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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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由安保部组织专门人员,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检查;
3、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由分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检查;
4、安保部经理、主管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予以协作;
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保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对经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由安保部发出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7、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抄报安保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8、分公司对安全检查,依据《分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和《分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奖优罚劣,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第三节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会法规,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二、严格现金、支票、账单和各种物资的管理,按照财务规定制度办理各种手续;
三、财务部及现金收款台财会人员,营业结账完毕,必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专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
财务部以及各零散点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四、总出纳室是财务部重要部位,除专人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五、财务人员去银行送取现金、支票等,必须有专车接送,并由安保人员护卫,取送款中途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财务部办公场所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七、财务部的各种钥匙、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工作完毕不得将钥匙带出分公司或随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八、各收银点营业收入的外汇,要按财会管理规定上交入库,严禁私自套汇、转让;
九、前台投币保险柜,钥匙一套由总出纳加封交财务部经理保管,另一套由总出纳保管。
每天要两人临柜开启,取出收款袋,并与投币记录核实,开启完毕后打乱号码;
一十、出纳员保险柜只提供一把钥匙发给收款员本人使用。
总出纳查库时,必须与收款员主管一起进行。
保险柜只许用来存放备用金,不许私自放杂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保险柜钥匙不许丢失,备用钥匙由总出纳保管、查库备用;
一十一、十一、办公室及财务部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保险柜存放备用金,每天按时清点库存现金,钥匙随身携带,内、外层加锁并打乱号码。
办公室及财务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保险柜的一套钥匙由各出纳人员保管,随身携带,另一套钥匙加封交财务部经理保管。
各处保险柜只限存放备用金及有价证券、公章等。
所放备用金不得超出银行所规定的限额;
一十二、十二、客用保险柜只有一套钥匙放在前台,由前台收款员负责管理。
另一套钥匙应当着保险分公司的面销毁(目前一般不采取销毁方式,有的存放安保部,有的由财务部经理存放)宾客在使用保险柜时,严格按照保险卡的程序办;
一十三、十三、财务部所属各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安保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一十四、十四、财务部办公室必须加装防盗门、窗。
第四节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熟练掌握全店消防设施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办法;
二、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消防主机机号和电视屏幕,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立即按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置;
三、除值班人员及工程部维修人员,严格禁止其他人员按动各种键钮;
四、对仪器设备经常进行擦拭,值班员下班前必须搞好室内卫生方可交班;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工作情况必须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离开,严禁空岗;
六、监控室内禁止会客。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监控室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七、监控室内严禁吸烟;
八、室内消防灭火器要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第五节空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机房;
三、定期检查机器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四、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室内,不准在机房内会客;
五、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做到五勤:
巡、看、听、闻、摸;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机器设备电流、电压,随时检查油位,作好运行记录;
七、停电检修机器设备时,严禁使用汽油清洗、擦拭,不得违章作业;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如发生火灾事故,值班员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事后要配合安保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六节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物品;
