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规范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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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科任教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观、研究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
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科任教师对所教学科教学质量直接负责。
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并形成记录,校长参加,分管校长具体负责;
将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结合起来,全面考核教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第7条: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务处工作职责》、《教研室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规程》、《教师课堂规则》、《学生课堂规则》、《作业设置与批阅要求》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严重违反教学基本规律、原则和要求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8条:
课程计划管理。
开学前要严格按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行事历。
要按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9条:
教学计划管理。
学校每学期初要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教研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及全体教师,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学校在开学一周内要检查审核教务处、教研室等工作计划和教师教学计划。
第10条:
教学过程管理。
教务处、教研室要对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记录,及时反馈意见。
教学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要求教师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保证有效教学时间。
第11条:
教学结果管理。
每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教务处、教研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和全体教师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在做好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教学经验、教学案例等典型材料。
第12条:
教学档案管理。
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好各类教学档案,包括工作手册、各类表格、教学计划、工作总结、分析报告、检查记录、成绩统计、业务记载、学籍资料、学生成长档案等,做到有案备查。
学校要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科研工作情况、进修培训情况、专职管理工作情况、业务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材料,让教师的教学档案成为规范教师工作、促进专业发展的有力佐证,作为考核、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13条:
学校要逐步创造条件建设学校网站,实现教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并通过网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计划与总结
第14条: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计划、教师教学计划等。
教学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针对性、实效性要强。
第15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参照依据。
教学工作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管理目标和实际可行的质量监控措施,应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下由教务部门组织制定,学校教研室参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审定后,于开学前印发至各教研组。
第16条:
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组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计划由教研组制定,经全组教师讨论认可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部门审定存档。
教研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17条:
备课组计划由备课组全体成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与教学实际,经集体讨论后由备课组长执笔完成。
计划内容包括:
教材分析、目标要求、教学进度、集体备课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研究性学习(或活动课)及其它教研活动等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未设置备课组的学校,由教研组完成相关任务。
第18条:
教师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一般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依照备课组教学要求,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本学年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质量目标,明确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19条:
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工作进度,对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交教务部门存档。
教学工作总结包括:
工作进展概况,主要成绩,经验及体会,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五、备课
第20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打造高效课堂、优化教学过程的关键。
备课要体现预设与生成的统一,体现尊重差异性的理念,体现生活化的理念,体现资源整合的理念,体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转变的理念,落实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新课改的要求。
第21条:
积极推行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内容:
备课标、备教材、备学法、备教法、备训练、备检测。
明确教学目标、教材体系、教学重难点、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指导、不同层次的训练题、多种课程资源的收集与整合、课件的制作与使用方法。
(2)、集体备课要求:
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四有”、“五统一”。
“四定”:
定时间,坚持每单元或每章集体备课一次;
定地点,落实好集体备课地点,以便于活动组织;
定内容,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进行,专题备课要提前一周拟定好课题,严禁流于形式;
定主备人,要逐周安排好每次活动的主备人,提前做好准备。
“四有”:
每次集体备课活动都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考评。
达到“五统一”:
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作业训练,统一检测评价。
(3)教师不能直接使用“备课组教案”上课,必须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即独立备课),形成“自用教案”。
教师在课堂上只能使用“自用教案”。
如果教师只有“备课组教案”,没有“自用教案”,即被视为没有完成备课工作;
(4)教师课后必须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备课组教案”和“自用教案”。
第22条:
建立教案检查制度。
要注重教案质量评估,学校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教案进行检查,要建立教师教案教研组(备课组)周查制度、学校月查制度,查后要有签字、有修改建议、有评价记载。
学校教务处(教研室)和教研组每学期要对教案进行等级量化评定。
六、课堂教学
第23条:
课堂教学是实施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环节。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重视教学观念和教师角色的转变,认识到课堂是师生合作学习、沟通交流的天地,是师生历练心志、感悟人生的场所,要树立追求学习的幸福感是课堂活动的终极目标的新课堂观。
每一节课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学习资源充足科学,以生为本、突出主体、思路清晰、结构紧凑、方法恰当、运用自如、效果显著。
第24条:
学校要重视教学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要求教师合理使用教学辅助手段。
充分利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电子白板、课件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
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电脑室、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和资源库的管理。
教师要善于搜集、整理、开发和充分利用资源,为学生学习提供有效的资源帮助。
第25条:
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是学校教学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学校每学期必须有详细的课堂教学检查计划,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各中小学要建立每日巡课制度,并有巡课记录;
各班级要详细登记《班级日志》,记载教师每天上课的情况,教务处每周要查阅核实《班级日志》;
学校领导要经常随堂听课检查,教研组要有目的的集中听课。
七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26条:
布置和检查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
作业原则上应该“有留必查,有查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
第27条:
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做到精心布置、细心批改、反馈及时、方法有效。
教师选择作业习题,应广泛参阅各种资料,精选那些有利于教学反馈,有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掌握“双基”、提升能力的习题。
提倡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第28条:
作业布置要重视对学生预习、复习的指导和检查,形式要灵活多样。
不仅要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操作、实验、调查、考察、观察等实践性强的作业。
各学科还要布置一定量的、学生自主选择参加的、旨在培养个性特长的实践性、探究性的兴趣活动类作业。
通过多样化作业,让学生理解和巩固学过的知识,培养学生参与学习、探究的兴趣。
作业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与课外结合,课内向课外延伸”。
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第29条: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凡应设置作业的学科一定要设置作业。
各科作业从形式上分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三种,从时间上分为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
要科学设置作业,把握好作业设置的质、量、度。
课堂作业要确保课内完成,课外作业的形式可灵活多样。
八、课内外辅导
第30条:
辅导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一项具体措施。
辅导可分为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
课内辅导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辅导,课外辅导指自习课、活动课、晚自习等时间的辅导。
无论课内课外辅导,都提倡分类辅导,辅导内容一般为补缺、补差或培优、提高等。
第31条:
自觉加强课内辅导,在教学过程中应关注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状况,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要加强课外辅导的计划性,明确辅导的对象和具体内容。
要将课外阅读作为课外辅导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按课程标准要求指导学生完成相应的课外阅读量。
第32条:
规范辅导行为。
严禁教师占用自习课、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在辅导时间讲授新课,不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不得以“培优辅差”的名义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
第33条:
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教会学生正确面对挫折,用良好的心态对待学习,培养学生健康的学习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九、考试与评价
第34条:
发挥考试评价功能。
学校要善于利用考试评价信息资源,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所具有的诊断、反馈、导向、激励和促进发展的功能,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服务。
第35条:
教学质量检测。
要本着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目的,减少不必要的检测。
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程序进行,质量检测客观、公正。
要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研究,命题要体现学科教学的导向,试题的难易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
严格监考要求,客观评定成绩,强化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第36条:
教师教学评价。
学校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领导、同事、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师教学评价制度,每学期通过问卷调查、听课、谈话、家访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综合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学业绩、教研成果等,对其进行一次发展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37条:
综合素质评价。
要按照新课程关于学生成长记录和安徽省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要从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做好原始素材的收集、整理、评价、填表及建纸质文档等工作。
有条件的学校要努力创建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管理,方便师生操作,丰富文档的形式与内容,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度。
第38条:
教学奖励制度。
学校应建立“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对教学工作负责、教学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学习成绩优秀、进步显著或有专业特长的学生给予表彰。
教育局实施“从生源质量看高考终端”教学评价,对高考成绩相对提升明显或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的予以表彰奖励。
十、教研与培训
第39条:
发挥教研部门作用。
县教研室要发挥研究、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教研员要经常深入到学校听课、评课,调研常规教学,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并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学校教务处和教研室是学校教科研中心,负责全校教科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教研组是教科研的基地,接受校教务处和教研室的指导,承担教育科研任务的具体实施。
第40条:
常规教研活动。
教研组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作为教研组或年级备课组常规教学教研活动的时间,每次活动要做到“四定一有”,即:
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专题,有记录。
教研组和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好听课、说课、评课等系列活动,每次活动,组长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教务处要不定期抽查。
第41条:
开展校本研修。
