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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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立了煤炭建设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的方针,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全面提升办矿水平。

2010年,针对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造成事故多发的问题,部际协调会议成员单位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推动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工作加快进度、规范运作。

同年,针对小煤矿开采工艺落后、装备水平差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提出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的目标,加快推进煤炭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

山东、山西和内蒙古等主要产煤省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较早,结合当地煤炭资源赋存情况与小煤矿开采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煤炭资源整合政策与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实施兼并重组,建设大基地、培育大集团。

200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提出,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

2007年1月,发布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

鼓励大型煤炭企业整合重组和上下游产业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至此,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除了“大型煤矿企业对中小煤矿的整合”之外,更包含了“大型煤矿企业之间的整合重组和上下游产业的融合”。

同年11月,发布我国第一部《煤炭工业产业政策》,除了鼓励大型煤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煤矿,还提出鼓励大型煤矿企业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鼓励发展煤、电、路、港等一体化经营,鼓励涉足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领域。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46号),明确提出通过兼并重组的目标。

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全国主要产煤省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全面展开。

“十一五”期间,全国有15个省(市、区)开展了“以大管小”的工作,以山西省为代表的重点产煤省区开展了以产权制度为特征的企业兼并重组。

同时,在调整布局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煤炭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主要体现在: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1.53万处,淘汰落后产能6.5亿吨/年。

2010年全国保留小煤矿总数为9334处(小煤矿平均单井生产能力由3.2万吨/年提高到了13.9万吨/年),产量为7亿吨,占全国总产量比重已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

二是生产技术水平大幅提升。

全国煤炭产量由2005年的23.5亿吨,增加到2011年的35.2亿吨,比2005年增加50%。

全国煤矿总数由2005年的2.6万处减少到2011年的1.5万处,平均单井规模由9.6万吨/年提高到了20万吨/年。

年产120万吨及以上大型煤矿661处,产量18.8亿吨,占全国的58%;

建成安全高效矿井359处,产量10.2亿吨;

千万吨级煤矿40处,产量5.6亿吨。

采煤机械化程度达65%左右。

三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从2005年到2011年,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量连年下降,由3306起减少到1201起,由5938人减少到1973人,分别下降63.7%和66.8%;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降至0.564,下降了79.9%。

四是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2010年,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28亿吨,占全国的87%(2011年产量达到32亿吨,占全国的90.9%)。

有10个基地煤炭产量超过亿吨,其中神东5.6亿吨,晋北和蒙东超过3亿吨,云贵、晋东和河南超过2亿吨。

五是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快速发展。

2010年,年产量超过千万吨的企业的47家、总产量21亿吨、占全国的63%。

其中,年产量超亿吨的企业有5家;

5000万吨级的煤炭企业有10家,产量占19%,比2005年增加7家,产量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

到2011年底,我国已经组建形成了7个亿吨级企业,特别是神华集团的煤炭产销量居世界第一,产量超过4亿吨,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快速发展壮大。

六是煤炭产业多元化发展。

以煤为主、综合发展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初具规模,煤电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新型煤化工产业逐步兴起,初步建立了煤电、煤化等上下游产业联合发展机制,多数大型企业非煤产业产值已超过50%。

特别是,神华集团创立了“煤电路港航”一体化、产销运一条龙的模式。

七是资源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

11家煤炭企业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形成各具特色的矿区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2010年,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90亿立方米,利用量35亿立方米;

洗矸、煤泥和中煤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2600万千瓦,利用低热值资源1.3亿吨,相当于回收4200万吨标准煤,少占压土地300公顷;

矿井水利用率59%;

土地复垦率40%。

部分企业实现了绿色开采,做到矸石不出井,煤炭不落地。

八是煤炭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

2010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302.27%;

资产总额3.27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285.3%;

行业利润总额超过3000亿元,较2005年增长4.5倍;

应缴增值税额2176亿元,较2005年增长306.8%。

二、山西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做法和经验

世界煤炭看中国,中国煤炭看山西。

山西是国家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长期高强度开采煤炭引发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频发和社会问题较为严重。

2006年,国务院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着力进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特别是从2009年4月15日起,山西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多、小、散、乱”的产业格局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煤炭行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技术现代化、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一)山西的主要做法

――理清思路,确定原则。

坚持政府协调指导和市场作用发挥、煤矿企业重组整合与煤炭开采秩序治理整顿、上大改中关小和淘汰落后产能、注重发挥省内外国有大企业作用与注重发挥民营骨干企业作用“四个结合”,推动山西煤炭产业走跨越式转型的路子,尽最大可能向国际水平迈进。

