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卸运输施工方案优选稿Word格式.docx
《铁路装卸运输施工方案优选稿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装卸运输施工方案优选稿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3对轨道车辆、随机的工装机具、备品、备件、耗油、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分析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电传、电报、指示等通知精神。
1.5及时掌握轨道车辆的运行状况及维修质量,并协助维修部门进行实施。
1.6负责提报维修用料及备品备件。
1.7根据工作任务、人员、车况等情况协调项目部做好车辆、人员的调整,安全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
2司机岗位职责
2.1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2轨道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驾驶证开车;
2.3轨道车司机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包用、包养、包检制度,及时反映车辆的不良状态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
2.4轨道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车况及监控设备,确认状态良好后方可运行;
2.5轨道车司机在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了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2.6轨道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压力应不低于500kPa。
在运行中,特别是在下坡道运行时,应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档溜放;
2.7轨道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轨道车司机应按照区间被迫停车应急办法迅速做好防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2.8轨道车司机应做好轨道车防火工作,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底壳、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油棉布丝擦拭发动机;
2.9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的填写工作;
三、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1.1轨道车司乘人员要加强车网联控,轨道车辆配合接触网施工时,乘务人员要提前与接触网要令防护人员取得联系,严格执行车站签发的行车调度命令,按车网联控规定对行车调度命令进行确认并签字。
1.2轨道车在待备状态下均应停留在轨道车专用线库内,线上禁止堆放任何杂物,以确保专用线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使用。
1.3下列情况对车辆作好防溜措施
(1)在专用线或库内停放时;
(2)车辆摘挂时;
(3)施工区间或站场停车时间较长时。
1.4轨道车运行限制速度
轨道车运行限制速度:
库内转线作业时不得超过8km/h;
出入库走行线不超过40km/h;
单机及双机重联区间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
反方向区间运行不超过60km/h;
通过曲线按道岔限制速度运行;
轨道车联挂平车时,运行速度不超过60km/h,推行速度不超过30km/h;
区间检修作业时不超过10km/h。
2、轨道车防溜管理制度
2.1铁鞋的配置及管理
2.2轨道车辆防溜的管理
2.3站内转线、站内停留的管理
2.4其它安全事项及措施
2.5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轨道车调度管理制度
轨道车运行调度命令管理是电气化铁路建设轨道车行车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轨道车司乘人员操纵轨道车、控制轨道车运行的重要依据。
项目部调度必须准确、及时、规范出示轨道车运行调度命令,做到管理科学、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数据准确、通俗易懂。
1、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计划调度命令管理
1.1、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为电报,以下同)是编辑施工计划调度命令的依据,也是行车管理单位提前对次月施工管理的依据。
项目部在接到月度《施工计划》后,由项目部调度对次月本项目担当区段的有关施工进行摘录,并实行双人审核制度。
项目部月间施工例会将根据路局或有关单位施工例会要求或摘抄后的施工方案(临时发布的调度命令)由项目部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及明确行车办法。
1.2、施工计划调度命令管理。
施工计划调度命令是项目部编制运行揭示的依据(接到临时限速或其他有关行车要求的电报时,亦应按运行出示办理)。
在接收施工计划调度命令时,必须执行接收、复核、登记和签认制度。
对于未注明施工范围、信号显示方式、行车凭证、走行径路、限制速度、停电范围或字迹不清的调度命令,由接令人负责请求发令单位重新传达。
项目部设置施工调度命令接收及反馈记录,由调度负责接收施工计划调度命令。
接收施工调度命令实行单人接收,双人核对制度。
接收的命令经审核无误后,接收人须用发令人核对并按要求发出回执。
并实行签认制度。
施工调度命令由调度室统一保管,按月装订成册备查,保存期一个月。
施工调度命令接收及反馈记录
顺号?
命令发放单位?
接受时间命令号接受人反馈时间反馈人
1?
2?
3?
