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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苏美尔文字当其进入楔形时代之后,其类符仅4个,声符30余个,互不混用。
埃及圣书字中,类符和声符各有几十个,也不混用。
惟有汉字,如《说文》中即有540个部首,这些部首大都可以用做类符;
汉字的声符也有几百个之多。
并且有许多形体,均可在某些字中用作类符而在某些字中兼做声符使用。
马雅文的类符与声符个数都有限,但有兼类现象。
”(王元鹿《比较文字学》,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
第141页。
)
(三)世界文字类型
1.以前一般文字学著作,都把世界文字分为两类:
表意文字和拼音文字。
汉字属表意文字。
2.[俄]BA伊斯特林《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左少兴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按文字所记录的语言单位情况把世界文字分为五种类别:
(1)句意字
(2)表词字(3)词素字(4)音节字(5)语音字(音素字)或者字母·
音素符号[1](P28)
二、汉字的类型
(三)郑振峰王军唐健雄等编《汉字学》认为,任何语言,都具备语音和语义两个要素,“运用一定的符号把语言记录下来,只能从语言的这两个要素着手:
或者从语音人手,或者从语义人手。
记录语言的方式不同,因此产生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字体系:
一种是根据语言的语音来构造文字形体的文字体系,我们称之为表音文字;
一种是根据语言的意义来构造字形的文字体系,我们称之为表意文字。
表音文字利用构形直接记录语音,间接记录语义;
表意文字通过构形直接记录语义,间接记录语音。
”[2](P28)
(四)我们认为,世界上大致有两类文字:
一种是以词为对象和单位,遵循语音别义原则,依音记词、以音表义的拼音文字,是所谓的“记录语言的符号”;
一种是遵循形体别义的原则,把事物或概念作为造字的对象和单位,“依义构形”,用直观的物象来直接指代现实现象或直接表示概念的表意文字,表意文字都是索绪尔所说的“观念的符号”。
汉字根据意义构形的,字形直接与字义联系,因而具有形义统一的特点。
从世界三大古文字来看,皆是依义构形的表意文字。
而拼音文字是人为的约定一些字母的读音,用它来记录语音的。
正如索绪尔说:
“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
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
”(索绪尔1916:
51)
汉字是自源文字,而拼音文字是他源文字。
二者的本质区别就是有无理性。
胡以鲁说:
“吾国文字何为而作者?
曰自然发生,未尝作也。
缘何而自然发生乎?
曰绘画也而适于用,习用之而形态简略,遂发达而为文字耳。
故我国文字发生之当时,代表事物之本体,非直接代表特定声音也。
(胡以鲁1923:
89)他又说:
由表象而成概念,由概念而生语言,此语言之先天发展也。
其后先有语言,由语言而得概念,即无形之事物不能直接经验者,先从语言会得其概念,然后想见相当之表象,此语言之后天发展也。
吾国文字,尤能助后天之发展。
(胡以鲁:
1982:
95)
二、汉字的特点、优点:
众所周知,汉字教育是汉民族文化教育的基础。
汉字依义构形,具有形义统一的特点,是有理据的文字,与形义无理据可言的拼音文字有着本质的区别。
1.汉字一字一音表示一个概念,与汉语的单音节和多方言高度适应。
2.汉字是汉文化的载体,反映古代历史文化,学习汉字,可以丰富生活经验和历史文化知识;
如“弃”“其”“西”“笔”“象”等字。
3.汉字以形表义,“是一种真正的词义图像”(法·
汪德迈),形体独特,分辨率高且富有艺术气质,有利于实现多元化教育。
通过分析和比较汉字形义关系,可以使学生建立多元神经联系,开发智力;
可培养人的想象力、分类能力、创造性思惟和审美能力。
4.汉字的高效率。
第一,构形科学,二层装置,高度简易而体系严整,易识易记。
这主要体现在几百个基本象形字,可以合成表示天上地下的各种事物的上万汉字。
汉字常用字只3000多个,而又分独体和合体,大多数合体字又都由独体字(几百个偏旁)组合而成,“生字熟旁”,认识了独体就为认识合体字准备了条件;
尤其形声字的体系性非常强,按事物客观情况分类,把世界上纷繁万象归纳成有限的子系统,如以“金木水火土人牛鱼虫鸟草石玉”为偏旁,见其形则可推知其义类。
如见“硕”,“颂”形旁是页,即首字另一形体,那么就可以推测,“硕”字本义应该跟头有关,《说文》:
“硕,头大也。
从页,石声。
”“颂,皃也。
从页,公声。
”段玉裁注:
“皃下曰:
‘颂,仪也。
’古作颂皃,今作容皃。
古今字之异也。
”颜师古注:
“颂读与容同。
”又如“蒙”字,《说文》:
“王女也。
”又名女萝,即菟丝。
这种特点,为汉字的书写识读带来了好条件。
3.汉字具有多词性,正是这种词类的模糊性,才使得汉字能以一当十,以简驭繁,具有特别强的组词功能,使汉语最大限度地接近了经济原则。
