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1910451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9.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防常6级

防核6级

防化丙级

地下层数

一层

人防所在层次

开工时间

2013年08月222日

验收时间

年月日

建设单位名称

九龙仓(常州)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高明

勘察单位名称

常州基础工程公司

柳家海

设计单位名称

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于洪武

施工单位名称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陈新

监理单位名称

常州市江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陆之谔

监督申报时间

监督受理编号

工程简介:

九龙仓国宾花园CK6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建筑面积为16820m2,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10285m2。

人防部分划分为5个防护单元,防护单元面积为12970m2,掩蔽面积为7150m2。

平时用途为汽车库和自行车库和配套用房,战时功能为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

对勘察单位评价:

较好地执行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对工程的岩土、验槽和检验基底土质等工作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了勘察工作,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达到了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对设计单位评价:

设计工作按照常州市新北区民防局审查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满足施工需要。

对施工单位评价:

施工单位按照人防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在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生产、以及施工资料等方面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对监理单位评价:

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监理,重点在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三方面实行了严格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工程监理职责,确保了人防工程按期交工,工程质量达到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程序:

本工程已具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合格证明书》已提供,建设单位已按要求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了验收方案,已向常州市新北区民防局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内容: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1、完成人防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对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组织:

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

九龙仓(常州)置业有限公司高明组长

勘察单位:

常州基础工程公司柳家海组员

设计单位:

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洪武组员

监理单位:

常州市江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陆之谔副组长

施工单位: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陈新副组长

竣工验收标准:

按照RFJ-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和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有关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该工程按要求进行立项、招标、报建、报监、开工、竣工,该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及质量等级:

该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

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同意使用。

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组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组长

工程师

副组长

刘澄

工程部经理

高工

总监

陈新

项目经理

验收组成员

张洪中

土建工程师

张飞龙

安装工程师

沈佳佳

助工

土建监理工程师

蒋国惠

安装监理工程师

吴浩华

技术负责人

陈徽

质检员

左明星

土建专业负责人

陈民

暖通、电气专业负责人

刘兵

常州市华东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人防建筑面积(m2)

10285m2

施工单位

瞿启忠

开工日期

2013.08.22

项目技术

负责人

竣工日期

项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分部,其中优良分部,优良率%,结构分部:

孔口防护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项,符合要求项,经鉴定符合要求项

3

观感质量验收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4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部门验核意见

工程质量: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报告(合格证明书)

勘察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堂北路119号

勘察单位邮编

213000

联系电话

质量验收意见: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勘察成果文件的要求,同意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勘查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批文。

3.本工程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工作。

4.本工程提供的工程勘察成果符合合同要求,且真实、准确。

5.按要求参加工程地基基础检验。

6.本工程地基验槽情况和地质勘察报告内容相符。

7.同意本工程验收。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公章

企业技术负责人:

企业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单位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

设计单位邮编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年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体现了设计意图,同意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

3.本工程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

4.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经过常州市新北区民防局的审查批准。

5.工程实物质量和设计文件相符。

6.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和不能满足人防工程防护要求的质量缺陷。

7.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符合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8.同意本工程验收。

设计单位公章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师:

单位法人代表: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监理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

监理单位邮编

1.依法承揽工程,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签订书面合同资质相符,建立以总监为中心的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和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2.监理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人防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承包合同。

严格执行工程报验制度、建筑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等。

4.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按时限落实整改在施工过程中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以及对监督机构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核查(抽查)记录表”等,并组织复查、消号。

5.本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为优良。

6.本工程无遗留质量缺陷。

7.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8.严格按照人防工程要求进行监理。

9.同意本工程验收

总监理负责人:

监理单位公章

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九龙仓国宾花园人防地下室

防护设备定点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生产企业邮编

1.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质量行为履行情况,如依法承揽工程,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资质。

2.合同签订和完成情况。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4.是否同意本工程验收。

(按以上4点内容写出验评意见,否则验收不予通过。

生产企业公章

防护设备定点

通风设备生产企业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通风设备定点

1.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和资质相符。

2.已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预验收情况良好。

3.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通风设备定点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

施工单位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路34号

施工单位邮编

226399

1.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和资质相符;

已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已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等。

2.工程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人防工程防护设施按要求施工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4.施工过程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已改正,并得到监理单位认可。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人防防护功能要求。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的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

7.该工程为合格工程。

施工单位公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