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出国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个人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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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Date:
二、导师或研究合作者评语Professor’sEvaluation:
导师签名Signature日期Date:
三、教育处(组)意见EducationalService’sEvaluation:
驻旧金山领事馆教育组负责人签字Signature:
说明Notes: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与本委员会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
(2)此表每6个月填写一次并按时交教育处(组);
教育处(组)对此做出评价后决定拨付下一期的资助费用。
(3)a、留学期限为三个月的访问学者,填写此表时导师或合作者可免于签字;
b、留学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每六个月的《报告表》需由导师或合作者签字一次。
(4)此表必须认真填写,表栏如不够,可另加页。
篇二:
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中国驻纽约领事馆版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SCHOLARSHIPCOUNCIL(CSC)Tel:
86-10-66413191Fax:
86-10-66413195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STUDYANDRESEARCHREPORTBYCHINESESTUDENTSANDSCHOLARS一、个人小结StudyReport(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情况;
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
)本人签字Signature:
日期Date:
二、导师或研究合作者评语(Advisor’sEvaluation)本人签字Signature:
三、教育处(组)意见EducationalService’sEvaluation:
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负责人签字Signature:
说明Notes: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驻留学人员所在国使(领)馆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与本委员会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
(2)此表每三个月填写一次并按时报教育处(组);
教育处(组)对此作出评价后决定拨付下三个月的资助费用。
(3)此表必须认真填写,并有导师书写的评语和签字。
表栏如不够填写,可另加页。
篇三:
2010.2.11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SCHOLARSHIPCOUNCIL(CSC)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STUDYANDRESEARCHREPORTBYCHINESESTUDENTSANDSCHOLARS一、个人学习访问小结:
(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情况;
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本人签字:
日期:
二、导师或研究合作者评语Professor’sEvaluation:
签字Signature: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负责人签字Signature: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与本委员会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
教育处(组)对此作出评价后决定拨付下三个月的资助费用。
(3)a.留学期限为三个月的高级研究学者,填写此表时导师或合作者均可免于签字;
b.留学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每六个月的《报告表》需由导师或合作者签字一次,其余几次的《报告表》导师或合作者均可免于签字。
(4)此表必须认真填写,表栏如不够,可另加页。
联系信息教育处(首都地区、昆士兰、南澳、北领地)留管工作联系人:
杨中波电话:
02-62864351电子邮件:
zbyang@sino-education.org.au教育处会计联系人:
孙茂民电话:
02-62868941电子邮件:
mmsun@sino-education.org.au教育处地址:
EducationOffice,Embass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6DalmanCrescent,O’Malley,ACT2606,Australia传真:
02-62901652篇四: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附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STUDYANDRESEARCHREPORTBYCHINESESTUDENTSANDSCHOLARS一、个人学习/研修情况总结StudyReport:
(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学习/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情况;
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本人签名Signature:
二、国外留学院校导师/合作者评语Professor’sEvaluation:
三、教育(文化)处(组)意见EducationalService’sEvaluation:
驻使(领)馆处(组)经办人签字Signature:
四、国内推选单位/导师意见DomesticInstitution’sEvaluation:
经办人/导师签字Signature:
1.中国驻留学人员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负责管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的相关事务,维护其正当权益。
2.留学人员应与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保持经常性联系。
(1)访问学者、进(研)修人员每三个月填写此表,向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告。
留学期限为三个月(含)者,填写此表时国外导师/合作者可免于签字;
留学期限为六个月(含)以上者,此表每六个月应由国外导师/合作者签字一次。
(2)研究生每学期填写此表,分别向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和国内推选单位/导师报告。
此表每学年应由国外留学院校的导师/合作者签字一次。
3.国外导师/合作者免于签字时可网上提交。
4.本表栏目如不够,可另加页。
篇五:
CSC研修计划_studyreport_CSC2015附4:
(来自:
www.sMHaiD海达范文网:
csc出国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个人总结)3.国外导师/合作者免于签字时可网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