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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中国交通安全法规

D.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内法上的涉外经济关系;

既有纵向的关系,又有横向的关系;

既有公法的关系,又有私法的关系。

下列法律关系中,哪些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ABCD)

A.中国与美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B.中国某航运公司承运印度某公司的货物,将货物由大连运往孟买

C.中国某公司与某中英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中国某公司与营业地位于新加坡的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

9.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

下列对于国际商业惯例描述正确的有哪些?

(BCD)

A.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

B.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规则,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时才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

C.国际商业惯例是调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D.目前国际商业惯例出现了成文化的趋势

10.案例分析:

某中国北京公司与一设在中国上海的某外商独资企业于2000年12月在北京签订了—份货物买卖合同,由设在中国上海的该外商独资企业向北京公司出售通信设备,交货地点为北京公司设在北京的仓库。

合同规定:

因合同的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不能。

一方面国内法律关系基于国家主权原则要求适用国内法;

另一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要求应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国际贸易法思考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

(D)

A.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之间的贸易纠纷

B.著名演员B在国外演出的劳务费纠纷

C.货物在海运途中因为发生海啸导致货物灭失的责任纠纷

D.甲乙两国因为虚假投资引发的纠纷

2.根据我国2004年《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CD)

A.个人需委托具有资格的法人企业才能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B.对外贸易经营者依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即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C.有足够的资金即可自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D.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妥审批手续后方能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二、判断题

1.国际贸易惯例是强制性的规则,自动适用于国际贸易当事双方,而不必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某项惯例或规则。

(错)

2.依据《反倾销法》,存在倾销,就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错)

3.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方公民签署国际贸易合同也可能受该条约的约束。

(对)

三、案例分析

1.法国甲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发电传至中国乙公司,该电传称:

"

可供优质煤30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CIF大连,9月装船,本月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

你方6月8日报盘我接受。

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

甲公司未予答复。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C)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正确答案:

AC 解题思路:

由于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故A对。

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属于新要约,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故C对。

而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忽略了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的情况,故B错。

而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明显不符合题目的条件,故错误。

2.美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订立了出口茶叶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东京。

对于这笔交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BCD)

A.乙公司应当自费订立运输合同

B.应由甲公司投保货物运送中的海洋运输险,并取得可以转让的保险单

C.货物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转移给乙公司

D.甲公司应提供适于茶叶运输的包装

BCD 解题思路:

在CIF术语中,运输和保险都是由卖方办理,A错,B正确CIF术语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装运港船舷,C正确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武,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这属于卖方的质量担保义务之一D正确。

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

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由是下列哪项?

(B)

A.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B.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B 解题思路: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

(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

(2)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者其他规格,因此,AC可免责此外,《公约》第43条规定了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

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D可免责B不能免责。

4.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B)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根据许可协议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鞋可将其分五种:

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只有普通许可协议(含有允许再许可条款)和分许可协议才有可能使受让方将其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协议只能是普通许可协议。

5.1998年2月2日,美国罐装蘑菇公平贸易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

1998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中国食品进出口公司的反倾销税为154.71%;

Tak Fat 贸易公司为178.59%;

深圳Cofry粮油食品公司为126.16%;

云南Gerber食品公司、江苏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福建省粮油进出口公司、福建莆田罐头公司、厦门gulong 进出口公司、漳州罐头食品厂、浙江粮油进出口公司、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和饶平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均为158.79%;

普遍税率为198.63%。

请问:

1.本案的主体?

2.本案的主管部门?

3.本案的起诉内容?

4.本案的判决结果?

5.本案判决的主要影响?

原告:

 美国罐装蘑菇公平贸易联盟

被告:

 中国食品进出口公司、Tak Fat 贸易公司、深圳Cofry粮油食品公司、云南Gerber食品公司、江苏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福建省粮油进出口公司、福建莆田罐头公司、厦门gulong 进出口公司、漳州罐头食品厂、浙江粮油进出口公司、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和饶平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本案的主管部门: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蘑菇罐头反倾销案

法定倾销成立,被告承担反倾销税

   由于承担反倾销税,提高了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将降低市场的占有率

国际投资法思考题

一、判断题1.国际投资法是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关系的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

(错)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各方可以现金、实物等进行投资,而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以及场地使用权等不能作为投资。

二、选择题

1.在国际投资领域,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政治风险?

