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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目标有哪些?
Which──依靠哪些手段实行宏观调控?
好,我们马上进入对第一个“W”的学习。
一、WHY?
为什么要实行?
前面我们已经学了市场经济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
既然如些,为什么还要进行宏观调控呢?
(停顿)那是因为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
有些东西是不能让市场去调节的,像毒品、枪支弹药,还有一些则是市场不愿去调节的,如国防、消防、治安等公共事业。
而且,即使是市场可以调节、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的调节存在诸多的缺陷。
今天,我们就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说明市场调节的缺陷和不足。
什么案例呢?
──房产风云。
有哪位同学知道温州现在的房价是多少吗?
据有关统计,如今房价高达每平方米七千元以上,温州市区的房价还在上涨,目前,温州市区的房地产价格已经高于上海、杭州、北京等中心城市,称其为“房产风云”丝毫不为过。
高房价到底好不好?
好,能赚钱呀!
(通过投资房产,很多家庭实现了资产增值。
)但不可否认,高房价也会带来诸多问题。
下面,我们就着重来分析一下高房价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先来看这张照片:
2004温州秋季房展会
材料:
9月
18日——20日本界房展会成交金额将近5.5亿。
本届参展楼盘共有参展商78家,项目81个。
成交套数942套,面积达7万多平米。
温州人对投资房产特别感兴趣。
这是最近的一次房交会的战果。
一般说,开房交意味着将有新的楼盘面市,房价应该下来才对。
可是在温州却经常会出现“房交会开一次,房价涨一次”的“怪现象”。
那么就请你们来诊断一下温州楼市,为什么会出现“房交会开一次,房价涨一次”的怪现象?
归纳的很好。
我注意到几位同学都不约而同地讲到了炒楼者。
确实大量炒楼者的存在是当前温州高房价的重要因素。
那我就想请教一下大家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炒房者?
(稍停顿)大家都看到炒房可能带来的巨大利润,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纷纷涌入。
充分暴露了市场调节的──
A自发性
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的原因在于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
价值规律告诉我们,当某种商品出现供不应求时,价格就会上涨。
炒房者的加入,房屋需求大增,使温州原本有限的房源更加紧张,当房源出现供不应求时,价格自然会上涨。
这种自发作用的后果便是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容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及两极分化。
温州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不仅老百姓吃不消,很多投资者也开始把目光投向温州以外的其它地区,于是有了我这里的第二张图片──温州炒房团。
在著名的网络搜索引擎“google”上键入“温州炒房”四个关键字,瞬间排列出的相关条目共有102,000条。
可以说,“炒房团”让温州人再一次出了名。
图中出现的是“温州晚报购房团”,也是诸多炒房团中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一支队伍。
3年来它已“横扫”北京、杭州、呼和浩特、武汉、青岛、南昌、深圳,甚至远及东南亚国家,每到一处,便令当地房价上涨至少20%。
据说,温州现在有10万人在炒楼,动用的民间资金高达1000亿元。
请大家讨论一下:
“当地房价上涨至少20%”完全是“温州炒房团”的“功劳”吗?
不是,还需要当地买家们的配合。
温州人把房价炒高了,如果没人接盘,价格自然会下来。
当地买房者普遍都存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明知价位过高还是一头载进去,这充分暴露出买家的——
B、盲目性
有了当地买家们的配合,温州炒家们算是尝到了不少甜头。
但房地产是高风险行业,一向风云诡变,有人赚钱,也会有人赔钱。
比如1997年的香港房价由于受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从100%下降到31.8%,下降了68%的幅度。
(“1997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香港的房价从100%下降到31.8%,下降了68%的幅度。
”)
想想看,如果你在当时买了房,结果会怎样?
确实有很多人就在那一次危机中栽了大跟头。
比如这几位:
(王菲于97年以4800万买入宝松苑以后,于去年11月卖出时只值2700万,亏蚀达2100万;
刘德华于1996年楼市高峰时期,以3900多万买入红山半岛的公寓,却于楼市复苏前的2003年7月,以1600多万卖出,亏蚀达2000多万。
1996年香港楼市处于顶峰时,当时还是夫妻的他俩,以钟镇涛担保,短期借款1.54亿港元,“炒买”港湾道会景阁4607室等五处豪宅和其他项目。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香港楼市下滑,所购各项目大幅度贬值。
债权人虽没收这些房产,仍无法偿清债务。
由于部分贷款利率高达24%,所余本息现已滚至2.5亿港元。
去年7月,法院裁定钟镇涛破产。
)
看得出,我们很多同学替这些钱惋惜不已。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这些艺人为什么不在楼市下跌前把房产抛出呢?
