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汇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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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有哪些?
有哪些主要要求?
(1)包括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树工程”卫技人员系统培训与考核办
法》、《卫技人员系统培训与考核实施细则》两部分。
(2)考核对象包括全体在职的医、药、护、技人员。
(3)按工作年限、职称、专业分别对晚间培训、论文、ICU轮转、科研课题、人文与沟通、临床实践活动、专科技能考核、基层医院锻炼、等有不同要求。
2、我院哪个部门负责新员工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哪些人员要参加晚间培训?
新职工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简称“新管办”),该办公室下设于科教科。
硕士毕业后两年内、本科毕业后三年内的医、药、护、技人员应参加晚间培训。
3、全院性业务学习、科内业务学习有哪些规定?
由科教科、护理部、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每月至少1~2次。
业务学习信息可通过我院0A系统、内外网等方式获得。
科室每月至少组织科内业务学习2次。
关于“三级三严”考试,我院有哪些规定?
所有40岁以下卫技人员必须参加考试。
(1)科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培训期卫技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考试。
(2)科教科、护理部、医务科分专业每季度组织一次院级理论,每1~2季度组织一次院级临床操作技能考试。
(3)科教科、护理部对培训期卫技人员组织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及每2~3年一次的阶段考核。
5、我院卫技人员学分主要有哪些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年底均要接受继续教育年度学分达标情况验证,要求人人达标。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选修科目12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中级及以上职称医技人员、师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每年参加继教活动取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不得低于10分,Ⅱ类不得低于15分;
中级以下医技人员、师级以下护理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Ⅰ类、Ⅱ类均可。
2.2.3职业培训
1、我院是附属医院吗?
主要接收哪些学校的实习生?
我院2009年成为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即: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佛山妇幼保健院。
近年一直接收南方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中山大学、海南医学院、肇庆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等院校的学生来院实习,专业有临床医学、护理、检验、影像等。
2、我院有哪些教学方面的制度?
有《教研室工作制度》、《临床教学管理及教师管理制度》、《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临床教师管理规定》、《实习生管理规定》、《教务活动管理规定》、《教学奖励制度》等。
3、我院教学管理主要有哪些举措?
(1)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领导下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教研室教务工作会议。
(2)科教科、护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查,对理论授课、小讲课、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操作带教、医疗文书修改、实习生考核鉴定等教学活动进行抽查,并查阅教研室教学档案。
(3)科教科每季度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
(4)对学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对所在教研室、带教教师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实习生到院实习的第一周要参加科教科、护理部组织的实习生岗前培训。
实习生一到教研室要接受入科教育。
(6)贯彻落实《教学奖励制度》,对带教教师发放教学补贴,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4、我院带教教师应符合哪些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并经教研室、科教科或护理部审核批准。
2.2.4继续教育
1、我院有哪些继续教育方面的常用制度?
有《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住院医师、检验师、药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职继续学历教育制度》、《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培训管理制度》、《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将上述制度整合成《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树”工程卫技人员系统培训与考核办法》,方便员工贯彻执行。
2、我院有用于继续教育的资金吗?
是如何制定的?
有哪些具体规定?
(1)我院《科研基金管理制度》中规定,科研基金的用途包括:
用于人员培训、外出学习和进修、学科建设、科研等继续教育经费开支。
(2)科教科/护理部每年年初根据人事科提供的名单,按职称计算各科当年度外出学习总经费,各重点专科负责人每年年初将专科年度用款计划制定好并交至科教科。
各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负责合理管理并使用本科室外出参加学习经费,科教科、护理部负责审核。
(3)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可参加省外学术会议,初级及以下职称的卫技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省内学术会议。
原则上每人每年外出学习次数不超过2次。
3、我院职工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文献检索或查新?
使用各种数字资源的帐号和密码在哪里可以获得?
可通过中国医院知识仓库期刊全文数据库、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及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三种途径。
帐号和密码图书馆均公布在院务公开网和OA系统上。
4、我院图书馆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2:
00,下午2:
30—21:
00。
1.5.1出院应知应会
1、什么是“具有专科特点出院程序”的理念?
我们怎样做的?
①针对我院是妇女儿童专科特点,医院制定了出院流程及随访相关规定(见《住院、出院相关规定》),要求医护人员为妇女儿童办理出院前需再次评估病情及恢复状况、结合患者家庭具体情况,如家人陪护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决定患者出院、转院或转家庭病房继续治疗事宜。
②符合出院标准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是否出院及出院时间,提前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对专科就医者如产妇和新生婴儿出院前的准备工作做具体指导(如携带衣物、喂养用具等)。
③为患者提供出院记录及所需要的医学证明、介绍信等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患者及家属出院后家庭护理、营养要点、用药、预防注射及随访时间;
④出院前护士与家长当面核实婴儿身份。
⑤指导患者及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结清所有费用;
指导产妇凭身份证及《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在出入院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2、出院谈话应告知患者和亲属的哪些内容?
什么情况签署知情同意书”?
