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2150026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检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机组容量(MW)

A

B

C

D

燃气联合循环机组

35

22

10

4

50

25

18

8

5

100-110

30

20

125-140

12

6

165-220

7

300-362.5

55

40

24

600

65

45

14

机组A、B、C、D四级检修的停用日数系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

2.3.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的计划检修时间间隔,按照其运行小时和启动次数进行折算后,根据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一般A级检修是指联合循环系统设备(包括余热锅炉、燃机、汽机、发变组及辅助系统)的大修;

B级检修是单循环系统设备(包括燃机、余热锅炉、发变组及辅助系统或汽轮机、发变组及辅助系统)的大修;

2.4.新投产机组第一次A(或B)级计划检修的时间和停用日数,由电厂报公司确定。

2.5.各电厂可以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结合技术改造,在总停用日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各级计划检修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要作出明确的安排。

2.6.对主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机组,为确保机组的安全,经过电厂技术鉴定并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批准后,其检修间隔可低于上述规定。

2.7.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实施。

3、检修计划管理

3.1.计划检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的确定

3.1.1.计划检修标准项目

A、B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一)、A、B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1)厂家要求的项目;

(2)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

(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4)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5)技术监督规定进行的一般性检查工作;

(6)设备防磨、防爆、防腐处理及消缺。

C、D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3)锅炉受热面的防磨防爆检查;

(4)机组辅助设备的检修。

3.1.1.1.A、B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定额由各电厂编制,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审核,确定后下发各电厂执行。

B级检修标准项目是在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机组设备及系统的特点,对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有条件的删减。

3.1.1.2.C、D级检修标准项目定额由各电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确定,并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备案。

3.1.1.3.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设备,其检修应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

3.1.1.4.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工作的发展方向,各电厂要在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不断使数据分析科学化的基础上,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分析,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公司鼓励各电厂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地进行。

3.1.1.6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可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的分析结果进行增减,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周期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3.1.2.计划检修特殊项目

特殊项目系指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件的设计进行改进而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的、单项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在下一级的检修中进行的属于上一级检修的标准项目。

A、B、C级检修的特殊项目由各电厂根据机组运行的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并报公司批准。

3.2.“定检滚动规划”的编制

3.2.1.电厂应编制定检滚动规划,对于西方进口机组(设备),编制6年定检滚动规划;

对于俄供及国产机组(设备),编制4年定检滚动规划。

定检滚动规划主要是对A、B级检修后需要在B、A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并与年度检修计划同时上报。

3.2.2.定检滚动规划的内容应包括:

工程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无需停机的不用填报)、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

3.3.“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各电厂应根据本厂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结合定检滚动规划,合理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3.3.1.“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的名称(按机组、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分列)、检修级别、特殊项目名称及主要的技术措施(立项依据及其费用构成应附专题报告说明)、检修的进度安排、标准项目总的工时和费用、各特殊项目的工时和费用。

3.3.2.单元制机组以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控制系统、单元辅助设备为独立单元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单元辅助设备一般指给水、制粉、循环水、单元厂用电、脱硫等系统及设备。

3.3.3.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计划之内。

公用系统一般指高压配电系统、启动变、公用厂用电系统、输煤(包括运煤设施和上煤设施)、压缩空气、除灰、除渣、燃油、化水、制氢、消防、空调及热网等系统及设备。

3.3.4.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灰坝、水工建筑等)按照独立的建筑物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3.3.5.非生产性设施(主要生活设施、道路、护坝等)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3.3.6.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3.4.“年度检修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3.4.1.每年8月15日之前,各电厂应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包括检修级别、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时间安排、重大特殊项目及其立项依据)以及定检滚动规划(6年或4年),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3.4.2.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在8月31日之前,根据各电厂检修计划、设备状况和重大特殊项目,经综合平衡后批复各电厂“检修工期计划”。

3.4.3.各电厂根据公司批复的“检修工期计划”,按照规定向所在的调度部门进行申报,并及时将调度部门协调批准的“检修工期计划”及修改内容向公司做出说明,计划变动要向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汇报。

各电厂应根据公司及调度部门批准的“检修工期计划”,制定完整的年度检修(项目、费用)计划,于10月30日前报送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应于次年的3月15日前批复各厂的“年度检修(项目、费用)计划”。

3.5.检修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3.5.1.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各电厂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落实备件、材料,对重大特殊项目做好设计工作并制定施工技术措施,搞好内外联系和协作)。

3.5.2.机组A/B级检修的实际开工时间与年度计划的安排的时间一般不得相差两个月以上,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所在电网的调度部门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安排。

3.5.3.机组C/D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热)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检修,也应按季进行安排。

3.5.4.电厂因故要求调整季、月度检修进度计划时,应事先(季度检修计划提前一个月,月度检修计划提前半个月)向公司申报,并经电网调度批准,方能按调整后的季、月度检修计划执行。