因为这是他们无法预知的事情,这也暴露了市场调节的又一个缺陷──
C、滞后性
因为市场的这种调节作用属于事后调节。
往往是当他们发现楼市不行了,下跌了,才会想到抛售,而此时,损失已经客观的形成了。
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会带来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
特别是对一些周期性比较长的行业,如农业、林业及大型项目的建设,危害就更大了。
以上都说明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它也存在缺陷。
大家想想看,市场的这些缺陷是不是只存在于房地产业呢?
不是,存在于各行各业。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为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就需要有的配合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呢?
二、WHAT什么是宏观调控?
目标?
,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这个概念,大家要注意这样几点,一,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
二,调控的对象是国民经济;
调控的手段有多种,有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我们放到后面再具体解释。
那么,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这种调节和控制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呢?
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大家判断一下,这四项目标,哪一项是最主要的?
促进经济增长是最主要的,是根本目标;
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国际收支平衡则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
一旦国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某些不谐之音,宏观调控就会站出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关注了香港的楼市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当前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状况: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去年全国平均增长4.9%,在全国35个中大城市增长9%,但是局部地区增长过快,目前11个省市增长率超过50%,35个大中城市则超过70%,而且结构不合理,高档商品房比重过高。
从材料中不难发现我国的房地产业在局部地区房价上出现了不合理的高增长。
在此背景下,“温州炒房团”的出现,自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是温州炒房团的“路线图”。
从这个路线图可以看出,炒房团经过的地方有中心城市也有边远地区,有大城市也有小城市,有发达的,也有等待开发的。
如果你是当地政府或百姓,你将如何看待“炒房团”的到来呢?
国内也有很多网站非常关注“炒房团”这一经济现象,同时在广大网民间举行了民调,我们不妨来看看它们的结论。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我们温州人的“炒房”行为持否定态度。
甚至有人把“炒房”等同为投击,还有人扬言对温州人“要见一个,杀一个”。
那么,“温州炒房团”将何去何从?
等待他们的最终命运又是什么?
最近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争对炒房行为的措施,我们一起来看看。
材料一:
今年初,杭州市出台政策,对炒二手房者征以重税;
随后,南京出台购房实名制;
福州中行作出规定:
在福州购买第二套住宅,首付款比例提高到5成。
材料二:
近日,市政府向温州各媒体下文,禁止以媒体名义组织购房团到各地炒房,并限制发布相关的广告进行宣传或炒作。
材料三: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并施行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建设用地。
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请大家看书了解宏观调控的手段,再结合材料,说说看,以上措施中,政府都运用了哪些宏观调控的手段?
客观上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三、宏观调控有哪些手段?
WHICH宏观调控的手段: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看书)归纳: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经济政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财政政策,如材料一杭州市所采用的“对炒二手房者征以重税”的作法就是通过税收来调节经济利益;
另一种是货币政策,如材料三央行宣布加息,就是利用了货币政策中的利率杠杆。
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调节经济活动,如材料三人大颁布的两部相关法律。
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等形式进行的调节,它的作用是直接、迅速,如材料二温州市政府的批文,文件一下,温州各媒体马上就停止了购房团的行程。
当然,国家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时,这三种手段往往是综合在一起运用的,从地位上来讲,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主要的,行政手段不宜过多采用。
因为以政府指令形式干涉经济属于单方面行为,本质上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是不相符的,过多采用,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看来,我们的温州炒房团确实是遭遇了它的寒冬,作为温州人,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些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温州炒房团究竟是“游移的魔鬼”还是“飞翔的天使”呢?
最后还有一点时间,我想听听大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要求:
观点独到一些、特别一些没关系,但一定要言之有物。
同学们的发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析了炒房的利,也不避讳谈弊。
温州炒房团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在政界和经济界也存在较大争议,这里我也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较有代表性的言论,供同学们参考。
各方观点:
“外界讲的炒房团,我不叫它炒房团,而应该是房地产的经营。
”温州市市长刘奇
“政府禁止购房团是没有用的,民间资本把房地产作为投资手段这是市场行为。
”浙江绿城集团总经理寿柏年
让炒房者在浙江断奶不合理资本外流,卡住!
省长吕祖善
温州炒房团利用资金优势左右房地产价格牟取暴利,该行为和股票市场的庄家行为如出一辙,构成了《刑法》中的操纵市场罪,应该用该条款约束类似温州炒房团的操纵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
看来,围绕“温州炒房团”的争论,短期内还很难有一个结果。
不过,通过这堂课的分析,在炒房问题上,我想,至少大家应形成这样几个基本认识:
第一、炒房是种市场行为,是活跃市场的因素之一
第二、炒房者具有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控制;
第三、政府的引导与控制应当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不能过于强调行政命令
当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与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和谐的拉在一起时,我想,“炒房”是可以成为一场双赢的财富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