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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论文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如果不能提供一个能驾驭多元价值取向的主流文化,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势必会陷入价值选择上的两难和精神追求上的迷茫,在鱼龙混杂的各种社会思潮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面前迷失方向。

如果说以前西方“文化入侵”对党的思想领导的消极影响还是有限的,那么,加入WTO后对党的思想领导所构成的威胁将是空前严峻的。

新形势下,如何抵御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企业各级党组织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2、加入WTO,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对党和国家实施政治领导的同时,必须同时实施有效的组织领导。

就国有企业党的自身建设而言,虽然我们一直致力于加强党的各项组织建设,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加入WTO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将逐步转变为间接管理,党对企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模式将受到冲击和挑战,有的将实行属地管理,有的将实行归口管理。

管理部门直接介入经济活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将逐步消失,企业也将逐步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相对自由体”。

这种新形势为企业党组织实现党在企业中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增加了新的难度。

另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将导致社会组织过多、过滥,疏于管理,缺乏引导;

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将导致党员的流动越来越频繁,数量越来越增加。

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既有的领导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对国有企业的党组织管理、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等一系列工作带来新的冲击和挑战。

3、加入WTO,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提高党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根本保证。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

”加入WTO后,随着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将发生很大变化,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能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自己;

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的现实问题。

加入WTO后,随着国外资本的大量涌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腐败现象、腐败行为其表现形式也会有新的变化。

再加上目前我国反腐败机制尚不健全,法律还不完善,客观上给腐败分子以一些可乘之机,使反腐败形势更加严峻。

另外,我国法律与其他WTO成员的法律对腐败的界定有一定差别,一些腐败分子可能会钻这个空子。

比如,我国《刑法》把收受金钱和物品等物质利益规定为受贿行为,但没有把收受提供特殊关照、免受处罚等非物质利益规定为受贿行为。

加入WTO后,我们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化监督体制改革,加大执纪力度,以更加完备的手段,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

二、目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加入WTO的新形势要求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

加入WTO使中国出现一种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中国经济将与世界经济全面融合和接轨。

这种经济基础发生的重要变化,必然要求作为上层建筑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企业党建工作作出相应的适应性调整。

从现状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之处,概括起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理论建设上还存在着某些方面的不适应

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关键在于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党组织建设仍将面临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企业党建理论研究。

然而,由于目前企业党建理论上的相对匮乏和不明晰,使得一些企业党组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感到无所适从。

比如,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市已有165户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已经或正在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但是,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如何摆放、公司制企业中党组织扮演什么角色等问题,在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方法上却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说法,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党组织由于担心“越位”,因而出现了参与“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导致不能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另外,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职权在实际工作中难于融合。

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与政府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企业的一切活动均依法而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它由股东会选举和授权,同时由它任命和授权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业务,企业的中层干部由总经理依法任免,这样,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党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畏难、困惑心理,从而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

中国加入WTO已远非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但当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太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

从思想作风上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政治上关注国民经济走向不够。

加入WTO后,国有经济中最能影响和左右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开放后,国有经济是否还能保持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国家是否还能实现对国民经济的有效控制,如何维护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等问题,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来得及进行超前和深入的思考。

二是有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还存在着一些不良作风。

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着种种不良风气,在领导班子建设上主要表现为:

有的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好,作用不够强,有的班子存在着不团结,互相拆台,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上;

有的在困难面前裹足不前,守摊吃饭,不思进取;

有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职工没活干,开不出工资,企业负责人依旧挥霍浪费,我行我素;

有的企业领导班子不能很好地研究市场、开拓市场,研究产品、开发产品,眼看着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麻木不仁;

有的企业领导人不能廉洁自律,工作上独断专行,不关心职工疾苦,对职工群众有什么困难和要求不闻不问,等等。

这些问题直接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们不禁会产生这样的忧虑:

加入WTO后,这样的领导干部能否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坚决地同西方国家提出的各种无理苛刻的政治和经济要求作有利有理的斗争,维护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

如果立场不坚定,政治方向不明确,政治辨别力差,政治敏感度弱,就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陷入西方国家预先策划的政治埋伏中。

在能力素质方面的欠缺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驾驭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不熟悉。

一些领导干部对驾驭经济社会发展还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

而入世后,各企业甚至我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很可能因为与跨国公司投资方向不一致而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甚至使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本身变得十分困难。

有些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力将加速破产或重组,由此而引发大批职工下岗、上访、闹事等各种社会性问题。

