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洁净化施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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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详见图12-2。
图12-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2.2质量保证措施
以满足业主要求为重点,以实现质量目标为目的,采用先进的质量控制理念,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行业的规范标准,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制度措施等方面强化管理,细化施工工艺,完善质量通病预防技术措施,规范质量记录填写,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2.2.1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
㈠选派具有丰富施工经验、懂技术、精管理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由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总工,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机构,保证工程的领导力量。
㈡调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力量强的施工队伍投入本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并从全局调配过硬的设备充实到该项目中,以高素质的施工队伍、精良的施工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保证工程质量。
项目部设技术质量部,配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工班设兼职质检员。
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形成项目部、队、工班、作业人员四级质量自保体系。
12.2.2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三阶段控制质量程序,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1事前控制
依据ISO9001:
2000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制订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机构设置、试验室建立、专业人员配备、施工材料调查和检验、施工设备选型、场地布置、技术交底、规范标准选定等工作。
㈡事中控制
组织高水准的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控制,严格执行复核制度、交底签认制度、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制度,以“放准,勤复测,点、线、面通盘控制”的方法,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无误。
编制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设计,指导施工。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规程,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道工序的“第一个”,将每个“第一”的检验数据结果定在全优起点上,并以此做样板,通过高标定位的全方位控制手段,确保每道工序、每一部位、整项工程最终达到优良标准。
通过严把过程检验和试验关,保证工程施工的每一段、每个部位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受到控制。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把工程的质量重点、难点和特殊点列为技术攻关项目,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达到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㈢事后控制
每道工序质量控制结束后,及时对控制结果进行评价和对质量偏差进行纠正。
为了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应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对不合格进行评审,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跟踪和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并对其有效性做出评价。
12.2.3保证工程质量的制度措施
㈠工序自检制度
本标段工程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工班三级自检机构,加强工序质量内部检查。
施工队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并由项目部质检员记入施工日志。
㈡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制定技术复核制度,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及复核方法。
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属隐蔽工程,在工程隐蔽之前必须经过验收签认。
㈢检测试验制度
检测试验工作是控制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方法,把好工程质量源头关。
㈣现场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严格控制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质量关。
各类建筑材料运到现场后,设备物资部开出材料取样通知单,由试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对经试验达不到标准的材料,坚决清退出场;
对防水材料等委托有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书和试验报告。
进场后分类别堆码存放,并挂牌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以防止误用和实现可追溯性。
㈤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报告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㈥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各级质量检验工程师应熟练掌握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检查评定。
对完工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检验评定,作为全线创优和考核依据。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工程负责人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送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安全部。
技术质量安全部与施工队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将结果抄报监理工程师,技术质量安全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单位工程进行评定。
㈦现场标识制度
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做好现场设备、原材料、工序等标识工作,标明其目前质量检验和试验状态,防止误用,实现可追溯性。
㈧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工程计价与质量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奖优罚劣。
项目部提取工程造价总额的2‰作为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安全质量部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内部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对达到优质样板标准的进行奖励;
未达到质量目标的单位给予停工整顿;
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返工和处罚;
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对评为优良或优质样板工程的,每一项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给予2000~20000元的奖励。
若发生质量事故或未能实现质量目标的工程,坚决返工重做,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额的20%处罚,对主要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额的4%实施处罚。
12.2.4保证工程质量的经济措施
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对质量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不合格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对造成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加惩处;
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每个作业队的工程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返回,否则视问题大小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用于奖励及处罚。
12.2.5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㈠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审查
⑴工程中标后,项目部将组织技术人员认真会审设计文件和图纸,全面仔细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提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的建议。
⑵进场后,详细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有遗漏内容,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能否满足质量要求,施工是否便利,对设计推荐的施工方案进行充分讨论,补充完善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㈡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做好市场调查,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相应的供应商。
严格按“先检验合格,后采购使用”的原则,做好材料进货质量的检验和标识工作,确保材料质量。
同时做好原材料的各种质量记录的整理与保存工作,做到各种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齐全,确保对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㈢施工机械的质量保证措施
