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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

适用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内蒙佳辉硅化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所有施工项目。

3.程序管理

本程序由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内蒙佳辉硅化工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部管理。

4.参考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手册》

5.管理要求

5.1施工区域安全要求

1)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布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包括施工机械停放场所、设备材料库房和安全通道,所有的暂设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业主的有关安全规定。

2)所有楼梯口、电梯口、垃圾口、预留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并有明显标识并建立责任人联系卡。

3)凡有交叉作业地方的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

4)对于主要出入口、道路干线要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5)凡安全通道上不能有明露的电缆线。

6)临时停放的设备或堆放材料不能堵塞安全通道。

7)作业场所不能作为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仓库。

8)施工现场及作业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主要的通道上装设路灯,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固定牢靠。

对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

5.2劳动防护和着装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场所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和工作鞋并且要穿戴整齐。

2)根据施工特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佩带防护镜、听力保护器、手套、口罩、面具、呼吸器、耳塞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防护用品。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更换。

5.3仓库安全要求

1)仓库位置选择的基本原则:

作业活动少;

道路通畅的地方。

2)仓库物品要分类保管。

3)对于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门的库房保管并且位置应设在水源充足、作业活动少;

道路通畅的地方,离火源距离至少10m。

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专职保管员,应建立出入库领用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动火作业。

6)根据库房的性质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

7)建立专职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5.4检、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1)检、维修作业前必须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大型或复杂的施工环境或地点检、维修作业,必须编制拆除作业指导书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贯彻实施。

3)严格执行业主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工作票。

4)检、维修作业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设专人监护和警戒。

5)较小检、维修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牌,非作业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6)拆除前,应先切断水、电、气(汽)源。

复查后,方可施工。

7)拆除作业的基本顺序:

自上而下、先外后内进行。

严禁数层同时拆除。

防止其它实体发生倒塌事故。

8)进行垂直拆除作业时,严禁将拆除物自上而下投掷,应采用吊运或溜槽方法,其路径高度4m以上,应在相应位置搭设安全网,安全网设在结构物外延伸1m,拆除下来的物料及时清理运走。

9)进行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如所站的位置稳固,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均应系挂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挂在牢固的结构物上或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上。

10)拆除易燃易爆介质流过管件、设备时,严格执行业主有关置换、吹洗、分析等管理程序,并在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作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人员。

11)气割后的构件应用撬棍撬离,不得用大锤敲击或用吊车硬拉强拽。

12)拆除悬空管道或设备时,应先用起重工具吊稳后,再进行拆除。

13)气割管道或设备时,在气割较小的孔洞后,检查其内部是否尚有残存物料。

必要时,采取清除物料或安全防护措施。

14)对于封闭环境或设备内部、地下管线的作业时,严格执行业主有关置换、吹洗、分析等管理程序,并在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作业,并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消防器材。

5.5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复杂的施工环境或地点,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贯彻实施。

3)从事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有资质和上岗证书。

4)吊装作业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设专人监护和警戒。

5)吊装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牌,非作业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6)吊装作业前,对吊装的机械、吊具、绳索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若发现有裂纹、绳索断丝或表面磨损超过规定值必须更换,决不允许使用。

7)起吊物件时,钩子处要挂牢,防止在开口处脱钩或绳索在挂钩处滑动,绳套捆绑要使被吊物件受力平衡,绳索不得绕结和歪扭,严防倾斜或滑脱。

8)被吊物件有较锋利棱角时,绳索与物件之间必须用木料等软质物品垫好,防止损伤绳索。

9)被吊物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如果需停留时应放在最低处,物件下严禁通行和站人。

10)被吊物起吊时,将起吊物吊离地面不超过0.5m,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被吊物的捆扎和各处受力情况,当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

5.6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复杂的施工环境或地点,必须编制高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贯彻实施。

3)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低血糖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4)高度4m以上的垂直面作业时,要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设在结构物外延伸1m,方可施工。

