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副本副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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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总体平稳。
据统计,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和4.4%。
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仍然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的原因。
“我国高速公路单位里程事故率和亿车公里死亡率趋于下降,但交通事故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且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日前,在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五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罗俊仪博士说,截止2010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7.4万公里,仅次于美国,稳居世界第二位。
我国高速公路亿车公里事故率指标与日本相当,但从亿车公里死亡率来看,我国则明显高于日本,几乎是日本的十倍。
同时,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位居世界第二,而且交通事故中每死亡三个人就有一个以上是由货车肇事造成的。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有几个特点:
事故总量高位徘徊。
十年间,我国高速公路里程年均增长率达33.2%,死亡人数年均增长率达19.9%,受伤人数年均增长率达到10.9%,死伤人数十年内分别增加了2.8倍与2.0倍。
高速公路事故严重程度逐年增加。
交通事故每死亡11人,就有1人死于高速公路,伤亡人数占公路交通事故比例逐年提高。
高速公路致死率与死伤比要比国道分别高出15.4%和22.2%。
3.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类型与构成特点
(一)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类型
据有关资料,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发生后的形态可分为如下类型:
①碰撞型:
为两辆行驶车辆或多辆行驶车辆之间发生碰撞及行驶车辆与道路中间隔离物、道旁防护栏、停放车辆等固定物相撞的事故现象;
②刮擦型:
为两辆行驶车辆或多辆行驶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的事故现象,进一步可分为同向刮擦与对向刮擦;
③翻坠型:
为行驶车辆倾翻于行驶道路上、旁或坠入道路旁的田野、河沟、水塘中的事故现象;
④火灾型:
为行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起火燃烧的事故现象;
⑤碾压型:
为行驶车辆碾压人、动物及其它物质的事故现象;
⑥其它型:
为上述未列入的一些事故现象,如前面高速行驶的车辆所装货物因捆绑不实落下中引起后随车辆受损形成的事故国家气象局。
(二)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构成特点
高速公路的基本特征是:
路面宽阔、封闭立交、标志醒目、标线分明。
由于排除了行人、非机动车辆对交通过程的干扰,高速公路运输具有行车速度快,交通流量大的特点。
正是这些特征、特点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同于普通公路交通事故。
与普通公路交通事故相比,我国高速公路事故具有下述特点:
①恶性事故多:
因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高(一般达120km/h左右),运动能量大,冲击力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一般为群死群伤,这种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经济损失通常是普通公路上同类交通事故的几倍乃至十几倍。
②追尾碰撞多:
据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段开通近5年来事故统计,追尾碰撞是高速公路各类交通事故中最多的一类,约占总数的38%。
造成这类交通的最主要原因是高速行驶的车辆因超速、超载、疲劳驶驾、违法停车、长期占压超车道等。
③单车事故多:
单车事故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所占比例很大,约在40%以上。
造成这种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是行驶车辆的制动性、操纵稳定性等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要求或驾驶违反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规定违章操作所致。
④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比例较大:
据有关研究,驾驶员的视认距离随车速提高而降低,如车速在60km/h驾驶员看清行车前方标志的距离为240M,而当车速升至80km/h时,驾驶员则在同样条件下看清行车前方标志的距离为160m。
又由于高速公路长时间行车的单调性,易使驾驶员注意力分散,对紧急情况下的感知迟缓,判断准确率降低。
高速公路运输条件下引起驾驶员生理特征的变化不利于安全行驶。
此外,车灯不全或使用不当,对安全行驶构成隐患。
⑤因雾、雪等恶劣天气所致比例较大:
天气因素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不空忽视,且是一些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
恶劣天气是指雾天、雨天、雪天等。
就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而言,雾天对高速公路安全行驶最不利,由于雾天能见度大大降低,当高速行驶车辆的前方突然出现异常目标时,驾驶员常因措手不及而酿成交通事故。
下雨因路面潮湿、积雪结冰路段附着系数降低,当高速行驶车辆紧急制动时极易发生侧滑甩尾。
二、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来说引发事故的“导火索”大多是交通违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人的因素
虽然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人的因素造成且主要为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所致,但导致驾驶员驾驶过程中不当行为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多种原因。
一是驾驶员高速驾驶条件下生理特征的变化:
1、视力下降:
其变化趋向是随车速提高而下降。
2、视野变窄:
其变化趋向是随车速提高注意视点前移,视野变窄,形成“隧道视觉”。
3、注意力分散、准确判断能力降低、随着驾驶时间的增加,驾驶员的注意力会不自觉的分散,使其对车速的敏感性降低。
4、诱导睡意:
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长时间行车易使驾驶员产生单调感,导致意识浑沌,诱导睡意。
二是驾驶员的不良驾驶习惯与行为:
1、超速行驶引发事故。
部分驾驶员对高速公路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在高速公路行驶就应该快,加之路况好、视线好,为追求刺激而盲目超速行驶,将安全抛之脑后。