我院2015年修订了《知情告知和签字同意制度》及“出院流程”,规定患者出院前,主管医师将出院记录交给患者或家属并作详细讲解,谈话内容包含患者知情同意内容及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要求:
①交代出院记录内容:
入院原因、住院过程中接受的手术和操作、药物和其他治疗,出院诊断、出院时患者的状况、出院带药及随访指导等内容。
②对不符合出院标准或不接受治疗,患者及家属坚持要求出院时,主管医师做好解释工作,经劝阻无效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请患者或家属签《自动出院知情同意书》、告知注意事项后办理出院;
③具有涉及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潜在风险等特殊情况时,医护人员及时向医务、保卫部门及院领导报告,并告知家属应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出院后继续治疗的计划有哪些?
①我院的《出院相关规定》要求主管医师在办理出院时,向患者充分告知出院注意事项,需要出院后继续治疗时,主管医师与责任护士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向患者做出院指导(包括书面的出院记录及出院谈话指导),内容包括出院后随访的时间和次数、自我保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医疗帮助,仍需服药治疗时,凭医师处方领取药物,医师交代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②对不符合出院标准但患者及家属坚持要求出院时,主管医师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中断治疗的风险,经劝阻无效时,主管医师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请患者或家属签《自动出院知情同意书》后,办理出院,并提出进一步去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建议;
③患者要求转院,需帮助时可协助联系上级医疗机构。
4、特殊情况出院时如何办理?
(什么是特殊情况出院程序的计划:
如反对治疗建议,尤其是涉及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潜在风险)?
特殊情况指①不接受治疗建议的非计划性出院患者②具有涉及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潜在风险等特殊情况(神志不清、精神异常、智力低下、有自杀倾向等入院患者),医院制定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拟定医疗风险防范教育计划,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制定《住院、出院相关规定》、《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医护人员及时向医务、保卫部门及院领导报告,并告知家属应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听取患者意见办理出院手续。
5、患者出院或转院时医师应提供哪些关于患者诊疗信息的医学文件?
(什么是“获得相关信息的计划(比如:
转运报告、介绍信、结论)”)?
①出院记录及出院证明:
在患者出院前由主管医师提供,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出院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入院、出院日期,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时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
②转院病情介绍:
我院制定了《会诊和转诊制度》,要求在患者需要转运出院时,须经过上级医师会诊及同意确定转运、签署由主管医师书写的转院病情介绍,内容包括入院及转院时情况,主要检查结果、诊疗经过,目前诊断、转院目的;
签署转诊《知情同意书》,告知目前诊断、转诊目的及转诊途中风险。
6、对出院记录有哪些要求?
(什么是最终记录的计划?
)
根据《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对出院记录的内容、完成时限均做出规定,要求医师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记录,(我院要求患者出院前提供给患者或家属)。
内容包含患者入院情况、诊疗过程(具体检查、用药、手术情况),出院时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三天内归档病案室。
7、针对出院过程进行了哪些检查?
1、患者及亲属的访谈结果——(满意度调查)
2、投诉分析——(客服中心)
3、与提供后续医疗机构的访谈结果——(无康复期转诊,无此访谈)
4、计划平均住院时间(时间目标)的观察——(医院信息科每月医疗信息统计:
平均住院日)
5、计划外再次入院分析——(医院信息科对出院31天内非计划2次手术再入院的病例进行统计,由于病种分布无规律性,目前尚未进行原因分析)
6、与其他医院或者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的比较结果——(佛山市卫计局每年统计及公布全市三甲及市直属医院医疗数据,按最短住院日,我院排第2位)
1.2.1急诊入院应知应会点:
1、什么是“急诊入院的容量规划和多学科组织的急诊住院计划”?
急诊容量管理:
我院建立了《医院急诊工作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建立急诊入院容量规划,根据来院急诊患者数量相应启动不同区域收治急诊患者:
急诊室常设2张抢救床为日常急诊使用,
在门诊留观区开设20张急诊观察床供多名急诊患者同时来院救治;
③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大批危急重症诊患者时,设立临时救治病区。
多学科组织的急诊住院计划:
我院制定了《医疗紧急事件管理制度之一——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要求医护人员:
患者对象:
涉及多器官功能损害及多学科专业救治的危重及多发伤患者,
急救方式:
在急诊科主导下以急诊绿色通道方式,
协助:
相关专业、多学科参与检查、会诊
时限要求:
保障需手术患者30分钟内进入手术室接受手术,非手术急诊患者及时得到诊断及救治。
如何检查:
急诊科每日早交班时对急诊患者收治情况进行检查,留观患者及时(不超过72小时)收入院、危重患者及时转入ICU。
医务科和护理部定期对急诊科现场考核医护人员急诊绿色通道运作效果。
2、什么是“医疗和护理人员的医疗目标和反应时间”?
医疗和护理人员的医疗目标——指对急诊病例的病情评估、诊断和处理。
反应时间——不同病种的急诊处理时间。
我院各科及急诊科《急诊诊疗常规》(例如:
高热惊厥患者立即镇静止痉、退热;
异位妊娠失血性休克:
立即抗休克、明确诊断后30分钟内送手术室急诊手术)。
医务科和护理部通定期对急诊科现场考核医疗护理人员的治疗目标和反应时间:
例如2014年急诊绿色通道运作的检查中发现超声科医生急会诊到场时间超过规定的10分钟。
3、什么是“最初评估、危机干预的后续程序?
