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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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以农村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农业现代化经营制度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为主体的农村制度配套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农村公共事业实现更大进步。
农村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新型农村社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农村工作体系实现更大加强。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全面到位,农村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实现上述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要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
一是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大突破,加快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是要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按照新城现代化、新镇集聚化、新村社区化的要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同步推进新农村与新市镇建设,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三是要始终坚持尊重基层尊重农民首创精神。
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激发、弘扬基层群众的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四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以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上来。
五是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坚强领导。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发挥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全力实施农村改革发展十项重点工作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
近几年内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突出抓紧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一)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牵头部门:
农林局)
围绕生产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功能多样化、科技普及化、服务社会化、装备现代化,不断提升农业规模化、效益化水平,充分挖掘农业增效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潜力,加快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确保到2012年,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扩大到90%,高效农业面积比重提高到80%。
1、加大土地整理力度。
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以土地整理项目为载体,在现代农业园区中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统一编制今后几年推进土地整理的建设规划,具体明确实施的数量、范围、进度、目标,以及建成后发展现代高效规模化农业的总体思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建成较大面积的连片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到2012年,通过以台创园为重点的土地整理推进实施,全区每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000亩以上。
(责任部门:
国土分局、农林局)
2、加快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重点推进承包权置换、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三种形式的土地流转。
依托现有镇村联结的信息网络体系搭建流转平台,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供求信息、合同签订和流转协调等服务,着力解决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推行土地使用权流转申请书、委托书和合同书“三书”制度,避免和减少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定期上浮机制,逐步建立起土地综合产出水平和土地流转收益水平的挂钩浮动体系。
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业区域布局、农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推进区域化规模经营。
农林局、农办)
3、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
坚持把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龙头工程。
区级重点建设台创园、试验区,镇级重点建设10个配套园区,村级重点建设10个特色基地,农户层面重点培育10个科技种养殖户,形成区、镇、村、户联动的格局。
继续深化以工投农、以工建农、以工改农,到2010年,全区农业每年吸收利用“三资”3亿元以上,新增规模化园区10个以上,培植发展投资超亿元的农业园区3个、超5000万元的农业园区3个。
4、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化布局结构和产业产品结构,鼓励引导村企挂钩,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企”特色镇村建设,培育壮大名优茶果、花卉苗木、时尚蔬菜、优质水产、功能稻米等农业优势产品产业,力争到2012年,规划建成1个年产值超10亿元、2个年产值超3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发展旅游农业,全力打造一批农业旅游品牌,不断提升农业旅游点的规模和水平,力争到2012年,全区争创4-6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培育农业旅游特色点、村20个左右。
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加大政策帮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全区50%以上的农户。
农林局、服务业发展局、发改局)
5、强化高效农业对当地农民的辐射带动。
以园区、基地为载体,以高效农业项目为抓手,以合作组织为纽带,动员组织本地农民参与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和方式的推广,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快本地农民的致富步伐。
力争到2012年,农业经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
6、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加快健全以科技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为目标,到2012年,规划建成3个以上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提高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推动能力。
加强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政产学研合作,注重引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多元化科技服务机制。
全力加强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
切实做好农业信息工作,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服务。
积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农林局、科技局)
7、加强质量安全建设。
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2年前基本建成区、镇和重点基地(园区)检测点。
普及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力度,2012年全区“三品”生产面积比重提高到80%。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格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控制,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标识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保障城乡居民放心消费。
加强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管。
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
8、增强农业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实施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工程,全面增强防洪灌排能力。
进一步提高稻麦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前两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
研究探索果蔬、茶叶、水产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模式,2012年高效农业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50%。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到2012年,全区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
建立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集约用地制度。
积极发展优质稻米和精品果蔬,稳定粮食和蔬菜自给率。
