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考核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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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有台帐。
11.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机制健全,。
12.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
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
13.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员电教室和电视机、放像机等电教设备,有学习图书资料,有学习、考勤等相关制度,有学习园地和版面,有会议记录和活动记录。
14.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
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时填报党内信息统计报表。
(四)培养一种好作风。
15.党员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深入基层,密切深入群众。
每名党员至少联系2名群众,联系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
16.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群众满意率98%以上。
17.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无作风、效能投诉和违反“三禁”规定。
1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健全的教育制度和廉政监督措施,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五)创造一流好业绩。
19.围绕上级党委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0.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局企共建”、“一联双管”等实践活动,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工作到位,成效明显。
21.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立足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形成特色,创出品牌。
(5分)
22.获得市级以上或条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农村党建示范点
(一)建设一个团结坚强、为民务实的好班子。
1.村级党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村级党组织下设组织体系健全,工作网络顺畅,作用发挥明显。
2.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健全,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
(3分)
3.村“两委”班子中,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达到大专学历,至少有1名女委员。
按照1:
1的比例配好后备干部。
4.村主要干部廉洁勤政守法,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90%。
(2分)
5.村级组织在本市处于条线工作先进行列。
(6分)
(二)培养一支带头致富、带动致富的好队伍。
(15分)
6.农村党员干部“双带三评”活动深入开展,“双强型”干部和“双带型”党员队伍基本形成。
村干部“双带”能力普遍较强,60%的村级后备干部和50%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中青年党员能够带动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7.重视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
抓好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党员每年参加培训率超过80%。
8.党员活动阵地设施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健全。
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党员“三会一课”参加率在80%以上。
9.近年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达到6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超过75%;
重视发展女党员工作。
10.推广科技素质培训,全村平均每家农户中至少有一名劳动者接受过科技素质培训或掌握一门致富技术。
(三)选准一条富民强村、和谐发展的好路子。
(35分)
11.村级年可用财力超过20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50元。
1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1000元。
13.开展村庄整理和集中居住区建设,建成集党员活动、医疗保健、文化体育、商贸服务、治安调解等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
14.农民住宅设施配套,美观实用,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气化燃料普及率和卫生户厕普及率分别超过90%。
地处工业规划区、城镇规划区的村庄绿化率达到25%,地处农业规划区、生态保护区的村庄绿化率达到40%。
15.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农民大病风险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三大保障标准水平达到苏州市平均值。
16.村风民风良好,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突出,未发生“八大类”刑事案件。
(四)形成一个体系完善、持续增收的好机制。
17.村级集体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协调、良性互动、发展迅速。
18.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
19.地处农业规划区、生态保护区的村庄,农业基地化、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较高,产业化经营体系基本形成;
50%以上的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0.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来自资源、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收入比重不断上升。
(五)健全一套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的好制度。
21.制订和落实党建、党员双目标管理制度。
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村干部制度,全年至少评议1次。
22.按照“五规范一满意”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23.建立和完善村级经济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
24.坚持完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
25.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里重大事务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大会一年不少于两次。
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
(一)领导班子好。
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高,有专人做党务工作。
2.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
3.党组织书记党性强,熟悉党务,善于组织协调,能结合企业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
4.党组织班子成员是企业中的骨干,善于同企业主合作共事,严以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
6.引导企业健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二)党员队伍好。
7.党员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8.党员主动接收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9.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10.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争创党员先锋岗、示范岗或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亮证岗等活动。
11.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发展党员结构合理。
(三)工作机制好。
12.党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3分)
13.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党组织活动正常。
1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到实处。
对流动党员实行有效管理。
15.积极引导和监督企业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主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因企制宜地开展工作。
16.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有保障,党员活动有阵地,电教设施齐全。
(四)发展业绩好。
17.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造假售假、偷税漏税情况发生。
18.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医疗、养老保险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9.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劳资关系和谐。
20.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势头良好。
21.企业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
(五)群众反映好。
22.党组织注意听取职工对党建工作、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组织职工为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
23.积极试行厂务公开,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4.党员经营管理人员尊重群众、爱护群众,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25.企业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每年能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提高职业技能。