四、车机联控管理制度
1、行车人员在行车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部《车机联控标准》和局《车机联控标准实施细则》的规定,正确操作轨道车车载无线电台及其他通信设备,熟悉并严格遵守车机联控作业标准;
2、车机联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无线列调系统应符合频率、制式等技术规定和设备入网管理要求。
车载和手持电台必须经主管鉴定部门按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部门应根据使用环境,注意并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通信质量不良或通信故障等问题,以便及时报修,保证作业需要;
4、行车人员在进行车机联控时必须“站站列列呼唤应答”,作业程序规范,使用普通话且用语准确、清晰;
5、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车机联控信息管理、传递、处理制度,认真填写车机联控信息卡。
重要信息的传递、处理、反馈不超过24小时,一般信息的传递、处理、反馈不超过72小时,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等重大信息时,行车人员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处理。
五、平板车货物装载加固管理制度
1、货物装载加固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机械作业队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2、非本单位使用平板车辆须由铁路局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3、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要求是:
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车地板上,不超载、偏载,不集重、偏重;
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为避免钢柱、混凝土支柱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滚动或坠落等情况,应在平板四周插上木桩或钢管进行挡护,并用钢绳或镀锌铁丝固定。
4、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高4800mmX宽3400mm-以轨枕中心为基准伸向两侧的距离之和),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平板车容许载重量。
5、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
货物突出车端装载时,突出宽度等于、小于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300mm;
大于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200mm。
六、轨道车作业人身安全十项卡死制度
1、车未停稳不准人员上下车、装卸物料和作业;
2、轨道车在运行中,必须关闭车门;
运送施工人员的轨道平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禁止人员在平板车上站立和坐在侧板、端板、连接处或倚靠防护栏杆;
3、复线区段不准从相邻线路一侧上下人员、装卸物料和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4、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人员及携带物品要与附近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停电作业时,没接好地线,工作领导人没宣布作业开始,不准作业人员登上作业平台;
5、车移动或作业平台升降、转向时,不准人员上、下作业平台;
6、不准没有关好作业平台防护门就进行作业;
作业人员出防护栅栏外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7、作业时,车移动的速度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8、作业平台未归位,人员未撤离工作台,不准撤地线消令。
9、装有空调的轨道车要定期检查电气绝缘情况,确保用电安全。
10、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
四、操作标准
1、摘挂车辆作业标准
1.1动车前,先要确认车辆的联挂状态、风管的连接状态,制动机的截断塞门位置是否正确。
确认后,对制动机进行全部试验,检查漏泄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1.2挂前5m处一度停车,由副司机检查调整车钩状态,显示信号引导挂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1.3挂后试拉,确认车钩连接状态是否良好,连接制动软管,开放折角塞门,按规定试闸,确认制动性能。
1.4摘解时,严格执行一关前、二关后、三摘风管、四提钩作业顺序,防止拉断风管。
并做好车辆防溜,摘解后的车辆要拧紧手制动并进行双向止轮。
2、区间(出库及运行)作业标准
2.1按规定使用监控装置;
2.2司机、副司机共同确认命令、发车信号,鸣笛起车,在规定地点停车要道;
2.3两组及以上轨道车连挂运行时,由运行方向的前部轨道车司机负责操纵,后部轨道车司机必须听从前部轨道车的指挥。
换端驾驶,实施一次制动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动车;
2.4全员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鸣笛起车,司机报点,后部了望,出库记点;
2.5执行车机联控和呼唤应答制度,做到用语标准,要“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
2.6掌握速度,平稳操纵。
不臆测,不蛮干,不打盹睡觉,不超速,不闲谈,时刻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各部有无异响。
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2.7按标准鸣笛、会车鸣笛、进出站三声笛。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鸣笛;
2.8遵守各项限制速度,严禁超速运行,限速地段前副司机提示;
2.9下坡时,严禁发动机熄火、空档溜放,随时注意风压变化情况,保证风压不低于500kPa;
2.10常用制动时,应根据运行速度,线路情况,牵引重量,连接状态,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保持匀速减速;
2.11紧急制动后,必须检查车辆各部,确认良好无异常时,方准再次动车;
2.12在中间站等会列车,重点检查走行、制动及牵引装置和工具材料的装卸情况。
电气化铁路严禁蹬车顶(接触网停电除外);
2.13车站停留,做好防溜,有人看守,灯光防护(双面红色信号)。
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还须拧紧手制动并进行双向止轮。
3、轨道车转线及调车作业标准
3.1转线调车时,共同确认调车信号及道岔开通股道。
推行时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操纵,副司机手持信号旗(灯)在前方引导,推进速度不得超过30km/h;
3.2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调车信号未开放或没有开放得到扳道员股道信号时,距调车信号机或警冲标五十米时必须停车,不足五十米不准动车;
3.3轨道车及拖车分离作业时,摘解车辆除采取保压停车外,副司机须按规定对摘解车辆采取防溜止轮措施;
3.4坡度超过千分之六的线路上不准停留无动力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