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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据此可知,在仲裁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选项C错误。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据此可知,仲裁原则上也是应当开庭审理。

  选项D正确。

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而法院是司法审判机构,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

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37题)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考点】诉讼请求的变更

  【解析】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具有密切联系,但两者并不等同。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则是基于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判决。

本题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请求是要求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甲在诉讼过程将之前索要的房租金额从6,000元增至7,000元,仅是诉讼请求的增加,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变,即诉讼标的没有变更。

诉讼仍然是原来的诉讼,不是新的诉讼,不能作为新的诉讼来审理。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因此,法院应继续审理该案,不存在合并审理的问题。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38题)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考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当事人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或是委托谁为诉讼代理人是其对自己权利的一种行使和处分,此是处分原则的体现,而非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此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处分原则的体现。

《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据此可知,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的体现。

另外,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而本题没有给出这一前提。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此规定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39题)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答案】A

  【考点】中院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据此可知,中院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以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据此可知,中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若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是一审案件则只有上述几类案件应当不公开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

若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是二审案件,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院并非仅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其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所作出的判决不是生效判决,是可以上诉的。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

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

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0题)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考点】上诉的提起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据此可知,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的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1题)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考点】期间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诉状的期间、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间等。

指定期间在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期间开始日,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但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开始日以及期间中的一些日期是节假日的,应当计算在期间内而不应从期间中扣除。

法律规定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的期间,只是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而不包括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2题)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考点】法院调解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调解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选项B说法正确。

《调解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C说法错误。

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项D说法正确。

《调解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2011年卷三单选第43题)

  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考点】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因此,这是简易程序中的直接规定,而非《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规定,不符合题意。

《简易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劳务合同纠纷;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五)合伙协议纠纷;

(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据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是《简易程序规定》中的直接规定,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定,不符合题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三十日。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据此可知,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是司法解释中的直接规定,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定,不符合题意。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4题)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考点】二审裁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据此可知,应该是“判决”驳回上诉,而非“裁定”驳回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据此可知,仅是“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而不是发回重审。

  选项C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

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

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

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5题)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考点】再审程序的启动

  【解析】《民诉意见》第五十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因其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大江公司为当事人。

  46.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2011年卷三单选第46题)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答案】B

  【考点】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解析】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凭借有效的执行根据加入到已经开始的执行过程中,使各个债权能够公平受偿的制度。

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包括:

(1)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

(3)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4)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起诉后尚未获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人不具备参与分配的资格;

(5)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6)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

据此可知,选项B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47.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7题)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考点】执行异议

  【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后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实体权利并要求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书面请求。

据此可知,无论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还是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且必须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选项C说法正确。

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是案外人,该案外人即利害关系人。

因此,申请异议的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选项D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可知,两种异议申请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采取的救济手段不相同。

  48.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

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48题)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考点】诉讼代表人

  【解析】《民诉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据此可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代表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

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

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2011年卷三单选第49题)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解析】《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选项A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

(一)项中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选项B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选项C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

(二)项中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选项D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法定事由,甲若以此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2011年卷三单选第50题)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考点】仲裁裁决

  【解析】《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

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据此可知,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不可进行补正。

  (2010年)

  35.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

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单选第35题)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考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处理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可知,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此可知,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题中的调解协议并没有经司法确认,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人民调解法》第19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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