5)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脚穿软底防滑鞋。

6)高处悬空、攀登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具有试验合格标记,作业前要对安全带进行外观检查,每两年应对同批次采购的安全带进行负荷试验抽检,对不合格批次的所有安全带,外观有缺陷的,禁止使用。

7)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并将安全带系挂在牢固的结构物上或专用的安全防护设施上,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8)高处作业的正式平台(楼面)或临时平台四周必须有围栏,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m。

9)登梯作业时,梯子必须坚固,梯子与地面角度60°

~70°

,梯脚要有防滑措施,梯子顶端应捆扎牢固。

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

5.7脚手架搭设作业要求

1)脚手架搭设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大型脚手架结构的搭设或复杂的施工环境或地点,必须编制搭设作业指导书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贯彻实施。

3)从事搭设作业人员必须有资质和上岗证书。

4)搭拆作业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设专人监护和警戒。

5)搭拆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牌,非作业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6)搭设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等,具体尺寸符合下表要求:

脚手架形式

小横杆挑向墙面的悬臂长(米)

立杆间距(米)

大横杆步距(米)

操作层的横杆间距(米)

横向

纵向

钢管脚手架

单排

1.2-1.4

≤2.0

≤1.0

双排

0.45

1.5

≤1.5

≤0.75

7)对于钢结构、设备、工艺管线、电气仪表、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施工时,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金属双排架,载荷要满足270kg/m2。

如需超载使用,要经过核算后,方可使用。

8)搭设的脚手架除能够承受额定载荷以外,还要求具有稳定性、牢固性、可行性,保证在施工期间气候变化条件下,脚手架不发生变形、倾斜,晃动或倒塌现象,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9)钢制脚手架的杆件应采用φ48-51mm,δ=4mm左右的钢管,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禁止使用。

扣件用可锻铸(KJ33-8)铸成,螺栓用A3钢制成,防腐处理应良好。

各种扣件必须有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明。

脚踏板采用δ=2-3mm的钢跳板,长度为1.5-2mm,宽度为230-250mm,跳扳面应钻有防滑孔。

严禁使用有裂纹、扭曲的脚踏板。

10)搭设的脚手架的地面要进行检查,如遇松软地面等现象,应设垫板或夯实地面后,再绑扫地杆,杆与杆之前采用对接扣件进行连接,并将接头错开。

11)脚手架的架体必须与墙体或钢结构、构架、框架、设备有牢固的连接。

12)脚手架两端及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斜撑,并与地面夹角不大于60度,抛撑底端要埋入下300-500m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抛撑时,每高4m水平7m设一连接杆将脚手架同建筑物连接在一起。

固定杆高度方面每隔4m设一根,水平方向每隔7m设一根,以防止架子向外倾倒。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0mm,以防止架杆件滑脱。

13)露天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高度超过30m时,水平方向每50m应装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14)脚手架搭设完后,必须经过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部门和技术部门、使用单位联合检查验收。

经检查验收后,在脚手架的明显处挂醒目的标记牌(规格尺寸为400×

300mm,材料为铝合金制品),符合规定的挂“脚手架合格可以使用”(标志牌为白底蓝字,上面应写作业承重量、限载极限、使用责任人、检查责任人等)后方可使用。

不符合规定的挂“脚手架不合格严禁使用”标牌(标示牌为白底红字,上面应写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检查责任人等),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重新检查验收,直至合格后。

挂牌方可使用。

15)脚手架拆除时,拆除基本顺序原则:

由上而下,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6)搭拆脚手架作业时,杆件、脚踏板、扣件等材料运送采用绳索从下(上)传递,禁止向(上)下投扔。

必要时,搭拆区域搭设安全网。

5.8安全标志和围栏要求

1)在施工期间下列情况下须设置适当的安全标志、围栏来警告施工人员存在的危险:

—吊车吊装物品;

—高处作业;

