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现状及发展的思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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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以奖代补政策。
2019年起,对在园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民办中心幼儿园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对被评为省一级、二级、三级的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目前已累计奖补资金280万元。
大力鼓励和扶持村集体举办公益性幼儿园,对创办规模在6班及以上、3班及以上的村集体公益性幼儿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3、落实公派教师制度。
全市编制内幼儿教师仅350人,主要集中在几所公办幼儿园。
民办园非在编幼儿教师普遍存在学历低、流动性大等问题。
2019年起,市教育部门对民办园逐步开展公派教师制度。
目前,共公派教师64名,公派幼儿园园长7名。
2019年起,民办幼儿园中的公办教师绩效工资将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以减轻民办幼儿园的资金压力。
(二)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民办园师资水平1、建立非在编教师注册管理制度。
2019年以前,我市民办园非在编教师施行谁聘用谁管理的方式。
今年开始,市教育局将非在编幼儿教师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对幼儿园教师配备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民办园非在编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聘任书经验收后在市学前教育网上注册登记。
将民办幼儿教师纳入正式教师培训范畴,3年内对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新一轮免费培训。
2、实施持证教师激励机制。
2008年,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人数为740人,占专任教师数的37%。
2019年上半年,全市幼儿教师持证人数增至1213人,持证率上升至42.3%。
2019年起,市教育局对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在民办园任教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教师每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工资奖励。
三年来,择优录用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35名非在编教师进入公办教师行列,进一步增强了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3、建立非在编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今年开始,我市出台政策,建立非在编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要求非在编教师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00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教师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各幼儿园设立非在编教师园龄津贴,按上级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不参加社会保险的民办园不得升等晋级,不得享受政府各种补助和奖励。
(三)加强监督考核,规范民办园健康发展1、完善管理体制。
市教育局在各镇(街道)幼教办选派一名幼教专职干部,具体负责辖区内民办园管理工作;
2019年,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办公室,全面负责业务指导、教师培训、审批、年检等工作。
十年来,进一步强化管理检查,对民办园一日活动、课程设置、班额编制等保教行为进行过程监督。
同时积极发挥公办园和省二级以上民办园的示范辐射作用,25所示范性园结对58所薄弱民办园,全面提升了农村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质量。
2、严格年检制度。
对年检合格以上幼儿园进行奖励,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幼儿园,教育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撤销登记,并向社会公示。
今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对民办托幼机构开展年检,对年检优秀和良好的53所幼儿园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进行督促整改,要求4所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并视复查情况决定是否关停。
3、严控低质民办园。
2008年,全市占地面积在1亩以下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共98所,在园幼儿100人以下的幼儿园共94所。
五年内实施了两轮学前教育路径规划布局调整,优化、整合、撤并低、小、散幼儿园200余所。
同时加大无证无照幼儿园整治力度,教育、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共同配合,目前全市共有19家无证照民办幼儿园已落实整改措施,关停6家,改造提升10家,限令整改3家。
二、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1、民办幼儿园低小散现象普遍,基础设施不健全。
由于学前教育以民间资本投入为主体,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自由度很大,办园不稳定,低小散现象很突出。
据统计,全市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太平街道13所、城东街道11所、城西街道8所、城北街道7所、横峰街道8所、泽国镇34所、大溪镇30所、松门镇12所、箬横镇13所、新河镇13所、温峤镇10所、石塘镇4所、滨海镇10所、城南镇6所、坞根镇1所、石桥头镇1所。
民办幼儿园办园层次低、规模小,上等级的幼儿园少。
办园以营利为目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办园条件相当简陋。
民办幼儿园大多由民宅改建而成或租用村部,室内外活动空间狭小,校园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幼儿教室通风较差,光线阴暗,卫生设施条件也不理想,无户外活动室和必要的教学玩具。
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保姆式管理、家庭作坊式办园,达不到学前教育常规保教的基本要求。
还有相当多的园所未达到单门独院办园标准,人杂,安全管理难度大。
管理人员缺少,管理理念落后,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
投入资金不足,安全防范设施不够完备。
幼儿园周边存在着污染、噪音、消防及治安等不安全因素,威胁着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2、民办幼儿园快流动现象突出,师资水平较薄弱民办幼儿园教师相应的各项待遇与公办教师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工作量大、待遇低,据了解,民办幼儿园教师基本上都是专人包班,且月工资收入在2019元左右。
如此,则导致幼儿教师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流动性比较大,幼教队伍极不稳定。
