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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1005-2674(2006)09-0029-04
近年来,我国自然垄断产品价格连年攀升,其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增速。
①与此相关,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问题表示了严重关切。
此种现象业已形成一种特征化的经济学事实:
一方面,自然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抬高价格以谋取“垄断福利”;
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无奈地承受垄断高价,其福利水平相应降低。
而且,垄断行业的抬价行为并非只是简单地导致社会福利从消费者向垄断者进行转移,而是会进一步降低社会总福利,从长远看对垄断者本身的福利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从理论上把握自然垄断产品定价及价格规制的福利效应,有利于揭示我国自然垄断产品价格的性质及其成因,为采取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的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一、基于福利最大化的自然垄断产品定价方式
对自然垄断的现代定义是成本弱增性,指的是在一定的产出范围内,单个企业提供全部产量比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共同提供具有更低的生产成本,也即更能实现生产效率(Baumol,1977)。
因此,具上述经济特征的产品应由独家生产,从而自然形成垄断性市场结构。
但市场垄断会产生三个福利问题:
其一,垄断企业会制定垄断价格,从而造成哈伯格三角形福利损失;
其二,垄断企业缺乏市场竞争的激励作用,会形成莱本斯坦所谓的“X―非效率”问题;
其三,争夺垄断利润的寻租行为是非生产性的,对社会稀缺资源造成浪费,降低社会福利水平。
在新古典经济学框架内,上述三个问题的核心是价格问题。
理论上,为了克服上述问题,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自然垄断产品价格:
1.边际成本定价
根据帕累托最优原理,边际成本定价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但在自然垄断行业采取边际成本定价,可能导致企业出现亏损。
自然垄断可分为强自然垄断与弱自然垄断两种情况,前者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平均成本曲线呈向下倾斜状态;
后者则相反。
这样,在采取边际成本定价时,处于弱自然垄断阶段的企业会实现超额利润,而处于强自然垄断阶段的企业则会出现亏损。
如果要使企业盈亏平衡,则政府必须进行财政补贴,而这又会产生如下问题:
一是补贴可能引起扭曲性税收;
二是征税和转移支付会产生交易成本;
三是实施转移支付会诱导企业寻租,上述问题都会降低社会福利。
2.平均成本定价
该定价针对单一产品情况,寻求在企业盈亏平衡条件下实现福利最大化的价格,可以通过平均成本函数与需求函数联立方程求得。
该定价所实现的福利最大化是受一定条件约束的,并且除非平均成本曲线、需求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三线交于一点,否则达不到边际成本定价所实现的帕累托最优。
3.拉姆齐价格
该定价针对一家自然垄断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寻求在企业盈亏平衡条件下实现福利最大化的价格,其求解方法是求一定约束条件下的极大值。
拉姆齐价格的公式为:
Pi=Ci/(1-R/Ei),其中R=λ/(1+λ)
上式中,Pi、Ci分别为第i种产品的价格及其边际成本(平均可变成本),Ei为对第i种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取绝对值。
λ为企业盈亏平衡约束的影子价格,其含义是放松1单位利润约束所引起的社会福利增加。
按照拉姆齐价格公式,对于自然垄断产品定价,为实现企业盈亏平衡,允许确定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
但由公式可知,对于具有不同需求价格弹性的产品,提高程度是不同的。
产品的弹性高,定价与其边际成本差额小,反之亦然。
二、自然垄断产品价格规制的福利效应分析
上述自然垄断产品定价方式从理论上说明了,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应该如何确定自然垄断产品价格。
但在现实中,由于自然垄断企业具有多种产权类型,其定价目的并不一致。
如果说,对于传统意义上纯粹的公有企业,其定价目的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话,则对于现代意义上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的自然垄断企业而言,其定价目的更多地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就产品定价而言,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二者之间存在矛盾。
如果任由企业定价,则会损害消费者福利,并降低社会总福利水平,因而需要对自然垄断产品价格实施政府规制。
政府对自然垄断产品进行价格规制的目标,在于通过促进分配效率、生产效率及企业合理投资,提升社会福利。
就价格规制方法而言,一般可分为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与激励性价格规制两大类。
两类规制方法在实现上述规制目标方面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福利效应。
此外,由规制引起的寻租行为也会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影响。
1.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的福利效应
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的作用机理是通过给企业资本投资设置一定的“合理回报率”,对自然垄断价格水平实施间接控制,在价格规制实践中多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
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资本投资总额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获得,从而避免了边际成本定价对企业生产函数及市场需求曲线估算的困难,因而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具有可操作性强的优点。
