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案例DOC7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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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政府的所得税免征标准越来越高,所得扣除的优惠越来越多,政府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也陆续出台。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反映了经济不景气、政府监督不力等问题。
一般收入的人不交所得税,不可避免地导致其他纳税人的负担加重和国家税收的流失。
在纳税方面,一般的工薪族和个体经营者间存在“不平等现象”。
韩国的工薪族戏称,他们是拥有“玻璃钱包”的人,意思是说他们的所有工资和收入都是公开和透明的,这些人的所得税每月从工资里直接扣除。
但个体经营者在申报收入时则可大做“手脚”,这是因为一部分个体经营者不如实申报、没有正规的财务制度,而且享受国家的小额纳税人优惠、附加价值税优惠等“好处”。
其后果是,在实际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工薪阶层交纳的税金明显比个体经营者高。
据悉,今年的第二季度里,韩国的个体经营者上交的综合所得税比一般劳动者上交的个人所得税低很多。
■政府大力改善税收制度
最近几年来,韩国政府的所得税税收比重占税收总额的18%至19%左右,这个比重比OECD(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国家的26%偏低。
而2003年的纳税者比例仅是全部劳动者的51%左右,明显影响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为解决这些问题,韩国有关部门最近向卢武铉总统和税收改革特别委员会提交了“扩大纳税者比例及税制正常化中长期方案”。
该方案提出,为了扩大征税基础和纳税人群,政府应减少各种减免税和税收优惠项目。
韩国政府的官员还指出,今后把所得税的“免征点”要固定下来,这样,随着物价上升和工资的提高,每年的纳税者会逐渐增加,税收收入也自然而然地提高。
为了健全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韩国政府正在采取防止偷税漏税、减少税收部门的行政费用、大力普及和完善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措施。
不久前,韩国政府发表了“2006年税制改革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韩国纳税人享受的一些优惠将取消,个人所得税增幅可能达到15%。
这远远超过韩国人每年工资增长率5%至6%的标准。
墨西哥起征点低培养纳税意识
墨西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非常有特色,简言之,这是一套征税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它在强调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为了体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墨西哥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0.01比索(1美元约合10.86比索),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人的所有收入都需要交纳所得税。
■保护低收入者利益
根据墨西哥税法,凡是月收入在32700比索以下的人都能享受到国家财政提供的纳税补贴,最低金额相当于实际纳税额的30%。
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还能享受到单位提供的一笔工资纳税额补贴。
这些补贴导致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纳税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并不意味着支出,反而会带来更多的收入。
以一个月收入2000比索的人为例,按照税法规定,他的实际纳税额大约是164比索,当他履行了纳税手续,则可以分别从国家和单位领取82比索和360比索的补贴,这样一来他的税后实际收入反而达到了2278比索。
这种补贴制度切实保护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对偷逃税者无情
墨西哥税法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部分长达76页之多,很多领域都有单独的规定。
繁杂的规定常常使得很多纳税人无所适从。
一般中产阶级以上阶层的人都会聘请会计师帮助自己处理税务问题,而中下阶层则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同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上也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因此,偷税漏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于那些偷逃税款的人,税务部门发现之后会先向其发送一个书面通知,“邀请”其补交税款或说明情况,纳税人收到通知后必须在15天内做出答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墨西哥的税法对于违法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比如说自然人变更住址后如果不通知税务部门将被处以2461至4922比索的罚款,而严重的逃税行为将被处以监禁等刑事处罚。
■宣传税法与科技手段
记者在墨西哥税务总局采访时,那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税务部门除了征税之外,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以普及相关的纳税知识。
为此,税务部门在各地的办公机构都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询问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可以前往税务局办公室与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最近几年中,墨西哥税务系统的电子化改造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以前,墨西哥人大部分的税种都是每3个月交一次,交税时不仅要排长队,还需要填写一大堆五花八门的表格。
2002年墨税务总局在全国推出的纳税卡使这一情况得到了彻底改观。
这种纳税卡类似于普通的银行卡,上面记载着纳税人的姓名、税号等信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纳税卡的使用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方便,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差错率,也有效地避免了纳税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澳大利亚“税网”恢恢钱包透明
说到澳大利亚,人们总是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羡慕不已:
女人生孩子有补助,没工作可以向政府伸手,老年人坐车、看病、购物优惠多多,各种补贴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殊不知,高福利总是以强大的税收系统为支撑,对于人均GDP高达2万美元的澳大利亚同样如此。
■税号让纳税人难逃“税网”
澳大利亚的税制在很多方面与其它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是一个由“合理的税收法律+完善的管理机构+严密的审计机制”组成的有机体。
从表面看,澳大利亚税收管理似乎非常“随便”:
增值税发票完全是由企业用普通纸张自行打印的,甚至手写的“白条”也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税务机关很少会到企业进行突击税务稽查。
这主要归功于澳大利亚于1989年建立的个人税号制度———税务局为每个人编制的具有唯一性的税务档案号码,每人终身只能有一个税号,即使更改姓名,税号也不会发生变化。
除了在享受医疗、教育等福利时离不开税号,纳税人在投资或受雇的时候也要向银行或雇主提交税号。
如果纳税人交不出税号,雇主或银行在发工资或支付利息时就要依法按照最高的个人税率对其扣缴。
■税号制度外国人也无法“幸免”
税务机关根据个人或企业的税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种来自不同渠道、不同环节的收入数据进行归集、整理,然后与银行资料和纳税人所填报的收入进行核对。
这样一来,面对成千上万的纳税人浩如烟海的数据,税务机构同样可以通过税号轻松地监控到每个人的纳税情况。
作为中国媒体派驻到澳大利亚的记者,笔者虽然不赚澳大利亚一分钱也无法“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但依然要在抵达澳洲三个月内在附近的税务局通过网上登记来获得一个税号。
原因很简单:
按照澳洲税法,包括工资、薪金、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实物和非实物所得都要纳税。
如果要在银行存钱,那么银行利息作为一种“资金收益”也必须按税号来上税!