二、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等进行维护清扫,以防凶尘污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五、电工在安装、维修电器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定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第七节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制度
一、不许将分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偷、拿出店;
二、工作中发现可疑分子应立即报告安保部值班人员;
三、拾到东西应主动上交领导,不得将其占为已有;
四、没有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去库房提货;
五、工作时拒绝亲朋友人来访,不得带亲友入分公司;
六、工作期间严禁打骂、聚众闹事;
七、不许私自上楼层,不许偷拿楼层用品;
八、没有领班同意,不许私自串岗;
九、上、下班要严格服从保卫人员管理,主动出包受检;
一十、不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携带凶器进入分公司。
第八节公共区域机械设备与清洁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清洁机械和清洁药物的保管工作由公卫领班管理,要配备仓库。
各种机械及药物必须有计划地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公卫负责清洁的人员每次使用机器前,应将机器检查一遍,无问题方可使用。
使用中如发现机器有不正常声音应立即停机,及时向领班、主管汇报并请专人修理;
三、每次机器用完后要清除机器内的污物,将机器清理干净,检查完后交公卫领班保管;
四、每10天或半个月要对所有机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清洁剂、药品除有专门人员保管外,必须有专门的保存地点,需通风、防晒、防潮,避免药品变质;
六、管家部的各种清洁机械及药品只能由本部门人员在部门管理人员的分配指导下使用,外部人员不得借用各种清洁用品。
如因工作需借用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或保洁主管后方可借用,用毕及时退还。
第九节钥匙安全管理规定
一、分公司所有钥匙统一由安保部登记、配给或更换,按使用归属,通过统一的签领手续后,分别将钥匙发给有关部门保管使用;
二、领取钥匙由所需钥匙部门填写钥匙申领单,由部门经理(副经理)签字后向安保部领取;
三、钥匙丢失或被宾客带走时,所需钥匙单位应填写配制钥匙单,经本部经理和安保部经理批准后,到安保部领取钥匙毛坯,后到工程部找锁工配制。
配好后使用部门将配钥匙审请单上上午项目填写完整后退回安保部备查。
客房的锁更改时应将锁号更改后情况在配制栏目内填写清楚;
四、凡属安保部配发的钥匙,尤其是客房门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需报废必须由部门经理出具证明并将钥匙一并报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安保部注销,并将钥匙销毁;
五、分公司各部门、部位凡涉及到钱款、货物、设备存放处和售货部门的大门钥匙、柜门钥匙(保险柜钥匙除外),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将钥匙交前厅收银保管,不得私自携带外出或回家;
各部门指定每天交钥匙取钥匙的人必须在账台填写交、取登记;
六、安保部钥匙管理办法
1.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
逐项登记,钥匙发出、更换日期、使用地点、数量,领取者姓名,所属部门及领取原因并由登记人、领取人同时签字;
2.负责保管客房门备用钥匙和所有钥匙毛坯,并负责申购补充毛坯充耗量;
3.安保部设备用钥匙柜一个,放于办公室以存放备用钥匙;
4.所有公共地方通道门钥匙,包括分公司正门、楼梯防火门等,由安保部掌管;
5.对全店各部位钥匙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工程部钥匙管理办法
1.负责申请采购补充备用锁库存;
2.根据批示,负责更换门锁、调整锁心或配制钥匙;
3.配钥匙机由工程保管使用;
4.在办公室设钥匙柜或保险柜一个,存放每个重点要害部门的钥匙和主要设备开关的备用钥匙各一把,以备应急使用。
工程部钥匙柜门的钥匙由值班经理或工程师(或助理)掌管。
八、其他部门钥匙管理办法。
其他部门钥匙自安保部发放有关部门后,由各部门自己负责保管使用。
应制定本部门相应的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十节停车管理制度
一、分公司停车场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区域划分。
在不同的区域安排不同的安保员管理;
二、安保人员要统一指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引导宾客分类整齐地停放车辆;
三、各出入口、院内通道严禁停车,要保证道路畅通;
四、对停放的各种车辆(机动、非机动),一律收停车费,来店消费宾客可在收银处办理《停车证》,据此凭证免收停车费。
对于无《停车证》的车辆要收取停车费;
五、对于收费车辆,安保人员应付给宾客正式票据,严禁不给票据擅自放行,违者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六、收取的存车费要上交财务部;
七、有关业务单位的临时停放车辆,必须经安保部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八、安保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住宿宾客的车辆造册登记,加强巡逻,确安保全,对不听从指挥的车辆安保员有权进行管理。
第一十一节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一、凡分公司员工必须持员工铭牌方可入内。
未入职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工作证;
二、凡前来分公司洽淡业务、办事人员律自员工通道进入并填写会客单,会客完毕后,由所在部门接待人员在会客单上签字后,交员工通道安保员处方可离开;
三、凡与分公司有供货合同的单位人员必须持安保部办理的送货证出入,无证者暂时可按本规定的第二条执行;
四、凡前来分公司施工的单位(不论时间长短),在施工前必须到安保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无证者不允许入内;
五、对分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一十二节分公司物品进出管理制度
一、分公司员工携带物品离开必须持有《出门证》;
二、二、《出门证》必须由部门经理及经理授权人签字后视为有效,否则安保员有权拒绝物品离开;
三、员工如在分公司内购买商品出门时,须凭商品发票到本部门开据出门证后,方可携出;
四、凡前来分公司送货的供应商必须持送货证方可送货,退货出门也必须持有物品《出门证》方可离开;
五、如遇货物较多、较重等特殊情况,需车辆直接送往地下一层时,须经安保员与接货单位核实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接受安保员检查,如有物品仍须开据《出门证》方可离开;
六、如有员工因公携带分公司物品、工具等时,须在员工通道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
七、凡遇设备、设施携出维修时,除持有《出门证》外,还须在员工通道登记后方可外出;
八、施工单位离场,所有的物品携出必须持有工程部开据的《出门证》方可携出;
九、各部门《出门证》由安保部统一管理发放,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一十、无出门证者,一律不予放行。
第一十三节监控中心设备关、停制度
一、监控中心所有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乱动(包括检查、维修、关闭);
二、凡是检修中须关闭相关设备的,须事先通知安保部经理,由安保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认可后方可检修;
