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 《金融证券法》秋 作业及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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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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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即“信任委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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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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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是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或指明的特定目的,收受、经理或运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其他财产等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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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或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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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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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票据关系,即有票据法规定,与票据行为有联系但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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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汇管理的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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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的业务范围以抵押贷款为限,贷款资金来源必须为自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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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以开证申请书和承诺书建立起来的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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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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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指出票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签章于票据上而发行的,并以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货币为目的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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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主观和内容四方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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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贷款是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筹借的,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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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通过发行基金单位,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主要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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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权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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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管理法是调控我国外债的规模、结构,统一管理外债的筹措和偿还,监督外债的使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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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信息公开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即年报,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即重大事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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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贷后委托银行向异地收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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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外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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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一发履行外债统计监测的职能,具体负责辖区内外债的登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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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人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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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指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门金融机构。
29、
商业银行业务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可归纳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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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是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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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经过批准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
但无论经营哪一种业务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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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自付证券,需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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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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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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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是指一国依法对所辖境内的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所实施的行政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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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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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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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作为负债业务,反映的是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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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三级发行库体制,依次分为总库、分库和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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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特殊的国家机关,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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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票据行为,又称附属票据行为是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行为。
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和保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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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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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以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性贷款为主要业务的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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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证券法的规定》,我国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的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机构,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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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法的渊源有:
宪法、金融法律、金融行政法规、金融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规范、规范性文件。
主观题
47、谈谈A、B、H股区别?
参考答案:
A股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票。
B股是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
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别叫做N股和S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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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谈谈WTO与我国金融证券法的关系。
中国于2001年11月15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一规则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
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
3.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
49、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1)平等关系:
法律地位上平等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前者依法享有某些优惠待遇,但并无凌驾于商业银行之上的权利,否则就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利益的侵犯。
(2)互补关系:
承办商行不愿或不能办的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构成一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主体,承办绝大部分的金融业务,而政策性银行则承办商业银行不愿办理或不能办理的金融业务,在商业性金融业务活动薄弱或遗漏的领域开展活动。
两者之间形成主辅、互补而非替代、竞争的关系。
(3)配合关系
许多政策性银行因受分支机构缺乏的限制,其政策性业务的开展是间接的,即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最后贷款人。
并且,政策性银行对商业银行从事的符合政府政策要求的业务活动给予再贷款、利息补贴、偿还担保等鼓励与支持,在业务上进行一定的监督。
故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
50、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有哪些?
1、倡导性职能:
指政策性银行以直接的资金投放或间接的吸引民间或私人金融机构从事政府、政策意图的放款,以发挥其首倡、引导功能,引导资金的流向。
2、补充性职能:
指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活动补充和完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职能,弥补商行金融活动的不足。
3、选择性职能:
指政策性银行对其融资领域或部门是有选择的,不是不加分别的人以融资。
4、服务性职能:
指政策性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也可以充当政府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的参谋。
51、
存款的分类。
A、按存款主体不同,可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
B、按存期不同,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C、按存款币种的不同,可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D、按支取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支票存款、存单存款、银行卡存款、通知存款、透支存款、存贷合一存款、特种存款等。
52、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53、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与判断标准。
1、概念:
指未冠以“银行”名称,经营信托投资、融资租赁、证券承销与经纪、各类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2、判断标准:
⑴看该机构是不是经法定程序设立的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⑵看该机构有没有冠以“银行”名称
54、
金融法有哪些功能?
1、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2、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的统一
3、确定金融宏观调控目标,规范金融调控、管理、监督行为,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
55、
托收承付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56、
贷款的一般程序
1、贷款申请
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3、贷款调查
4、贷款审批
5、签定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
7、贷后检查
8、贷款归还
57、
人民币发行的法律程序?
A、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
B、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C、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
D、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
58、如何解释M0、M1、M2?
Mo=流通中的现金
M1=Mo+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M2=M1+城市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获存款
59、
何为金融信托法律关系?
是指由金融信托法调整的,在信托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权利、义务关系。
金融信托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有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
第一,金融信托法律关系主体,或称信托关系人。
是指能够参加信托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第二,金融信托法律关系客体,是指金融信托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即借以产生信托法律关系的信托财产。
所谓“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具有独立性、物上代位性、运用的有限性和转让性等特征。
第三,金融信托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金融信托关系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具体包括,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60、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
特殊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国家
2、客体:
货币、有价证券、行为
3、内容: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