唐兰《中国文字学》说,汉语常用词汇约为几万条,总词汇量约有百万条,但是常用字只有3000多个。
据统计,1000个常用字能覆盖约92%的书面资料,2000字可覆盖98%以上,3000字时已到99%,简体与繁体的统计结果相差不大。
3000多个常用字,就可以轻松组合出数十万词语,这数十万个合成词,具有“新词旧字”的特点。
如出现新事物“电脑”、“冰箱”之类,汉语不必造新字。
因此,只要认识了3000多个常用字,就为学习合成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相比之下,掌握同样数量外文词汇的记忆强度则要大得多。
(以上文字引自唐兰《中国文字学》)
下面谈谈汉字的多词性:
汉字具有多词性特点。
陈梦家先生说:
中国文字“可以具有许多词性”,“在文法上,同一象形字兼具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三种词性”。
韩陈其在他的《汉语词汇论稿》中提出了古汉语“名动同词”的理论,认为“在古汉语尤其是原始汉语里名词和动词是不分的甚至是根本不可分的”,这个观点受到了徐复先生的充分肯定,指出这个观点“既有词汇学意义,又有语法学意义”。
我在此仅举一例来说明,例如一个“明”字,它通过引申之后,具有“照明、点燃、视力(明足以察秋毫之末)、光明、证明、明明(明知故问)”等多个义项,具备了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多种词性,即多种词性“同字”,离开语境时它们的词性就混同为一,是个模糊囫囵无法可分或说没有类别的东西。
如果我们尊重这种语言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把“明”字定为任何一种确定的类别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即使硬要划分,也只有当“聪明”、“点燃”这些义项从古代原词“明”中分离出来之后,它们各自的意义具备明确性、功能具备单一性之时,才具备了分类的前提条件,我们才有可能从意义上(而不是从功能上)分别给它们定为不同的类。
但这个原字“明”仍然是不能分类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像“明”字,它的多个义项都是古汉语字义系统中的成员,各自履行自己的专职专责,谁也少不了谁,具有不可替代性,具备了这个条件的,都是“本用”,因此“明”字的各种用法不能叫作“活用”。
这是语义学常识问题,无庸赘述。
第二,从汉字构形来说,也体现了“多词性”或说词类的模糊性。
例如“具”“尿”“监”“鼓”《说文》云:
“鼓,击鼓也。
”“明”《说文》云:
“明,照也。
”“雨”“冠”“”
第三,汉语讲究的是一字多能,灵动多变,以简驭繁,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简约,正如法国语言学家汪德迈所说文言“异乎寻常的简洁”。
“如十三经用字总数为6544个,如果加上诸子用字,大概可以接近用字总数。
《史记》用字1761(4987)个,这显然不能代表西汉的用字数,《汉书》用字比《史记》明显多,原因之一是《汉书》好用古字、僻字。
再者,这类统计都是用的近现代版本。
1988年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字7000个。
这当然也不是当代社会用字总数。
”(胡双宝《汉语·
汉字·
汉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P58页)
这种简洁就来自汉字的一字多能、词类界限模糊的特点。
例如古代汉语里“坏人”、“好人”、“贤人”只用“恶”、“善”和“贤”等所谓形容词表示,如《管子·
入国》:
“一曰老老,二曰慈幼。
”就是现代,“尊老爱幼”、“敬老院”也没有谁把“老”、“幼”说成“老人”、“小孩”的。
“老”字甲骨文作“ ”,是老人拄拐杖之形,应该具有名动形三种词性;
“幼”甲骨文作“”,从幺,从力。
《说文》:
“幺,小也。
象初生子之形。
”李孝定认为“实糸之初文”,本义是“细丝也”,幼小是引申义。
关于汉字的优点,日本学者井深大《零岁——教育的最佳时期》一书说:
“汉字并不象罗马字母那样作为表达语言的符号使用。
在研究东方式日本的文化和教育时,就会发现汉字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听说马萨诸塞工科大学在研究世界公文格式时,得出的结论是:
横写、汉字和假名夹杂在一起的句子,无论粗略地或详细地判读它的含义,效率都是最高的。
由于有汉字,在浏览报纸时,日语是很有利的。
法·
汪德迈(50-60生活在东方)说:
最西化、最发达的日本,“认为汉字乃是文字形式最优秀者”,是“实现近代化的最好媒介”,“近代意识与科学思想之所以能在日本如此迅速地传播,就是因为有汉字作为传播的工具,得力于汉字词义的高度明确”。
二、汉字教学
从总体上来说,汉字教学不仅仅是认识字,应该是根据汉字的性质和特点对学生进行多元化教育,开发其智力,丰富他们的生活经验和历史文化知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
为什么呢?
