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升级补盲改造工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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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需要中标注的品牌、型号为参考品牌、型号,技术、服务条件为基本需要条件。
投标人须按照不低于采购文件的采购需要(技术参数、商务条款以及采购文件未注明,但应当考虑部分)逐项作出响应(采购文件中注明提供相关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与采购需要存在偏离的,需提供相应的响应及偏离表,并说明原因。
以非参考品牌、型号或技术、服务条件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内容优与或相等与采购文件标注的参考品牌、型号或技术、服务条件的有效(法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否则,评标委员会可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无效投标。
6、如由于采购内容中对部分采购要求不详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补充说明。
如不作明确说明,询价小组可认定其为可能存在情况的最高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为了实现交通道路的科学管理,本系统力求实现交通管理的先进性、科学化,并结合系统中提供产品的可靠性,抗干扰能力强、硬件配套齐全、功能完善、适用性强、容易改造、体积小、重量轻、能耗低等特点。
全面提高盐城市射阳县公安交通管理科技水平,促进公安科技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公安执法能力,提高盐城市射阳县道路运输效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难题;
整合交警业务信息,发挥综合指挥调度,最大化实现公安信息业务全面共享,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信息化智能交通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现有电子警察系统往往只针对车辆进行检测,能对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取证和处罚,而不具备行人检测功能,对机动车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现象难以做到非现场、自动违法检测。
为此,有关部门正式开始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取证系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为进行整治。
本次方案针对射阳县的各类学校,医院,工厂等高密度人口地区。
该段道路车流量较大,虽道路校门口两侧设有斑马线,但是很多驾驶员开车时往往无视斑马线的存在,使得生命线可能变成潜在的危险线,对该校师生和过往行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
对此,法律法规早就明确规定,并有相关说明和传播教育,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处罚的很少。
人行横道上“人躲车”的现状,主要因素就源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要让人行横道真正成为行人的“生命线”,须先让其成为“高压线”——谁违法就罚谁。
本项目应严格遵循公安部相关闯红灯电子警察、礼让行人、视频监控等技术标准及《公安部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和《公安交警交通管理指挥中心系统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充分结合射阳县的实际道路特点和交通特色、交通需求和基础条件,在可行性研究和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后期建设实施工作,新建电子警察、智能卡口、视频监控、违法取证系统及智能运维平台等道路监控网建设,努力打造我区建设升级。
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深化应用,科技创新、提挡升级,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与此同时,该道路监控网系统应纳入大数据建设总体框架,与原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严格执行省厅和市局有关规范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现有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升级等要求。
要在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之下,将各监控前端采集的信息逐级向上汇集,建立省公安厅、本市、区三级图像资源库和图像监控综合应用系统,将各类监控信息关联整合,形成一体化的综合信息应用体系,实现对各类图像资源的汇聚管理、控制切换和共享使用,为交通管理、治安管控、侦查破案、巡逻防范、反恐处突等各项公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卡口及警务查报站监控系统建设数据规范》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074-2003)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
《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国城市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总体方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312-I〜3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通用技术要求》(GA/T669-2008)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
《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设计要素》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3-2003)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GA409,3-2003)
《道路违章管理管理信息代码》(GA408,2-2003)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1-2004)
《城市普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GA/T492-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2004)