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建立域外生产外包基地,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保供能力。
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规划建设。
农林局、水利农机局)
(二)加快发展富民合作组织。
农办)
加快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富民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全区参加合作组织农户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合作组织成为创新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9、扩大股份合作。
深化推进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探索发展壮大机制,不断提高资产收益分配水平。
继续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进一步创新合作形式和合作内容,积极发展农民以物权、资金等入股形式投资创办的富民股份合作社,显著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
到2012年,全区所有村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规模高效农业新增项目中的土地流转80%以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办、农林局)
10、提升专业合作。
全面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作为落实农业扶持政策的重要载体、有效途径,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速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动集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
引导合作组织走联合发展之路,推动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快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竞争能力。
到2012年,全区工商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80%以上,入社农户比例达到90%以上。
农林局、供销社)
11、加快劳务合作。
大力培育和发展以当地农民从事劳动合作为基础的农村劳务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家政、护工和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劳务合作,促进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上岗就业,为农村富余劳力特别是“4050”以上人员,开辟就业增收新渠道。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建设,在技能培训、信息服务、政策环境、权益保护和供需对接等方面为劳务合作社提供便利和支持。
农办、供销社)
(三)试点探索农村两置换一转化。
坚持把“两置换一转化”作为深化改革发展、破除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强化宣传导向,加快开展试点探索,以点带面大力示范推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优化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12、落实区域定点探索。
遵循“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农民自愿、规范运作”原则,鼓励引导广大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保障、以农村住宅置换城镇住房,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流转创新机制。
坚持城镇规划建设预留区先行、土地整理项目先行、现代农业园区先行,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精心组织试点,加快置换步伐。
农办、国土分局、农林局、劳动社保局、建设局)
13、加快转化步伐。
以“两置换”为主要途径,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
转换后的农民其户籍关系迁入社区管理,享有与城镇居民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高度重视转换农民的素质教育和文化引导,倡导科学文明理念,促进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提升。
民政局、农办、劳动社保局)
14、加强政策引导。
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导向力度,建立土地承包权置换、住宅置换专项资金。
整合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土地专项资金,用于“两置换一转化”工作的实施。
城乡住宅总占地面积超过远景规划总占地面积的,新建商品房需使用农用地的,只能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项目审批。
财政局、农办、国土分局、农林局、劳动社保局、建设局)
(四)壮大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落实惠民富民举措的重要物质保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关键之举,积极落实发展措施、整合发展资源、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在体制转型的新形势下实现较快增长。
15、抓好政策落实。
深入实施“百村富强”工程,全面贯彻《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锡发〔2006〕40号)精神,有效落实发展项目留用地、非税收入返还、物业税收优惠等扶持村级集体发展的政策。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承担的各项政策性负担,逐步创造条件过渡到由各级财政负担。
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16、拓展增收渠道。
引导村级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优势,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发展方式,做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
将村级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融入城镇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物业租赁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股份合作型经济,不断壮大村级实力。
到2012年,全区村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万元以上。
17、强化薄弱村帮扶。
进一步完善经济薄弱村帮扶机制,在各项政策措施和资源调配上给予重点倾斜,坚持项目扶持、挂钩结对等行之有效的帮扶手段,为薄弱村提供资金、物资、人力、信息等多方面支持,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薄弱村发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薄弱村“造血”功能。
到2012年,全区经济薄弱村人均村级可支配收入达到450元以上。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发改局)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发展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力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办好农村实事工程,改善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促进农民幸福指数提升、农村和谐社会构建。
18、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以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大力推动农村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012年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条件全面达到省颁Ⅱ类标准,师资配备与管理水平基本均衡。
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逐步提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保障水平。
进一步推动农村高中优质化建设,2012年前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四星级高中办学水平。
加快农村职教资源整合,促进内涵发展提升,2012年前区职教中心达到四星级标准。
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2012年前学习型组织占农村社区各类组织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教育局)
19、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2年前建成全覆盖的农村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急救网络和卫生监督网络,所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到省定标准。
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整体降低用药负担。
继续加强食品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进一步强化农村妇幼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组织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两年内基本实现镇、村两级“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
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残疾人镇级康复站、村级康复室,构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
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残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繁荣发展农村文化。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区、镇、村(社区)、文化开放户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力争两年内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实现100%达标。