二是应对WTO的知识储备不足。

一些企业领导干部知识结构不尽合理。

无论是现岗的领导干部队伍还是后备干部队伍,都缺少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懂得世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方向,熟悉WTO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领导人才。

加上目前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教育内容、激励措施等相对滞后,许多人对WTO的基本原则、运行规则、保障措施等,了解得不多,思考得不深,研究得不透。

这种现状远远不能适应今后的工作需要。

三是依法办事的水平不高。

许多同志都提出,中国加入WTO,对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水平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企业的不少干部法制意识仍很淡薄,某些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往往是“知法犯法”、“目中无法”,以目前的状况来应对WTO显然是不行的。

(三)企业的干部人事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加入WTO后,要求人才的素质必须国际化,要求干部的素质结构必须与经济结构的调整相适应。

概括起来讲,就是要求干部与经济的融合度要高度匹配。

而从现状看,这方面的矛盾仍然是十分突出的,尤其是熟悉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人才非常短缺。

另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

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是也应该看到,和加入WTO的新形势相比,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

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领导说了算”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干部工作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较差,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在某些企业存在。

二是干部考核考察方式方法还不太科学。

众所周知,计划经济下的考核模式和考核指标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显得不尽科学、合理,难以对干部的业绩和德才情况进行准确、客观的反映。

再加上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快,干部隶属的多线条、干部来源的多方位,我们考察干部还是延续过去看档案、看经历、组织群众推荐评议的方式,考核管理各类干部还是套用考核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

这种办法在工作实践中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

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缺乏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比如,怎样更好地将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如何保证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通过法定程序?

这些实际问题不加以明确回答,入世后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入世前,国有企业还相对封闭,人才竞争的环境相对处于一种保护状态。

入世后,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国度的人才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平等竞争,必然造成人才竞争的进一步加剧。

审视我们的人才工作,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集中表现为:

一是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激励不够。

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存在着种种矛盾和束缚。

国家长期以来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和收入申报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与市场水平存在一定差距,难以体现他们的社会价值。

这种低收入的情况如果持续下去的话,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会大大受挫。

而跨国公司纷纷落户后,这些企业技术含量高、福利待遇好、收入丰厚,很容易促使国有企业的人才被吸引过去。

二是人才理念与国际通行惯例不一致。

目前国内、国外存在着人才理念的差异。

我们往往把思想政治素质的优劣作为引进开发所有人才的首要前提。

应当说,用严格的党性要求我们骨干企业的领导干部是必要的。

但国外猎头公司与我们的经营理念不同,他们只为客户服务,锲而不舍、不择手段地到处挖掘我们的国内人才。

在市场经济规律一致的前提下,我们竞争性企业不按国际通行的人才理念引进开发人才,将会带来很大被动,很多有用的人才因此会流入到外企。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的现象十分突出。

现行体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存在着很大的不稳定性。

由于组织调整、身份、岗位经常转变,很多人都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行政等多种任职经历,而且很难固定下来,难以形成一批稳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没有经理人队伍,就不能形成建立在成熟职业经理人基础之上的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队伍。

这也正是我们与跨国公司相抗衡所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其一,基层组织设置存在一些不适应。

入世后,各类新经济组织、国外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将大量涌现,从而会不断产生党建工作新的空白点、薄弱点,而且有的机构根本没有可能去建立党的组织。

这样就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的确立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同时,传统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与管人与管资产结合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适应,企业转制后,多数企业仍以挂靠方式接受原系统党委的领导,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难题。

随着企业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企业党组织设置很难做到“三同步”,党建工作会出现新的盲区。

其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越来越多的党员由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人”、“组织人”转变为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人”、“自由人”,党员队伍的职业、身份、工作岗位呈现多样化、多变化,党员管理与工作关系分离情况增多,很多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有的同志形容,“战争年代党员找组织,现在组织找党员还找不着”。

这样不仅造成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问题更加突出,而且给党员发展对象的了解、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也带来很大的难度。

其三,新经济党组织职责定位不够明确,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许多同志反映,目前对企业基层组织的职责作用、工作任务、工作方法,中央和上级要求得比较抽象,下面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发挥,致使有的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还不如工会。

还有的同志在工作实践中感到矛盾,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往往与党组织书记持股份额成正比,正所谓“手里有股心里有党,书记就好当;

手里没股心里有党,书记没法当”。

但一旦书记的持股额达到一定比例后,党组织对企业的监督职能又如何体现?

