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软件428Word下载.docx
《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软件428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软件428Word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乙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本页以下为空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原合同(包括: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现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及其合同清单附件;
2、《****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3、甲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
以上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二条建设要求
1、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作为本协议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2、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稳定、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
3、提交的成果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同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全套软件,包含系统的可执行程序、程序代码和运行环境支撑软件等文件。
运行环境支撑软件如下:
(1)TOMCAT8.5;
(2)JDK1.8;
(3)REDIS3.0;
(4)MINO。
4、培训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包括:
(1)系统开发期间,乙方须为甲方培训系统开发、系统维护人员,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系统部署及服务器、存储设备部署和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够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能够自行维护和扩展系统功能。
(2)系统运行期间,乙方须为系统用户进行培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
(3)在培训工作开始,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中文培训资料及教员简历,甲方认为培训教员不合格(业务不熟、工作不配合)可要求更换。
(4)乙方提供培训所必须的师资、教材等,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原合同总价中。
5、售后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从本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计算。
(2)乙方在本项目终验后,必须提供应用开发系统一年的售后服务,应用系统纠错性维护。
在维护期内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3)乙方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咨询中心,提供免费的服务热线电话,接受系统故障保修、使用帮助要求、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诉等。
该服务咨询中心应该7×
24小时全天候运行,应配备足够的咨询人员或技术工程师,热线电话的拨通率应达到90%以上。
在热线电话发生故障情况下,应提供其它备份的方便和迅速的联系方式。
(4)故障修复
紧急抢修:
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期内本系统发生任何故障的抢修任务。
备用方案:
如特殊原因造成本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能提供备用方案和措施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7、更新升级
文档更新:
乙方应建立完备的资料库,包括但不限于本系统建设文档、系统软件及数据库备份情况、应用特性以及用户配置等,这些资料应作为成果提交给甲方。
一旦资料进行了版本更新,应立刻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资料。
升级服务:
乙方应提供本系统及运行环境支撑软件的升级服务。
系统优化:
乙方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供系统优化、使用优化和管理优化建议,确保系统以最优状态运行。
8、运维服务报告
针对乙方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内容,在整个运维服务周期内,乙方应与甲方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乙方应及时提供运维服务的各种报告。
包括每周运维服务报告、重大故障维修报告、每月故障总结报告、每季度的系统管理报告、每季度的系统维护总结报告,有针对性的系统优化方案报告等。
此外甲方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要求乙方就特定事件提交说明报告。
乙方应提供本系统的原始数据(包括系统故障数据),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独立检查。
乙方应保证该系统的数据真实,没有被篡改或者删除,并向甲方提供该系统的管理数据。
甲方也可以随时检查、使用该系统获取本系统的管理信息。
9、服务时间
提供7×
24小时服务承诺:
乙方需承诺提供全天侯7×
24小时的故障维护服务和技术业务咨询服务,并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任何故障。
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报障电话响应时间:
5分钟内;
➢到达故障现场:
1小时内;
➢故障处理及解决:
2个小时内;
故障响应方式:
乙方需承诺提供E-mail、电话、远程登录和现场等的故障响应方式。
运维管理要求:
乙方应根据运维服务要求,参照国际上有关通信和信息系统运行服务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视频系统运维服务管理体系,保障承诺的运维服务内容的实施。
第三条乙方项目负责人
1、乙方委派(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管理乙方项目实施工作,并出席项目各类会议。
2、乙方须提供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3、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和甲方进行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熟悉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和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协调能力强。
4、乙方要求更换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的同意。
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必须按5万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系统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的技术资料,包括接口等。
(2)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督导。
有关与系统开发相关的其他方面进行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时由甲方牵头进行,若乙方向第三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需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3)甲方应按期按质的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及技术需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则开发工作往后顺延。
(4)甲方负责协调与落实提供本系统部署的软硬件环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保证其自身具备承接开发本项目依法应具有的资质条件,乙方应投入合格的、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工具、开发场地、车辆等。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而且应使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乙方按本协议提供的开发系统的技术。
(3)乙方应保证本系统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若有任何第三方对本系统或乙方提供的资料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研究开发计划
乙方必须在2019年月日前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初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包括:
系统设计开发,接口开发设计与对接,以及相关软件产品的安装、部署工作;
剩余全部建设任务必须在项目终验前完成。
第六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系统开发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系统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泄露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完成开发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系统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第七条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甲方在系统投入使用后,有关本系统上新业务的有偿开发,乙方可以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本协议规定的免费技术维护期满后,进入有偿技术支持期。
甲方在上述的维护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偿技术支持合同,确定有偿技术支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的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成果物的提交
1、乙方必须根据项目进度提交以下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实施方案》;
(3)《需求调研计划》;
(4)《调研问卷》;
(5)《调研记录》
(6)《需求规格说明书》;
(7)《概要设计说明书》;
(8)《详细设计说明书》;
(9)《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10)《测试计划》;
(11)《测试方案》;
(12)《测试用例》;
(13)《测试报告》;
(14)《自检报告》;
(15)《用户手册》;
(16)《培训手册》;
(17)《安装部署手册》;
(18)《系统测试报告》;
(19)《系统试运行报告》;
(20)本项目开发的系统软件源代码及安装包。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物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提交。
纸质版文件须进行胶装并且提交壹式三份,电子版以光盘方式提交壹式三份。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为了保证系统的设计质量:
1、系统在开发和试运行期间,甲方可以定期进行审计和阶段评估。
2、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须达到了原合同及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需求说明文档和已批准执行的变更为准。
3、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和系统试运行之后,由甲方依据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组织测评和验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完成工作。
第十条项目会议处罚措施
1、为了有效保证项目类会议的质量和效果,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甲方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根据时间节点逐项跟进。
乙方有义务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2、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汇报上周会议纪要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
除会议纪要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项目部沟通汇报。
4、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
乙方涉及人员原则上必须到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找能够汇报人员替代,涉及人员不能到场直接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
5、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会议签到表中签名登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处罚300元/次,请假缺席者处罚500元/次,无故缺席者处罚1000元/次。
6、《项目会议处罚通知单》壹式贰份,由甲方填写,乙方签字后,甲乙双方持壹份。
若乙方拒绝签字,罚款加倍且自动生效。
罚款在本项目合同款结算时扣除。
第十一条索赔条款
1、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违约金(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未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如未按时完成,给予三个日历日的宽限期,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按每日一万元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3、经双方确认,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系统推迟开通,则不在索赔之列。
4、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将不退还给甲方,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乙方开发的系统功能不能通过初步验收,则给予10个日历日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
10个日历日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之10%的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损失。
6、初步验收后三个月进行最终验收,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通过最终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一万元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达6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30%的违约金。
7、若因乙方原因,该系统在运行期间,因应用系统原因而致客户资料丢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导致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商定或确定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甲方和乙方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
(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由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2、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