26.党员、职工对党建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社区党建示范点
1.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能统揽社区工作全局,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熟悉党务和社区管理工作,会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健全并按照各自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4.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40岁以下同志,有1名女干部,班子成员5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总支建制的社区配备专职党务副书记或党务干事。
6.班子成员严以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
7.社区党员资料台帐齐全,党支部、党小组划分合理,党员“三会一课”参加率超过70%。
8.认真组织党员学理论、学政策、学文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党员无因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9.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45岁以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达100%,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
10.设立了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及各项公益事业。
11.建立了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社区直管党员参与率超过50%。
集中服务活动每两月不少于1次,经常性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12.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无滞交、欠交、不交现象。
1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社区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扎实。
14.与社区辖区内50%以上的独立单位党组织建立了共建联系,缔结了共建协议,订立了共建制度,每年开展共建活动不少于4次。
15.社区党组织积极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结对子,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形成党建工作的联动机制。
16.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创建方案在社区公示,党员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100%。
17.设立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站),面向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内业务服务,面向社区开展公共服务。
18.落实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党员活动有经费,有阵地。
党员活动经费不少于党员年交纳党费数,党员活动阵地在100平米以上,活动室制度上墙,电教、远程教育设备齐全。
(四)工作业绩好。
19.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工作,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
20.加强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创设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辖区在职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载体。
21.远程教育有专人负责,资料台帐齐全,活动开展正常,广受群众好评。
2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重大灾害事故、无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及重大刑事案件。
2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全年组织居民群众参加区域性活动不少于8次,形成良好的社区道德、文化风尚。
24.社区环境整洁美观,与社区单位普遍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状。
25.社区党组织各项工作措施符合居民群众意愿,重大决策在社区征求意见。
社区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社区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及时公示。
26.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员积极为民办实事,每年确定并完成5个以上实事项目。
27.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关系融洽。
28.社区办公场所标识规范,社区工作者实行轮值制,设立了综合宣传栏和群众意见箱。
29.每年推荐部分待业、下岗职工参加知识技能培训,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待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30.党员群众对社区党建工作满意度超过90%。
五、党员服务中心示范点
(一)组织保障有力。
1.党组织加强对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一名党组织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2.重视对党员服务中心的经费投入,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员服务中心运转正常。
3.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1-2名专职负责人),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精通业务、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4.成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名单、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向党员群众公布。
(二)设施建设合理。
5.有固定场所,面积一般在800平方米以上,并在显要位置悬挂苏州市统一的党员服务中心标识;
6.设有“两站五室”:
流动党员管理站、电化教育工作站(远程教育站点),教育培训室、综合活动室、阅览室、谈心室、健身室。
7.流动党员管理站有服务窗口和日常接待人员,建立流动党员的基础台帐和党员信息库,逐步实现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8.电化教育工作站配有电脑、电视机等远程教育终端接收设备,常年保存200盘以上的党员电化教育影像资料,每年更新40盘以上。
9.阅览室能提供各级党报党刊,党的知识、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3000册以上的图书资料,每年新增200册以上,提供党政机关可以公开的文件等。
10.党员服务中心的内部设置科学合理、方便实用,各站室设有明显标志,相关制度上墙。
11.党员服务中心台帐齐全,设施有登记,活动有记录。
(三)服务项目齐全。
(25分)
12.提供党建业务咨询服务。
向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党组织建设、管理及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及其它党务知识咨询等。
13.设置求助热线服务。
向社会公布党员服务中心的地址、电话联系方法;
辖区内党员对党员服务中心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求助予以帮助;
协助有关单位党组织解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困难等。
14.提供代理承办服务。
对辖区内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
对有特殊情况的流动党员协助收取党费、协助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基层党组织对其落实培养、教育工作;
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的服务等。
15.完善其它服务。
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等提供服务,辖区内的每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到党员服务中心活动平均每年不低于2次;
定期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服务项目设置合理;
每年以党员服务中心名义组织开展的党建主题活动不少于5次。
16.党员群众对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年党员群众对党员服务中心投诉不超过2次。
(四)服务程序规范。
17.首问责任制度。
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
凡受理的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
对需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处理的服务事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处理后,由原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18.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19.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范。
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应登记该党员的联系方式,并及时与有关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
告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何时何地找何人接转党组织关系,并告知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流程和应准备的材料;
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予以记载。
20.受理入党申请事项规范。
在受理有关人员表达入党愿望或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认真做好登记,并做好宣传工作,提供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方面的学习资料;
按照申请人的有关情况,选择与其最有关联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联系,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申请人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工作;
对入党申请人的联系、落实教育培训的情况要在登记表上予以记载。
本考核细则自2007年起执行,由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