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标准《铸造绿色工厂评价要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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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则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能源与资源、产品与工艺、环境排放、绩效等6个一级指标展开。
突出行业特色:
在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基础上,突出铸造行业特色,重点关注铸件生产的基础设施、产品工艺、综合绩效等特点,提出符合铸造行业的评价要求。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绿色生产制造的指标,可以量化的指标宜采用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不宜量化的内容,采用定性评价。
2、标准主要内容
2.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绿色工厂的总体架构,评价要求、评价方案、评价程序、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适用于铸造绿色工厂建设与评价。
可用于企业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考虑到标准间的协调一致,避免标准篇幅过大,本文件引用了下述现行标准:
GB/T7119-2018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8959铸造防尘技术规程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8916(所有部分)取水定额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8612—2012机械产品绿色制造术语
GB/T28613机械产品绿色制造工艺规划导则
GB/T29115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T31206机械产品绿色设计导则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8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
GBXXX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报批)
JB/T11995-2014铸造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方法
RB/TXXX机械行业铸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已报批)
2.3术语及定义
为在本标准中不引起歧义,保证标准中涉及到的关键术语具有明确的含义,本标准中引用的现行能耗限额、环境排放等标准中的术语以及GB/T5611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另外,根据标准的需要,在该部分改写了通则中关于绿色工厂定义的术语。
2.4总则
本部分对铸造绿色工厂总体框架和铸造绿色工厂的评价范围给出了规范。
2.5评价要求
本条款是标准的核心内容。
规定了铸造绿色工厂评价的主要要求。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大部分。
基本要求包括应满足的安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强制性能源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评价指标应包括基础设施、能源与资源、产品及工艺、环境排放、职业健康、绩效等六类一级指标,在每项一级指标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
基本要求是绿色工厂需要达到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合规性要求、管理体系要求和工厂要求。
合规性要求从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无事故,相关方环境要求承诺等对工厂进行了规定,在与通则要求保持一致的基础上,铸造行业基本要求增加了铸造行业升级版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议;
工厂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中长期规划、教育与培训、法规政策标准更新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基础设施要求分别从建筑、照明、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环保设备和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铸件生产企业中,专用设备是最主要环节,依据原工信部2013年第26号文《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标准中对专用设备进行了明确规定。
计量设备方面提出,熔炼工序能源使用应实现单独计量。
环保设备和设施方面提出,工厂宜按照GB/T28617的要求配备污染物处理设备。
能源与资源要求分别从能源投入、资源投入和采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能源投入分别从优化用能结构、主要熔炼设备方面进行了规定。
资源投入分别从取水定额、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采购方面从供应商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产品及工艺要求分别从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理念、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工艺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突出铸造行业生态设计产品的特性。
对产品设计提出了满足GB/T31206的要求的规定。
环境排放要求分别从大气污染物、温室气体、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排放、噪声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中,明确了更严要求的规定。
职业健康要求分别从通风除尘、职业安全卫生两方面进行了规定。
绩效要求分别从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经济技术指标化等六大方面进行了规定。
用地集约化方面提出了厂房的容积率、单位用地面积产能的指标;
原料无害化方面对绿色物料选用给出了规定;
生产洁净化方面提出了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指标;
废物资源化方面提出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旧砂再生回用率、工艺出品率和毛坯利用率(加工余量)的指标;
能源低碳化方面提出了综合废品率和主要熔炼设备的能耗的指标;
经济技术指标化给出了近三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铸件一次检验合格率两个指标。
2.6评价方案
2.6.1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
(1)本部分为企业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或第三方组织评价的主要依据。
评价指标包含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能源与资源、产品及工艺、环境排放、职业健康与企业管理等7个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
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
(2)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同时根据不同工厂的水平情况对必选要求设置了分级,以满足最低水平为基础条件,工厂不满足必选要求最低水平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
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共计94项,其中,一票否决项:
9项,必选要求78项,可选要求12项,加分项1项。
(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0分。
当本标准中必选条文不适用于申请评价的工厂时,该条不参与评价,并应计满分。
