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223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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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侦查人员威胁证人,证人不得已说出看到犯罪嫌疑人用布口袋装尸体后扔到某井里了,侦查人员据此找到布口袋装的尸体
D、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第7章>
第4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B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A选项不当选,因为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排除的只是供述,不包括辩解。
C选项不当选,因为在刑讯逼供下取得的供述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供述找到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在暴力、威胁下取得
3.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0题,单选)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第18章>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D
本题考查裁定、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
据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4.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第5节>
拘留的适用情形
《刑法》第87条规定的核准追诉制度,是指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超过20年追诉期限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高检规则》第352条第2款的规定,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故本题A项错误。
依据《高检规则》第352条第1款的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因此,公安机关在
5.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
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23题,单选)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第2节>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形式。
从证据载体上来看,视听资料是借助录音录像设备、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从证明方法上来看,视听资料必须是通过声音、图像等动态方式直观地反映案件事实的;
从证据内容上来看,视听资料通过声音、图像方式所直观反映的一定是案件事实发生当时的情况。
就本题而言,关于讯问的录音录像,其证明对象为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而与被告人石某供述的内容无关。
该录音录像通过声音、图像等直观的方式再现了讯问当时的情况,所以属于视听资料。
B选项正确。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题中
6.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2题,单选)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入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第1章>
刑事诉讼构造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强调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
以1979年《刑事诉讼法》为基础建构的刑事诉讼模式,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特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进、吸收了诸多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内容,体现了“当事入主义化”趋势。
表现在审判阶段,实行对抗式法庭审判,举证责任由控、辩双方承担,审判工作主要通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等活动展开,审判者的职权性作用逐步淡化,但并不能说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故A错误。
在
7.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2-34题,单选)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第14章>
合议庭
A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
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A正确。
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B错误。
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C错误。
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D错误。
本题选A。
8.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
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卷二35题.单选)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第13章>
不起诉
本题考查存疑不起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本案在排除口供后,其他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属于存疑不起诉,故A正确。
《最高检规则》第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非法取证行为,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可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故B错误。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是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故C正确。
《最高检规则》第405条规定:
“人民检察
9.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适用不同的期间
B、侦查羁押期限应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
C、法定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D、张某被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其释放
第10章>
第1节>
期间的计算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
根据《高检规则》第13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
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故B项错误。
根据《刑
10.法院审理方某一案,现案件已审结,对于判决,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不足,则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B、如果法院查清方某的犯罪事实,但方某是精神病人,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判决宣告方某无罪
C、如果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方某,法院依据证据可以作出罪名为抢劫罪的有罪判决
D、如果方某在审理期间死亡,证据足够充分的,可以作出有罪判决
第15章>
法庭审判
①如果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不足,则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而不是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是精神病人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下,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无罪判决。
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与审理认定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在审理中,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因此D选项说
11.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第16章>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
(2)项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因此正确答案为C。
1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侦查”的含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B、“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C、“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专门调查工作
D、“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第12章>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本题考查“侦查”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规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13.甲因绑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甲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个:
A、经合议庭报审判委员会决定后,书面请求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B、该区人民法院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区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区人民检察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区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市人民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区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4章>
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高法解释》第1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一)重大、复杂案件;
(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
14.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监察机关存在异议,此时监察机关的正确做法是?
A、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B、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C、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D、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异议权的问题。
《监察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因此答案应当选B。
15.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3题,单选)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第19章>
执行机关
本题考查管辖、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减刑程序。
A选项考查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故监狱无权侦查,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监狱内犯罪与发现漏罪的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308条第3款规
16.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
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第11章>
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正确答案为A项。
B项中,检察院拒绝受理是不正确的。
C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也不能直接立案。
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建议”而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17.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李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出庭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D、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委托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第22章>
缺席审判中辩护权的申请主体及法律援助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从保障被告人、缺席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应当为其强制辩护,即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3条,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8.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
关于本案指定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4题.单选)
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
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
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
本题考查指定管辖。
按照新法,受贿罪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无法选择正确答案。
按照旧法,解析如下:
《最高检规则》第1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中指定异地管辖,需要在异地起诉、审判的,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前与人民法院协商指定管辖的相关事宜。
”可见,也有可能是其他检察院侦查后,通过协商确定由8市中院进行审理,而并非一定要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所以A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所以B
19.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搜查
本题考查检查和搜查程序的异同。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
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
搜查的对象是可以对一切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物品或有
20.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6题,单选)
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
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本题考查审判时发现新罪的处理。
《最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
“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据此,C选项正确,当选;
A、B、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C。
21.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侦查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第3章>
鉴定人
本题考查诉讼参与人。
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查人员。
22.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直接言词原则
本题考核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故B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项仅体现直接原则中的直接采证原则,不符合题意。
C项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
D项体现的是审判公开原则。
23.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25题,单选)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
本题考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