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及运作机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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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基金的代表是索罗斯领导的著名的量子基金。
相对价值基金与宏观基金不同,它一般不冒较大的市场风险,只对密切相关的证券的相对价格进行投资。
由于证券的相对价格差异一般较小,如果不用杠杆效应的话,私募基金就无法取得高额的收益,因此,相对价值基金更倾向于使用高杠杆操作。
最著名的相对价值基金是美国的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
由于LTCM运用高度的杠杆操作,仅仅5年的时间,这家公司就以投资失败而告终(LTCM成立于1993年,1994年2月正式开始运营,1998年9月投资彻底失败)。
按照私募基金的注册地,我们还可将美国的私募基金划分为美国国内注册的基金和境外注册的基金。
现在,只有不到一半的美国私募基金在国内注册,一半以上在美国境外注册。
境外注册的基金又称为离岸基金,这些基金一般注册在西欧的卢森堡、英国的海峡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一些避税天堂里,专门在美国境外从事离岸证券投资。
这样,这些基金一方面逃避了美国政府的监管,同时也为投资者逃避了利润所得税。
设立程序与组织结构
美国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法令主要包含在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内,同时私募基金还受各个州《蓝天法》(BlueSkyLaw)的监管。
根据美国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的规定,在美国只能设立固定面额证券公司、单位信托投资公司和公开募股管理型公司。
但是《证券法》中的D规则却为私人合伙投资于证券市场设立了第506号“安全港”(SafeHarbor)条款,《证券法》的S规则则为外国人私人证券投资设立了“安全港”条款,这些条款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不按《投资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方式设立合伙制的投资机构。
这样就为美国的私募基金提供了一种绕开金融监管的途径。
美国的法律规定,投资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必须是“有资格的投资者”。
所谓“有资格的投资者”是指,个人投资者必须拥有500万美元以上的证券资产,并且最近两年的年均收入高于20万元,或包括配偶的收入高于30万元;
如以法人机构的名义进行投资,则机构的财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
在1996年9月1日之前,不多于100个“有资格购买者”设立的私募基金不必经过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的批准,1996年9月1日后,根据美国的《国民证券市场改革法》(NationalSecuritiesMarketsImprovementAct)的规定,这一人数限制增至500人。
同时,SEC允许私募基金吸纳拥有2500万美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加入。
私募基金一般由两类合伙人组成。
第一类称一般合伙人(GeneraIPartner),相当于基金经理,指的是创设基金的个人或团体。
一般合伙人处理私募基金的所有交易活动及日常管理。
第二类是受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
受限合伙人提供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基金的投资活动。
在筹划设立私募基金时,一般合伙人通过与受限合伙人签订《合伙人协议》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伙人协议》是限制和规范私募基金内部关系的基本文件,一般包含以下一些内容:
1.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因素;
2.一般合伙人与受限合伙人的地位;
3.合伙人投资、增资、撤资的规定;
4.激励薪酬的计算细节;
5.管理费用的使用与计算细节;
6.是否允许使用财务杠杆及比例限制;
7.财务年度末分红的相关规定等等。
一般来说,《合伙人协议》对一般合伙人进行基金投资目标方面的限制比较泛泛,这样基金经理就有足够的灵活性进行投资操作,保证投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而关于一般合伙人与受限合伙人的地位及是否允许使用财务杠杆等内容则必须明确。
投资者在加入私募基金时一般都要聘请律师参与《合伙人协议》的签署过程,这样能够保证投资人签署的协议与自己心中的目标相一致。
私募基金的一般合伙人在前期准备就绪后,就可以出售基金单位了,美国法律对私募基金出售的规定非常严格,不允许私募基金进行任何的广告宣传。
投资者一般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投资:
(1)依据上流社会的所谓可靠信息;
(2)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经理人员;
(3)通过其他的基金转入;
(4)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
一般合伙人向事先确定的每一个潜在的投资者送交私人募集的买卖契约文件(包括《合伙人协议》),向他们提供与有经验的投资者进行面谈的机会,或者提供投资咨询。
最后,与投资者签署《合伙人协议》,吸纳投资者的资金。
这样,一家私募基金便宣告成立。
运作特点
美国的私募基金在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上与共同基金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者主要是一些大的投资机构和一些富人。
如前文所述,私募基金的合伙人要取得投资资格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决定了只有富人才能参与私募基金。
如索罗斯领导的量子基金的投资者都是超级大富翁,或者是金融寡头、工业巨头。
量子基金的投资者不足100人,每个投资者的投资额至少100万美元,多则1000万美元。
2.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
在基金封闭期间,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或抽资前必须提前告知,提前时间从30日至3年不等)。
基金的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
确定这一期限的根据是,经济周期一般为4-5年,而基金的投资期限一般要大于一个经济周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基金经理有充足的时间来运作基金。
