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1 制图基本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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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1制图基本知识
第一章制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1国家标准《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的一般规定
前面我们讲了,图样是工程界的交流语言,为了便于指导生产和技术交流,国家标准对图样上的有关内容作出了统一的规定。
本节中我们将学习五个基础制图标准:
图幅格式、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注法。
补充知识:
1.技术标准是工程技术界的共同语言,是准绳和法规,每个技术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并遵守。
2.经常看到的制图标准集:
《机械制图》——机械专业制图标准
《技术制图》——基础技术标准
3.标准代号:
GB/T指“国家标准/推荐”
JB指“机械行业标准”
标准代号后数字表示该标准的编号(顺序号),其后跟年代号。
例:
GB/T14698—1993
表示该标准是国家推荐性标准,是国家第14698个标准,其发布时间为1993年。
有时标准号后带小数点,表示系列标准的分号。
一.图纸幅面和格式(GB/T14689—1993)
1.图幅
基本图幅:
A0、A1、A2、A3、A4
加长图幅:
按基本图幅的短边成整数倍增加。
2.图框格式
从是否装订来看可分为以下两种格式:
{
留装订边:
装订边宽为a,其余留边宽度为c。
不留装订边:
各边均为e。
注:
不论哪种格式,均应用粗实线画出图框线和标题栏边框。
(P8)
幅面代号
A0
A1
A2
A3
A4
a
25
c
10
5
e
20
10
3.标题栏的方位及格式
1)图纸格式和标题栏的方位
{
X型——又称横式,标题栏长边∥图纸长边——A0~A3
Y型——又称竖式,标题栏长边⊥图纸长边——A4
标题栏的位置:
图纸的右下角。
为了利用预先印制的图纸,允许将X型图纸的短边置于水平或将Y型图纸的长边置于水平使用,但此时应在图纸上标明看图方向(方向符号)。
——看图方向与标题栏的方向一致
为了使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时定位方便,应在各边长的中点处分别画出对中符号。
2)标题栏的格式
GB10609.1-89规定标题栏应包含四个区:
更改区、签字区、名称代号区、其他区。
更改区
其
他
区
名称代号区
更改区
名称代号区
签字区
签字区
其他区
标题栏的格式可以由各单位自定。
标题栏的长度一般为180或140。
制图作业按课本P9中图1-7。
标题栏的外框线用粗实线绘制,而内框线用细实线绘制。
二.比例(GB/T14690-1993)
比例为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线性尺寸之比。
种类
常用比例
允许用比例
原值比例
1:
1
放大比例
2:
15:
110:
1
2×10n:
15×10n:
11×10n:
1
2.5:
14:
1
2.5×10n:
14×10n:
1
缩小比例
1:
21:
51:
10
1:
2×10n1:
5×10n1:
1×10n
1:
1.51:
2.51:
31:
41:
6
1:
1.5×10n1:
2.5×10n1:
3×10n1:
4×10n1:
6×10n
采用比例只是为了能将机件在图纸上表达出来的一种手段,它
不能改变机件的真实尺寸大小。
换言之,图样中所注的尺寸与比例无关。
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图形原则上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填在标题栏中。
必要时个别图形可采用不同比例,但此时要在图形的正上方标注出所用比例。
三.字体(GB/T14691-1993)