有关科学实验证明:
当车辆在高速运动过程中,驾驶员的视角会变得狭窄,视力急剧下降,动作变得紧张僵硬,对车辆控制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极易形成车辆失控。
据实验测试,车速为40公里/小时的时候,反应时间一般在0.6秒左右,而车速达到80公里/小时,反应时间要增加到1.3秒。
在高速行驶状态下,道路上一旦出现险情,危险点接近自己的速度极快,这时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反而要拉长,这一快一慢正是一种致命的反差,许多事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同时,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冲击力和惯性加大,如遇紧急情况,纵有再多的操作经验也难以化险为夷,最终酿成大祸。
而在雾、雨、雪天超速行驶,因路面湿滑,更容易发生事故。
2、低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全封闭,实行分向式行车方式,行车环境较好,能够确保车辆高速通行。
即使是有障碍(如施工、事故等原因造成),都会严格按规定在确保安全的位置设置提醒、指示标志,让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而低速行车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指示标志。
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使后车司机措手不及,特别是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更易造成事故。
3、违法停车引发事故。
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只是根据前方车辆的尾灯判断它的存在,一般较难判断车辆的移动速度。
有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发生故障,停在路边进行修理,未在车身后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有的甚至把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还有些驾驶员在乘车人员遇情况时随意停车,如换驾驶员、解手、停车问路、看路、检查车况或其它原因等等。
4、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
但是有些驾驶员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存有在普通道路跟车的习惯,有时甚至发生群车连环追尾事故,而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的主要也是此类事故。
5、行人上路引发事故。
高速公路作为全封闭、全立交的汽车专用道路,是严禁行人跨入的,但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相关的交通法规尚未被全社会所熟知,一些群众为了贪图方便或出于好奇而随意穿行高速公路,加之一些无行为能力的人员和盲流,以及少数随意走动的乘客、施工人员等任意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行人非死即伤,后果极其严重。
6、疲劳驾车引发事故。
这类事故多发生于午夜前后,而且往往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巨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据统计,高速公路夜间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比白天高,约占总死亡人数的69%。
疲劳驾车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几种:
一是高速公路平坦舒适、道路宽阔,两侧只有整齐划一的边坡、护墙、护栏、防眩板及各种标志等,景色单调,缺少刺激,加上长时间精神高度集中、操作单调,极易导致生理和心理疲劳。
二是一些驾驶员为经济利益所驱动,昼夜连续长时间开车,导致疲劳过度,加之受生物钟的影响,在高速行驶时尤其是夜间极易产生头晕目眩、神倦力竭的疲劳感,随之就会产生反应迟钝、动作迟缓等危险信号,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7、长期占用超车道引发交通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超车道是供车辆借道超车的专用车道,但不少司机无视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心安理得地长时间、长距离占用超车道,阻碍了后面欲超车的车辆。
少数驾驶员更是在车阵中左冲右插,频繁变道,甚至从紧急停车道超车,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极易酿成事故。
8、违法超车、倒车逆行引发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掉头、倒车是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的几种违章,也是极易引发事故的几个因素。
而不按规定超车是一种严重侵犯干扰其他车辆享有正常行驶路权的违章行为,对高速公路的车辆安全通行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少数驾驶员不按规矩行车,想超就超,盲目超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以及从右侧紧急停车带超车等,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与人闲谈、抽烟、打手机等注意力不集中的行为也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二)车辆因素
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汽车制造业的产品质量相应滞后。
现有行驶车辆中大部分车辆均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对行驶车辆动力性、制动性、操纵稳定性的要求,给交通安全造成隐患。
主要表现在:
1、“病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车辆源头化管理不严,在进入高速公路前没有进行仔细检查,不重视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致使车况性能差,达不到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技术要求。
还有一些驾驶员存在着侥幸心理,盲目驾驶到年限报废车辆,这些车辆有的制动性能差、跑偏,有的轮胎花纹磨损,有的车架钢板断裂,一旦进入高速公路将是巨大的事故隐患,随时可能酿成惨祸2、机件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这类事故在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轮胎突爆、转向失效、灯光失效、制动失效及机件故障等。
3、超载运输引发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车速较快,车辆的装载是否符合规定,将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
一些车主为谋求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随意超载,从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道路因素
道路环境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