(D)A.征收险B.外汇险C.战争与内乱险D.信用风险

2.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美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

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

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BD)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C.乙公司不能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D.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3.关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ABD)A.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B.海外投资保证是一种政府保证C.只为那些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者提供保险D.海外投资保证制度要求前来投保的投资者和保险机构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4.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规定建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以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

有关该公约下对投资争端的仲裁,下述选项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CD)A.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B.已同意交付中心仲裁,仍然可以给予外交保护C.中心的裁决如缔约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有义务履行D.在交付中心仲裁前,不要求必须用尽其他救济方法解题思路:

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不可以上诉,因此A错误;

依第27条,已同意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因此B错误;

依第54条,裁决正如该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应承认其效力,C正确;

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救济手段,作为他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

但是公约并不要求争议在交付中心仲裁前用尽其他救济方法,D对。

5.国际上,下列哪项是已经见诸实施的多边投资公约?

(A)A.汉城公约B.华沙公约C.跨国公司行为守则D.联合国宪章

6.下列投资东道国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或要求,哪些违背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ABC)A.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国产品或自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B.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关的水平C.普遍限制企业对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产品的进口D.透明度要求

三、案例分析

1.2001年12月甲国投资者在乙国按照乙国法律设立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A公司,2003年7月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甲国投资者与乙国因补偿金额发生争议。

假设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两公约,请问:

  

(1)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能否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保险?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政治风险由哪几种?

  (3)如果乙国政府和甲国投资者同意,A公司能否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能否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1)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1985年10月11日缔结于韩国汉城,1988年4月12日生效,依此公约成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增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四种政治风险:

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

(3)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应向东道国乙国政府代位求偿,而不是甲国。

解题思路:

对于前来投保的跨国投资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要求必须是具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

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东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

此外,只要东道国同意,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则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还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

所以说,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目的是成立一个“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作为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为各缔约国和其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

中心管辖的条件有三:

(1)主体方面:

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

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2)争端性质方面:

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3)主观条件方面:

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8条“代位”第1款的规定:

“在对被保险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后,本机构应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对东道国和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权利或索赔权。

担保条款应包括关于代位的条款。

2.甲国某公司与乙国政府签订关于修建主干公路的合同,后因历史事件的发生,两国中断外交关系,参加修建主干公路的甲国某公司人员撤离乙国,修建工程中途停顿。

不久,甲国某公司向乙国政府提交可要求支付各种修路款项的发票清单约800万美元,乙国政府偿还了200万美元左右,余数迟迟不予支付,也未说明原因。

于是,甲国某公司向当地的投资承保机构提出按投资保证合同规定,给予征用风险事故的赔偿。

但投资承保机构认为索赔理由不足,拒绝赔偿。

甲国某公司逐又转向乙国政府索赔,乙国政府提出反诉,指责该公司未经东道国许可,擅自停工撤员,破坏原订修路合同,理由应向乙国政府支付损害赔偿费。

于是,乙国司法部正式驳回该公司的索赔要求。

案件纠纷又转回甲国国内,某公司再次向承保人提出索赔。

 

问题

1、承保机构为什么拒绝投保人的第一次索赔申请?

2、东道国拒绝后续赔偿是否合理?

3、承保机构是否会再次拒绝投保人的索赔申请?

参考答案:

1、承保机构为什么拒绝投保人的第一次索赔申请?

答:

承保机构拒赔的理由存在着两种可能性:

A.东道国的行为不能构成征用事故,只是一般的违约行为。

投资者撤离工程项目在先,乙国政府拒付工程款在后,因而不足以推断乙国政府蓄意征用,也不排除双方当事人继续依约完成工程,再作结算的可能性;

B.投保人未能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向东道国寻求当地救济,寻求合理和有效的补救手段,包括诉诸东道国司法及采取行政渠道,防止或抗议东道国的征用行为等。

2、在东道国寻求救济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东道国当地救济,是指在东道国的司法机构或行政机构依照东道国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解决投资争议,具体而言,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

东道国当地救济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一种规则是对外交保护权和国家责任的限制,把东道国的属地管辖权置于优先地位。

在具体适用这一规则时应注意“用尽”当地救济。

“用尽”当地救济包括第一,程序用尽。

必须使用完当地所有可适用的司法和行政的救济程序,包括上诉程序,直至最高法院或最高主管机关作出的最终决定第二,手段用尽。

必须充分地和正确地使用国内法中所有可适用的诉讼程序上的手段。

凡未符合所在国诉讼法程序所要求的必要条件者(包括传讯证人、提供必要文件证明等),属于未用尽当地救济。

3、甲国某公司再次向承保人提出的索赔能否得到承认?

