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基本知识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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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板是绘图时用来铺放图纸的矩形案板,图板一般有0号(900mm×
1200mm)、1号(600mm×
900mm)和2号(400mm×
600mm)三种规格,做制图作业时可选用1号图板。
2、丁字尺
丁字尺由尺头和尺身构成,尺头和尺身相互垂直,尺身沿长度方向带有刻度(或带有斜面)的侧边为丁字尺的工作边。
使用时,左手握尺头,使尺头的内侧紧靠图板的左侧边,右手执笔,沿丁字尺的工作边自左至右画线。
3、三角板
绘图时要准备一副三角板(一块为45°
角,一块为30°
角和60°
角)。
三、分规、圆规
1、分规
分规是用来量取尺寸和分割线段的工具。
2、圆规、弹簧圆规、点圆规
圆规是画圆及圆弧的工具,常用的有大圆规、弹簧圆规和点圆规等。
四、针管绘图笔、鸭嘴笔
1、针管绘图笔
针管绘图笔的头部装有带通针的针管,能吸存碳素墨水。
2、鸭嘴笔
鸭嘴笔是传统使用的上墨画线工具。
五、曲线板
曲线板是用以描绘非圆曲线的工具。
如果所描绘的是对称曲线,则应从对称点0开始,分别描绘其两侧对称部分。
如图13-48,在描好上半部分0-Ⅰ-Ⅱ-Ⅲ-Ⅳ段后,把曲线板挪到与之对称的下半部分,描出相应的曲线。
六、其它
1、建筑模板
绘图时,可直接利用模板上面的漏孔和刻度进行作图,以提高制图效率。
2、比例尺
比例尺是用来按一定比例量取长度的专用量尺。
3、擦图片
当要从图上擦掉错误的或多余的图线时,可利用擦图片,它是由很薄的钢片或透明胶片冲孔制成。
§
13-1制图基本规定
建筑工程图是表达建筑工程设计的重要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依据。
为统一工程图样的画法,便于交流技术和提高制图效率,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一、图幅
图幅是指绘图时采用的图纸幅面。
为了合理使用图纸,所有图纸的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13-1的规定及图13-1的格式。
图纸的使用方式有两种:
横式和立式。
如图13-1
二、标题栏及会签栏
图纸标题栏(简称图标)是用来填写设计单位(设计人、绘图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工程名称、图名、图纸编号等内容的。
标题栏必须放置在图框的右下角。
横式使用的图纸、应按图13-1(a)的形式布置。
立式使用的图纸,应按图13-1(b)的形式布置。
立式使用的A4图纸应按图13-2的形式布置。
图纸标题栏应按图13-3的格式分区绘制。
会签栏是为各工种负责人签署专业、姓名、日期用的表格,如图13-4。
三、比例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比例规定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
20,1:
50,1:
100等。
对于建筑工程图,多用缩小的比例绘制在图纸上,如用1:
20画出的图样,其线性尺寸是实物相对应线性尺寸的1/20。
比例的大小是指比值的大小,如1:
50大于1:
100;
无论图的比例大小如何,在图中都必须标注物体的实际尺寸。
绘图时选用哪种比例,应根据图样的用途和被绘物体的复杂程度,选用表13-3中的比例。
图中的比例,应注写在图名的右侧,比例的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1或2号,图名下画一条粗实线(不要画两条)其长度与图名文字所占长短相当。
比例下不画线,字的底线应取平,例如:
立面图1:
当同一张图纸上的各图只选用一种比例时,也可把比例统一注写在标题栏内。
四、字体
汉字、数字、字母等字体的大小以字号来表示,字号就是字体的高度。
图纸中字体的大小应依据图纸幅面、比例等情况从国家标准规定的下列字高系列中选用:
2.5,3.5,5,7,10,14,20mm。
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高度应按比值
递增。
图名及说明用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的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13-4的规定。
长仿宋体汉字的高度应不小于3.5mm,一般的文字说明采用3.5或5号字,各种图的标题多采用7或10号字。
工程图样上书写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罗马数字的字高应不小于2.5mm。
当拉丁字母单独用作代号时,不使用I,O及Z三个字母,以免同阿拉伯数字的1,0,2相混淆。
五、图线
建筑工程图的图线线型有实线、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折断线、波浪线等。
每种线型(除折断线、波浪线外)又有粗、中、细三种不同的线宽,如表13-6所示。
当粗线的宽度b确定后,中粗线及细线的宽度也就随之确定。
它们应从表13-7线宽组表中选用。
由线宽系列可以看出,线宽之间的公比是
,它和图纸幅面尺寸系列、字体高度系列协调一致,且和国际标准统一。
在绘图时应注意:
1.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其中粗实线的宽度,且不宜小于0.7mm,如图13-6(a)。
2.虚线、点划线或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如图13-6(b)。
3.点划线或双点线,当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实线代替。
如图13-6(c)。
4.点划线或双点线的两端,不应是点;
点划线与点划线交接或点划线与其它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如图13-6(d)。
5.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它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
虚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如图13-6(e)。
6.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
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晰。
六、尺寸标注
在建筑工程图中,图样仅表示物体的形状,而物体的真实大小则由图样上所标注的实际尺寸来确定。
图样上标注的尺寸由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组成,如图13-7。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
必要时,图样轮廓线、中心线及轴线都允许用作尺寸界线,如图13-8(a)、(b)。
2.尺寸线
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并应与被标注的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如图13-7。
3.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的相交点是尺寸的起止点。
在起止点处画出表示尺寸起止的中粗斜短线,称为尺寸的起止符号。
中粗斜短线的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45度角,长度宜为2~3mm,如图13-7。
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和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
箭头的画法如图13-9.