任何教学方法,都不能脱离教学对象的本身特点和规律,脱离教学对象特点、规律的教学方法就会违背科学性原则。
前面说了,汉字从性质上说是表意的,主要特点是形义统一,分辨率高且富有艺术气质,是跟拼音文字有本质差别的文字。
从文献记载来看,传统的“六书”理论,本来就是根据汉字的构造特点为儿童识字而创设的科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
下面谈谈传统“六书”:
二、“六书”
(一)什么叫“六书”。
所谓“六书”,是在我国古文字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造字和用字的六种方法。
清代学者戴震把它叫作“四体二用”。
(二)“六书”理论的发展过程。
“六书”是战国末年的文字学理论,一直到西汉末年以后,才有详细的叙述,那是刘歆的《七略》,后来班固釆录于《汉书·
艺文志》的: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
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
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宇之本也。
其次是郑众的《周礼·
保氏》注,郑众是郑兴的儿子,郑兴是刘歆的弟子,但是六书的次序名称都和刘歆不同。
六书:
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再后是许慎《说文叙》,这是条例最详细的。
许慎是贾逵弟子,贾逵的父亲贾徽是刘歆弟子,所以这个说法,还是本诸刘歆,不过又经过修正了。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日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日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从此,“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就成了沿用至今的“六书”。
三家说法的异同是非,清代学者讨论得很多,是永远不能解决的聚讼。
如其我们用历史家的客观的眼光来看,就另是一样了。
刘歆或班固是首先对六书加以解释的(即使还另有所本)。
照他们的说法,六书是造字之本,也就是造字的六种方法。
郑众和许慎,无疑地都是修正刘说的。
《后汉书·
郑兴传》:
世言《左氏》者多祖兴,而贾逵自传其父业,故有郑、贾之学。
《周礼》和《左传》都属古学,所以这两个“六书”说的不同,显然就是郑学和贾学的不同。
关于名称的修正,两家比较相近,他们都只保留象形的一个“象”字,而把其余的三个改去了。
除了会意,两家所改相同外,一个是处事和谐声,一个是指事和形声。
关于次序,却很不同。
郑氏似乎把象形,转注,假借,作为三种造文字的方法,除了象形同时就是文字外,还有会意、处事、谐声三种文字。
《说文序》又说:
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他显然把“依类象形”,跟“形声相益”来划一个界限,一日指事,二曰象形,都是“文”。
三曰形声,四曰会意,都是“字”。
再加上了转注和假借两样方法,把六书分成三类。
后来徐锴所谓“六书三耦”我们可以说就是许叔重的原意。
许叔重虽则分别出文跟字的前后,可是意义还欠明了。
他说:
“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
唐兰在《古文字学导论》里建立了一个新的系统,“三书说”:
一、象形文字,二、象意文字,三、形声文字。
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近古期的声符文字,这三类可以包括尽一切中国文字。
虽则因为我们的历史太长,文字的来源很多已不清楚,写法也日趋单简,有些简直像是记号,但总还不是记号文字。
至于纯粹拼音的声符文字,在最近期内恐怕还不能成为主要的文字。
凡是象形文字,名和实一定符合,所以又把它们叫做“名”。
(唐兰《中国文字学》,第63页)
“三书说”的缺点是:
“象形”与“象意”界限模糊,且不能包含假借字。
下面具体来谈谈传统的“六书”:
(一)象形(这类字代表客观实物之名称,一般为具体名词。
定义:
许慎云: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
”(也作诘屈;
屈曲,曲折。
具体可分为两种类型:
1.绘形象物:
即用简洁的线条笔画把词语所指称的某一(事)物体形象的描绘下来,构成独立的个体图像。
图像能明显的表示其代表的内容。
例如:
2.烘托显物(段玉裁称为“合体象形”)
某物形体虽然可以画出来,但画出的图形所指称的对象不明确,于是就利用与该物相关的部分来烘托陪衬,从而使该物体图形所指称的内容意义变得明确无误。
例:
(二)指事:
(许慎云:
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可分为两种类型:
1.符号示意:
用纯符号来代表语言中某些意义抽象的词,表示该词锁代表的意义。
2.标识指物:
在代表某物的个体图像上再加上标志性记号,用来指示所要表示的该物体的那一部分内容。
形式:
象形字+指示性符号。
例如:
3.借形寓意:
借用某一具体之物的图形(体)来寄寓某种抽象概念,代表语言中某一意义比较抽象的词。
(三)会意字。
(会意字一般代表意义比较抽象的词,主要是动词,极少为形容词或抽象名词。
利用图形的比配或文字的组合来会合出某种新意义的字叫会意字。
1.比形象事:
把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着某些客观物体的图形按照事物关系形象地比配在一起,构成某种事物过程的表象,以表示某一概念的内容。
(特点:
字形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图画性强)例如:
2.合字会意(由构件字意义的关联会意进一步理性化,抽象化)
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构成新字会合出新义,以代表语言中的某个词。
歪、拿、劣、甦(苏)、昶、尟(同“鲜”xǐan:
少)、暹(xiān日光升起)。
这些后产生的。
此前有另一种。
如:
林、森、炎、吠。
(按:
后一种以许嘉璐说,归到“比形象事”式的为优。
3.合体象形与会意字的区别:
相同之处:
它们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象形符号构成。
不同之处:
一是合体象形的两个图形有主次之分,只主体部分表示意义,而会意字没有主次分别;
二是会意字的几个图形比配会合成新的意义,而合体象形字不形成新的意义。
三是合体象形字表示的多为具体名词,而会意字一般为动词或极少的抽象名词。
例如“”(象形),是以“木”衬“”,主体“”表意,象果实之形,不形成新义;
而“”(会意),由“人”倚“木”,会合为“休息”之新义,不再表示“人”或“木”的意义。
会意字“得”,甲骨文从贝从又(手),用手持贝会合出得到之义。
如“贮”,甲骨文从贝在仓库之中,会合出“贮藏”义。
常见的容易与会意字混淆的合体象形字,如“函”、“矦”、“州”“瓜”:
(四)形声
形声字通常由两部分构成:
形符和声符。
形符表示意义或字义的属类,又叫意符。
声符大致的表音。
江、河、从水、工声、可声,就意味着它的意义又与水有关。
形声字的结构分析:
形符与声符的位置关系,通常有以下九种:
左形右声:
江、松、结、理、岭、炮
右形左声:
鸽、期、效、劲、视、副(从刀,畐声)
上形下声:
草、竿、字、爸、翠、耄
下形上声:
基、裳、恐、贷、姿、聋
外形内声:
袤、圆、阉、阎、衷、衢
内形外声:
辩、闻、罔、風、闷、匣、哀(从口,衣声)
形居一角:
修、腾、滕、疆、颖、颍、佞、荆、载
哉、裁、倏、脩、條、倏、毂、榖、彀
声居一角:
旗、徒()、越、病、歸()
声形穿插:
游()随()
有的形声字声符也兼表意义。
(一)形声字产生的因素(见唐兰《中国文字学》第77页):
(1)合文。
如甲骨文“方甲”,合文作“田”,二千()、三千()、五千()等合文。
“羽日”的合文后变作“日羽”,“小隹”的合文后成了“雀”;
“之日”的合文后来成了“旹”。
(2)数词的指代作用。
如二人是“仁”(即现代之“俩”字),五人为“伍”,十人是“什”,“人”字的音节省去。
三匹马是“骖”,四马为“驷”,“马”的音节省;
两龠的重量是“两”,两端帛是“两”,两股绳是“緉”,两轮的车是“两”(即今“辆”),两只鞋是“两”,皆以数目字代名物。
如“之子于归,百两迎之。
”百辆车而不必说“车”。
(3)声化。
许多动字、区别字与名词同音或音近。