■颇具人情味的退税政策
其实,懂得“退税”也可以减轻不少“负担”。
法律规定,与收入相关的一些支出可以从应缴税款总额中减去。
以记者行业为例,所有用于采访的交通费、住宿费、交际费以及设备购置费用都可以被税务局作为“退税”依据。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的时事记者托尼·
哈森告诉记者,税务局曾经把他干洗衣服的费用也减掉过,因为他们理解“记者出席重要场合需要衣着体面”;
而对于哈森为获得独家专访而支付给当事人的一大笔“信息费”,税务局则不同意作为退税项目。
所以他建议纳税人多花点时间钻研澳洲的税收政策,或者干脆就花钱请精明的税务代理替自己“讨价还价”。
按照澳大利亚法律,请税务代理的费用也是可以从纳税收入中减去的。
■税务审计注重先礼后兵
如果税务局怀疑纳税人的报表有问题,一般先电话通知纳税人到税务局来面谈,目的主要是起到“教育”作用,让纳税人“坦白从宽”,并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税收法规,补交税款,而不必接受处罚。
税务局还会通过计算机不定期地随机选择审计对象,“受审”范围一般每年为1%至2%。
接受审计的纳税人或公司需要提供十年来任意一年当中最少三个月的收入数据,税务局将根据自己掌握的各种信息对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进行逐笔审核,并与银行、雇主和其他部门进行联系,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纳税人的申报与实际相差太远或确实存在漏报行为,税务局将予以追究且“从重处罚”!
对于罚款规定,澳大利亚税法视情节轻重分为几类:
故意少报收入,多报开支,处以漏缴税款75%的罚款;
若有阻碍审计的行为,则处以90%的罚款;
在审计过程中主动申报补税的,罚少缴税款的60%,如果是在审计以前补报,则以15%的比例处以罚款。
对于无意少报收入,多报支出的,一般罚款为25%,如阻碍审计则罚款30%;
在审计过程中补报,罚款20%;
审计前补报,罚款10%。
对于少报收入,除处以上述罚款外,还要另加罚息,若逃税情节特别严重,税务当局有权诉诸法院,给予刑事处罚。
审计结束以后,审计人员会提供税收调整报告给纳税人,如无异议,则补税。
对审计结果纳税人有权进行申辩,将其理由反映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如不服裁决,可向法院申诉。
印度税制结构间接税为主体
在印度,购买商品或在外就餐后付账时,都要比实际价格多付一些钱,这多付的部分便是在为印度政府的税收制度“买单”。
■一个税种繁多的国度
印度的税收分中央政府、邦政府和城乡政府三级,三级政府分别依照印度宪法征收捐税,且税种繁多。
与发达国家实行的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相反,作为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所谓间接税,主要是商品税、关税、销售税、交通税、旅游服务税和特种商品税等税种。
当然,政府也征收直接税,其中包括所得税、公司税、财产税、利息税、土地收入税、印花税等等。
印度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为:
个人年收入5万卢比(1美元约合43.5卢比)以下者免征;
5万至6万卢比者征收税率为10%;
6万至15万卢比者为20%;
15万卢比以上者为30%。
个人所得税实行自愿申报和催交申报两种。
相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公司所交纳的法人所得税则高得多,为35%,另有5%的附加税;
而外资企业则更高达40%,另有5%的附加税。
■偷漏税严重令政府头疼
由于税种较多,程序复杂,税收效果不佳,偷税漏税现象相当严重和普遍,令政府十分头痛。
据一名外国记者讲,他每月向房东交纳2000美元的房租,按理说应将房租费全额用支票转账到房东的银行账号上,以便纳税。
但房东坚持要他只将一半租金转到银行,另一半用现金支付,这样就可以隐瞒房租实际收入,从而少交房租所得税。
许多私营商店购物时也遇到类似情况:
如果不索要发票,店家允许按标价付款;
如果索要发票,则须再交纳8%的政府税。
因为正规发票有据可查,而不开发票则可逃避纳税义务。
据报道,印度中央政府2004-2005财政年度的税收总额为3038万亿卢比,比预期的3053万亿卢比少了15亿卢比。
印度财政部长奇丹巴拉姆最近表示,政府的税收还有很大的余地,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大有潜力可挖。
他明确指出,“有太多应该交纳所得税的人没有缴税。
”据统计,印度全国主动承认自己年收入超过100万卢比的只有7万人,这显然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一般估计,目前年收入超过百万卢比的印度人至少达40万以上。
■税制的改革与不断完善
据税务部门的官员讲,印度政府今年制定了一系列改进税收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今年4月开始推行增值税制度,以逐步取代各邦实行已久的销售税制度。
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印度最大的一次税收制度改革,从而使酝酿多年的增值税终于在印度得以全面实施。
从2005—2006财政年度开始,印度统一实行增值税制度。
各邦对所有邦内及跨邦的商品生产和销售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标准税率为12.5%。
目前各邦邦内征收的销售税、消费税、附加税、货物税、娱乐税等税种将逐步取消,以最终实现在邦一级层面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只收取增值税一个税种。
印度税务人士指出,开征增值税,标志着印度开始向新型税收制度转变,是印度税收改革的重要步骤。
据印度财政部估计,增值税的征收工作正常展开后,各邦每年的税收将有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