3.黑箱操作,投资策略高度保密。
根据美国的法律,私募基金无须像共同基金那样,在监管机构登记、报告、披露信息。
美国的监管当局认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成熟、理性,有足够的能力对基金经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管,证管部门和公众都无需知道其运作情况。
私募基金的经理人在与合伙人(投资者)签订的《合伙人协议》中一般要求极大的操作自由度,对投资组合和操作方式也不透露,外界很难获得私募基金的系统性信息。
4.高度杠杆操作。
私募基金的投资目的在于获得高额利润,但是基金自身的资金实力毕竟有限,因此,私募基金一般都大规模地运用财务杠杆(通过信用借贷的方式),扩大资金规模,突破基金自有资金不足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基金运作的财务杠杆倍数为2-5倍,最高可达20倍,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会更高。
如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MC)在运作期间,几乎向世界上所有的大银行融通过资金,使用的财务杠杆倍数极高。
在1998年8月LTCM出现巨额亏损前夕,其杠杆比率高达56.8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1.25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交易仓盘,总杠杆比率高达568倍。
在高度财务杠杆的作用下,如果基金经理预测准确,则基金能够获取最大限度的回报;
一旦基金经理预测失误,财务杠杆也会成倍地放大损失的数额。
5.主要投资于金融衍生市场,投机性强。
私募基金的背后一般没有实物资产支撑,专门在金融市场从事各种买空、卖空交易,并从中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
6.组织结构比较简单。
私募基金属于合伙制企业,不设董事会,由一般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
在美国,约1/4的私募基金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美元,它们的运作像一个小作坊,通常是在仅有一两个人的办公室里工作。
私募基金一般不设自己的研究机构,更多地依靠外部的研究信息资源。
7.采取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
私募基金的经理除了能够获得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的固定管理费外,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投资利润作为奖励。
这一比例通常在5%-25%之间。
这种激励机制能够吸引大批的有才华的高级专业人士加盟私募基金,并为私募基金创造出优良的业绩。
根据资料分析,1988-1994年,私募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高达18.5%,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投资收益,如同期的摩根斯坦利资本指数的投资收益是8.1%,莱曼兄弟综合债券指数是8.6%。
8.操作手法多样,更多地呈现全球化的特征。
私募基金经营机制灵活,没有短期的利润指标和确定的资金投向的限制,在投资工具、财务杠杆、投资策略等各个方面也没有限制,这样基金经理就能在范围更广的投资领域选择投资战略,以期获取长期的高额利润。
私募基金一般运用“对冲”的操作手法,进行反周期交易,也就是说在证券价格下跌时买进,在价格上升时卖出。
比如,相对价格债券套利基金(RelativeValueFunds)通过从一些相关金融产品定价的微小差异中套利,从而保证在牛市、熊市中都能赚钱。
主要投资策略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私募基金的操作理论、投资策略早已超越了早期的简单地利用股市买卖进行对冲操作的方式,现代的私募基金大量地涉足期权、期货等投资领域,大胆地运用各种投资策略,操作手法多种多样(详见表1)。
总的来说,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操作手段有以下几种:
(1)运用期货进行对冲盈利。
期货合同可以防止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具体到期货的种类又可分为利率期货(长期、短期)对冲、远期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货币期货合约对冲等等。
(2)运用期权进行对冲操作,又可分为运用股指期权进行对冲、运用个别股票期权进行对冲、运用长期利率期权进行对冲。
(3)运用掉期交易进行对冲操作,包括利率掉期和货币掉期。
(4)运用资产组合保险业务(PortfolioInsurance)进行对冲。
比如,在购买现有资产组合的买入期权的同时,从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保单。
(5)综合运用多种对冲手段进行操作。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的私募基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利用股市、汇市必然的联动效应,对股价、汇率、利率进行攻击,从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
风险与监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金融危机此起彼伏。
在遍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美国的私募基金(特别是以索罗斯的量子基金为代表的对冲基金)扮演了一种极不光彩的角色。
但是,美国的私募基金并不是这场危机的最终受益者,许多私募基金在全球金融动荡中损失惨重。
经过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大动荡,暴露出美国的私募基金
业存在的许多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
私募基金经营风险过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表1美国私募基金的类型与策略
类别 投资策略
====================================
市场中立套利型投资策略
市场中立证券对冲型投资策略
低风险策略 可转换套利型投资策略
分跨期权型投资策略
交叉持有型投资策略
抵押背景证券型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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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策略型投资策略