三、无审批手续者安保部将不予配合。
第一十四节对讲机使用制度
一、使用对讲机时必须遵守对讲机的注意事项;
二、交接班时应向使用对方说明对讲机的使用情况;
三、要注意爱护使用对讲机,发现失灵或损坏,应立即向当值主管报告;
四、交接班时必须由领班逐一检查对讲机是否完好,通话效果是否正常;
五、严格遵守对讲机的充电程序,保证电池性能正常;
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和检查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
七、严禁将对讲机交付他人使用和在对讲机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一十五节信件收发管理制度
一、签收时认真检查邮件外部包装,如有破损可拒绝签收或由邮递员开出证明后方可签收;
二、对所有邮件认真登记、分类(宾客、员工、部门信函),防止漏登现象的发生;
三、邮件分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收件人的区分:
住店宾客、员工、部门邮件(公事)。
另一方面是种类的区分:
平信、快件、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便条、报刊、杂志等;
四、如为特快专递和电报,则由安保员在5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前来签收;
五、住店宾客的邮件由安保部签收发送;
六、签收邮件时必须写明签收时间及签收人姓名;
七、每日邮件领取时间为:
早上11:
30分,下午17:
00时;
八、交接邮件时必须点清数量和检查外包装,如不相符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人;
九、无人认领的邮件,经相关部门确认,报安保部经理后,由安保部内勤退回给邮递员(时间必须控制在48小时之内);
一十、节假日邮件的签收工作由当值领班负责完成;
一十一、十一、在邮件未派发完成时,由两位领班互相交接、清点数量,检查邮件是否完好,所登收件人姓名与移交邮件是否相符;
一十二、十二、急件急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于收件人手中;
一十三、十三、如在签收时出现问题,则由内勤(或当值领班)直接向经理汇报事情经过,并征询处理意见,如经理不在,则由当值主管负责处理;
问题严重则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
具体要求有:
1、本人领取邮件可直接签收;
2、签收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时必须查验本人身份证并签字;
3、邮件在接收时如发现有问题,可拒绝签收并退回邮递员;
4、保管邮件时不得丢失,否则将严肃处理;
5、严禁撕毁、藏匿信件的事件发生,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一十六节安保部大衣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大衣只限外围岗位配发;
二、大衣每班交接,交接时必须清楚、仔细,如发现有损坏可不接,并通知领班报办公室;
三、大衣每班必须交接清楚,看是否有烫伤或刮坏的现象,如交接不清,发现问题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
四、领到大衣者必须爱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大衣不穿时交回办公室,叠放整齐;
六、穿着大衣必须接齐规范。
第一十七节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督促主办单位做好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二、按规定进行会场的摆设;
三、如需在会场内进行搭台,则按消防部门规定使用材料进行摆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活动前和结束后的检查、清查工作,以防存在治安、消防隐患;
五、会议期间,派出安保员在场当值,协助主办单位维持会场秩序,把好人数关;
六、指挥好地下停车场车辆的秩序,同时安排好主办单位的车辆停泊。
第一十八节反光锥和挂链使用制度
一、各班使用时必须爱护反光锥和挂链,每班交接要清楚,发现损坏时,由当值班次负责;
二、使用反光锥和挂链时要规范放好,保持在一条线上,链子中间垂度在25公分,停放车辆时必须将挂链收起,避免车辆将反光锥和挂链损坏;
三、当值安保员要爱护使用反光锥和挂链,不允许出现随意扔掷或脚踢反光锥和挂链的行为,如发现此现象领班要严肃处理;
四、反光锥和挂链的保养工作由当值班次负责,将反光锥擦洗干净,当值领班督促实施;
五、反光锥和挂链的使用,从即日起纳入各班交接范围,各领班及员工要认真检查,不允许因交接不清楚而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
六、反光锥和挂链将长期放置车场使用,各班当值人员要看管好,防止人为和车辆损坏;
七、在停放车辆时将挂链取开指挥好车辆,停好车辆后要挂好挂链,不得随意挪动反光锥和挂链位置;
八、各班要严格执行反光锥和挂链的使用规定。
第一十九节乘坐员工电梯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
二、由安保部进行管理,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检查。
三、电梯使用制度
1、使用者应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文明礼让,不互相推挤;
2、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应自觉保持电梯内卫生;
3、文明操作,使用者不得故意损坏电梯内电话、照明等各项设施,不得在电梯内打闹、跳跃,不可击打按钮、撞击门板、玻璃;
4、乘坐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梯门,进出时不可长时间按住开门按钮或安全触板,以免发生意外;
5、员工空手上三层楼以内、下四层楼以内,不允许乘坐员工电梯(运送物品者除外);
6、严禁用电梯装运超宽、超高或放置不稳的对象,严禁超载;
7、不允许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批准,并采取有关安全保护措施后,由专人护送方可运送;
8、乘坐电梯应自觉接受安保和质检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对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给电梯设施设备及他人利益、安全造成损伤、损害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9、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故障,厢内人员应保持镇静,及时拨打维修电话,等待人员前来救援;
10、当电梯发生进水、断电等事故需停用时,工程部应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并及时通知电梯分公司进行维修;
11、会议方需运送物品时,营销部会议负责人需到场引导物品的运送;
12、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
第二十节安保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保员要有较高的消防意识及警觉性,要善于发现宾客是否带有危险品进入分公司,平时对四周环境要留心观察,发现有异常烟雾、气味、声响,应马上报告领班和消防员到场检查;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施工现场的巡查,对违反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制止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