但该方法的缺点是对提高企业内部效率的激励性差,并且由于A-J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加大投资获得收益,促使企业过度投资,导致成本上升。
如图一所示,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为MC1,平均成本曲线为AC1。
按照福利经济理论,以边际成本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之点a对应的P0定价,社会福利达到最大,为图中adP1的面积。
但边际成本定价受两方面因素制约:
一是需求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不易得到;
二是边际成本定价会造成处于强自然垄断阶段的企业产生亏损,而政府以财政收入补贴企业亏损又会产生收入效应。
实施回报率规制,价格水平位于平均成本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处,企业盈亏平衡,但与边际成本定价相比,产生哈伯格三角形abf面积的社会福利损失。
并且由于回报率规制会产生A-J效应,导致平均成本曲线上升,由AC1升至AC2,规制价格相应地由P1升至P2,社会福利损失由abf进一步扩大到ace。
2.激励性价格规制的福利效应
针对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激励性低,导致过度投资等问题,规制理论和实践发展了新的规制方法――激励性价格规制。
激励性价格规制主要包括价格上限、特许投标和区际竞争等规制方法。
尽管上述各种规制方法在具体操作层面差异较大,但就激励作用机理而言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即都是通过直接确定一个在一定时期内固定的价格水平,使企业获得由其内在效率提高而形成的经济租金。
这是还原作为理性人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来面目,充分发挥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
如图二所示,规制之前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为MC1,边际收益曲线为MR,企业以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产量确定相应的垄断价格为P0,此时,社会福利损失为adf。
在政府确定规制价格P1后,企业面临折弯的(kinked)需求曲线P1cD,对应着具有折弯的边际收益曲线P1ckMR,企业选择边际收益垂直段ck所对应的产量Q1,价格为P1。
此时,社会福利损失由adf减少为cef。
上述通过规制直接使价格降低从而使社会福利损失减少的过程可称为激励性价格规制的福利效应之一。
由企业提升内在效率而使社会福利增加的过程可称为福利效应之二。
激励性价格规制的各种具体方法都具有在一定时期内使规制价格保持不变的特征,企业因此可以得到在该时期内降低生产成本而形成的额外收益,从而达到促进效率的目的。
如图二所示,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由MC1降至MC2,企业获得hegl的额外收益。
这种收益至少可以部分补偿相对于边际成本定价而形成的社会福利损失cef,如果hegl大于cef,则激励性价格规制形成的社会福利甚至高于初始边际成本定价的最优化福利安排,体现了激励性价格规制的动态效率。
现在,有必要单独考察P1的确定范围。
首先,如果P1大于垄断价格P0,则P1没有意义。
其次,如果P1小于需求曲线与平均成本交点j所对应的价格,则企业会产生亏损。
从契约理论角度看,这一定价不能满足契约签订的参与约束条件,因而企业会退出。
因此,P1值应位于垄断价格与平均成本价格之间。
并且,对于价格上限规制,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垄断企业也会选择采用上限价格P1,因而与特许投标、区际竞争直接确定一个规制价格水平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3.寻租行为的社会福利效应分析
“寻租”顾名思义为“寻找租金”。
这种“租金”在传统李嘉图学派中是指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而现代含义则是指由于政府干预经济或规制市场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即超过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差价。
按照塔洛克的说法,“寻租行为”是指人类社会中追求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活动,即“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包括那些“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
”
垄断定价损害社会福利,需要政府进行价格规制。
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是公共利益论,即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实施规制,对经济主体损害社会福利的行为进行抑制。
但政府规制实践并没有对公共利益论提供足够的实证支持,俘虏理论的出现部分解释了政府规制偏离公共利益的原因。
规制的经济理论(佩尔茨曼模型)表明,政府规制者作为理性人,在实施规制时会兼顾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以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
如图三所示,π(P)为企业利润曲线,在平均成本价格Pc下,企业利润为零;
在垄断价格Pm下,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
政府规制者的利益F(P)为消费者和企业对其的政治支持,受规制价格P影响。
这种影响可形成两种相互对立的作用。
当规制价格P在Pc至Pm段增加时,π(P)增加,企业对规制者的政治支持增加;
但与此同时,P增加会使消费者对规制者的政治支持减少。
所以,规制者的利益无差异曲线F(P)在图三中呈向右上方倾斜状态,曲线从F1、F2到F3表示规制者的利益在增加。
显然,F2与π(P)相切之点所对应的价格Pf为规制者选择的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规制价格水平。
当然,佩尔茨曼模型对规制者利益F(P)为政治支持的假设是不全面的。
实际上,寻租行为所形成的租金攫取也应包含在规制者利益之中。
当我们将租金收益纳入规制者利益之后,图三中F(P)曲线会变得平坦,规制价格水平会进一步在Pf至Pm段增加。