如何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

其四,企业的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适应。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意识和员工追求个人利益意识亦不断增强,使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活动的吸引力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由于一些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工作有失落感,因此工作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不强,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仍旧沿袭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党建工作自然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一些在岗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已从主人翁变成了被雇佣者,因为担心被炒而不敢再坚持原则,也不愿参加组织生活;

企业党员在构成和分布上出现新变化,即离退休党员、内退党员、下岗党员、流动党员增多,据统计,企业工委所属单位不在岗党员26209名,占党员总数的30.7%,但部分企业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却没有适应这一变化,使得党的活动缺乏吸引力和有效性。

另外,有些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证,特别是那些困难企业及停产、半停产企业。

由于部分职工下岗,一些党员长期放假,企业已经没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党建工作失去了依托,党组织活动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以上五个方面是我们已经感到的诸多不适应因素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当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国有企业由入世前向入世后转变的过程中,我们还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尽快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并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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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及其存在的不适应问题,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应采取的几点对策

1、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次伟大的理论创新,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党组织所起到的作用是企业中其他任何组织所无法替代的,如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离不开党组织维护大局,把握方向;

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方面,离不开党组织强有力的支持和对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在重大政治、经济事件或社会问题面前,离不开党组织驾驭全局,稳定形势,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等等。

实践已证明,大多数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企业的政治核心,在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确实发挥了上述作用,充分证实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但是,在部分企业中有一种观点,他们以发达国家或境外发展较好的企业体制为例证,主张我国现代企业同样可以不设党组织,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中已有完善的权力制衡体系,党组织无需将触角伸入企业。

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从根本上说,确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实现党的宗旨和最终目标的客观需要。

因此,无论企业制度如何改革,企业的组织领导形式如何变化,企业党组织的基本属性都不能改变。

所以,面对加入WTO、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我们非常有必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振奋精神,坚定信念,保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保证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

2、加入WTO,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理论。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过程,没有理论创新,就没有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就没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

要想不断开拓党的事业的新境界,就必须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加入WTO,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与资本主义进行面对面的竞争,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他们不可能为我们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条件下如何建设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提供现成答案。

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要求和实践的抉择。

继实现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两大理论成果之后,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党理论创新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也为我们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条件下把党建设好提供了理论指南。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涉及到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而且涉及到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涉及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权问题。

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导,加快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向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党建工作转变,企业党组织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因此,加强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对于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研究新情况,思考新问题,进行新探索,为党的建设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指导,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体系,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3、继续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是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能和基本途径,是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的必要条件。

关键是我们如何参与决策、以什么方式参与决策。

从我市企业改制的情况看,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国有独资;

第二种是国有资产退出后形成的多元化投资的经济实体;

第三种是小型企业放开,个人买断经营的私营企业。

那么作为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党组织怎样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呢?

我们认为,要把握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靠取得合法地位参与决策。

可采取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从组织上保证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合法地位,从而使企业党组织的集体决策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

二靠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决策。

党组织在企业有没有位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组织负责人的自身素质的高低。

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不断增强参与决策的能力,提高参与决策的水平。

因此,党组织负责人要懂经济、会管理,成为复合型的人才。

三靠集中群体智慧参与决策。

党组织要经常向党员通报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规划,各阶段完成任务情况,为党员了解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提供条件。

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中的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在经济工作中的参谋作用,听取职工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体的力量和智慧来弥补领导者决策活动中的知识、智力及经验上的不足,使决策更合理、科学。

四是要加强对企业决策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

党组织在企业决策过程中要重视发挥超前研究、出谋划策、反馈完善、制约机制四个作用,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和决策的贯彻实施。

比如,我们制定下发的《长春市企业党委议事规则》,通过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

4、要规范地构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在我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确实有一些国有企业由“工厂制”变成了“公司制”,牌换了、名变了,但从其内部工作结构和工作运行程序看,只是简单的翻牌,有其名无其实。

还是工厂制的老一套。

今后,已成立的和将要成立的这类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来规范,构建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的领导体制,要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项权力分开,相互约束。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原则上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董事会与经理班子分开设置,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副经理不能高度重合,除总经理可以进入董事会外,其他行政副职一般不进入董事会;

监督层实行单列,监事会负责人一般由出资人委派。

企业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依照《党章》有关规定可进入党委会。

具备条件的,要实行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

要逐步规范和理顺已改制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兼的做法,实行分设。

在法人治理结构中,防止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成员上的高度重叠,在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上真正形成制衡体系,从而避免权力失去监督,“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现象的发生。

5、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正向纵深发展。

按照谁出资、谁管人、谁管理的原则,企业用人权从地方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转移到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党组织的干部管理权限受到限制,无疑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提出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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