—临时孔洞;

—浇混凝土;

—开挖;

—带电装置;

—有限制的空间;

—易燃材料等。

2)围栏区域应足够大以保护工作人员,但应对其他工作干扰最小。

当潜在危险不再存在时,迅速拆走围栏。

只有获得限制区负责人许可,才能穿过安全围栏。

3)安全标志牌挂在所有入口的关键位置上。

4)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警示装置。

5.9孔洞、临边防护要求

1)设备预留洞口和临边,均应设置孔盖或防护栏杆;

2)盖板顶上不能存放任何材料物品;

3)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m,底部应设置踢脚板,必要时应张挂安全立网;

4)盖板和防护栏杆上刷安全色和设置安全标志牌;

5)盖板必须足够大,应充分延伸至孔的边缘外;

6)由于施工原因需挪动盖板和防护栏杆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并及时恢复。

5.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复杂的施工环境或地点,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贯彻实施;

3)从事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有资质和上岗证书;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根据工地用电负荷的大小确定总动力电缆(线)的规格可靠地接到现场动力箱中,以满足安全用电需要;

5)施工用的临时电源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电缆线,并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

电缆线用竹杆或木杆架高,如采用埋地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记。

电缆线如过马路时应设钢管套保护;

6)动力配电箱应保证正确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应配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值最大不大于30mA·

S;

8)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配合,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其剩余电流互感器)只能通过工作线,不能通过保护线;

9)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10)应优先选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导线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所有进出线口应一律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而不应设在上面、后面和侧面,更不许从箱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做可靠的保护接零;

11)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及电机等电气设备的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与有腐蚀性的物品;

12)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

13)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

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电手续。

停用电源时,应取下熔断器并在开关箱上加锁;

14)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线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均应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

15)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行灯必须为防爆型并带有金属保护罩;

17)在脚手架上架设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架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架设木横担。

如在脚手架上使用电动工具,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18)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9)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20)施工所用的平台及工具必须保护接地良好;

21)露天配电箱及配电开关应设防雨措施。

外露带电部分,必须具备绝缘防护措施,并应挂有“带电危险”的警告牌;

2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除熔断器,同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时拿走标示牌或送电;

23)禁止在金属脚手架上搭设临时电源线路,必要时应架设绝缘横栏,并加设绝缘胶带,以防止磨破电源线,导致脚手架带电;

2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或干木板上。

如在潮湿的地点或金属结构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施工现场临时用的电焊机及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11焊接与气割作业安全要求

1)焊接与气割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从事焊接与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有资质和上岗证书;

4)对于进行拆除、检修作业时,金属气割与焊接时严格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应进行彻底清理干净。

如附近沟池等地方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检测、安全技术措施;

5)在焊接作业前,首先检查电焊机外壳有无良好接地,焊钳和把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设备应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6)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破损裂纹,打磨时要戴护目风镜和口罩;

7)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时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8)焊接工艺管线及钢结构等时,一次线不允许接入管架、构架上,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

9)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开关后进行:

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

10)气焊、气割作业,必须详细检查乙炔瓶、氧气瓶、附件及气带是否良好,不得有泄漏,不得沾染油污。

工作完毕必须将阀门拧紧,卸下气表,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1—0.3Mpa;

11)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12)在使用时,作业点与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为≥10m,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5m当满足不了安全距离时应有隔离措施。

夏季防止曝晒,严禁混装混放;

13)氧气、乙炔气、氩气、氮气设专人负责,以空瓶换实瓶;

14)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底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15)高处切割时要系好安全带,并将之栓在牢靠的地点,高挂低用。

对割下的材料采取防止从高空中坠落伤人的措施;

16)严禁在有压力或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或管道上气割或施焊。

焊接带电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气割或施焊时,必须通风良好,可靠接地,在同一容器内,不宜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防止气焊工具漏气着火。

并有专人监护;

18)气瓶要有防震圈,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和冲击,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