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深入开展“送电影、送戏、送书、送展览”下乡活动,完善“农家书屋”建设,加快打造15分钟文化娱乐活动圈,积极推动农村题材的文艺创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农村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重视乡土建筑、文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村镇、古树名木保护,基本完成古镇古村和名人故居保护性修复工作。
加快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到2012年,每个镇(街道)建成25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服务中心,2万平方米以上的文体休闲公园(广场),每个村(社区)建成2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活动室,每个村建有省级一类以上标准的体育设施。
文体局)
21、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党员服务、民主监督、为农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卫生医疗、文体娱乐、警务综治、综合管理等标准,2009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力打造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平台。
借鉴城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经验,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扁平化管理,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民政局、供销社)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道路、桥梁、供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公路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完成旧危桥改造,完善农村镇(街道)、村(社区)公路网络,健全管理养护机制,提高农村公路质量,到2012年,全区乡道达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
继续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全面深化城乡客运一体化。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电力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合一”,进一步强化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完善基层灾害应急预案,增强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局、环保局)
(六)切实提高农村就业保障水平。
劳动社保局)
坚持城乡统筹兼顾和逐步缩小差距,大力推进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四方面制度建设、层次范围、标准水平的城乡全面接轨,加快构建惠及所有农民的“广覆盖、多层次、可转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23、加快城乡就业保障接轨。
进一步推动促进就业的政策制度由城市向农村延伸覆盖,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2012年前实现城乡就业政策制度的基本接轨,促进城乡劳动力无差别就业。
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增收致富。
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现代农业转移,确保到2012年,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4、加快城乡养老保障接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农业企业职工、农业个体从业者全面开放。
完善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政府保养金分类调整机制和纯农民基本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综合覆盖率、提升保障层次水平,加快整合建立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5、加快城乡医疗保障接轨。
进一步巩固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逐年提高筹资标准,到2012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50%。
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农村覆盖延伸,按照统一制度框架、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医疗保险卡的要求,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并轨。
卫生局、劳动社保局)
26、加快城乡低保保障接轨。
加快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同域对接、同域一体,2009年努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面消除区域性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民政局)
(七)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建设局)
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力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污水治理、河道治管、垃圾处理、村庄整治五项重点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为抓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化新农村。
27、加大造林绿化力度。
坚持生态和景观结合,城市与乡村协调,增绿与爱绿兼顾,推进造林绿化走上科学合理、城乡一体的发展道路,到2012年,全区新增林木面积3.1万亩,森林覆盖率(按省统计口径)提高到24%。
加快推进农田林网化,全面推动农村河道两侧、湖泊沿岸防护林,以及乡村道路林荫道建设,充分利用农田四周、村镇四旁植树增绿,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村造林绿化用地的潜力。
28、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加快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两年内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农村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集中区转移集中,禁止在工业集中区外工业类项目的新建、扩建,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核,推进集中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加大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广池塘循环水生态养殖新技术。
建立农村河道轮流疏浚制度,确保农村河网水系畅通,不断提升农村河道引、排、蓄、灌能力。
2009年全面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计划。
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每年创建一批河道综合治理示范村。
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巩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成果。
建设局、环保局、农林局、水利农机局、城管局)
29、加大垃圾处理力度。
加强农村环境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所有乡村、连接每家农户的生活垃圾集运体系,完善“组保洁、村(社区)收集、镇(街道)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运作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高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和无害化水平。
全面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气化、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
城管局、环保局、农林局)
30、加大村庄整治力度。
根据村庄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推进以“八化”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工作。
按照“乡村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为前提,以提高农村综合环境质量为原则,注重完善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到2012年,完成所有农村新型社区居民点的整治工作。
(八)加快调整优化镇村布局。
规划分局)
进一步优化镇村经济、社会、空间、生态结构布局,促进形成层次更加分明、结构更加合理、发展更加集约的“新城、新市镇、新型社区”现代化城镇体系,整体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
31、深化完善镇村规划。
以整合资源、配套设施、优化环境、提升特色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完善新市镇、农村新型社区集群建设规划,进一步校核修正各功能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三个集中”。
对镇村布局确定的农村居民点,结合村庄区划调整,加强分类梳理、充实提升,从空间结构、风貌特色、历史文化、地理特征上,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完善工作,引导推动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深化完善各类专项规划。
32、优化城乡区划布局。
按照区域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要求,结合新市镇建设规划,在加快集中居住的基础上,加大行政村撤并和撤镇建街、撤村建居的力度。
两年内基本完成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