全市非在编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约4600人,其中任教教师中有一半以上是职业学校毕业生,教师持证上岗率低,只占36%,大专学历比例仍比较低,只占51%;
优质幼师人力资源短缺;
民办园教师待遇低,师资配备不足,工作量大,责任重,并因把学前教育职业成为过渡性职业,对各类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专业成长比较缓慢。
保育员整体队伍学历低,大部分是初中及以下学历,不懂保教,素质低。
好多民办幼儿园担心保教人员流动大,不愿出资给予培训。
3、民办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严重,办学水平待提高由于办园者的整体素质不高,其办学理念和办学行为受到了自身认知的束缚,急功近利的办学思想比较严重,在很大程度上迎合家长功利心理需求,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术等教学,教学随意性大,中班、大班还布置家庭书面作业。
民办幼儿园重教育轻保育现象比较突出,缺乏科学的保教方法,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在教材使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上普遍存在着小学化倾向。
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不规范,违反学前教育规律的现象较多,影响了幼儿保教质量的提高,影响到幼儿健康成长与素质提升,甚至影响到一个人的终身发展。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超规模、超班额招生,卫生保健要求落实不够;
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低悬殊,收费没有使用正式收据,财务账目不够规范,公示制度不够健全。
(二)原因分析1、社会对民办幼儿园的认识不足。
由于学前教育处于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的前端,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既缺少义务教育的政府管理属性以及社会认同性,又缺少高中段教育升学选拔所带来的民众强烈的关注性。
教育的功利思想遮蔽了学前教育作为人发展奠基阶段的重要性,反而存在着两种片面的学前教育认知:
认为学前教育只需要保姆式的管理就行,或者认为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是小学教育的前端延伸。
民办幼儿园就很容易被看成是个人的事情、家庭的事情,很少从国家、社会、公民都有承担幼儿教育之责任这样的高度去看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这样的情况下,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师资不足、教师待遇和保障不足、幼儿教育小学化等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归属意识的问题,社会普遍认同谁出钱谁当家的投资理念。
而民办幼儿园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一般不是同一人,投资者不懂幼儿教育,但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对幼儿园教育指手画脚,基本实行家庭作坊式管理,这无疑纵容了民办幼儿园的畸形存在。
这里用存在而不用发展来表述,是因为笔者认为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学前教育,即便是幼儿园的规模在扩大,也只是数量的增大而已,绝不是发展,而是受不当教育伤害的孩子的人数在增加。
也正是容许这种作坊式的教育管理的存在,民办幼儿园没有教师工会,没有家长委员会,没有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也就没有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没有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没有了民办幼儿园应该所承担的教育职责。
2、民办幼儿园对自身发展的认识不足。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相比,肯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我市在公立幼儿园在办学经费、教师配备与设备添置等方面都有着稳定的来源,这些都是民办教育所缺乏的。
再加上投资者要考虑更多的是投资效益,于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扩大办园规模,增加幼儿园的班级数量和招生数量,而不是重点考虑办学的长效性和社会美誉度。
缺乏有效的培训认识,教师的专业水平得不到提升。
从办园成本来看,学历层次较低的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支出也较低,可以降低办园成本,所以民办园选择的多为这样的教师。
这样的教师,如果没有一定的培训,是无法维持幼儿园的正常教学,更谈不上提升。
由于经费紧张、人员紧张,管理者也很少派教师外出学习,甚至认为教师流动较大,培训毫无必要。
管理者对校本培训重要性认知不足,或者培训的力量不强,缺少与公办园的联系和帮扶。
根据我市幼儿园以及本园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特点,缺少围绕师德信念与修养、专业知识与能力,教育管理与责任方面的专题培训,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幼教基础理论、课堂教学技能,班主任工作方法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技能。
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形式造成民办园的现实状况:
私人投资、投资大且负担重,除每年的高额租金、园舍维修、设备购买、正常的幼儿保教开支外,还要支付教职工的工资和保险,并缺少幼儿园发展和教师待遇保障相匹配的管理理念。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民办园为了节省资金,就尽可能的降低教师待遇,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为其购买保险,导致民办园教师待遇偏低,教师缺乏安全感。
三、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思考
(一)提高保障水平,夯实民办幼儿园发展基础1、落实资金。
要设立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幼儿园升等晋级及考证持证奖励、教师培训、幼儿园扶持等;
落实民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通过以奖代补、以培代补实施。
2、加大扶持。
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对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适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经费、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加大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中的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对薄弱民办幼儿园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和骨干园长帮助其提高。
3.结对帮扶。
为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在管理、师资、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我们积极为民办幼儿园牵线搭桥,搭建互助交流平台,开展了由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为核心单位、其他民办幼儿园为成员单位的结对帮扶活动。