由于政府规制体制不健全,在自然垄断价格规制中会出现寻租行为。
规制者主要通过确定价格形成的某些数值而攫取部分租金,这些数值包括回报率规制中的回报率及投资基数、价格上限规制中的企业技术进步率、特许投标及区际竞争价格等。
而对于企业而言,只要规制价格形成的租金高于其寻租成本,就有激励进行寻租,从而形成较高的规制价格。
在较高的价格下,会形成哈伯格三角形福利损失。
进一步看,由于通过寻租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助长企业内部的非效率性,导致成本上升,形成塔洛克四边形的社会福利损失。
并且从理论上讲,消费者也有通过寻租使规制价格下降的激励。
这样,在规制者、企业、消费者三方博弈中,社会稀缺资源浪费在非生产性活动中,寻租行为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
三、对我国自然垄断价格规制福利效应的认识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主要特征是政企合一、行政垄断。
就价格规制而言,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往往存在一定的行政隶属、甚至是一体化关系,所以规制者在确定规制价格时,自然会向企业倾斜,使其获取一定的超额利润,并免受市场竞争的压力。
规制者的利益,表现为从这些企业获取某种经济利益,或者通过使这些企业“扭亏为盈”等政绩而取得政治利益。
②消费者在三方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
尽管有价格听证会等自然垄断规制价格确定程序,但从实践结果看,并没有改变在价格制定中规制者与企业一方强势、消费者一方弱势的本质。
由于自然垄断产品的需求弹性较低,因而这种价格规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种分配效应,即由垄断企业侵占消费者剩余,并实行“垄断福利”。
③
价格规制方法方面,尽管理论上价格上限对生产效率的激励性高于回报率规制,但对于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自然垄断企业而言,实施价格上限规制并不具有现实性,成本加成定价法仍然是主要定价方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对企业节约成本的激励性低,但由前所述,规制价格向企业利益倾斜,从而导致现实中自然垄断企业效率虽低,但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却远高于其他行业的现象。
企业的非效率性会形成塔洛克四边形的社会福利损失。
现实中,激励性规制的其他方法,如区际竞争方法基本没有得到运用。
近年来,特许投标方法得到一定运用,但由于规制体制不健全,在实践中尚存在一定局限性。
因此,需要在完善政府规制体制的基础上,发展激励性价格规制方法,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注释:
①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6年到2005年,中国的CPI上涨了1.9%,但价格上涨较高的水电燃气价格则上涨了92.9%;
2004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3年同月上涨4.3%,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12.3%,在各类涨价项目幅度较大,拉动整个物价水平居高不下。
②例如,铁道部多年来借“错峰出行”、“旅客分流”等基本不存在的理由,在春运期间上涨票价,被有的学者称作“没有技术含量的打劫”(俞肖云,2005)。
1998年,中国民航亏损额高达24亿元,民航总局将原因归结于机票打折,并于1999年初禁止机票打折,半年便扭亏为盈,但有近300万旅客只好改行其他交通方式。
③广州市曾统计,2005年前三个季度,收入最高的前五大行业中,实行垄断的行业就占了四个(新京报社论,2006-3-9)。
垄断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的数据,2004年全国职工平均年收入1.4万元,垄断行业职工人均年收入超过6万元。
参考文献:
[1]俞肖云.铁路春运涨价:
没有技术含量的打劫[J].中国统计,2005,(5).
[2]徐万国,胡欣.中国电力2万亿资产与1.4%回报率迷局[N].21世纪经济报道,2005-12-22.
[3]Baumol,W.J.,1977,OntheProperCostTestsforNaturalMonopolyinaMulti-productIndustry,AmericanEconomicReview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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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verch,H.,Johnson,L.,1962,BehavioroftheFirmunderRegulatoryConstraint,AmericanEconomicReview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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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eltzman,S.,1976,TowardaMoreGeneralTheoryofRegulation,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9(Au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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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ullock,G.,1967,TheWelfareCostsofTariffs,MonopoliesandThefts,WesternEconomicjourna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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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erg,S.V.,Tschirhart,J.,1998,NaturalMonopolyRegulatio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
责任编辑: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