有的高速公路上存在都着一处或多处事故多发点段,这些事故多发点段通常是因道路环境不能满足安全行车条件而形成的。
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因素造成交通事故。
1、施工路段安全措施不力引发交通事故。
施工单位在进行路面养护维修时,安全组织不到位,未按施工规定放置施工警戒标志标牌;
某些施工人员不注意自身安全,随意穿行高速公路;
施工车辆忽视交通安全,在高速公路上随意逆行、掉头、停车。
2、路面散落物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路政部门和道路管理部门对路面的状况没有及时掌握,对路面上的障碍没有及时清除引发交通事故。
3、路况条件差引发交通事故。
在车辆高速行驶、流量逐年上升、重载车辆的不断侵蚀下,道路受损,路面凹陷,往往使高速行驶中的车辆瞬间失控,引发事故。
(四)、气候因素
在高速公路行车,雨、雪、雾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远远大于一般公路,特别是大雾、暴雨等天气,不仅事故多发,往往会引发“二次事故”。
1、大雾。
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是最具恶劣影响的自然气候现象之一,被称为“高速杀手”。
据统计,雾天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是正常情况下的10倍。
尤其是漂浮不定、突发性强的团雾在高速公路上“杀害性”更大。
2、雨水。
由于雨水附着在挡风玻璃外面,雨刮器扫过的面积有限,造成可视范围变窄;
同时,雨天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明显下降,特别是暴雨天气,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极小,车辆会出现滑行,容易造成事故。
3、冰雪。
冰雪不仅使驾驶员的视线受阻碍,而且造成路面极滑。
一旦车速控制不当,车间间距保持不够,极易导致车辆跑偏打滑酿成事故。
4.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
(一)调研分析,强比规律性研究。
开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调查研究分析,全面准确地把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事故防控、勤务运作、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要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要对辖区路段事故发生的路段、时间、季节、人员、车型等分布特点及规律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从道路工程、安全防护、交通设施、路面监管、勤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二要建立个案调查分析制度。
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清在监管环节中的责任,及时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从路面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落实管理责任,就一条路或某方面交通安全形势进行通报,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警力下沉,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
结合公安系统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要求,应把定点勤务与巡逻勤务、白天勤务与夜间勤务、日常勤务与特别勤务、交叉勤务与联合勤务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了,使警力跟着重点时段、路段走,警力跟着重点违法行为走,警力跟着恶劣天气走,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路面交通管理。
针对引起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停车、假牌假证、长期占用超长道等严重违章,认真组织开展区域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针对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逢车必查,超载、无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其继续行驶,依法从严处罚。
对被查处的人员需要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的严格依照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理;
对依法应予治安拘留的坚决拘留;
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以威慑交通参与者,使其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各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要抓好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需要从高速公路宣传入手,让社会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其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和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合,随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可以和服务区共同创建“温馨之家”,为过往休息、食宿的驾驶员提供安全行车知识和法律咨询,宣传高速公路上安全行车知识和事故危害等;
可以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在高速公路两侧、跨路天桥设立醒目和具有特色的宣传标语、标牌,营造浓厚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同时,还要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法规和行车常识;
可以通过对沿线村镇的走访以及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创建活动,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学生的交通法规教育,使之全面了解高速公路交通法规并且自觉遵守等等。
(四)联勤联动,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
一要依进一步与路政、收费站、服务区等部门积极协调,大力实施“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机制,实行区域联动、警路联勤、警民共建、群防群治,及时发现、制止、处置高速公路上的一切违法车辆及突发情况。
二要与旅游、气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雾、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事故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一旦遇到“雪、雨、雾”等影响行车安全、不够通行条件的天气,要迅速启动《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交通管制预案》,果断采取全部封路、局部封路、限制车速、改道分流等措施。