――科学规划,明确目标。

根据国家在山西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8个矿区的总体规划,结合煤炭资源赋存、矿井布局、企业结构等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煤矿企业重组整合的总体规划,提出了重组整合后全省保留1000座矿井,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目标。

――把握标准,扶优汰劣。

依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坚持以先进生产力为标准,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发挥资本、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民营煤矿也可作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

支持电力、冶金、化工等与煤炭行业相关联的大型企业以参股方式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明确整合模式,兼顾各方利益。

这次兼并重组,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兼顾各方面的利益。

努力做到“四个满意”,即被兼并煤矿、整合主体、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都满意。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生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淘汰,淘汰落后产能近3亿吨,平均单井规模由36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

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其中70%的矿井实现综采机械化。

二是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

矿井数由2600座压减到1053座,企业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形成4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集团。

三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保留矿井全部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

2010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63起,死亡13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876,同比分别下降11.26%、31.19%、42.8%,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百万吨死亡率0.5以下)。

四是煤炭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形成了煤炭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内生机制,煤矿资源回收率由15%提高到80%以上。

五是办矿体制得到优化。

全省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

其中,国有办矿占20%,民营办矿占30%,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办矿占50%。

六是煤炭产业经济运行良好。

2010年山西煤炭销售收入比2009年增长44.48%,比2005年增长2倍多;

实现利税1136亿元。

比2009年增长35.24%;

上缴税费816亿元,比2009年增长37.84%。

煤炭行业上缴的税费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5.08%。

(三)几点经验和启示

山西省在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思路清晰、原则坚定,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政策配套、实施规范,方法得当、措施有力,许多好的做法具有很高的学习借鉴价值,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第一条经验是山西省委、省政府能够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这是最根本的一条。

不树立科学发展观,不可能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这里面临着一个怎么看待GDP的问题(2009年山西省GDP增速仅为6%,增速全国倒数第一,是唯一一个低于8%的省份)。

山西省委、省政府摆得很正,不是单看眼前利益、光看煤炭产出了多少,而是对资源、对人民生活环境、对人的生命更加看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二条经验是把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

山西省用好用活国家产业政策,发挥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顺应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制定政策界限和准入标准。

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灵活运用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

实施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完善了资源资产化和市场化管理制度,建立了兼顾各方利益的煤炭矿业权价款合理分配机制和使用制度。

第三条经验是统筹兼顾。

煤炭资源整合无疑是一次利益调整。

山西能够用统筹兼顾观点处理各种矛盾,充分考虑兼并方与被兼并方的利益、当地政府和当地人民的利益,总的原则是让合法的存量资产和既得利益受到保护,不受损失;

资产权益如有流转让渡,要给予合理补偿;

让原有的惠民政策和合法权益得以延续,做到了“四个满意”。

同样,北京、内蒙古、山东等省市区也是这样走出来。

北京市5年来累计投入70多亿元,陆续把445个小煤矿全部关闭,目前只保留4个国有煤矿。

内蒙古自治区一次性关闭近1000处小煤矿,到2010年煤矿总数压减至533处,单井平均产能达到120万吨/年以上;

并提出到2013年底,生产规模在120万吨/年以下的煤炭企业全部退出市场,全区地方煤炭企业数量控制在80-100家。

山东省在2009年底乡镇煤矿也已经全部退出,目前保留煤矿223处。

去年,重组省内6家煤炭企业,组建山东能源集团,形成年产原煤8300万吨的大型矿业集团。

2011年,北京、内蒙和山东3省市区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0.05和0.30,均居全国前列。

河南、河北等省在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过程中,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目前河南省6家骨干企业产能达到1亿吨,占全省总产量80%以上。

河北省培育2个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形成“南有冀中能源、北有开滦集团”的格局。

三、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产业集中度低。

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前4家的市场集中度20%,前8家市场集中度只有28%左右。

而世界各产煤国煤炭行业集中度均高于中国,美国年产煤10亿吨左右,前4家公司占70%;

澳大利亚年产煤近4亿吨,前5位公司占71%;

印度年产煤4.5亿吨,1家公司占90%。

世界煤炭产业的发展规律证明,必须走大企业主导、规模化生产、集约化发展的路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有利于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资源保护能力等。

据统计,煤炭产业集中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事故死亡率将下降0.58%)。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我国煤矿总体生产规模较小、人员素质偏低、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全国小煤矿数量仍高达9000多处,占全国煤矿总数的70%左右,其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3,死亡人数却占到了2/3以上。