《公安信息网网页设计规范》(GA/T516-200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GB50169令《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57—83)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8567-88)
《公安综合信息系统规范》(GA417,1-200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CGB50217-94)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千扰技术规范》(CECS81-96)
《计箅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00)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202—2014执行
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GAT527.1-2015-《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
GAT961-2011-《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GA/T870-2010《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在执行中遇有颁布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条件执行。
三、项目总体目标
本次升级部分路口电子警察系统,系统利用现代化的通讯、视频检测、远程控制,和其他相关先进科学技术来改善公安交通管理的科技条件和技术水平。
采用不小于700万像素相机对车道进行全覆盖。
新建11个路口礼让行人系统;
4套诱导系统及多套车流量检测系统。
并对后台扩容建设,通过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深化应用,科技创新、提档升级,实现平台互联互通。
四、系统设计原则
本项目整体上应体现科学性、合理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原则。
要求系统的技术路线和战略规划上应与国内外公安管理系统、智能交通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紧密结合。
系统应采用先进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使系统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保持一定的先进性,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建设系统资源,保护用户历史建设投资。
通过技术上和管理体制上的先进性和前瞻性来保障公安管理信息高度共享和综合利用,整体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安交警业务信息能与其它相关公安信息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
系统应能够支持今后各项业务功能的兼容性和可移植性,系统需要具备安全可靠稳定特性,具备一定的数据冗余备份容灾能力;
系统应充分考虑到系统建设的整体性、实用性、开放性和连续性;
系统建成后应具备稳定可靠、易用、易维护、并能保证系统长久髙效的生命力和后续建设的可持续性。
本项目在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步实施的总体建设原则基础上,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系统资源,充分利旧、合理配置,完整统筹的实现公安业务所涉及的各项子系统的信息集成、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综合协调控制与统一管理。
建设过程应充分考虑如下原则:
(1)对现有系统充分利用并进行升级的基础上,整合数据共享。
(2)系统图像资源在满足非现场执法动态抓拍的基础上还应充分考虑到与视频联网资源的共享,接入道路监控平台、公安视频联网平台,实现全区统一视频资源互联互通。
(3)严格遵循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系统间应具有良好的安全互联、互操作、互通特能。
(4)系统具备与公安局指挥中心、各中队分控中心的兼容和统一数据接入和统一指挥调度功能。
(5)可靠稳定性的要求,系统应充分考虑到系统安全结构、技术路线、设备性能、系统管理、厂商技术支持及维修能力等方面,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6)系统安全性保障,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在满足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的前提下,必须实现信息安全保护和数据信息隔离,应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区公安局安全边界接入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机制、数据存取的权限控制等。
本项目安全体系应该独立提出和统一建设标准,并提供整体的公安网、智能交通专网安全解决方案。
五、主要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明细表:
一
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
1
二
机动车礼让行人系统
人民路:
东园小区
2
双龙新村北门口
3
县二院
4
国税局
5
解放路:
南苑路(标邮宾馆)
6
清华园
7
电厂小区
8
东都天润门口
9
振阳街
10
时代超市门前
11
县医院门前
三
交通诱导系统
南四环西口
南四环与机场路南侧
解放路(锦阳桥)
幸福大道与滨湖大道口
四
车流量检测系统
车流检测
五
后台服务系统
后台设备
六、系统总体设计
本项目的升级电子警察系统及安装行人闯红灯系统工程、切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采用科技创新的技术手段,保障过路行人的安全,并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提前预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实现以人民为本、平安出行为先,为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避免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起到重要保障。
整个路口礼让行人集合了检测触发、光电子显示、载波语音自动诱导等多种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机器识觉技术自动识别行人、非机动车过路行为,检测甄别过往车辆车速对行人的威胁,自动双向预警,在提醒驾驶员降速避让行人时,同步提醒行人过路注意观察高速驶来的车辆,从而很有效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实现以人民为本、平安出行为先,为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避免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起到重要保障。