三、熟知分公司的火警报警程序,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四、接到火警信号、电话,要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明确原因,如发现火警,即按火警应急程序进行;
五、熟知分公司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纠正员工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节各机房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严格遵守分公司的消防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岗位防火制度;
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或会客。
室内要保持良好通风;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机器运转情况,定期检查机器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四、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
发现火情要立即投入扑救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保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五、爱护消防设备,保持灭火器材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六、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按分公司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节工程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各类技术专业工种,包括:
锅炉工、电工、焊工,必须持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证书上岗;
二、各类技术专业工种,应按其各工种的安全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工作;
三、有关装修、加建、扩建、改建、临时搭建工程和改变原有建筑内部使用性质项目等,必须向当地有关部门履行报建手续,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四、分公司客户及外来施工单位到分公司进行承包的工程,工程部要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的施工要求、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将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制度告知负责单位;
五、部门员工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备。
熟知分公司的报警程序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方法。
第二十三节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一、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严禁室内吸烟,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剂维修擦洗电器设施;
二、值班时禁止饮酒,要勤听、看、检查设备。
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
三、定期清扫变压器、开关柜,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四、坚持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五、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器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
严禁违章维修电器设备;
六、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
七、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
爱护消防设备,保持灭火器材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八、发现火情要立即投入扑救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保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按分公司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节电器设备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的铺设应符合规定,线盒、线槽、蛇皮管等位置的电源线不能外露。
天花内的电线应定期检查整理;
二、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三、照明灯具不得靠近可燃物,灯泡的瓦数不得随意增大,厨房等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
四、配电室严禁吸烟及堆放杂物:
五、火警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灯消防设施的用电设备应急电源,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六、主要的电器设备、移动电器的避雷针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七、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八、配电室内应设有灭火器材,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第二十五节水泵房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一、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严禁外人进入泵房,不许在房内会客。
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不得随便拉设电源线;
二、严禁带有毒物品进入泵房。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摆放位置;
五、发生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告,保卫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六、爱护消防设备,保持灭火器材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七、凡违反此规定者,按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节动用明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理干净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或未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6、凡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