铸造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75分;
——能源与资源(5.3)250分;
——产品及工艺(5.4)230分;
——环境排放(5.5)225分;
——职业健康(5.6)70分;
——企业管理50分。
其中,绩效(5.7)的相关指标合理并入到基础设施(5.2)、能源与资源(5.3)、产品及工艺(5.4)、环境排放(5.5)、职业健康(5.6)和企业管理的条款中进行考核。
2.6.2评价方式
绿色工厂评价可以是企业自我评价,也可由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
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同时对评价事项进行了说明。
2.6.3评价程序
对实施评价的组织(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的评价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适用时)、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2.6.4评价结果
对综合评分的计算方法和综合评价等级判定给予了说明。
表1综合评价等级判定水平表
综合评价分值
对应评定名称
F≥900
铸造绿色示范工厂
750≤F<900
铸造绿色工厂
600≤F<750
铸造绿色试点工厂
2.7评价报告
对评价报告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3、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此标准制定的过程中,依据工信部下发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战略任务,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提升工程而建立的综合标准化体系,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性,与《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相互补充。
该《指南》分析了国内外绿色制造政策规划要求、产业发展需求和标准化工作基础,将标准化理论与绿色制造目标相结合,提出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梳理了各行业绿色制造重点领域和重点标准,为成套成体系地推进绿色制造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是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手段。
中国铸造协会针对铸造绿色工厂的规划、设计、绿色化评价等制定了团体标准《绿色铸造企业评价规则》,但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项标准的制定,将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
本标准在确定内容前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中国铸造协会在绿色铸造企业评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012年,为充分发挥绿色铸造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使绿色铸造理念深入铸造行业,构建绿色铸造体系,进一步提高绿色铸造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我国铸造行业向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中国铸造协会开始制定了《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评选方案》和《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评分表》,开始组织“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并于2012年、2013年连续组织了两批评选活动,分别有7家、10家评选为“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
结合两届的评选结果、评选专家总结经验以及企业的诸多建议,于2015年9月,重新修订了《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评选办法》,确定三个绿色铸造企业评级(绿色铸造试点企业、绿色铸造企业和绿色示范企业);
2016年,绿色铸造企业评价活动共收到29家企业的申请,依据本标准相关条款,将各环节量化,最终评选出25家企业,其中10家企业被评为“绿色铸造企业”、13家企业被评为“绿色示范企业”。
同年中国铸造协会团体标准《绿色铸造企业评价规则》(T/CFA030801.1--2016)正式发布,2016-2018年间,依据团体标准评选出绿色铸造示范企业43家,绿色铸造企业29家,绿色铸造试点企业5家。
该团体标准在推动绿色铸造企业的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带动铸造行业向绿色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标准94项指标中,专用设备、用能设备余热余能余压回收利用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工艺出品率、主要熔炼设备能耗指标、绿色材料使用、废砂回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旧砂再生回用率、绿色生产工艺;
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具体考核指标均参考了
另外,中国铸造协会多次承担环保部的相关课题,并作为主起草单位起制定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本标准中部分环境排放的考核指标亦参考了此标准。
(2)国内外资料的检索及专家的意见咨询。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绿色标准文献等资料查询,了解铸造行业绿色制造的具体内容;
同时向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支铸造集团有限公司、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资深工程师及业内知名专家等进行咨询,综合分析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文献及统计资料,对评价指标进行了多次优化。
四、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等情况、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铸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产业,是高端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铸造业大而不强,制造业可持续发展遇到瓶颈。
目前我国的铸造业还处于高能耗、高污染阶段。
铸造行业的能耗主要包括:
焦炭、电、天然气。
据铸协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国铸造生产消耗的焦炭、电、天然气等能源折合标准煤约2000万吨,占机械工业总能耗的25%~30%,我国铸造能耗约为铸造发达国家的2倍,降耗的潜力大;
达到铸造绿色工厂标准的铸造工厂每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080t/a,减排率达到70%。
实施本标准后,国内大、中、小型铸造企业都将不同程度增建绿色环保治理设施以达到铸造绿色工厂标准的排放要求。
由于工艺设备落后,环保设施落后、缺失、工艺水平粗放且又疏于管理,或者根本不具备治理条件,部分企业将被淘汰,促进铸造行业的结构优化。
提升我国绿色铸造装备的研发水平,引导铸造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明显改善企业环境及对外排放,实现企业与社会共赢。
六、与国际、国外对比情况
本标准没有采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未查到同类国际、国外标准。
本标准为国内领先水平。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属于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制造加工”小类,“绿色工艺设备”系列。
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一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6个月后实施。
一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一十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