三要建立起一个高效运作的集伤员急救、消防、现场清理和快速勘察于一体的高速公路快速救援联动机制,确保接到事故报警后,医疗、消防、抢险等部门与现场勘察、现场清理工作有效配合、高度协调,达到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勘察现场、快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目的,避免连锁事故的发生。
(五)规范施工,消除施工作业带来的隐患。
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重点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间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施工场地设置标志齐全、醒目,施工人员作业规范有序,检查督促点面到位,切实消除因施工养护所带来的交通施工。
(六)排查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这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
一是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对公路设施不全的路段要增设、修复有关设施,对设置不合理的设施要予以调整,对破损的防护网要及时修补,使道路上交通标志齐全、标线清晰、路口设施规范。
二是要对一些设置不当的标牌、标志进行重新布置,增加一些动态信息标牌,以利驾驶员随时了解道路前方的交通状况。
三是在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要增设路况信息显示屏或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减速带,适时提醒过往驾驶员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四是建立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排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和事故黑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述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增配装备,加速交通科技运用。
根据公安部制订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各地交管部门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科技化水平,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
要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业务软件应用平台、通信平台,以数字通信取代人工信息传递;
要加大对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摄录机、移动或固定查询终端等科技装备的投入,充分利用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平台,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效果。
要提高对肇事逃逸、盗抢车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能力,通过加强高速公路卡口监控建设,利用收费站的监控系统,实现自动查询比对,大力提高交通治安防范的现代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要积极协调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设完善电子监控、可变显示屏等设施,实现资源共享,逐步达到全程电子监控。
要在基本保证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日常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讯工具、警用器械和防护器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装备的投入,适应新形势任务的需要。
(八)放眼未来,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设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构筑高速公路全方位、立体数字化平台,及时、准确的了解高速公路上的实时动态,把管理手段从“经验管理”提升到“数字化管理”,实现向科技要警力。
一是要以精确的电子地图为基础,直观、准确地反映高速公路行车状况。
二是要在高速公路安装数字摄像头,进行图象压缩后上传,实现高速公路实时监控,随时发现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事件。
三是要在高速公路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对进出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纪录识别,当出现涉案车辆号牌时,系统立即将报警信息发送到监控中心,以便调动执勤人员对该车辆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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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国高速公路的事故防范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好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发展,这是每一位高速交警的责任,需要在长期的工作中予以不断地探索和完善。
我们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注意运用新思维、新观念、新手段、新科技来不断地发现和解决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使高速公路真正成为“平安大道”。
5.进度安排;
(1)第1~2周(2月28日~3月13日)搜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第3周(3月14日~3月20日)开题答辩,修改完善;
(3)第4~5周(3月21日~4月3日)调查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并对事故数据进行分析;
(4)第6~12周(4月4日~5月8日)研究内外普遍使用的传统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方法,确定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
阐明交通事故形成原因与机理,并真对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控制策略。
其中第八周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完成总工作量的60%以上;
(5)第11~13周(5月9日~6月5日)交毕业论文初稿,第十三周指导教师审核;
(6)第14周(6月6日~6月12日)毕业论文修改。
进行预答辩;
(7)第15周(6月13日~6月19日)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或预审;
(8)第16周(6月22日~6月18日)毕业论文修改;
(9)第17周(6月20日~6月26日)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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