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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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Word下载.docx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二)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五)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六)扩大教育开放

七、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推进教育技术进步和办学条件改善

(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推动浙江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关乎国家兴旺、民族未来,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惠及子孙后代。

强省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浙江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努力办好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基础教育抓均衡,高等教育抓质量,职业教育抓结合,终身教育抓体系,加快教育强省建设,基础教育持续在全国领先,职业教育跃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成为全国最快的省区,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群众“读书难”问题。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

全省实现了由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普及学前3年到高中段15年教育的跨越,普及率超过96.5%;

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正在向普及化迈进,毛入学率超过43%;

教育格局更趋合理。

基本实现“小学向乡镇集聚、初中向中心镇集聚、高中向县城集聚”。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不断加强和完善。

形成杭州、宁波、温州三大省域高教中心,各设区市建成“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校设置格局;

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

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保障机制,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全省“教育强县”达86个,人口覆盖率92.5%;

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素质教育不断推进,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实践创新能力、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日益增强;

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财、税、费、社、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先后实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职业教育两轮“六项行动计划”,以及校舍安全、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现代远程教育等一系列工程,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教育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长三角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全省正在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为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浙江教育总体上已进入“读好书”的新阶段,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对照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浙江教育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教育观念相对落后。

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依然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较重,推进素质教育面临许多困难;

教育发展仍不平衡。

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优质教育资源不够充裕,覆盖面亟待扩大;

教育结构不尽合理。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比较薄弱,职业教育吸引力仍然不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完善;

工作重心转移还不够快。

重硬件轻软件、重数量轻质量、重少数轻多数、重外延轻内涵的倾向在各级各类教育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学校办学活力不足;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

教育投入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成为竞争核心。

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我省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提升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浙江这样一个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匮乏省份的发展历程证明,人才优势、劳动者素质优势、知识优势是浙江最大优势,未来发展,关键仍然靠人才,基础仍然在教育。

浙江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优先发展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以教育的大发展推动向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建设教育现代化是浙江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

教育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要素,承担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的重大职能。

只有率先推进教育现代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的基础、全局、先导作用,才能将教育优势优先转化为人才、科技和发展优势,支撑并保持浙江先发优势,在激烈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增强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走在前列。

其次,建设教育现代化是浙江坚持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

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条件。

解决“读好书”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多样教育需求,必须以现代教育理念为统领,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实现人的现代化。

第三,建设教育现代化是新形势下浙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浙江已成为教育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具备提前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必须依托现有条件,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努力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教育改革创新引领省、教育国际化先行省、教育现代化示范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公平为取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重点,努力形成“理念先进、体制灵活、适度超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质量保证、科学和谐”的教育发展新局面,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广泛的智力支持和有效的知识服务。

积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遵循“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进一步把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质量、公平、协调、活力上。

——提高质量。

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转变育人模式,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校提升内涵,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转移工作重心,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加强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制定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实现公平。

实现公平是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和目的。

首要任务是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机会公平,基本目标是保证困难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工作重点是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

进一步落实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保障各类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促进协调。

促进协调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

调整教育布局,做到与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相适应,与经济结构调整相衔接,与城市化发展相匹配,促进资源配置向最需要的地方汇集。

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根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瞄准目标,加强统筹,攻坚克难,不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增强活力。

增强活力是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增强活力,加快发展,根本靠改革。

重点是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关键是深化课程、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措施是转变观念,先行先试,大胆创新。

着力扩大教育开放,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

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实现创新发展、率先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

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和学习型社会,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届时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到2015年,现代教育体系基本构建。

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趋于合理,农村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职业教育等普遍得到加强,比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

到2020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教育体系。

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协调发展,全社会支持教育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到2015年,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5%,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11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年;

到2020年,全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全面开展,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7%,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

——办学质量全面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得到切实落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大中小学德育体系有效构建。

人才培养模式多样有效,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内容方法不断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考试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学生的理想信念、公民意识、科学精神、人文素养、意志品格、综合能力等得到全面增强。

——教育公平不断推进。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快,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全面保障,坚持“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

到2015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85%,到2020年达到100%。

——教育技术条件日益改善。

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网络化、全覆盖、高效率的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到2015年,全面建成省、市、县、校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中小学建成校园网比例达到90%,多媒体班套比为1:

1,生机比为5:

1。

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配备达到“一类”标准、生均图书达到“I类”指标;

高校实验实训设备达到与超过行业水平,数字图书馆效能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多媒体班套比、生机比分别达到100%、1:

1、4:

设备、图书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更新配置,效益充分发挥。

——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跃上台阶。

师德建设全面加强,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地位和待遇继续提高,专业成长环境明显优化,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浙派教学名师和教育专家。

——教育改革开放格局全面形成。

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制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各种因素进一步消除;

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活力明显增强。

教育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机制日趋成熟,到2015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力争达到2%,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力争达到15%;

到202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力争达到4%,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力争达到20%。

附: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167

170

163

学前三年入园率

%

94.8

95

97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502

527

548

巩固率

99.9

高中段教育

158

166

176

毛入学率

92

98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73.2

81

85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32.7

36

4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135

151

156

118

133

138

其中:

研究生

4.3

5.6

7.2

43

50以上

60以上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360

370

380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390

482

595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8.8

11

12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3

15

2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2.6

13

14

受过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68

87

90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必须始终强化改革开放的根本动力作用,鼓励各地各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步伐,切实增强各级各类教育的活力和实力。

在巩固提高普及率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办学体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提高等级幼儿园比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均衡发展;

遵循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

结合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完善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强和扶持薄弱地区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建设;

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办好村幼儿园(班),加快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体系。

到2015年,全省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90%以上,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60%,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达到合格标准的中心幼儿园。

提高保教质量。

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引导和促进各类幼儿园上等级、上水平。

加强幼儿教师培养,改善幼儿教师性别结构,扩大幼儿师范院校(专业)男生比例。

逐步增加幼儿园教师事业编制数量,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学前教育纳入正常督导工作范畴,规范保教行为。

关心0-3岁婴幼儿的保教工作,重视特殊儿童的全纳教育。

完善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强乡镇(街道)举办学前教育的责任。

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

逐步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新增公共教育资源主要向农村和薄弱环节倾斜。

实行幼儿园等级收费管理,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学资助体系。

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管理职能,均衡配置城乡、区域和学校办学资源,缩小发展差距。

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积极促进各类群体受教育机会均等,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引导和激励县域范围内率先实现、设区市范围内梯度推进高水平均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

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确保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在投入、设施、师资、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将均衡目标实施扩大到设区市范围。

优化中小学布局,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集聚及流动趋势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调整完善学校设置,办好必要的边远农村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推进小班化教学,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以及输入人口集中地区发展义务教育,逐步缩小区域间差距。

完善省内教育对口支援办法,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其薄弱学校的内涵发展。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和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努力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实施城乡薄弱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建立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提高办学水平。

继续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乡(镇)中心校等组织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加强教育技术装备,提高薄弱学校普及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

完善招生政策,全面落实公办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各地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初中,比例不低于50%,并鼓励提高。

保障困难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城市学校扩容,乡镇办寄宿制学校,提高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比重;

逐步将民工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以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2015年实现外来民工子女免试就近入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民工子女学校内部管理,向民工子女学校派遣管理人员和教学骨干,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提升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水平。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和单亲家庭子女,为社会流浪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未成年人提供优质免费寄宿教育。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消除辍学现象。

在县(市、区)域内,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完善中小学后20%学生成长帮扶和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按照“强化特色、创新模式、多元发展、提高质量”的方针,引导普通高中科学定位,争创特色,努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增强普通高中办学活力。

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

支持依托传统和优势,多形式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在全省形成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

扩大办学自主权,开展特色高中自主招生试点,鼓励创新发展。

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修订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定办法。

到2015年,全省优质特色高中达到50%。

推进培养模式创新。

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改进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教学活动。

鼓励对特殊潜质学生开展个性化培养。

探索建立特长学生多样化的升学通道。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开展指导。

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控制班级学额,减少大班额。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帮扶活动,提高薄弱地区和薄弱高中发展水平。

建立面向社会的普通高中发展与质量评价报告制度。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培养体系,促进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和较高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提高专业布局规划水平。

建立以设区市为区域的专业布局和招生机制,积极探索对部分专业实行省域统筹,努力克服低水平重复建设,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专业结构体系。

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调整联动机制,促进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发展的更好衔接。

实施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省扶持建设100个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100个骨干专业。

继续优化学校布局,通过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兼并重组等途径,减少学校数量,促进职业学校专门化、特色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改革示范校、优质特色校,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30%。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中职教育基础能力。

到2015年,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技能等级逐步达到技师级水平。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多种方式投资职业教育。

坚持校内外结合,发挥企业人员、场地、设备等优势,为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行业(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组建一批行业(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或联盟,成立由行业(企业)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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