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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
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
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
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
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
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
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
款不编序号;
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以____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
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____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
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篇二:
xxxx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xxxxx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院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使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发布、备案和废止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院名义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
各经营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按院职能管理性质,分为行政管理类、市场经营类、科技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人事管理类、党务管理类、安全管理类和企业文化类。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院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3.对规章制度文本负责规范性审查;
4.负责对各种规章制度的发布版本进行编号;
5.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维护,并定期完成院规章制度的电子汇编。
(二)职能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职责内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职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3.负责审核有关本部门职责内规章制度和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起草、颁发和废止本部门职责内规章制度;
5.负责及时更新办公网部门栏目内本部门职责规章制度;
6.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职责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编制、起草、审查
第五条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规章制度名称、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监督执行、解释废止、施行时间、附则、附表等内容;
在附则条款中应明确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等事项,废止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废止制度的名称、发布时间、发文编号等。
第六条规章制度名称采用(单位名称+核心主题词+管理规定或办法)的格式,例如:
xxxxxx院会议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名称一般包括章程、规定、办法、规则、程序、细则、决定、指导意见等。
纲领性、综合性的制度名称一般用“章程”、“规定”、“办法”和“规则”等,程序性、操作性的制度名称一般用“程序”、“细则”和“指导意见”等。
第七条规章制度编制部门应当确定拟编制规章制度的主题,草拟提纲,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征求汇总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八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具体可行,符合规章制度模板格式要求。
第九条规章制度草案的内容用条文序列的形式(如:
第一条、
第二条)依次表述,每条可分为款、项、目三个层次。
“款”不编序号另起一行表述,“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如:
(一)、
(二)等)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如:
1.、2.等)依次表述。
条文较多的,可分章、分节表述。
第十条规章制度草案经编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应当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意见反馈编制部门。
第十一条根据意见修改后的规章制度草案,可由编制部门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法律顾问提出的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必须采纳。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批准、发布
第十二条完成编制审查的规章制度,需由相关部门会签,内容涉及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规章制度需经职代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由院长签发施行。
第十三条经批准签发的规章制度文本,由办公室统一编排文号,在办公网公告栏进行发布,并同时公布在办公网规章制度栏内。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应依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院名称发生变更时,已经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仍然有效,可直接使用现行院名称对应的相关发文号、密级和内容。
(二)规章制度编制部门为适应企业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对有关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修订并填写规章制度修订说明(见附件)。
(三)规章制度的修订需经相关部门(含职代会)审核,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由院长签发施行。
第十五条拟废止的规章制度由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含职代会)审核,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由院长签发施行。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解释、执行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规定如下:
(一)规章制度解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章制度制定的宗旨与原则。
(二)凡属重要规章制度条文本身或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应由规章制度编制部门按照程序提出建议,由院长办公会审议后作出解释。
(三)凡属一般规章制度的解释问题,由编制部门负责解释,解释有困难或其他部门对其做出的解释有不同意见的,由编制部门提出解释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后做出解释。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一经正式颁布实施,即为院的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削弱法规的约束力。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
非常全面的工厂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目录
1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
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
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
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
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
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
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
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
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
2
员。
第十一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
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
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
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
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
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
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
处理。
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
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
00-12:
00,下午13:
00-17:
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
30-21:
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
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
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3
第四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
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
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
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
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
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
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
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
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
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
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
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
序规定处理。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
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4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
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
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
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
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
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
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
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
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
度相应处罚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
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