3.5.5.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电厂要求调换检修机组或需要增减重大特殊项目,必须向公司安全及生产部申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增减的重大特殊项目对检修的工期产生影响时,在公司批准后应向所在的调度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3.5.6.为减少计划外停机检修,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电厂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间,事先申请并经电网调度批准后,不停机进行设备的消缺及维护工作,允许不作降低出力统计。

3.5.7.公司鼓励各电厂利用节假日或机组调停机会进行机组消缺和维修工作以替代D级检修,相应的费用将在检修或维修费用中予以考虑。

3.6.检修物资管理

3.6.1.年度检修计划中特殊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材料部门组织供应。

3.6.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定检滚动规划中提出的重大特殊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

3.6.3.电厂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应有管理备品的人员或机构负责备品和图纸、资料的管理。

3.6.4.对标准项目及部分特殊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成果。

4.检修费用管理

4.1.计划检修费用由各厂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4.2.计划检修费用包括大修费和C/D级检修费,公司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厂从严控制使用,不得超支。

4.3.大修费是指发、输电主设备(A/B级检修)、辅助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大修(A/B级检修)所发生的费用。

4.4、C/D级检修是指发、输电主、辅设备(C/D级检修)、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实施停机小修所发生的费用。

4.5、发、输电主、辅设备的日常维护、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维修及事故抢修所发生费用出维修费,其中的材料、人工费用分别在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修理费)中列支。

事故处理费用由生产部核定列入相关科目。

4.6.各级检修标准项目的费用额度

4.6.1.机组A级检修(包括辅助设备大修)标准项目费用按如下数额控制:

50MW≤机组容量≤110MW200-250万元

110MW<

机组容量<

140MW350-400万元

165MW≤机组容量<

300MW550-800万元

300MW≤机组容量<

400MW900-1000万元

600MW≤机组容量1200-1300万元

湿法脱硫机组乘1.30系数,循环流化床锅炉乘1.15系数

4.6.2.机组B级检修(包括辅助设备大修)标准项目费用按如下数额控制:

50MW≤机组容量≤110MW150-200万元

140MW250-300万元

300MW400-550万元

400MW600-700万元

600MW≤机组容量<

800MW850-950万元

4.6.3.机组C级检修(包括辅助设备检修)标准项目费用按如下数额控制:

50MW≤机组容量≤110MW80-100万元

140MW120-150万元

300MW200-300万元

400MW350-400万元

600MW≤机组容量450-500万元

4.6.4.机组D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按如下数额控制:

50MW≤机组容量≤110MW40-60万元

140MW60-80万元

300MW120-150万元

400MW200万元

600MW≤机组容量250万元

4.6.5.公用系统的大修费用按下述数额控制:

公用系统的大修费用=K1*K2*K3*250万元

K1:

按2台机组(总容量)一套公用系统考虑,累计计算:

100MW-270MW=0.7;

300-500MW=0.8;

600-800MW=1.0;

1200—1500MW=1.8;

燃机厂为0.4;

K2:

利用小时数/4500;

低于4500小时的电厂按1.0考虑;

K3:

供热机组为1.5;

设有中转运煤设施的电厂为1.4,配

湿法脱硫设备的电厂为1.30;

循环流化床锅炉电厂

为1.15;

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的电厂为1.1;

其余为1.0。

4.6.6.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的大修费用按下述数额控制:

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的大修费用=K1*K2*K3*150万元

按2台机组的总容量考虑,累计计算:

100MW-270MW=0.7;

1200-1500MW=1.8;

燃机厂为0.5;

K2:

利用小时数/4500;

K3:

设有中转运煤设施的电厂为1.4;

用闭式循环水系统的电厂为1.1;

其余为1.0;

4.7.燃机A级检修费为300-400万元;

B级检修费为150—200万元;

C级检修费为80-100万元;

D级检修费用为30-50万元。

4.8.检修费用由公司根据国家物价上涨指数适时进行适当的调整。

4.9.计划检修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由公司统筹安排使用。

机组计划检修标准项目的费用及A、B、C级检修的特殊项目、公用系统大修费用以及生产建筑物、非生产性设施的大修费用由公司审核批准后向电厂下达。

4.10.维修费由公司根据成本控制计划下达的指标,由各电厂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发生的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4.11.各电厂必须严格按公司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

4.12.含技术改造性质的重大特殊项目,其费用应列更改费用;

特殊项目因故未执行,其费用未经公司许可,电厂不得动用;

各厂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检修计划的前提下,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费用经允许可互相调剂使用,但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维护费不得与生产设备和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资金互相调剂使用。

5.检修的实施管理

5.1.检修工作实行全面合同管理,设备和大宗材料、工程施工和外委加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5.2.各电厂要加强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项目、费用、时效、安全和技术文件进行全面的审定,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允许开工。