省一级和省二级幼儿园要分别扶持2所和1所以上农村民办幼儿园,以点带面,以强扶弱,以城带乡,建立城乡之间、园所之间发展共同体,帮助薄弱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品质1.提高教师持证率。
一要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新聘任的教师必须热爱幼教事业、关爱幼儿、身心健康,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要加强对已在岗教师的资格培训,设立专项经费,分期分批进行资格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
三要加强教师的资格管理,对持证上岗的非在编在职教师每年再给予奖励。
三年内仍未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要逐步退出教师岗位。
2.加强非事业编制教师的管理。
建立民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将非事业编制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对幼儿园教师配备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幼儿园每年在非事业编制新教师到岗时要将该教师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聘任书交当地镇(街道)幼教办验收后,再在市学前教育网上注册登记。
完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业务培训、教科研活动、职务评审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制度。
逐步探索和建立对非事业编制教师进行市级统一考录,幼儿园自主聘用的用人机制。
3.完善保教人员的培训培养体系。
一是与省内专业院校和温岭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工作。
二是建立市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园长和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并实行免费培训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的园本研训,力争培养出一批骨干教师、名教师和优秀园长;
成立名师、名园长工作室,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四是对保育人员加强学前教育保育专业和保育技能培训,建立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保育质量。
五是对素质较差、不能胜任学前教育工作、不愿意接受培训的人员,督促幼儿园予以解聘或辞退。
4.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完善非事业编制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尽可能提高无证上岗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持证上岗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最低工资标准。
幼儿园要设立非事业编制教师园龄津贴,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教师参保比例未达到的民办幼儿园不得升等晋级,也不得享受政府的各种奖励。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民办幼儿园联合工会。
凡在辖区范围内有省二级以下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两所及以上的镇(街道)在市教育工会指导下,依托镇(街道)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组建镇(街道)民办幼儿园联合工会。
每所省二级以下民办幼儿园设立联合工会的工会小组。
以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监管,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1.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
以镇(街道)为单位,调整完善镇(街道)近、中期幼儿园布局规划,遵循一镇一中心(公办)和就近入园原则,根据当地人口出生情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幼儿园的数量和布局。
对布点过于集中的小规模民办幼儿园,要鼓励举办者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进行重组合并,办成上规模上等级的幼儿园。
2.督促幼儿园加强内部管理。
各类民办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职责。
要按省等级幼儿园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严格控制班额。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园长的考核,园长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园长上岗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园长责令幼儿园举办者予以免职。
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年检制度。
坚持高起点、标准化、公益性原则,严格准入制度,新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必须达到单门独院,人防、物防、技防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办园条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做到年检标准具体化,年检过程规范化,年检结果公开化。
对年检合格以上的幼儿园进行奖励,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教育局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民政局予以撤销登记,并向社会公示。
4.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要建立以市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镇(街道)具体实施,公安、卫生、民政、消防、国土、建工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整治机制,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限期整改。
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可以采取联合检查,各自把关,集体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批。
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应依法予以取缔。
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对辖区内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确保无证幼儿园零存在。
5.开展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和监管活动。
教育局将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自查、互查、抽查、督查等多渠道评价监测,形成幼儿园内部自觉监管、家长参与监管、镇(街道)幼教办和教育局通力合作监管的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