校本教研是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校本教研工作,是教师专业发展最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
要以校本研究为载体,积极开展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等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使教师真正成为“研究者”。
通过校本研究,让教师学会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反思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第42条:
积极开展主题研讨活动。
学校学科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每月或每阶段要有一个教研主题,以课例为载体,组织新教师上合格课、中青年教师上研讨课、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上示范课、同年级教师同课同讲、同课异构等,使教师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第43条:
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
各校要引导教师或教研组围绕教学常规开展项目研究,如学法指导、学习诊断、作业设计、命题研究等,有目的地组织教师研究教材,研究教学过程,研究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等,预设策略,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同伴互助、课例研究,以教学研究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构建高效课堂。
要加强课堂教学评价分析技术、诊断技术和辅助教学技术的学习与掌握,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效率,做到“学在课堂、练在课堂、反馈在课堂,矫正在课堂、巩固在课堂、提高在课堂”。
第44条:
加强校内外听课学习管理。
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修订完善公开课、听课和评课制度。
每学期每人至少上一次公开课,这项内容要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每周行事历。
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兼课率必须达到90%以上,授课量不少于教师平均授课量的三分之一。
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其他副校长、学校中层教学教研业务领导、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0节,从教不满五年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要适当增加。
教研组长要加强对本组成员听课、评课的组织。
各校应积极主动参与“四互活动”,经常开展跨区或联片协作、联谊式教研,共同合作,相互开放,交流信息,共同发展;
学校要积极学习和引进外地先进教改经验,发现和培养本校的教改典型,做好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促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教师外出听课、参加培训学习,返校后要落实“四个一”:
即作一个专题汇报,交一份学习心得,上一节汇报课,交一份教案,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第45条:
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专业引领作用。
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县域名师每学期要开设一次以上的面向全县教师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
高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县级骨干教师每学期要开设一次以上的面向全校或学区教师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领实效性强、效果良好的教育教学实践。
县局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域名师实行年度考评。
第46条: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要向教学实践回归,以教学问题为起点,以改善教师的教学行为、完善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为归宿。
1、教师要围绕校本管理、校本课程、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使课题研究成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支撑;
2、大力落实“问题就是课题,反思就是研究,成长就是成果”的科研理念,扎实开展课题研究,立足教学实践选择真实而具体的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认真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完善,有效解决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课题研究成为促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研究活动的重要举措,从而逐步形成“课题从课堂教学中去选,研究到课堂教学中去做,答案到课堂教学中去找,成果到课堂教学中去用”的研究文化;
3、坚持以“短、小、实、快”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方针,促使广大教师破除教育科研“高不可攀”的神秘感,引导教师形成“为自己而研究”的课题意识,按照“小步子、低台阶、快节奏、求实效”的原则开展课题研究,让教师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教学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教学经验进行总结,逐步掌握教学规律,形成教学思想,在实践、探索、反思中提升自己的教学核心能力,从而使课题研究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
4、学校教务处或教研室要做好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并对教师的研究工作给予有效的指导。
严格立项申报程序,切实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
提出问题,确立课题,认真选题,搞好论证,严格评审,及时公布;
切实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
制订研究方案,组织行动研究,加强过程指导,深化课题研究;
做好结题鉴定,推广优秀成果。
第47条:
加强校本培训。
学校要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近期和中长期教师培养计划,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活动。
每学期小学、初中教师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校本培训时间不少于48个学时,每年要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72个学时。
高中教师参加网上培训,培训时间要达到相应的学时。
教师每学期要完成“六个一”的培训任务:
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并上交一篇读书笔记,上好一节教学公开课,编制一套有较高水平的试卷,交一份用于评比或交流的教学设计或多媒体教案,参与一个教学研究课题,有一篇教学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并鼓励在有关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
第48条:
强化教科研管理。
要明确教科研与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的关系,要完善教师教科研工作制度和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要确保教科研经费的保障机制,学校对教师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要加大奖励力度。
十一、督查与结果运用
第49条:
各校要成立有校级领导、教务处、教研室相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常规督查小组,制定相应的督查评价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的备课、上课、听评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和教研活动等工作进行每月一次全程督查,实行一查一通报,一查一整改,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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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
教育局将完善教学常规管理督查、视导机制。
通过调研视导,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结果、有通报、有处理。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