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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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修
订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经费类别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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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
目经费。
学校认定的委托项目及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参照横向科
研项目经费管理。
二、经费的预决算与公开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
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树立预算管理意识,自觉维护科研项目经费
预算的严肃性。
并对仪器设备购置费、合作单位资质、拟外拨资
金、与境外合作交流费进行重点说明。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复
的预算执行,批复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按
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向项目下达部门进行预
算调整申请的核批。
若项目下达部门没有具体规定,而审批前后
经费总额有变化,则审批后的经费预算按照之前的预算同比例
调整。
2、加强科研经费信息公开。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信息公开制
度的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开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信息,主
动、如实地公开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立项信息公开、过程信息公开
和结题验收信息公开三个环节。
立项信息公开须在收到项目立
项批复或签订委托开发(咨询)任务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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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公开相关信息,
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部门、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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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项目经费来源和额度、项目经费预算等;
过程信息公开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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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公开
次,公开
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
员、经费到位情况、阶段性成果、实际经费使用总额和相关预算
科目支出;
结题验收信息公开要求在项目验收工作结束后
个月
内公开项目结题验收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
施期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经费结
算情况、验收时间、验收组织单位、验收组成员和结题验收意见
等。
3、如实编报经费决算表并接受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
项目结题的要求,对照预算批复数,会同计划财务处清理账目,
如实编报经费决算表,并根据有关要求报送和接受验收,完成结
题。
三、经费的管理
1、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督促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
作,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
的管理工作。
科研处负责经费的预算和分配,项目立项后,由科
研处确定项目资金来源,发放项目经费卡,并在经费卡上根据项
目预算注明各支出科目名称及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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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财务部门协助制定和完善校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
度及运行流程,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
则,协助项目负责人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收支预
算、决算审核等工作,严把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关。
3、学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验收、结题后,科研处将会同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等
职能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督促项目按进度执行,并严格
审核其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与真实性。
6、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
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纪
律和法律责任。
四、经费的支出范围
1、科研项目经费限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开
支范围见附件。
2、科研项目经费需转拨给合作单位或合作人时,合作单位
或合作人必须是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参加单位或参加人,合作人
的经费转拨至其所在单位。
所有转拨经费须提供项目批文、项目
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转拨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书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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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书,并经科研处和计划财务处共同审批,同时扣除划出款项的
科研工作量和配套经费。
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科研项目经费挪作
他用或转入与项目无关联的单位。
项目转拨经费不得超过项目
到款经费的
50%,已入学校的横向科研经费不能转回原付款单
位。
3、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除法律有规
定或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研发所需的配件、零部件等以外,凡使
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国有资产,纳入学
校资产统一管理。
五、经费的使用与报支
1、项目经费的报支审批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2、科研处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对于项目经费使
用与项目进度明显脱节者,暂停其经费使用。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
有关规定者,暂停经费使用。
对于弄虚作假、挪用或滥用经费者,
冻结其经费使用,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3、科研经费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
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
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
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
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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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报支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5、各项经费支出须在发生当年报销。
6、若无明确规定,科研经费一般须在项目结题后
个月内
使用完毕,到期未能用完的科研经费允许结转到项目负责人后
续相关科研项目研究中继续使用。
7、项目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时,原则上所有科研项目及经费
都要结清;
确实因项目研究需要难以结清的,应指定校内后续的
项目研究负责人,并与其办理项目及经费结清手续。
六、其他
1、上述内容若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
(浙工商院[2012]79
号)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2、现有科研项目截止到公布之日的剩余经费按本办法使用
与管理。
3、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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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开支内容
备注
设备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
仪器设备(单项资产金额超过
800
元)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而发
生的费用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
发生的费用。
参照《办法》第四部分第
条执行。
必须提前报相关部
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材料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
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
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附件: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内容及说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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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化验加工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
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
等费用。
支付给外单位的测试化验加
工费超过
5000
元的需要提供
外协合同或相关凭证。
燃料动力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
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
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
用等。
差旅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
(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
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
因项目研究所需而发生的汽车租用费、
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
汽车租用费、燃料费、过桥
过路费等合计纵向课题不得
超过
10%,横向课题不得超
过
30%,并附相应的科研活
动(工作)外出审批表,由
所在部门分管科研的领导审
批。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
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
研讨、咨询、检查、项目验收或鉴定
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主管部
门有关规定列支会议费,严
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开
支标准和会期,纳入国库集
中支付的项目原则上应办理
政府采购手续。
报销时需提供会议议程、与
会人员签到表等。
合作、协作研究与
交流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合作、
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
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使用需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
管理的有关规定,需报学校
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出版/文献/知识产
权事务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
版费、文献检索费、资料费、印刷费、
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
务等费用。
通讯费比例不得超过
5%。
专家咨询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
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
该项目研究及管理的相关工
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项目实
际到款额的
10%。
经费报销时要求附上专家基
本信息(如专家的工作单位、
职称、研究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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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用于为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支出
的劳务费用。
纵向课题的劳务费开支限于
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
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
组临时聘用人员等,以及支
付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
保险补助。
纵向、横向项目劳务费均不
30%。
科研活动费
用于横向课题研究中与外单位协作研
究与交流产生的住宿、工作餐等费用
开支。
该项经费适用于协作单位人
员产生的费用,经费报销时
要求附相关说明(包括议题、
议程、参加人员等)。
经费比例不超过
开支标准要求符合上级相关
规定。
管理费
用于校外纵向科研项目计划与管理过
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开支。
学校提取
5%(如上级部门有
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注:
1.会议费,差旅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这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
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2.各种费用的支出要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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