除山西外,仍有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煤矿数量超过1000处,相应地,这4省事故死亡人数也位居全国前4位。

三是浪费资源严重。

不少矿区开采秩序混乱,层层转包、超层越界、私挖乱采现象严重,特别是小煤矿分布在大矿周围,形成“蚯蚓洞”,蚕食破坏大矿煤柱,甚至打通邻矿巷道,造成并发事故。

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资源回收率能达到80%左右,而我国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为40%,仅为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

特别是小煤矿资源回收率平均15%,这意味着小煤矿每采出1吨煤就要浪费6-7吨资源。

四是生态环境破坏。

煤炭开发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地表塌陷、生态退化等。

特别是小煤矿遍地开花,地表千疮百孔,废弃物到处堆放,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令人触目惊心。

据测算,山西省每挖1吨煤造成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损失约为61元,保守估算,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产原煤生态环境损失约6000亿元左右。

五是非法违法现象严重。

不少矿主根本不懂法,不守法,甚至无视法律,公然抗拒执法,撕毁封条,违法生产,草菅人命,“采带血的煤,赚带血的钱”。

部分地区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借尸还魂”时有发生,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假整合真生产现象屡禁不止。

2010年共发生21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其中,因非法违法引发的事故有13起、死亡21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1.9%和60.3%。

六是行业管理弱化。

我国现行的煤炭管理体制是1998年煤炭部撤消后形成的。

改革之初这种体制对于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

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主管部门,煤炭管理职能分解到多个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客观上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造成煤炭行业管理职能明显弱化,出现了越位与缺位并存、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力不到位等问题。

特别是,产业政策变动较大,整体规划难以落实,技术标准滞后,许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诸如供求矛盾、煤炭资源配置和统筹利用、煤炭产业技术创新保障体系、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得不到有效解决,制约了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总体考虑: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开发、安全生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发展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工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煤为基础、多元发展,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巩固整顿关闭工作成果,集中抓好整合技改、兼并重组和管理强矿工作,实现煤矿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升煤炭工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考虑重点抓好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江西、湖北考察工作时首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今年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工作时,都明确提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安全发展由理念上升为战略,是中央在科学把握现阶段社会特征和安全生产规律基础上,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贯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抓紧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定位、目标、内容、规划,以及战略实施相配套的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进行系统设计和研究,形成比较完善的安全发展战略体系框架。

二是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

督促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关闭淘汰那些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小煤矿。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2091号)要求,到“十二五”末,淘汰落后产能9718万吨,2917处小煤矿退出市场,小煤矿数量控制在7000处以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 

)要求,提高办矿门槛,严格煤矿准入,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

对灾害严重,经评估论证难以有效防治的小煤矿,要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水平。

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按照尽量减少开发主体的要求,统筹协调关闭整顿、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关系,编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总体规划,制定兼并重组方案,确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监督管理,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兼并重组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深入推进整合技改,提高小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

目前煤矿整合技改工作处于攻坚阶段,2223处整合煤矿已完成审批,正在进行施工建设,还有3461处整合煤矿正在办理手续;

而且随着煤矿兼并重组的全面启动,进入整合技改的煤矿数量还将大幅度增加。

要落实安全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要求,严格履行技改审批手续,按程序、按标准组织实施技改工程。

总结推广和学习借鉴广西自治区百色地区小煤矿机械化经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中提出的小煤矿采煤机械化和装载机械化程度的要求,实现到2012年底分别达到45%和70%以上、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的目标。

五是深入推进管理强矿,提高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煤矿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实施、稳步推进。

要从班组抓起,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技能、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

要进一步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投产验收时,安全质量必须达标。

对2011年底仍达不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煤矿,没有完成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煤矿,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停产整改;

限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六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维护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法治秩序。

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新要求,抓紧建立完善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

打击非法违法是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难点。

去年我们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引发的事故仍然偏高。

因此,必须要切实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

督促各地强化县乡政府责任,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以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严查严打,务求实效。

七是站在煤炭工业发展战略高度,努力提升煤炭工业科学化发展水平。

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要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大型现代化和安全高效矿井,提高产业集中度。

大力发展以煤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产业,建设煤-焦-电-建材、煤-电-化-建材等多种模式的循环经济园区。

推进煤炭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行绿色开采,建设生态矿山,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促进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铁路、港口等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建设和谐矿区,关注矿区民生,提高煤矿职工收入,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提高煤矿职业健康水平。

八是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形成我国煤炭资源梯级开发利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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