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装饰行业验收标准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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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2、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

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

3、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2.3.2、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3.3、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

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

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

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2.3.4、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

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2.3.5、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2.3.6、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三、吊顶工程:

3.1、一般规定

3.1.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3.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

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3.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3.1.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3.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3.1.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3.1.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3.1.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3.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3.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3.2.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3.3、施工要点

3.3.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

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

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

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400mm。

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

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3.3.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3.3.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3.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

纸包边宜为15mm,切割边宜为20mm;

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15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

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3.3.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3.3.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3.3.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2、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3、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4、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5、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四、轻质隔墙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4.1.2、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

应防止受潮变形。

4.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

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4.1.5、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4.1.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4.1.7、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最好作防腐处理。

4.1.8、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

现场配置胶粘剂。

4.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4.2.1、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4.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4.2.3、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4.3、施工要点

4.3.1、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4.3.2、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

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6、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4.3.4、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4.3.5、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2、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

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

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9.3.6、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

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120~150mm,钉帽应砸扁;

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90~100mm。

2、阳角处宜作护角;

3、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4.3.7、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2、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3、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4、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5、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6、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4.3.8、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2、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

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4.3.9、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2、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3、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4、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5、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五、门窗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

5.1.2、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5.1.3、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2、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

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lm,当在环境温度为0℃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3、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靠。

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5.1.4、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5.1.5、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5.1.6、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5.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5.2.1、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2.2、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

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5.2.3、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2.4、在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5.2.5、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5.2.6、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5.3、施工要点

5.3.1、木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

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

2、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3、木门窗五金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页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五金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

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门锁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梃的结合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地面宜为0.9~1.05m。

5.3.2、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人墙体。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5.3.3、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

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5.3.4、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个;

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5.3.5、铝合金、塑料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玻璃前,应清出槽口内的杂物。

2、使用密封膏前,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玻璃不得与玻璃槽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的垫块应用胶粘剂固定。

4、镀膜玻璃应安装在玻璃的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六、细部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6.1.2、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6.1.3、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

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6.1.4、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6.1.5、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6.1.6、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6.1.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6.1.8、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6.1.9、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2.2、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3、施工要点

木板饰面的要求

木板饰面是现在一些高档装修的做法。

一般是在9厘底板上贴3厘饰面板,再打上蚊钉固定。

注意:

木板饰面作法,一定”留白”。

饰面板买进场后就应该刷一遍清漆做为保护层。

木板饰面中如果采用的是夹板装饰,表面刷漆(混油)的做法的话,那么可能就有防开裂的要求了。

木饰面防开裂的做法是:

1)接缝处要45度角处理。

其其接触处形成三角形槽面。

2)在槽里填入原子灰腻子,及贴上补缝绷带。

3)表面调色腻子批平。

4)再进行其他的漆层处理(刷手扫漆或者混油)。

木饰面的固定用的钉一定要使用蚊钉,在表层处理时,用调色腻子填平即可。

6.3.1、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3、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

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除预留出板面厚度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

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4、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

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直。

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5、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

贴脸接头应成45°

角,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10mm。

6.3.2、木窗帘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200~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

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2、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3、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

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4、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钉,严禁用圆钉固定。

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6.3.3、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2、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3、侧板、底板、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

4、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5、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6.3.4、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70mm时,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2、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3、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

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5℃。

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4、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5、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应打磨抛光。

6、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6.3.5、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2、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3、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种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4、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线和定位线的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45°

角拼接。

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处理;

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5、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

基层应干燥、坚实。

铆接、焊接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

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6.3.6木工家具做法

1、大芯板结构。

大芯板是目前较为受欢迎的材料,犹其是装修公司。

大心板的心材具有一定的强度,当尺寸相当较小时,使用大芯板的效果要比其他的人工板材的效果更佳。

当然,大芯板的施工工艺与现代木工的施工工艺基本上是一致的,其施工方便、速度快、成本相对较低,所以越来越受到装修公司的喜爱。

大芯板的工艺,主要采用钉,同时,也适用于简单的粘压工艺。

大芯板的最主要缺点是其横向抗弯性能较差,当作为书柜等项目的施工时,其大距离强度往往不能满足书的重量的要求,解决方法只能是书架的间隔缩小。

2、细板芯

细芯板早于大芯板面世。

是现代木工工艺的较为传统的材料。

细芯板强度大,抗弯性能好。

在很多装修项目中,它都能胜任有关的角色,在一些需要承重的结构部位,使用细芯板将更有强度。

其中细芯板中的9厘板更是很多工程项目的必需。

细芯板和大芯板一样,主要采用钉接的工艺,同样也可以简单的粘压。

细芯板的最主要缺点是其自身稳定性要比其他的板材差,这是由其芯材材料的一致性差异造成的,这使得细芯板的变形可能增大。

所以,细芯板不适宜用于单面性的部位,例如柜门等。

3、实木板

实木做法属于传统做法。

由于木材种类众多,所以效果上差别是很大的,但在工艺上是差不多的。

实木板材具有抗弯性好、强度高、耐用、装饰效果好等优点。

实木做法采用传统工艺,极少使用钉、胶等做法。

对木工工人的技能要求较高,未经正式训练的木工很难胜任此类工作。

实木板材在使用前,应该经过蒸煮杀虫及烘干的处理。

未经处理而使用这些木材,会有虫害(主要是白蚁)的隐患。

6.3.7木工工艺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1、钉眼的处理。

钉眼的处理属于油漆工范畴。

要求对腻子的配色采取十分严谨的态度,尽量使得配色后的颜色与木表面基本上一致,从而掩饰这些缺点。

相同的处理也适用于对树节、树疤的处理。

2、板材的选择。

选择质量优良的板材是保证质量的第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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