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监控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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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法人单位要建立定期审核和评价制度,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对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与改进。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大对质量的技术、资金的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强对质量的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方针“依法经营、信守合同、精心施工、让顾客满意;
科技兴业、强化管理、建造满意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质量目标
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工序质量优良率大于90%。
3、竣工工程优良率大于90%。
4、合同履约率100%。
5、顾客满意度85%。
6、强化管理,规范施工,求实创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
7、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工程质量通病。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机构
(1)、根据本工程特点及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施工工区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部门,配足质量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的质量管理。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员为各业务对口负责人及各工区负责人。
(3)、项目经理部设质检部,设部长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二名,均持有项目部核发的“质量检查证”。
各工区成立相应的工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行政负责人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辖各对口负责人、各工班长。
工区设质量安全室,专职质检工程师一名,工班内设专职质检员。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六条工区配专兼职质监工程师。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1、主持质量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各种制度,认真落实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
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重视和支持质量管理人员正常行使质量否决权。
2、根据业主的要求,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确定项目创优目标,审批创
优规划和项目质量计划。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质量检查,抓好典型,开展创优活动,兑现质量奖罚规定,对质量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责令改正或返工。
4、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施工队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组织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编写。
5、严格按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积极支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工法,组织进行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定,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
6、对本项目各施工作业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负责。
二、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的组织和指导。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各种制度、命令及措施等,并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组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会审,主持编制并实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和质量计划,审批科室的实施性施工安排和质量保证体系实施。
3、协助指导各部门学习有关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以及施工技术,并经常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并实施开发和应用“四新”技术和工法,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4、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落实试验、测量管理办法。
对施工测量、定位、放样、试验、计量、隐蔽工程质量负直接的技术领导责任。
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对严重违反《程序文件》要求和规范施工的工序,有权立即停工、整改、下达问题通知书,并按奖罚规定给予一次性罚款。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参与研究处理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主持质量事故分
析会,审批、确定处理方案,并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5、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的审核签认,行使质量否决权。
6、主持制定部门人员培训内容和计划,考核作业队伍能力,对不合格的队伍或人员提出再培训或清退等意见。
三、施工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施工负责人是施工操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1、主持质量工作会议,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第一的教育。
参加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创优活动。
2、组织领导各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等进行施工,并经常检查督促。
3、严格按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主持班(组)、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
4、及时表扬质量好的作业队、班(组)和个人,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袒护。
5、对不合格原材料的进场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交付的不合格工程承担经济责任。
对本项目作业班组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负责。
6、确保质量体系在作业班组的有效运行。
四、质检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在总工的领导下,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技术责任,对本
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各种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制度、命令及措施等,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
2、组织本项目设计文件会审,做好现场核对,并及时向总工报告,主持编制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工审批后组织实施。
3、协助施工部门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推广新工艺,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创优活动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加强本项目作业班组的质量管理,确保创优目标实现。
4、组织实施项目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负责隐蔽工程检查证的鉴证、审核,审核单位工程的测量、试验资料及有关质量活动记录,并对单位工程组织检查、鉴证、验收;
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程,有权立即停工、整改、下达问题通知书,并按奖罚规定处罚。
主持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有权直接向项目部领导反映技术、质量问题。
6、对本项目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使用负直接的技术责任。
五、工区技术负责人,其质量责任制为:
1、负责把上级规定以及施工规范、规则、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变成通俗易懂的条文向班(组)做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约请专职(或兼职)质检人员进行检查签证。
3、对所负责的单位工程的施工测量、定位放样、工程内在和外观质量负
直接技术责任。