4.尺寸数字
在建筑工程图上,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工程形体实际尺寸,它与绘图所用的比例无关。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米为单位外,均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因此,图样上的尺寸数字无需注写单位。
尺寸数字的读数方向,应按图13-10(a)的规定注写。
若尺寸数字在30°
斜线区内,宜按图13-10(b)的形式注写。
尺寸数字应依据其读数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也可以引出注写,如图13-11。
5.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
图线不得穿过尺寸数字,不可避免时,应将尺寸数字处的图线断开,如图13-12。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标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如图13-13。
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距图样最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
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如图13-13所示。
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如图13-13所示。
6.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半圆或小于半圆的圆弧应标注半径。
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至圆弧。
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
R"
,如图13-4(a)。
较小圆弧的半径标注形式所示如图13-4(b)所示。
较大圆弧的半径标注形式如图13-14(c)所示。
。
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应标注直径。
标注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字前,应加符号“Φ”。
在圆内标注的直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至圆弧,如图13-15(a)。
较小圆的直径尺寸,可标注在圆外,如图13-15(b)。
大于半圆的圆弧,标注的直径尺寸线一端应通过圆心,另一端画箭头指至圆弧,如图13-15(c)所示。
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SR”,标注球的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SΦ”。
注写方法如图13-16。
7、角度、弧长、弦长的标注
标注角度时,应以角的两个边作为尺寸界线,尺寸线画成圆弧,其圆心就是该角度的顶点。
角度的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如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可用圆点代替。
角度数字应一律水平方向注写,并在数字的右上角相应地画上角度单位度、分、秒的符号,如图13-17。
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以与该圆弧同心的圆弧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圆弧的弦,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弧长数字的上方应加注圆弧符号,如图13-18。
标注圆弧的弦长时,尺寸线应以平行于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弦,起止符号应以中粗斜短线表示,如图13-19。
8、薄板厚度、正方形、坡度、非圆曲线等尺寸标注
在薄板板面标注板厚尺寸时,应在厚度数字前加厚度符号“δ”,如图13-20。
如需在正方形的侧面标注该正方形的尺寸,除可用"
边长Χ边长"
外,也可在边长数字前加正方形符号,如图13-21所示。
在标注坡度时,应加注坡度符号。
坡度符号宜用单面箭头表示,上面的数字表示坡度,箭头指向下坡方向,如图13-22(a)(b)。
坡度也可用直角三角形式标注,如图13-22(c)。
外形为非圆曲线的构件,可用坐标形式标注尺寸,如图13-23。
9、尺寸的简化标注
杆件或管线的长度,在单线图(桁架简图、钢筋简图、管线图等)上,可直接将数字沿杆件或管线的一侧注写,如图13-24。
连续排列的等长尺寸,可用“个数×
等长尺寸=总长”的形式标注,如图13-25(a)所示。
构配件内的构造要素(如孔、槽等)如相同,可仅标注其中一个要素的尺寸。
对称构配件采用对称省略画法时,该对称构配件的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符号,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尺寸起止符号,尺寸数字应按整体全尺寸注写,其注写位置宜与对称符号对直,如图13-26。
数个构配件,如仅某些尺寸不同,这些有变化的尺寸数字,可用拉丁字母注写在同一图样中;
另列表格写明其具体尺寸,如图13-27。
七、建筑材料图例
建筑材料图例是用来表示建筑材料的,在建筑工程图中,一些难于如实画出的建筑细部也可用图例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