核,报市安监局复审,符合要求的、市局下发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审核流程图
申请材料报区安监局危化科经办人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通过审核的书面原因。
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包含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审核通过,提交市安监局审批发证。
包含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的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核发备案证明。
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备案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须经当地主管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同意。
(所需材料详见本备案须知)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审核通过,提交杭州市安监局审批备案。
合格的由市局下发备案证明
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审核流程图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审核通过,提交杭州市安监局审批备案,合格的由市局定期公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须经当地主管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过审核,报市安监局复审,省安监局审批发证。
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须经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签署申请意见。
(如需现场审查的单位,现场审查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需整改的,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算在本承诺许可期限内)。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审核通过,提交杭州市安监局审批发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流程图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过审核,报市安监局复审,由市安监局审批发放安全审查意见书;
省部级项目及剧毒化学品项目由省安监局审批并发放安全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审核流程图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过审核,报市安监局复审,省安监局审批发批准证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初审,开具“补正、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企业补正资料
受理、补正或不予受理通知
受理
不合格
合格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流程图
上报市安监局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核流程图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核流程图
露天矿山规模50万吨/年以上、工程矿山开采总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开采期限在1年以上
受理
不合格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流程图
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根据审查情况,区安监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不予颁发许可证的,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萧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流程图
安全生产日常检查
事故查处
其他需立案案件
安全生产信访、举报
重大处罚举行听证,由当事人提出
局法制科
案件调查,由案件审批人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当场处罚
补充调查
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
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维持或变更)
归档
不予处罚
撤销案件
移送其它部门
重大案件
案审委委讨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
结案归档
重大处罚处理报备案
当事人自觉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
七日内依法送达
承办监察员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案件承办机构
处罚告知:
作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法制科负责人审批
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
承办人提出处理建议
一般程序立案(5日):
承办人提出、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归档备案
现场处理措施:
强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整改复查,到期后10天内
现场检查记录(出示证件)
承办人:
监察员
部分违法案件
整改不到位
整改指令书
整改到位
检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