”
最初评估——医院制定《患者管理制度—患者评估管理规定》、急诊科制定《急诊就诊制度》,在紧急情况下,医生对患者的评估要简单、有效,询问简要病史,进行生命体征和重要器官功能检查,包括:
生命体征、神志、瞳孔、病容、胸腹部轮廓、四肢形态、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其他查体由医生根据患者和抢救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进一步根据病情做相关辅助检查;
ICU患者入科时由急诊医师对患者进行APACHEⅡ评分、病人意识状态评定(参考GCS评分),观察病人瞳孔是否改变,肢体活动是否正常。
若病人有外伤史,特别注意脏器的损伤(如肝、脾、肾、心、肺等)。
危机干预的后续程序——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伤害导致3人以上群体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治,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立即启动危机干预计划(详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医务科、质量管理科医疗质量季度检查、诊断符合率
4、参加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所有单独参与急诊值班的医护人员均具有执业医生、注册护士资质,急诊科医师还须具有急救相关技能资质(如初级生命支持)。
相关人员入职前后有计划步骤地接受相应专科急诊技能的培训考核(包括岗前培训、院内外培训进修)。
医务科和护理部通过每季度检查急诊医师护士排班表及值班现场检查病历,确定执业资质。
5、怎样从急诊医师、急诊医疗中心接管患者?
我院制定了《交接班制度》、《急诊科交接班制度》:
①经急诊室处理后患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时,接班医师向急诊医师和急诊科了解初步检查结果、诊断及急救措施
②在急诊病历上记录接管时患者情况
③拟定患者进一步处理计划,确定收住专科病房
三级病历质控(交接班记录)
6、家属如何参与急诊入院过程?
(例如:
父母)
我院制定了《知情告知和签字同意制度》,急诊入院过程中取得患者家属及联系人理解并配合抢救过程(让家属①及时知晓病情危重程度及变化、②参与治疗意见决策、③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治疗费用及④办理保险报销相关事宜,⑤联系近亲属商议后续处理事宜等),在病历中保留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级病历质控(质控医师、科室、医务科、质量管理科医疗质量季度检查)
7、怎样与外院医师、转运机构保持的联系?
接诊转运来院的急诊患者同时,与转运医师及机构建立及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患者在来院前病情及初步处理措施,将转诊记录(病情介绍)纳入急诊病历保存。
8、关于特殊保险要求的处理
按照急诊绿色通道要求,急诊患者入院优先救治——针对保险:
①办理入院时请患者或家属说明已参加的医疗保险种类;
②属本市社保局保险范围者(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等),在出入院处由工作人员在市社保局联网的保险管理系统内录入患者身份证个人信息,方便患者后续办理保险事宜;
③身份证复印件在病历中保存,用于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④属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由患者自行办理,主管医生根据险种报销要求提供出院记录及疾病证明、告知病历复印的相关事宜。
9、什么是急诊绿色通道?
急诊“绿色通道”是抢救急诊患者的特殊流程。
(急诊患者、标识、多学科、时限)
要求:
首诊负责制、危急重症病人经初步评估后直接进入“绿色通道”,立即施行抢救及检查,需手术者在30分钟内送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重点要求:
①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危急重病人设特殊标识“EM”,并在病人识别腕带、病历、处方、检查单、治疗单等处标注“EM”。
②药房、收费处、各检验检查室、手术室优先处置“EM”病人的就诊事宜,各种检查30分钟内出结果。
③对疑难、病情复杂、危重病人,急诊医师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由上级医师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相关科主任或其委派的高级职称医师到场参与抢救。
④经专科高级职称医师会诊并决定需手术治疗后,接诊护士立即电话通知中心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
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出术前医嘱,20分钟内完善必要的术前检查;
术前医嘱由急诊科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
⑤中心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科,麻醉科医师做好麻醉术前准备。
⑥先抢救,后收费。
10.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包括: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鼠疫首次出现,连续出现1例以上的鼠疫和肺炭疽疫情,霍乱的暴发流行。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3例)或多例死亡。
3.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如心因性反应、群体性急性出血热综合症、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急性腹泻综合症、急性黄疸综合症和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各种自然灾害过程及发生后疾病的暴发流行。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
2.集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3.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农药、鼠药或其它化学毒品引起的中毒事件。
4.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
5.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6.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及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7.其它非常规性公共卫生事件。
②、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切实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由院长任组长,医疗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医务科、
护理部、院感科、科教科、总务科、检验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为责任部门。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1.各科室和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立即报告科室领导,科室领导立即报告院领导或有关部门(院办公室、医务科),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立即报告院总值班,总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院领导。
2.院领导或有关部门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所、职业病防治所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关于1.2.1急诊入院需要了解及熟悉的制度
1、《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5、《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
6、《患者管理制度—患者评估管理规定》
7、《急诊就诊制度》
8、《执业医师法》
9、《急诊科交接班制度》
10、《医疗机构转诊病人管理规定》
11、《会诊和转诊制度》
12、《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
13、《急诊收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