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答案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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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9月田某考入
答:
本案中北京某大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一种公共组织,其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基于法律授予其学籍管理权而作出的,因而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
2、1988年6月至1989年6月,航天工业部
答、在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森林法》和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一定的冲突,在制定法法源序列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的位阶次之,法规的位阶又次之。
据此,本案应适用《森林法》而不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A市和平村和B市林场村
答、本案中,州人民政府的做法无视土地法、森林法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行政法治原则;处理决定未送达争议当事人且未交待诉权、未告知相对人相应救济途径,违反了行政公开原则。
4、徐某1992年承包农场
答、农场是一个国有企业,而非行政机关,森林法也没有对其进行授权,因而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5、1992年至1995年间,临河村
答、乡政府在本案中的职责是对肖某等四户村民的房屋处于拆除或没收的处罚,但其在接到李某申请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调解,是一种不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
6、某市红星街道办事处
答、街道办事处是依授权组织的一种,享有管理一定区域内经济、文化、民政等事务的行政权,具行政主体资格。
本案中,办事处以决定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既侵犯了养鸡场的经营自主权,更侵犯了承包人周某的合法权益。
7、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
答、①中国足协具有行政主体身份。
中国足协作为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从事着管理经营如足球职业联赛等各种商业活动,并从中获取利润。
同时,中国足协经《体育法》授权,也拥有全面管理全国足球运动发展的行政职能。
中国足协做出的处罚行为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处罚行为。
中国足协的性质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团法人。
故,中国足协具有行政主体身份。
②中国足协的行为具有行政管理性质。
③如果法院受理此案,则长泰俱乐部及其教练为原告,中国足协为被告,川阳、成五、江舜和浙城俱乐部足球队可以作为第三人。
8、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李某
答、判断某一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通常从以下几方面鉴别:
第一,行政行为主体须是国家公务员;第二,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表明身份,说明代表何种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第三,公务员必须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第四,行为者应是出于执行公务的动机和目的而实施行为。
据此,应该认为,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9、贺某原有宅基地100平方米
答、本案中贺某没有通过法律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以请客送礼的不当手段为自己谋利,这不仅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更助长了行政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
另外,贺某在审批过程中,以拆除其原房为条件,当审批成功后,却不履行承诺,这是一种以欺骗手段来骗取行政机关的批准,不仅履行没有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也没有履行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10、某县税务局局长刘某
答、本案中,县监察局对税务局局长刘某的监督属于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县人大依法罢免刘某的税务局局长的职务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监督的一种体现。
11、倪某持有浙江省农村机械
答、本案中,农机个体修理户倪某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修补汽车轮胎,应按国务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由工商部门处理。
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倪某的处罚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属无效行为。
12、1997年3月5日,张某
答、本案例的行政行为缺失了行政行为合法的一个重要因素——程序合法。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3、陈某研究了一种再生人造革
答、
(1)本案属于专利侵权纠纷,省专利管理局对类纠纷有权依法裁决(参见《专利法》第57条)。
(2)陈某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见2000年8月25日修正的《专利法》第45、46条)
14、某乡政府为发展本地
答、
(1)不合法。
因为乡政府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合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处罚。
15、1997年1月某市计委
答、
(1)属于行政指导行为。
(2)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行政指导行为是一种非权力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没有强制力。
16、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
答、司法厅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黄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该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17、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
答、
(1)甲公司能提起行政复议。
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另处,甲公司亦可因A县政府侵犯其自主经营权而提行政复议。
(2)该地区行署在收到甲公司的复议申请及上述决定的审查申请后,应首先在30日内依法处理该决定,此时应终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撤销A县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
18、某商场发生火灾
答、
(1)不应该。
因为,本案中对刘某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依刑事诉讼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人民法院不能以行政案件受理该案。
(2)依据国家赔偿法,本案中的刘某应当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该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19、某市政府正筹建本市公园
答、
(1)具体行政处分行为。
依据有关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案中,市政府的决定表面上看是非特指的,其实,该决定所指的对象是明确具体的、特定的,就是全市的所有公务员,而不是其他人。
而且该决定只适用一次,不能在以后的情形中反复适用。
(2)王某可以以市政府的决定侵犯其财产权为由,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而对该市市政府所作的行政处分,王某可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81条的规定,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20、某县政府为筹建人民广场
答、
(1)被告是县政府。
本案中,拆迁决定是由县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的行为表面上是由广场拆迁办化验室作出的,但由于拆迁办公室是县政府设立的临时内部机构,它无权独立对外行使职权,它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县政府承担的。
(2)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该案应当被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本案应移送给中级人民法院。
21、某县A公司与B公司
答、
(1)本案中,如果仅仅A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通知B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本案是必要共同诉讼。
因为A与B是因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