4、经常检查各班组按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的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对不合格原材料有拒绝使用权,并及时报告项目领导或总工处理。
6、协助班(组)长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推广新工艺、建立质量档案。
7、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填写各项原始记录。
六、工程部质量责任制
工程部经理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1、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
对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组织对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明确设计意图,结构和技术要求,使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最大限度地消灭在图纸上;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办理完善的交底手续;
做好开工前的检查工作。
3、参加编制和审定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及时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施工中统筹安排,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4、负责全线的控制测量,做好对重点、难点工程的测量控制,把好测量关,杜绝测量事故。
及时提出现行有效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负责提出工程所需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标准。
5、负责检验、试验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各施工班组及其成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规则、制度、措施等的贯彻执行。
7、参加工程开工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施工过
程中经常性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各项质量制度措施,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8、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和检查已完工工程质量,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报表。
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9、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填写和验收,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签证。
10、总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提报电话快报、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
11、参加业主劳动竞赛评比。
对工程质量好坏提出具体意见,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有权建议撤销。
12、积极主动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有权决定返工,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13、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的质量档案、资料,按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所要求的份数,签字手续齐全,做到工程竣工所有竣工资料也随之完善齐全。
14、有权向上一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七、质检科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督促协助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3、负责编制创优规划,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经验,通报施工单位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措施。
4、收集和整理施工资料,做好工程质量建档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5、认真组织并参加定期与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提出检查方案评比标准和评比办法,提出奖惩办法,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对工程质量出现的重大、较大质量事故提出加固、补强或其它技术措施。
6、及时整理、填写并上报相关签字资料,资料成型后及时交付档案室归档以利于计量工作开展及为竣工资料的完整性提供保障。
八、试验室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设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及时与各部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予以实施。
2、协助隐蔽工程的检查、填记和验收,并组织专职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签证。
3、对试验负直接的技术责任。
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新材料;
指导本项目试验工作,监督检查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负责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为质量体系的实现提供保障。
4、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严重者令其停工整顿。
5、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填记各项原始记录。
6、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质量标准,推广新工艺,建立质量档案。
7、协助指导并参加班组的QC小组活动。
8、及时填写并上报相关签字资料及原材料裁质报告,资料成型后及时交付资料室归档以利于计量工作开展及为竣工资料的完整性提供保障。
8、有权直接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反映质量、技术问题。
九、材料科质量责任制
1、材料科应对合格供方建立花名册,并对合格供方从资质等级、供货能力、质量情况、信誉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选择最佳的供应商。
2、按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要求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配件,向试验、质检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书。
3、确保按施工计划提出的主材数量、品种、规格供应,避免混装,混供。
对未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供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
十、物资采供人员质量责任制
1、物资采供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本章第九条所列款项。
2、凡需要材料代用或新材料的定购,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工程、试验部门同意后,方可采购。
物资人员对地材的采购,需在项目经理部的宏观指导下进行,并对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及造成的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
十一、技术工人质量责任制
1、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2、改变认识、更新观念,真正做到“国优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确保优质工程的创建从我做起。
3、认真学习本工种各项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与本工种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标准,恪尽职守。
4、上岗前一定要看明白“技术交底书”,领会设计要求。
决不能主观臆断,凭经验擅自作主,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首先追究直接责任人,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进行处罚。
5、每完成一道工序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力争成为“岗位能手”。
第三章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中心环节,与质量有关的所有过程均实施文件化管理。
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的控制的着手点是控制质量文件。
包括:
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检验规程、试验程序、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计划及各项质量保证的具体规定等。
第二十条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是指质量文件的控制。
检验报告、试验数据、鉴定报告、验证报告、质量体系审核报告、质量体系复审报告物资材料复审报告校准报告、工序控制记录、质量成本报告、质量考核记录等。
第二十一条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在该计划中,必须有规定的活动内容,有进度、有分析、有检验、有成果表达,要求责任部门认真对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序号
计划内容
责任部门