两个原因导致不能。

一是已经私自获得部分赔偿;

二是不能证明发生政治风险。

国际金融法思考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哪项是提供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C)

A.银行托收

B.买方直接付款

C.信用证

D.票汇

2.在国际贸易支付中,以一般的商业信用为基础,收款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出汇票为凭证,委托第三者(银行)代为向在外国的付款人收款的支付方式被称为(C)。

A.票汇

B.电汇

C.托收

D.信用证

3.下列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A)对从事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风险最大。

A.汇付

B.托收

C.保理

4.国际金融法上的资金融通形式主要包括(ABD)。

A.国际贷款

B.国际间接投资

C.国际直接投资

D.国际租赁

5.货币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D)。

A.布雷顿森林体制——金本位制——牙买加体制

B.牙买加体制——布雷顿森林体制——金本位制

C.金本位制——牙买加体制——布雷顿森林体制

D.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制——牙买加体制

二、判断题

1.国际融资租赁中,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供货合同签订的前提,即有租才有买。

而同时,供货合同的履行又是租赁合同履行的前提,即设备交付之后才可能发生租赁。

(对)

2.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制度手续最为便捷,批复申请速度较快,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低,是贷款的首选方式。

(错)

3.最稳定的国际货币体制是牙买加的浮动汇率制。

(错)

1.美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汽车零部件的合同,依合同规定,美方A公司开出了以德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000万美元,价格条件是FOB汉堡,由英国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

2000年1月货物装船后,B公司持提单在汉堡议付了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发现,该批汽车零部件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部门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零部件确实有质量问题,与合同不符。

A公司于是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付款。

  请问:

(1)银行能否拒绝A公司提出的追回已付款项的要求?

为什么?

  

(2)A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答案要点:

(1)银行有权拒绝A公司提出的追回已付款项的要求。

因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表面相符,即符合单证一致原则,开证行就必须对受益人承担信用证中的付款责任。

  

(2)A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

因为A公司作为开证申请人,如果开证行在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则负有向开证行偿还信用证款项的责任。

  本案例涉及的是信用证国际支付方式的单证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亦应互相一致,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议付;

付款、承兑和议付行不得接受单证之间、单单之间有不符的单据,否则开证行有权拒绝偿付上述银行;

如果开证行接受不符的单据,开证申请人有权拒绝补偿开证行;

如果受益人或付款、承兑、议付行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那么银行无权拒绝付款、承兑、议付,开证行无权拒绝偿付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

2.2001年7月,山东某纺织厂为了扩大国际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经中国银行山东分行担保,从德国KFG集团租进一套高级亚麻尼生产线。

购买该生产线连同技术专利费共计300万欧元。

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六年,从第二年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包括11次分期支付的价款、贷款利息及租赁手续费等。

租金支付采取产品返销方式。

租赁期满,以100欧元象征性作价方式把设备所有权转归山东某纺织厂。

由于山东某纺织厂圆满完成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最后在六年的祖赁期满后,纺织厂向德国KFG集团象征性地支什了100欧元后,取得了该高级亚麻尼生产线的所有权。

(1)本案例中山东某纺织厂使用此种变相购买的方式称为什么?

  

(2)本案中的此种方式有何特殊之处?

1.答题要点:

(1)本案例中山东某纺织厂使用的方式称为国际融资租赁。

所谓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后,根据承租方的选择,以出租方的名义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方的行为。

因此,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融物双重功能的租赁交易,它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并由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两个以上的合同所构成。

  

(2)本案的国际融资租赁的特殊之处在于出租人德国KFG集团本身就是高级亚麻尼生产线的生产厂家,它既是出租人又是供货人。

所以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交足租金后,纺织厂只需付象征性价格即可取得该套高级亚麻尼生产线的所有权。

  国际税法与争端解决法思考题

1.下列哪几项属于用来管制国际避税、逃税的国内法措施?

( ABCD   )

A.为防止跨国联属企业利用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采用独立竞争原则来对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的国际收入与费用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调整

B.为防止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逃税、避税,适当延伸和扩大居民税收管辖权范围

C.为防止纳税人通过变更税收居所逃税、避税,要求纳税人的某些行为有事先取得政府同意的义务。

国家对本国居民移居国外的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

D.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

2.关于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之间的争议,如果要通过外交途经解决,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C   )。

A.两国具有解决投资争议的双边条约

B. 

两国共同参加了关于解决投资争议的多边公约

C.外国投资者用尽当地救济

D.必须是基于契约产生的争议

3.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处于优先地位的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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