图形中的尺寸标注、技术要求等需要用汉字、字母、数字来表示,这就要求对图形中的字体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1.基本要求:
在图样中书写汉字、字母、数字时必须做到:
字体
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字体大小——字高(字号)
常用字号:
3.55710(2.514)
字宽约为0.7h。
数字、字母与汉字并列书写时,字号应比汉字小一号。
3.书写方法
汉字:
长仿宋体。
书写时应先画好格子,并按笔画要求书写(课本P11)。
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罗马字母推荐A型直体或斜体。
当拉丁字母单独使用时,应注意尽可能避免I、O、Z三个字母。
4.常用字号的推荐使用范围
3.5号:
指数、偏差、注脚等。
5号:
尺寸数字、比例数字、字母等。
7号:
剖面代号、文字说明、标题栏中文字等。
10号:
标题栏中图名。
四.图线(GB4457.4-2002)(GB/T17450-1998)(同时有效)
1.图线的形式及应用
大家试着想一想,如果一张图中所有的图线都是一样的,那么图纸表达的意图究竟如何我们是根本无法明白的。
为了使图面清晰明了,图样中须用不同的线型和不同的粗细来表示不同的含义和内容:
2.图线的画法
⑴图样中的线条应保持均匀,并明显区别粗细和虚实。
⑵同一幅图纸中,同类线型的线宽应一致。
⑶同一幅图纸中,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一致。
⑷点划线、双点划线的首尾两端应为线段,而不可是点。
⑸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与实线相交,或互相相交时,应交于线
段处而不可交于空隙处和点处。
⑹当虚线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粗实线应画到分界点,留空隙后再画虚线。
⑺虚圆弧与直虚线相切时,圆弧虚线画到切点,留空隙后再画直虚线。
⑻点划线(轴线、中心线、对称线)一般超出轮廓线大约2~3mm或
3~5mm。
⑼较小圆的中心线可用细实线代替。
⑽任何图线不得穿过文字、数字、字母及符号,当不可避免时要将图线断开。
五.尺寸注法(GB4458.4-84,GB/T6675.2-1996)
一张完整的图纸,只有图形还不够,图形只能表示机件的形状,
而机件的大小和相对位置还需要用机件的尺寸来表达。
从某种意义上来将,尺寸标注比绘制图样更加重要,因为尺寸是制造和检验机件的直接依据,如果尺寸有遗漏或错误,都会给生产带来困难和损失(可能造成废品或次品)。
1.尺寸标注的要求:
完整、清晰、准确
2.基本规则
●图样中所注出的尺寸数字表示机件的真实大小,与图形比例和绘图准确性无关。
●图样中线性尺寸的单位均为“mm”,且省略不标;而角度尺寸则要标注出单位“°”、“′”、“″”。
●图中注出的尺寸,应是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加以说明。
●机件的每一尺寸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反映实形的图形)
●标注尺寸时,尽可能采用规定的符号和缩写词
3.尺寸的组成
尺寸的三要素:
尺寸线、尺寸界限、尺寸数字。
⑴尺寸线:
表明度量尺寸的方向,用细实线单独绘制。
●线性尺寸的尺寸线∥被注长度。
●尺寸线一般不得超出尺寸界限(小尺寸除外)。
●轮廓线、中心线等任何图线都不能代替尺寸线。
●同一方向的尺寸线应互相平行,并且间隔一致(间距约为5~10mm)。
为了图面的美观,尺寸线与轮廓线及尺寸线间距离应保持一致。
●尺寸线与尺寸界限不可相交,固应小尺寸在内、大尺寸在外。
●尺寸线应尽可能的拉到图形外面。
●尺寸线的终端有箭头或斜线两种形式,表示尺寸的起止位置。
箭头:
常用,细长型,尖端指向尺寸界限。
(长4~5b,宽1~1.4b)
短斜线:
细实线,与尺寸线成顺时针45°。
对直径和半径不使用此方式。
标注连串小尺寸时,中间部分的箭头可用小圆点代替。
在同一张图样上只能采用同一种尺寸起止符号,且要保持大小一致。
⑵尺寸界限:
表明所注尺寸的范围,用细实线绘制。
●尺寸界限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中心线引出,且尺寸界限⊥尺寸线,当地位受到限制时(如尺寸界限与轮廓线过于接近)允许倾斜。