⑴使用施工项目机械化配备类型适用配套、状况良好、技术性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和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
在开工前进行安装调试检修,运转工作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立即停止机械运转,组织修理,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合格后再续使用,(如平地机等),如无法恢复正常状况,则撤离现场,更换同样完好的满足质量和技术性能要求的机械投入使用。
⑵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某种指定的施工机械,原则上不作其它机械替换,但因确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替换变更,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担出替用理由和变动原因的申请,批准后进入现场进行试用判定,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后投入使用,如试用不合格,则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及时更换完好且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的机械。
㈣混凝土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本标段混凝土采用HZS25拌和机拌制,采用自卸车及手推车运输至浇筑现场。
现场做坍落度试验,合格后方能浇筑;
若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则退回并通知拌合站调整。
现场由专职试验人员按试验规程要求留置试块。
混凝土浇筑前应向混凝土拌合站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包括混凝土使用量、时间、地点等。
若由于交通、车辆、现场等原因造成延误,超出时间的不准使用。
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埋件和输送管进行检查,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确认模板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后方能浇筑。
不承重的侧模板应在保证混凝土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方可拆除。
㈤钢筋质量保证措施
⑴原材料质量控制
①钢筋加工定货时,要向监理报产地和生产厂家,监理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方允许使用。
②钢筋进场按规定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钢筋均应有标牌。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验收。
③钢筋的各种规格、型号、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可焊性和其它专项必须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④钢材进场后,要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报告报监理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使用。
⑤钢筋堆放地点和防雨措施要经监理的检查。
⑥严禁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老化锈蚀的钢筋进场。
对浮锈(色锈)的钢筋,除冷拔钢筋或焊接处附近必须清除干净外,一般可不予处理。
⑦进场钢筋除复试外,还应按批量随机抽取5%的样品进行检查,一般抽样由市质检站作,如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按批量再抽样5%进行检查。
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工程,并及时清理出场,记录存档。
⑵钢筋加工质量控制
①应及时向监理提交加工方案、加工材料表。
加工时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如遇有死弯时,应将其切除。
②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锈蚀。
钢筋级别、钢号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有设计人员书面意见,报监理认可后方能代替。
③钢筋弯曲成型,应在常温下进行,不允许热弯曲,也不允许用锤击或尖角弯折。
⑶绑扎钢筋质量控制
①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全部绑扎牢固,至少不得少于90%。
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及误差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②各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1.3倍搭接长度的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㈥开挖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加大对开挖作业的全工序、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主要工序实行全过程的跟踪控制。
实行工序验收合格证制度,主要工序由技术人员验收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㈦路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⑴优先选用大吨位、大功率、重型施工机械,确保各种机械性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技术标准。
⑵开工前根据填料的土工试验结果,取得路基施工的最佳干容重,机械组合,碾压遍数等。
⑶试验路段先行,通过现场填土压实工艺实验,核对试验结果,确定工艺参数、机械配置方案和施工工艺操作细则。
㈧开工前复测质量保证措施
⑴配备测量精度符合要求的仪器和有专业知识及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基准资料和测量标志,以相关精度要求,恢复定线或定位测量。
在每段或每项测量完成后,将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核查,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
⑵对所有永久性的标桩,包括中线桩、转角桩、水准基准点、桥涵结构物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控制点以及放样和检验工程必须标桩,加设易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护。
在工程竣工前复测,对永久性标桩发生损变或移位,进行重新恢复工作。
⑶根据施工实际需要,施工中引起的标桩位置变动,如标桩暂移到附近点等,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做出书面通知。
12.3质量检测及试验
12.3.1检验试验工作质量控制
检验试验工作是科研试验系统全部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工地设立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试验室,同时安排试验能力强的试验工程师负责,具体由试验技术员进行此项工作,并辅设一个工程资料室;
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即保证检测数据在相同条件下能够重复,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再现,要求在检测工作的全过程中,对将影响检测结果的每一个因素,包括被检测的对象、所用的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都必须有检查、记录,对检测数据进行校核。
㈠取样
⑴常用材料由各相关操作间或试验室按试验规程进行常规取样。
⑵特殊材料和成品按规定取样的数量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
⑶块体材料按规程、规范或其他规定的要求,取必要的数量,加工成必须的试验尺寸。
⑷对取来的样品或送验的试件,收样人应做好以下工作:
检查样品的数量、加工尺寸以及委托试验单的项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对所送试样/试件进行编号、填写试验台帐,送交有关操作间、养护室、样品室进行试验。
㈡试验
⑴试验室接到任务后,组织人员、配齐试验设备,收集有关规程、规范,做好试验准备,对接到的样品根据原始台帐进行核对,无误后,对试件规格进行精确测量,然后进行试件加工/直接试验。
⑵各操作间对本室的环境温度、湿度、试件加工情况、试验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要记录清楚并填写好试验记录。
⑶原始记录
样品名称应与来样登记一致。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所依据的标准或检验方法规定填写。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或方法的代号。
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记载:
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及仪器设备测定条件。
环境条件:
检验标准中规定有环境条件时,必须逐项填写完全;
各项测试的读数、结果或现象、状况等,读数应从计量容器、具、仪表直接读得的数字,并附有相应校正值、计算公式及结果;
与检验试验有关的异常现象、突发情况、事故及处理记录;
检验时间、检验者、校核者签名;
其他必要的记录和说明;
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准涂改,记录有错,只能杠改。
㈢试验报告
⑴主管业务人员根据每天的试验记录进行计算,计算时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试验或加倍复验,无误后形成试验报告。
⑵检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
检验报告一律由检验人员填写或打印,文字简洁、字迹清晰,严禁用铅笔填写,并不得涂改,页码完整,无空白栏。
⑶全部检验数据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3.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措施
㈠对工程所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论其自有、租用等均需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管理、率定和保养,并制定年度率定检验计划,以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能按规定的周期得到校准和检验。
对安装有特殊环境要求,不宜频繁搬动的仪器不能到场时,委托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乙级以上资质试验室进行试验委托工作。
㈡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鉴定证书和鉴定记录。
㈢设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失效。
12.4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区处于西北高原腹地,海拔高,日照时间长,具典型内陆高原气候特点,工程区不具备产生大型、特大型泥石流的降雨条件,主要发生季节性雨水冲刷,与气象同步。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本工程需要在雨季施工,特制定针对雨季的施工措施,确保雨季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章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13.1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目标:
人身死亡零目标,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在本工程施工中,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业主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坚持“重安全,保质量,促进度,保效益”的工作原则,从而确保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13.2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13.2.1安全保证体系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目标,我们从安全教育、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等方面完善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充分利用安全检查和经济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见图13-1。
图13-1安全保证体系图
13.2.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资历
㈠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1名副经理专门分管安全工作。
㈡技术质量安全部设主任1名,专职安全员2名(根据施工任务情况及时进行调配)。
㈢各施工队(厂)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班组至少设1名兼职安全员,具体人数根据施工任务和投入施工人员数量进行配备。
㈣所有安全人员全部按照国家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
㈤安全管理组织图见表13-2
13-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
13.2.3安全管理流程
图13-3安全管理流程图
13.3安全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遵循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制度规定如下(但不限于):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0号令2002年11月01日起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09月01日起实施。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2月6日起实施。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6年10月30日起实施。
⑸《安全标志》GB2894-1996。
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⑺《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5373-2007。
⑻《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5162-2002。
⑼《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GB/TD81-2006。
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⑾《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⑿其他法律法规和业主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定。
13.4安全管理制度
13.4.1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按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进行,奖惩实行分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奖罚分明。
对于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忽视安全,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盲目施工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罚,激励和警示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重要性,从而促进安全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13.4.2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
⑴劳动防护用品由劳动用品专管人员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定期作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及时采购和发放。
⑵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填写劳保领用单,并经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生产安全办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
⑶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⑷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齐全、人员行为规范。
13.4.3安全补偿金和抵押金制度
项目部全面实施安全补偿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各施工队(厂)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同意制定奖惩标准,利用实施安全补偿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充分调动了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使补偿金变为员工辛勤劳动所得,丰富了安全管理手段,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促进作用。
13.4.4“三高作业”审批制度
对“高空、高压、高速”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在“三高”作业施工前,作业队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防治措施,并填报高危作业申请书,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13.4.5交叉作业让面制度
在现场组织施工时,严格执行交叉作业让面制度。
生产调度部门及各施工队在安排作业任务时,要明确交叉作业的相互交接时间,按时给不同专业、不同施工队或班组提供作业面。
13.4.6高危作业安全员现场监护制度
进行高危作业时,现场负责巡视检查的三级(技术质量安全部、施工队、班组)安全员必须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现场监护,并随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纠正违章,对不听劝阻的,有权罚款或指令停工。
13.4.7封闭管理制度
结合本工程总体管理规定,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治安保卫人员全天巡逻检查,杜绝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以及车辆进入施工作业区域,避免发生盗窃事件或第三者伤亡事故。
13.4.8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工程开工前和实施过程中,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设备及消防等专业人员,对现场的各种危险源进行排查登记,并采用直接判定法或LEC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对危险源作出风险分析和评价,最后确定需要加强控制的重大危险源。
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落实监控责任人,加强全天候监控。
13.4.9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将另外落实建立治安消防、作业现场安全、推广作业标准化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13.5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㈠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确保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建立健全有效应急管理体系,针对各种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制定综合及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㈡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测与预警发布和解除的程序及预警响应措施等;
后期处置恢复生产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生产等;
应急保障包括救援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设备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地质和气象水文信息服务等;
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监督与检查、应急评价与完善、责任与奖惩等;
工作流程、应急资源及联系电话等。
㈢应急预案由工程技术办公室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并组织有关应急管理专家或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㈣突发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危害程度等,按实际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按照预案要求,统一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13.6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3.6.1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㈠脚手架搭设:
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搭设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落实交底工作。
架子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㈡大型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按施工方案搭设,施工现场只允许使用钢脚手管和木、钢手板。
脚手架的施工通道应具有双道防护栏杆、挡脚板。
脚手架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铺设安全密目网。
㈢电工登高作业:
登高作业用的脚扣、踏板、滑轮、绳索、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登高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