5.3.虽然没有按照大修的定员配置检修人员,但维护人员又比新定员多的电厂,在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要安排本厂人员的检修作业量,安排时要考虑工作、设备和系统的整体性,然后再对其余的检修项目外包实施。

5.4.按照大修配置人员的电厂,无论检修人员是否已经分离,是否成立独立的检修队伍,都要按照新机构设置的管理模式,逐步进行检修工作的全面合同管理。

5.5.电厂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管理:

5.5.1电厂检修工作对外承包,采用“入网”资质审查及招议标的方式进行,具备公司检修外包工程“入网”资格的检修施工单位可免检参与本公司电厂机组设备检修外包工程的投标,不具备“入网”资格的单位必须经公司许可方能参加有关工程的投标。

公司将根据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业绩、技术素质及信誉定期进行“入网”资格的复核和认定,对“入网”的检修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5.5.2各厂应按公司“检修外包管理规定”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检修项目对外招议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检修外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5.5.3为了便于检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的管理,减少检修的成本,各电厂在招议标时要充分考虑检修工作的专业、设备和系统的完整,尽可能地减少现场外包队伍的数量。

5.6.各电厂要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5.6.1.编制机组检修工艺规程。

5.6.2.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5.6.3.编制机组检修文件包。

检修文件包应包括检修项目工艺卡(工序、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记录表单、验收签证)、检修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

5.6.4.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好设备检修情况,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5.6.5.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验。

5.6.6搞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5.6.7.建立和健全大修工时、材料消耗和费用统计制度,编制并不断完善设备定期检修的工时和费用定额,使定期检修工作逐步规范化。

5.6.8.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做好各种试验的记录。

5.6.9.加强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管理,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及检修的计划和安排。

5.7.检修开工前准备:

5.7.1.大修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5.7.1.1.针对机组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和最近一次C/D级检修的检查结果,结合上次A/B级检修总结进行现场查对。

按照年度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重点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的设计、试验(检修前机组的性能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

5.7.1.2.落实物资(包括备件、材料、安全用具、专用工具及施工机具等)的准备和检修施工场地布置;

对在大修中使用的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试验设备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相关试验。

5.7.1.3.制订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5.7.1.4.准备好检修文件包。

5.7.1.5.确定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配件加工图。

5.7.1.6.制订实施检修计划的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

5.7.1.7.组织检修班组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并做好特殊工种的安排,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5.7.2.检修开10天工前,应根据合同法和公司”检修外包管理规定”完成所有检修项目外包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5.7.3.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入现场并配合进行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7.4.机组A、B、C、D级检修开工前应向公司填报统一格式的“机组检修开工报告单”。

5.8.检修过程的质量管理

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为此应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公司鼓励各厂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在实行“三级验收”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逐步在A/B级检修中推行检修监理制度和检修质量认证管理,以加强对检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5.8.1.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制定的“W”、“H”点执行质量验收。

5.8.2.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和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共同负责的办法。

检修人员必须坚持质量标准,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必须深入检修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情况,不失时机地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5.8.3.质量验收的职责分工如下:

5.8.3.1.管理人员对检修项目质量验收方式及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负责。

5.8.3.2.技术人员对设备检修的工艺过程、验收点质量标准、验收技术指标及执行情况负责。

5.8.3.3.作业人员对检修工艺质量及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5.8.3.4.不符合项的例外放行的许可人,是电厂的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管理人员。

5.8.4.试行检修监理的电厂,应以合同形式委托检修监理工作组,进行检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组的主要任务是:

参与大修计划(包括项目计划、施工网络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检查大修准备工作;

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确定的大修签证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和W、H点验收签证,重要检修过程的监控,重要数据的抽查复测,并实施工期计划的滚动控制,大修后对检修项目、工时、材料及备件消耗统计数据进行审查。

5.8.5.各级检修结束后三日之内,各厂要向公司填报统一格式的“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

5.9.检修的进度管理

5.9.1.电厂制定A、B级检修进度计划时,应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的进度和相互的联系,各单一的检修项目应用甘特图来控制该项目的进度。

5.9.2.各电厂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并通知各专业共同掌握。

5.9.3.检修期间各电厂要每周向公司安全及生产部书面汇报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

检修中发现重大设备问题,要立即向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要及时向公司和所在调度部门申请延期。

6.检修总结与设备评估

6.1.各电厂要在检修后,对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6.2.检修后及时做好决算,30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公司,检修总结的形式参照《发电厂检修规程》的要求和格式进行。

6.3.A、B级检修除按部颁规程的要求进行总结外,各电厂还应对下列问题做进一步跟踪分析:

(1)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A、B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特殊项目进行论证,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2)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3)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

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核准。

(4)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的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5)对检修资金进行能效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是否有挪用资金等。

(6)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7)A、B级检修之后,按照《发电厂检修规程》等办法进行设备评级,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7.检修考核按公司“检修考核规定”执行。

8.附则

8.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发的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8.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