●尺寸界限应超出尺寸线约2~5mm。
●可以利用图形的轮廓线、轴线、中心线作为尺寸界限。
●标注光滑过渡处尺寸时,应从交点引出尺寸线(将轮廓线用细实线延长)。
尺寸数字:
表示机件的实际大小,一般为5号字或3.5号字。
●同一图中,尺寸数字的字高应一致。
●线性尺寸的尺寸数字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中上方(水平)或左方(垂向)。
不推荐采用在中断处标注尺寸
●倾斜线性尺寸的尺寸数字延尺寸线方向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
30°范围内采用引出标注。
●当图中没有足够的位置标注尺寸时,可采用引出标注。
●尺寸数字不允许被任何线条穿过。
4.常见尺寸的注法
⑴直径、半径、球的注法
●以圆周为尺寸界限(箭头指向圆周)。
●尺寸线不允许利用圆的对称中心线。
●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Ф、R、SФ、SR。
整圆标Ф,半圆标R,大于一半的圆弧可标Ф或R,但标Ф时尺寸线应超出圆心。
●尺寸线应通过圆心或指向圆心。
●标注小直径、小半径时,可将箭头和数字布置在外面——引出标注。
P21
●当圆弧太大,没有足够地方画出圆心时,则对准圆心的位置画一折线。
P20
⑵角度的标注
●尺寸界限延角度两边径向引出。
●尺寸线为以顶点为圆心的圆弧。
●尺寸数字一律水平书写,并标明单位符号。
●较小角度或标注位置不够,可采用引出标注。
⑶连续小尺寸的标注
●连续小尺寸的箭头画不下时,两端箭头画在尺寸界限外侧,中间部位的箭头可用小圆点代替。
●标注连续小尺寸时,允许将最边缘的尺寸数字标在尺寸界限外侧,中间的尺寸数字引出标注。
⑷斜度及锥度的注法
●斜度及锥度符号用细实线绘制,角度为30°。
●标注时,符号方向与实物的斜度及锥度方向应一致。
锥度符号在横线处对称画出。
注意:
课本中锥度符号的标注方法不对(已作废)——P33
⑸弦长和弧长的注法
●尺寸界限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
●弧度较大时,尺寸界限可从径向引出。
5.简化标注(GB/T16675.2-1996)
●尺寸相同的成组要素(孔、槽等),可仅标注一次,并在尺寸之前标明数量,中间用“×”分开。
如“8×Φ8”。
(“—”分开的方法仍在使用)
●当成组要素(孔、槽等)均匀分布时,可不必逐个标注定位尺寸,仅在尺寸后注明“EQS”字样,如“8×Φ8EQS”。
当成组要素(孔、槽等)的定位和分布情况很明确时,可省略
“EQS”字样。
●间隔相等的链式尺寸,可只标出一个间距,其余用“间距数量×间距(=距离)”的形式注写。
●从同一基准出发的尺寸(线性或角度)可采用坐标方式标注。
尺寸线只画单边箭头,基准处标注“0”或“0°”,其它位置标注坐标值。
●在同一图中,有几组尺寸相同的成组要素(孔、槽等)时,可采用涂色或标注字母、编号等方法来区别。
●标注只有一半图形或部分图形的完整尺寸时,尺寸线应超出中心线或断裂边界线。
●对称图形中,相同要素(圆角、壁厚等)只标一次,且不需注明数量。
●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或“δ”。
●标注正方形结构尺寸时,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此时往往会出现平面符号)
★在不致引起误解情况下,45°倒角可省略不画,只须标注“数量×Cx(x为倒角宽)”。
★一组同心圆弧,可共用一条尺寸线引出标注,并仅画出最边缘处一个箭头(最内或最外),标注顺序由箭头的指向决定。
★一组圆心位于同一直线上的圆弧,可共用一条尺寸线引出标注,并在每个圆弧处均画出同向箭头,标注顺序由箭头的指向决定。
★一组同心圆,可共用一条尺寸线引出标注直径尺寸,此时尺寸线可只画一半,并在每个圆弧处均画出同向箭头,标注顺序由箭头的指向决定。
(注意:
标注应仍为直径)
6.尺寸标注时易出现的错误
●尺寸数字标注方向不对——下方、右方
●尺寸数字标注错误——多0、少0
●尺寸符号标注错误——Φ、R混淆
●尺寸数字被线条穿过——懒得擦
●用其它线条代替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