基金和基金型投资策略
温和风险策略 10%限额型投资策略
攻击成长型投资策略
定价型投资策略
数量分析型投资策略
中度风险策略 特殊形势型投资策略
合并套利型投资策略
加倍对冲型投资策略
新兴市场型投资策略
高风险策略 宏观型投资策略
国际型投资策略
不景气证券型投资策略
垃圾证券型投资策略
财务杠杆型投资策略
极高风险策略 卖空型投资策略
波动型投资策略
资料来源:
根据因特网及相关资料整理。
私募基金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操作手段的固有缺陷
现在的私募基金最主要的操作手段是进行对冲操作,“对冲”的原理是利用相关或无关的反向交易力图降低风险。
应该说对冲操作是一种比较理想的保值手段,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利用“对冲”的目的并不在于保值,而是进行投机活动。
投机活动的本身就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这样投机与保值实际上就处于对立面上。
现在的对冲工具主要是一些金融衍生工具(期货、期权等等),这些金融衍生工具又大大地放大了交易的风险,私募基金在这种高风险的环境下进行交易,其面临的风险必然也要大得多。
另外,对冲的效果与资产搭配的无关性有关。
资产的相关系数为正时,资产搭配难以提供较大的资产多样化效应。
私募基金持有的汇率、利率、股指等期权、期货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并且边际变动频繁,这样对冲的效果要大打折扣。
2.高度的财务杠杆
在追求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私募基金经理往往选择高负债的杠杆操作手法。
其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的比例非常高,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巨额交易。
这种操作一方面面临极大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也放大了市场风险。
虽然基金经理大多使用极其复杂的模型计算出各类投资组合的比例和买卖比率,尽管这些计算看似非常准确,但一旦看错市场走势,又不及时止损,巨大的头寸和杠杆比率带来的将不是收益,而是巨额的亏损。
3.“黑箱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很少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操作缺乏透明度。
基金的风险与基金经理的经营风格和个人风险偏好密切相关。
向私募基金融资、融券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经纪公司等无法了解其整体资产状况,多头信贷的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常常要求基金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或提供抵押担保。
4.系统性风险
私募基金很难对付系统性风险。
虽然在理论上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能够化解部分系统性风险,但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无法预测不同市场的关联性,如果其他基金也采用相近的手法进行操作,会使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变幻莫测,投机者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引起市场整体风险。
5.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受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
基金经理除了获得固定的管理费用之外,还可按业绩提成,这样就可能鼓励基金滥用自己的职权,为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而使合伙人的资产冒更大的风险。
6.政治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的发展,美国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呈现出全球化、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国际性基金和新兴市场基金,它们的投资一方面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这些国家政治因素的影响。
一旦基金投资的市场出现政治动荡或者金融市场的大幅度波动,基金资产将会遭受重大的损失。
在这次全球金融大动荡中暴露出的美国私募基金经营风险过大的问题,在美国国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要不要对私募基金加强管制的争论。
大多数的经济学家认为,私募基金特别是宏观经济背景的离岸基金对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影响巨大,而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正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源。
另外,私募基金高度的杠杆操作在为投资者带来高风险、高收益的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体系带来了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管制。
但是,也有人认为私募基金的资金规模有限,不可能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发生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国经济基本面是否健康,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否均衡。
私募基金的套利操作不但不会造成危机,相反还有助于提高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
据此,他们不赞成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监管。
目前大多数的美国国会议员和金融监管部门都不赞成对私募基金采用直接的管制措施,他们认为,一旦美国政府对私募基金进行直接监管,这些基金会将经营活动转移到海外,可能会降低美国金融市场的效率。
我们可以相信,在近期内,美国政府将不会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直接监管,但对私募基金的间接监管将会得到加强,特别是对私募基金债权人的监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私募基金面临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