安装诱导系统大大提高了便民活动,利用LED显示系统为驾驶员提供了直观的交通数据展示。
目前联网式信号机对新增的“视频式车辆检测器”要全面融入射阳县的平台框架结构,减少平台对接、联网控制、特勤调度中间环节的阻碍,实现大交通的指挥调度畅通,力争交通指挥系统实现“一键”通,通过科学规划设计,打造快速高效的射阳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项目实施中还将对路口灯盘及配套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换,其中主要包括:
为适应多时段的需要,对原学习型倒计时灯盘进行改造或更换,与此同时,还将对附属设施配套施工。
通过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深化应用,科技创新、提档升级,实现区域交通指挥平台与新建的“视频式车辆检测器”实现无缝对接。
6.1本次建设实现主要功能
1、升级电子警察系统及后台系统;
满足本工程部分硬件设备升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运维售后服务等与之配套的项目。
2、新建礼让行人系统是为交管部门治理机动车在人行横道遇行人“不按规定让行”提供一种执法取证手段,对机动车人行横道前不避让行人行为自动检测并抓拍3张过程图片,同时完成车牌的识别及数据上传,为后期的处罚教育提供依据,
路口斑马线自动警示系统采用微波雷达扇形区域检测行人即将穿越马路的行为,当检测到行人的穿越行为时,触发斑马线黄色道钉提示单元快速闪烁,在提醒驾驶员降速避让行人时,同步提醒行人过路注意观察高速驶来的车辆,从而很有效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交通诱导系统
新建4套交通诱导屏及后台,满足本工程部分硬件设备升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运维售后服务等与之配套的项目。
4、新增“视频式车辆检测器”和原有信号机对接控制;
实现大交通的指挥调度畅通,力争交通指挥系统实现“一键”通,通过科学规划设计,打造快速高效的射阳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5、后台服务系统建设;
后台存储扩容及与交通集成平台、道路监控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非现场处罚管理平台数据进行对接及应用。
包含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运维售后服务等与之配套的项目。
6.2系统总体框架
本次建设由二个组成部分,各部分相互协调有效实现基于车辆识别为基础的交通监控和机动车监控记录,实现交通组织、治安管理、案件排查、应急指挥等个业务的开展。
前端信息采集部分:
该部分主要实现对系统所需的各种信息的采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礼让行人系统、高清道路监控系统、交通诱导显示系统、车流两检测系统等系统。
后台管理部分:
该部分实现对系统数据的综合管理、分析处理及存储,主要包括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数据接入接口等。
本次建设的数据实现实时查询、轨迹系统查询、流量分析等功能。
本次建设的视频图像实现实时监控、历史图像检索回放、远程控制、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资源管理、录像管理等功能。
本次建设的违法数据要与现有平台对接实现综合查询、报表统计、数据字典、系统管理等功能。
7、各子系统详细要求
7.1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建设要求
实现对系统所需的各种信息的采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电子警察系统系统的运行情况。
设备用户地址统一编码:
为了确保设备与用户正常接入系统,保证系统视频共享平台建设质量,设备用户地址编码规范应符合GB/T28181-2011要求.
本系统主要实时采集路面状态,利用视频检测技术,能够自动检测并抓拍闯红灯、不按标志线行驶(闯单行线、闯左转)、等违法车辆和绿灯通行的图片。
能准确抓拍记录闯红灯车辆违法过程的连续彩色高清图片。
机动车在其对应的绿灯或黄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记录一张彩色高清图片。
利用传输介质,上传违法数据到交警指挥中心指定服务器存储计算。
同时系统还兼具卡口功能,能够实时记录通行车辆信息。
7.1.2系统原理
1)前端存储设备接收来自电警抓拍摄像机抓拍的图片,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对每帧图像进行视频分析,实时检测车辆,并记录车辆运动轨迹,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检测到这辆车所经过车道的信号灯状态为红灯时,则判断车辆属于闯红灯行为,根据标记位置,提取三张闯红灯图片;
若为非红灯,则根据标记位置提取一张卡口图片。
系统通过对车辆进行运动跟踪,记录车辆移动轨迹,判断车辆行驶行为属于“直行/左转/右转”,最终确认车辆是否具有闯红灯行为。
在视频检测区域内,设置有三条虚拟的抓拍参考线,其中抓拍线1在停止线的位置,抓拍线2距离停止线1~2米的位置,抓拍线3在靠近路口中央的位置。
2)如果在红灯状态,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检测到有车辆进入抓拍线1(未越过停止线),电警抓拍摄像机将采集第一张高清图片。
同时电警抓拍摄像机自动生成一个ID号,用以保存这张照片。
3)当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检测到红灯期间该车辆进入抓拍线2时(压在停止线上),电警抓拍摄像机采集第二张违法过程图片,所抓拍的照片连同红灯开启时间、该辆车违法时间、路口名称、车道号等必要信息用同一个ID号存储在前端存储设备的硬盘内。
4)当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检测到红灯期间该车辆进入抓拍线3时(离开停止线),电警抓拍摄像机采集第三张违法过程图片;
一并存入上述ID文件中。
这样将形成一组完整的车辆违法图片,同时在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内合成一张三画面的闯红灯图片。
在设置电警抓拍摄像机取景范围时,务必确保全景图片中包含停车线和红绿灯,以可以清晰拍摄到交通信号灯的箭头信号为准。
正常过车抓拍:
绿灯或黄灯时,电警抓拍摄像机只抓拍1张作为卡口图片。
每个路口配置的媒体交换单元用于接收所有路口信息及图片,利用分布式系统进行比对及查询等功能,设备统一放置于数据中心。
2、图片记录要求
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15444:
2000的要求。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精确到0.1s。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
