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逻辑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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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持续扩大的非公有制经济部门的劳动群体普遍缺乏社会保险。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实行新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非公有制经济部门的工薪劳动者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扩大覆盖面”是近20年来被高频使用的词汇。
进入21世纪之后,国家逐步为农民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危旧房改造等制度,使得社会保障对象从工薪劳动者扩展到全体国民。
与此同时,国家逐步增加了社会保障项目,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风险保障之需求。
在社会救助方面,完善了灾害救助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临时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一套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在社会保险方面,增设了失业保险制度,使工薪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项目由4个增加到5个,并逐步把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把农民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年来若干地区又在探索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在社会福利方面,普遍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住房公积金、养老服务等制度,以及多项老年优惠政策、残疾人生活与护理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
制度框架:
权责渐趋清晰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风险管理的历史演进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干预风险保障市场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前,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障项目不多,但保障水平较高,其主要责任主体是政府和用人单位。
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各社会主体的利益关系日渐明晰,这就要求在社会保障领域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用人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职责。
20世纪90年代,国家逐步厘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思路,并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障项目承担“保基本”的职责,并按照“保障适度”的原则设计社会保障各项目的具体制度。
同时,国家通过实施多项政策法规,促进各类补充性保障的发展。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旨在使企业职工在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获得第二层次的职业年金。
2006年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两个“国十条”,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另外,工会等群团组织和一些社会团体积极探索开展若干非营利性风险保障项目,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保障作用。
在基本保障方面,早先的劳动保险资金全部来自于企业,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全部来自于国家财政,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实施新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其资金来源于国家、集体和个人,其中工薪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构成,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并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
后来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则来自于财政出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贴,并且财政资金占了大部分。
由此,社会保障筹资多元化的机制开始逐步形成。
制度设计:
互助共济思维不断深化
从技术层面看,社会保障是集众人之力解除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和发展后顾之忧的保障机制,不仅能够为全体国民提供稳定预期,而且有助于降低全社会的风险管理成本,因而是公平与效率有机结合的制度安排。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设计社会保障制度,旨在逐步培育互助共济的思维和文化。
一是确立了保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
从世界范围看,社会保障模式有福利型、保险型、救助型等多种,其中保险型是社会成员之间直接的互助共济方式。
20世纪90年代,我国根据现实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明确采用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即以社会保险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旨在通过社会保险制度解决社会成员所面临风险的基本保障,再以社会救助制度托底,并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据此,建立了缴费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了工薪劳动者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转型。
二是逐步扩大互助共济的范围。
20世纪90年代,国家实行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使得工薪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本单位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优劣之影响,这是把互助共济的范围从用人单位内部扩展到整个统筹地区。
后来,又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来进一步扩大互助共济的范围。
最近,正在筹划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计划,旨在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助共济,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和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在农村,通过财政出资为主的方式,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扶贫脱贫和各种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实现了纳税人与享受者之间的大范围互助共济。
三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互助共济性。
在20世纪90年代,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对于实现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型和平稳过渡产生了积极作用。
但这样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的互助共济性,并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近年来,国家开始注意这一问题,逐步放弃了“统账结合”的提法,并努力寻求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优化制度设计的途径。
制度运行:
治理理念与规则走向现代化
社会保障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其能否实现永久性持续健康运行,关乎社会成员的风险保障权益,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并直接体现国家治理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社会保障治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根据本国国情,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建立了社会保障治理机制和运行规则。
比如,陆续颁布实施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慈善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订完善和贯彻落实,有效保障了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
针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基金收支平衡困难和制度运行效率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国逐渐重视采用科学方法并改进管理机制。
21世纪初,国家提出“可持续”的原则。
2012年,提出包括社会保障各项目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和实现路径。
2013年,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调社会保险要遵循精算平衡的原则。
近年来,进一步提出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
2018年,实行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明确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注重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障服务流程,推广“最多跑一次”。
同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波澜壮阔,社会保障发展成就举世瞩目。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社会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还很明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因此,必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织密社会保障网,切实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从人人享有到人人公平享有。
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治理机制,实现全社会风险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
各类公文写作技巧五篇
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
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
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
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
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
例如,《×
×
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
又如,《关于×
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
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
再如,《×
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
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
公文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
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
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取概述法,将印发文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成“《×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
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
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费解甚至误解等问题。
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
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
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烦。
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
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
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
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提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关于写作基础知识五则
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
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
其最常用的有:
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
它的写作要求是:
(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3)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
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
(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
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它的写作要求有:
(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
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
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
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
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有二:
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
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
(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
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