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A类样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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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关键责任人参与安全标准化统计,扣3分;
3.未制订安全文化计划,扣2分;
4.从业人员对安全文化无意识,1人次扣1分。
3.企业关键责任人应作出明确、公开、文件化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资源支持。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二)。
1.安全承诺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2.关键责任人应确保安全标准化所需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资源。
1.关键责任人安全承诺书;
2.资源配置文件及使用统计。
1.关键责任人怎样提供资源支持?
2.从业人员是否知道安全承诺?
查看现场:
安全承诺通知情况。
1.关键责任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2.安全承诺未明确、公开、文件化,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资源不充足,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安全承诺,1人次扣1分。
4.企业关键责任人应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关键责任人定时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时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查安委会会议统计或纪要。
关键责任人听取汇报情况。
1.关键责任人未定时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统计或纪要,扣2分;
3.安全生产问题未立即处理,一项不符合扣2分。
1.2
方针目标
(10)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关键责任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订文件化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全部从业人员落实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给予量化;
(5)公众易于取得。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1.关键责任人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化安全生产方针、战略目标和年度目标;
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应满足:
安全生产方针、战略目标、年度目标。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查看现场: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通知情况。
1.未制订安全生产方针和战略目标,扣10分(否决项);
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制订年度目标,扣10分(否决项);
4.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1人次扣1分;
5.公众不易取得,扣2分。
2.企业应签署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给予考评。
企业各级组织应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确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有效完成。
1.签署各级组织(包含管理部门、车间)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2.定时考评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订切实可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2.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
3.各级组织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目标责任书考评和奖惩统计。
1.关键责任人及各级组织责任人是否了解各自目标?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部门目标?
1.未签署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扣10分(否决项);
2.每缺一个部门目标责任书扣2分;
3.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和本部门安全职责不符扣1分;
4.企业未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4分;
各级组织未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缺一个部门扣2分;
5.未定时考评,扣4分;
考评和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2分;
6.未给予奖惩,扣2分;
7.相关人员不了解本部门目标,1人次扣1分。
1.3
机构设置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2.《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三);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第七条;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要求》第六条。
1.设置安委会;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且最少有一名含有化工安全生产经验。
1.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文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文件。
关键责任人对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是否了解。
1.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20分(否决项);
配置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要求百分比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扣2分;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含有化工安全生产经验,扣1分;
4.关键责任人不清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扣10分。
2.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对应管理部门。
1.依据生产经营规模设置对应管理部门;
2.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该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1.管理部门设置文件;
2.治安保卫部门设置及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置文件。
1.机构设置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符,扣2分;
2.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扣1分。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建立从安委会到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级要设置负责安全生产人员。
从安委会到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文件。
相关人员是否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组成。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2分。
2.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中每缺1个单位扣1分;
3.相关人员不清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组成,1人次扣1分。
1.4职责
(30)
1.企业应制订安委会和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七条
(一);
2.《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一);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可措施》第五条。
制订安委会和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各管理部门责任人是否清楚本部门安全职责。
1.缺乏一个管理部门安全职责,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和部门安全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3.关键责任人不清楚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4.相关人员不了解本部门安全职责,1人次扣2分。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2.《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第五条。
1.明确关键责任人安全职责,最少包含安全生产法要求;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3.明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关键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各自职责是否清楚。
1.未建立健全关键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职责,每缺一岗位扣5分;
2.安全职责和其所在岗位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3.关键责任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20分(否决项);
4.其它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评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推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情况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
1.建立安全责任考评机制;
2.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制度;
2.考评、奖惩统计。
1.未建立安全责任考评机制扣10分;
2.未按考评制度对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相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要求,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题用于安全生产。
2.国发【】2号第13条;
3.《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第六条。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措施》(财企[]478号)及地方要求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安全生产费用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1.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扣20分(否决项);
2.提取标准不符合要求,扣6分。
地方可补充相关具体标准。
2.企业应根据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1.安委办【】26号第13条;
2.财企[]478号第三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第六条。
1.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措施》(财企[]478号)要求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和台帐统计是否符合。
1.未要求使用范围,扣10分;
使用范围不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扣2分;
2.安全生产费用挪作她用,一项不符合扣10分;
3.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扣5分;
台帐内容和要求要求不符,一项扣2分;
4.使用情况和台帐统计不符,一项扣2分。
3.企业应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2.国发【】2号第14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4.《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七);
5.《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第十一条。
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社会保险凭证。
未参与工伤社会保险,扣10分;
每漏缴1人次,扣1分。
2风险管理
2.1
范围和评价方法
1.企业应组织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目标、范围和准则。
1.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2.明确风险评价目标、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3.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了解风险评价制度相关内容。
1.未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扣10分;
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一项不符合扣1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风险评价制度内容,1人次扣1分。
2.企业风险评价范围应包含:
(1)计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很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
(4)全部进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具;
(7)丢弃、废弃、拆除和处理;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难等。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2.安全监管总局8号令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3.《经营许可证管理措施》第七条。
1.风险评价范围满足标准要求;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要求由含有对应资质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1.风险评价统计;
2.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汇报;
3.评价单位资质。
1.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评价,一项扣10分;
3.评价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0分。
3.企业可依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风险评价方法。
常见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验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1.选择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2.选择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3.选择其它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1.风险管理制度;
2.风险评价统计。
相关人员对风险评价方法掌握情况。
1.未要求选择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选择评价方法不适用,一项扣1分;
3.相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订风险评价准则:
1)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1.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风险评价准则;
2.评价准则应符合标准要求;
3.评价准则应包含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取值标准和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风险管理制度。
1.未依据实际制订评价准则,扣2分;
2.评价准则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2.2
风险评价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适宜评价方法,定时和立即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依据要求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原因辨识、风险评价;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按要求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3分;
3.危险、有害原因识别、评价不全方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激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1.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领导参与;
2.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领导参与;
3.全部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各级评价组织文件;
2.风险分析统计;
3.风险评价相关会议统计或纪要。
相关领导及从业人员是否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未参与风险评价工作,1人次扣1分。
2.3
风险控制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收风险,制订并落实控制方法,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能够接收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方法时:
1)应考虑:
⑴可行性;
⑵安全性;
⑶可靠性。
2)应包含:
⑴工程技术方法;
⑵管理方法;
⑶培训教育方法;
⑷个体防护方法。
1.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次序,制订方法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接收程度;
3.风险控制方法符合标准要求。
1.重大风险清单;
2.风险控制方法;
3.风险评价统计。
查现场:
重大风险控制方法现场落实情况。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方法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3.未将重大风险降到能够接收程度,扣2分。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所采取控制方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危险、有害原因,掌握、落实应采取控制方法。
1.制订风险培训计划;
2.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
1.培训教育计划;
2.培训统计。
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岗位危险、有害原因及应采取控制方法。
1.培训、教育统计缺乏风险评价相关内容,一项扣2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方法,1人次扣2分。
2.4
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方法、定责任人、定资金起源、定治理期限。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四)、五十一条、五十六条(三);
2.安监总局令第16号。
1.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下达隐患治理通知,做到“四定”;
3.按期治理隐患项目。
1.隐患治理制度;
2.隐患治理台帐;
3.隐患治理统计。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扣5分;
2.未向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一项扣2分;
通知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地方可补充相关要求。
2.企业应对确定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
1)评价汇报和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含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完工验收汇报。
安监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五条。
按标准要求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1.未建立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3.企业无力处理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1.无力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方法;
2.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1.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方法;
2.书面汇报。
1.未采取有效防范方法,扣5分;
2.未书面向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扣5分。
4.企业对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采取防范方法,并纳入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
1.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采取防范方法;
2.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
2.隐患整改计划。
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方法,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处理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5分。
2.5
重大危险源
1.企业应根据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2.《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措施》第十五条;
3.安委办【】26号第15条;
4.安监总协调字【】125号第8条。
1.根据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含:
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定汇报、检验/检测汇报、检验统计等。
1.安全评定汇报;
2.重大危险源档案。
1.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20分(否决项);
每遗漏一处扣5分;
2.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3.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注:
无重大危险源,按缺项计。
2.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十一)。
根据相关要求设置检测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并将信号传至控制室。
安全监控报警设施台帐。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未按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
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完整性,一项不符合扣2分。
3.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定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定。
2.安监总协调字【】125号第8条。
定时对重大危险源进
行安全评定。
安全评定汇报。
1.未按要求定时评定,扣10分;
2.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定汇报,扣2分。
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定时检验、检验,并做好统计。
2.安监总协调字【】125号第12条。
1.定时检验、维护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包含检测仪表、隶属设备及配件;
2.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定时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
1.重大危险源定时检验统计;
2.设备、设施检验汇报或检验合格证。
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完整性。
1.未定时检验、维护,扣2分;
2.未定时检验,1台次扣2分;
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扣2分;
3.无检验汇报或检验合格证,1份扣2分。
4.设备、设施完整性一处不符合,扣5分。
5.企业应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配置必需救援器材、装备,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演练。
2.《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十一);
3.安监总协调字【】125号第14条。
1.按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危险特征配置必需救援器材、装备;
3.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演练。
1.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
2.应急预案演练统计;
3.应抢救援器材台帐。
抽查相关人员对应抢救援预案掌握情况。
应抢救援器材、装备现场情况。
1.未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扣10分;
缺一处预案,扣2分;
2.未配置必需救援器材、装备,扣10分;
配置救援器材、装备不能满足要求,一项不符合扣2分;
完整性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3.未按要求演练,扣2分;
演练统计或总结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4.从业人员对应抢救援预案不清楚,1人次扣2分;
5.现场检验维护统计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方法、应急方法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立案。
2.安监总协调字【】125号第4条。
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方法、应急方法形成汇报,报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立案。
立案资料。
未立案或立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7.企业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要求。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要求,应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方法,并在要求期限内进行整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