19)作业完毕,应仔细检查作业场所有无火星,待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20)雷雨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5.12防腐作业安全要求

1)防腐作业不允许吸烟;

2)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施工现场不准大量摆放,不允许与其它材料混堆;

3)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易燃物调配油料,应佩带好防护用品;

5)沾染油漆或稀释油类棉纱、破布等物,必须全部回收存放在金属桶内,待不能使用时应集中销毁或用碱剂将油污洗净以备再用;

6)用钢丝刷、电动工具清除铁锈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7)涂刷红丹防锈漆和含铅颜料的油漆时,防止铅中毒,作业时要戴口罩;

8)涂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氯乙烯漆时,由于气味大,有毒性,在刷漆时应戴上防毒口罩,作业场所要通风良好;

9)在房间或容器内刷漆时,每隔1小时应到室外换汽一次;

10)夜间作业时,照明设施和电动工具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安装;

11)作业时,施工人员感到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工作地点;

12)到通风处换气,如仍不能缓解,应去医院检查治疗;

13)在交叉作业场所,若动火或施焊与刷漆是垂直作业时,无论刷漆在上方或是下方,刷漆作业停止,向领导汇报,协调解决。

5.13受限空间管理要求

1)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限制空间和发生有害气体的确认,编制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在限制空间施工必须采取通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的聚集,必须配置有效的“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确保空气质量;

3)在限制空间的出入口应设人员进行监控,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注:

“受限空间”指由于其所在施工位置可能发生危险气体、蒸汽、灰尘、烟雾积聚或产生空气缺氧,而导致人员伤害的施工空间。

5.14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1)手持电动工具人员作业前必须是通过操作培训,考核合格者;

2)手持电动工具人员必须熟悉电动工具操作规程,并能够贯彻实施;

3)使用前,检查电动工具开关是否灵活、完好;

外壳、导线外皮是否完好;

转动件连接螺丝是否拧紧,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及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等;

4)根据施工特点,佩带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5)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6)使用前,让与作业无关人员远离。

5.15起重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倒链:

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被吊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操作倒链时,不让链条跳出轮槽,在水平使用时不让吊钩翻转;

起重链条受力后,要检查链条与练轮啮合是否良好,自锁作用是否有效;

吊重物时,如一人能拉动,可以继续工作,如一人拉不动,必须检查原因,不得增人强拉;

千斤顶:

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丝杆、螺母和齿条的牙齿磨损超过20%时应报废。

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使用油压千斤顶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操作千斤顶时,必须垂直安放在结实可靠的基础上,下面用枕木垫平,顶部还需放木板垫好,以防重物滑动;

顶升时,应先将重物稍稍顶起,应先抬起一端,斜度不超过3度(1:

20),并在物体侧面与地面间放置保险垫;

采用两个以上千斤顶工作时,应采用同规格的千斤顶,要同步起升,保持重物的平稳。

千斤顶之间应垫上支撑木块;

液压千斤顶使用时应注意排除空气。

放下时应微开油门缓慢放下,不能突然下放。

螺旋式千斤顶应装有防止螺杆或齿条完全脱出的限位装置;

卡环: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钢丝绳:

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表1: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由于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表2: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19+1

24+1

37+1

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报废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地锚(桩):

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绳卡:

使用时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绳卡

型号

卡杆直径(毫米)

允许承载力(吨)

适用于钢丝绳

直径(毫米)

绳卡间距(毫米)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M6

0.72

7.4~8

90

3

Y2-8

M8

1.28

8.7~9.3

Y3-10

M10

2.00

11

Y4-12

M12

2.40

12.5~14

100

Y5-15

M14

2.88

15~17.5

Y6-20

M16

5.12

18.5~20

120

Y7-22

M18

6.48

21.5~23.5

140

4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Y10-32

M24

11.50

32.5~37

200

Y11-40

M25

12.5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0

46.5~50.5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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