时间、地点、方向、车道和设备编号等信息。
设备编号规则应符合GA/T1043的要求。
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图片不应出现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现象。
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
图片记录要求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信息记录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记录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信息应符合GA16.31、GA329.3、GA648的要求。
闯红灯捕获率:
闯红灯捕获率白天应不小于90%,夜间应不小于80%。
记录有效率:
闯红灯记录有效率白天应不小于90%,夜间应不小于80%。
计时误差: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
传输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具备联网数据传输或现场数据下载功能。
联网数据传输:
通过网络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
视频数据传输应符合GB/T28181的要求。
现场数据下载:
现场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人工或自动下载到存储介质中后带回数据中心,下载过程不得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记录下载日志信息,包括下载人、下载时间等信息。
7.1.3前端系统功能
号牌识别功能:
系统在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行为信息图像的同时,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其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即应能识别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号牌,至少包括GA36规定的号牌(除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外)、武警汽车号牌和军队汽车号牌等。
白天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
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80%。
3、录像功能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具有录像功能,视频质量不低于720P及15fps,连续录像时间不小于7日,视频流采用H.264、MPEG4或MJPEG编码标准;
视频流支持OSD信息叠加,叠加的信息至少包括日期、时间(精确到s)、监控点名称、设备编码等信息。
前端录像使用中心存储设备存储,同时查看红灯图片时能够对应查阅闯红灯过程中的5分钟视频录像。
4、车辆图像记录功能
具有车辆图像记录扩展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车辆图像记录的功能应能准确记录通行车辆的全景图像,车辆图像捕获率应不小于95%。
(1)车尾高清摄像机抓拍图片,闯红灯违法图片3张自动合成一张和绿灯通行图片实时送入指挥中心进行存储。
前端至中心光纤传输中断时,前端存储设备可接收并存储路口各方向违法图片,时间不低于30天。
(2)车尾高清摄像机在抓拍违法图片的同时,可通过内置DSP芯片提供实时视频,可实现1080P和720P的高清编码,并实时送入指挥中心进行存储。
前端至中心光纤传输中断时,前端存储设备可接收并存储路口各方向进行24小时不间断高清录像,时间不低于7天。
5、混行道、禁左、禁右或禁逆行检测采集功能
车辆逆行记录功能:
具有车辆逆行记录扩展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图像记录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车辆逆行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车辆压线记录功能:
具有车辆压线记录扩展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图像记录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车辆压线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导向箭头指示通行)记录功能,具有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录扩展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图像记录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捕获率应不小于80%,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过车数量记录功能:
具有过车数量记录扩展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能实时记录相应车道通过的车辆数量,记录的信息应符合GA/T920的要求,计数误差应不大于10%。
6、车辆检测功能
采用视频检测的模式采集闯红灯行为记录。
7、前端存储设备功能
设备具有状态自检功能;
优先采用集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图片合成,叠加信息。
自动下载违法图片等功能。
系统自动巡检的工作情况,并生产报告。
图片3合成一张图片(停车线前、离开停车线、过停车线、)利用算法加入明码水印和暗码水印。
系统具有故障诊断功能,并具有故障自动恢复功能。
前端设备时间与中心服务器实时同步,时间误差小于0.5秒。
系统全天候工作,按照无人值守方式设计,当系统遇故障死机时,可自动重启。
可远程对各站点数据进行维护。
一旦遇到设备死机,中心通过网络能够对前段设备进行断电重启等管理
7.1.3主要设备性能要求
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
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护罩内置LED灯。
高清摄像机:
7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2448×
2048(包含防护罩、镜头)
传感器:
逐行扫描CCD
支持视频和抓拍图片独立配置字符叠加功能
支持双码流,采用先进的视频压缩技术H.264编码,压缩比高,且处理非常灵活,同时支持MJPEG编码,抓拍图片采用JPEG编码,图片质量可设;
视频流(H.264):
最大帧率:
25fps@全分辨率
网络:
RJ-45以太网接口,10M/100M/100M自适应
支持通行车辆捕获、闯红灯抓拍、压线抓拍、逆行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抓拍
补光灯控制:
闪光灯自动控制、时控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