最终成果
1
熟悉和复核工程设计,审查技术条件和施工工艺性
生产经营部门、
技术部门
施工组织设计
及施工方案
2
制定施工工艺过程计划,编制工艺规程
技术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
提出经济可行的施工工艺明细表
3
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和工装
生产经营部门、设备部门、物资供应部门
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和工装
4
提供满足质量要求,足以控制工序的仪器具检测手段
生产经营部门、检验部门、采购供应部门
符合要求的仪器仪表
5
提供施工工艺方法、程序、标准、注意事项等资料
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
各种作业图表和指导书、作业卡
6
为质量控制提供质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反馈
生产经营部门、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检验部门
建立健全质量信息传递与反馈系统
7
制定质量职能和质量责任
制定统一的职责范围
8
选拔并培训施工操作人员
生产经营部门、教育部门
合格的生产操作人员
9
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的验证、试验、试制、工艺验证、试生产
生产经营部门、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
证明施工质量控制的合理性
二、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
本项目按ISO9002质量体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我公司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分项分工序实施专职质量管理,上至项目经理,下至操作者,均制定岗位责任制,签定质量保证书,做到:
指导工程施工者负责质量;
施工操作者保证质量;
检查质量者评定质量。
把质量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身上。
(2)、坚持“三服从、五不施工、一个坚持”的制度。
即进度、工作量、计价支付服从工程质量;
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施工,设计图纸没有自审和会审不施工,没有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必须的试验未达到标准不施工,施工方案和质量措施未确定不施工;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落实优质优价制度,验工计价要与质量等级挂钩,职工的收入要与操作质量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3)、实行质量监督制度。
无条件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管理,为质检人员提供检测仪器,创造检测条件。
配合做好工程质量复检工作,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和自检资料,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建立安全、质量奖惩基金制度
坚持严格质量、安全奖惩、重奖重罚的原则。
工程质量和安全要与评先、嘉奖、晋级、升级及验工计价挂起钩来。
(1)、项目经理部设立质量和安全奖励基金,用于优质工程奖励。
总工程师行使质量、安全否决权。
对质量和安全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责令其返工、停工整顿或罚款等处理。
(2)、“单位工程”达到优质样板工程标准的除全价验工外,另给奖励;
达到优质工程标准的全价验工;
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建安价值0.5~1%提取部分)一律不予退还。
(3)、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工序控制人员实行重奖重罚。
(4)、凡工程质量长期上不去或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一律不能评先、晋级和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免职、降薪、降级、甚至撤职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a)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强化培训;
对各种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b)持证上岗:
对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对涉及“四新”技术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针对各自技术特点进行专项培训。
c)熟悉、审核施工图,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对原材料进行材质试验。
d)编制材料和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做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e)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及临时供水供电线路等设施,核实施工现场各种地下构筑物、管线情况,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a)按照《采购产品控制程序》,选定合格供货商采购施工所需的物资材料,并依据《物资、工程设备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b)按《检验、测量和试验控制程序》设置试验检测机构,配置试验检测设备,并按《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依据有关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c)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编制详细的工艺细则,并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签证制度,工序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d)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规定,做到对不合格原材料和半成品不投入使用,不合格工序不转序。
e)加强对文件、资料的管理,所有技术文件按我局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设专人负责,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收发登记注册,受控文件必须加盖受控印章,才能使用。
f)开展TQC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成立QC小组,制定创优规划,定期进行QC小组成果发布,巩固和扩大QC小组活动成果。
(3)、竣工阶段质量控制
a)制定收尾工程施工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对已完工程进行预检,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竣工文件资料的编制,按业主的规定要求做细、做好。
b)所有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经自检合格后按验收程序向业主申请工程移交。
c)制定质量回访计划,及时掌握用户对该工程的意见,对回访中用户反应的问题,按《质量回访及服务程序》执行,确保用户满意。
质量保证体系模式详见下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第二十三条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1)、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
为确保计划质量目标的落实,从管理上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
本投标者在开工之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建立起系统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这些制度概括起来分为两类:
一类是根据质量管理的需要针对某些施工环节和问题直接建立管理制度;
另一类是由于某些施工和工作程序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必须将它们“制度化”。
这两类制度的具体内容为:
(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
a)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及与其他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使全体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b)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
“五不施工”即:
a)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
b)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
c)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
d)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
e)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三不交接”即:
a)无自检记录不交接;
b)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
c)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c)对工序实行严格的“三检”
“三检”即:
自检、互检、交接检。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d)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工区、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
e)建立测量计算资料换手复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