如名词“食”——动词“飤”,名词“子”——动词“字”,名词“鱼”——动词是“鱼”、区别字是“渔”。
(4)社会生活的变化。
卜辞中女旁的形声字很多,如炎帝姓姜,黄帝姓姬,黄帝儿子十四人,有十二个姓,虞舜姓姚,舜的儿子姓妫。
(二)造成形声字的主要方式。
(1)孳乳。
甲骨文中,河名“羊”,姓“羊”,虫名“羊”。
后则加意符作“洋”、“姜”、“蛘”。
(2)增益。
目的是增加偏旁使原字表意或表音更明确,从而出现了异体字。
如鸡字,本为有冠有羽的象形字,后简化了就加了个声符“奚”;
耕字为双手持耒起土,后加声符“昔”;
豸字本象貍形,后加声符“里”;
铸(铸)字本来就象双手放鬲于火器上来熔铸之意,后加“”声。
鳳字原为象形,后加“凡”声。
加形符的如“奉”(捧)、章(彰)、采(彩)、周(彫)、景(影)同、冎(骨)。
(五)假借(许氏曰: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这是说,语言中已有这词,但尚未选有(记录)代表这个词的字,书写是选取一个同音字来代替。
后来习惯了,这个字就归他使用了。
汉字具有形义统一的特点,但是,古人用字常常有音同或音近而替代的情况。
这就是假借。
构形与造意相符的叫本字,借音同或音近字代替本字的叫假借字。
(一)特点:
1.本字与假借字之间只有语音上的联系,即二者有音同或音近的关系。
2.本字与假借字之间无意义上的联系。
因此:
(1)古字与后起字,不能算假借,因是同一个字所具有的历史形体,音义完全相同。
如“”是“舜”的古字。
(2)分化字(古今字)不是假借,因为其古字与今字在意义上有联系。
如“取”与“娶”,“娶”是为“取”的引申义所造的今字,叫分化字,又叫区别字。
又如“莫”与“暮”,“暴”与“曝”,“解”与“懈”,“久”与“灸”等。
今字的声符有示源的功能。
(二)类型:
本无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假借。
1.本无其字的假借。
它是指许慎所说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之假借。
“本无其字”意思是说现实口语里有这个词,但至此时为止文献里尚没有这个字,或说前人还没有造出这个字;
“依声托事”是说依照口语中这个词的声音,用一个同音字来记录这个词所指称的事物。
这种假借字所指称的事物一般是抽象的,因为无形可绘,即使用指事、会意等方法也很难根据其意义造出字来,于是就借用同音字来代替。
(1)实词假借。
例如,“新、舊、难、易、离”等。
“新”字,甲骨文写作“”,从木、斤,辛声,本为“砍伐树木”之意。
“新,取木也。
”王筠《说文释例》:
“其训曰取木,则新乃薪之古文。
”用作“新旧”字,是动词借为形容词,二字意义上无关联。
又“新”是“薪”的古字。
“舊”字,或作“鸺”,本义是猫头鹰一类的恶鸟。
甲骨文作“”,金文作“”(兮甲盘)。
象鸟在穴形。
名词借为形容词“旧”。
“易”字,甲骨文写作“”,象把一水器之水倒入另一容器里之形,是会意字;
金文作“”,是象形字。
本应是移易、交换之意,“交易”一词里的“易”用的是本义。
引申为改变,如“移风易俗”之易。
动词借为形容词“易”。
《说文》说是“蜥蜴,象形”,误。
应是借为蜥蜴字。
“難(难)”字,《说文》作“”。
云:
“鸟也。
从鸟,堇声。
难或从鸟。
”借为形容词“难”。
“離(离)”字,《说文》:
“離,離黄,仓庚也。
”名词借为动词“离开”。
按:
以上如“新”这类借字用久了,本义消亡,人们已不知其为借字了。
另外,虚词如之(往也)、而(须)、其(箕)、焉(鸟)、汝(水名)、奚(本作“”。
像被人牵着的被缚的奴隶)、夫(丈夫)、何(背负、肩扛)、亦(“腋”的初文)、陆离、然(烧)、乎(呼叫)、午(杵)等。
2.本字后造的假借。
这种为假借义造的本字,一般叫“后起本字”,假借字与后起字的关系,是古今字的关系。
栗——凓、慄戚——慼(《说文》作“”)
毒冒——瑇(玳)瑁
与——歟辟——避、(开)闢、譬、(邪)僻、(便)嬖
(2)虚字假借
由于虚字无词汇意义,无形可象,无事可绘,因而虚字多为本无其字的假借字。
其()莫()焉()而()
之()
(二)有本字的的假借。
又有两种情况。
1.久借不归,借字代替了本字的地位。
(1)草(栎实)字。
借为艸木之“艸”。
本字“艸”反而不用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