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技术知识竞赛题库判断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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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HYC120正压呼吸器(重庆)在温度:
-10~40℃的环境下使用(对)
23、ASZ-30型和SZ-30型自动苏生器以9V电池电源为动力,使自动肺动作,自动肺处在进气位置时,以一定的压力把氧气压入伤员的肺部,氧气压力达到一定值后,自动肺便转为抽气位置,又以一定负压把伤员肺部内的废气抽出。
24、ASZ-30型和SZ-30型自动苏生器引射器利用气体流速产生正压进行抽痰。
25、AJH-3型呼吸器校验仪小流量计:
主要用于检查呼吸器自动补给供氧流量。
26、RT-1型正压氧气呼吸器校验仪喷水口的作用是当低压检验误操作时向外喷水,防止水进入仪器箱内造成电器故障。
27、AZG-40型隔离式自救器使用时,壳体变热,吸气温度升高,这证明自救器工作不正常。
28、AZG-40型隔离式自救器救护队员在灾区佩用它,可以进行长时间的救护工作。
29、BMK-II型便携式可爆性气体测定仪主要用于煤矿井下,由矿山救护队员携带进入灾区,检查周围气体组分是否存在爆炸危险。
30、JCB-C05A甲烷指示警报器在氧气浓度低于15%的贫氧地区或含有硅蒸汽的场所不要使用本警报器,因为会产生较大的负误差。
31、IMPULSE、X4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主要用于检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以及硫化氢气体潜在的危害程度。
32、非常仓库是井下贮存各类材料和设备的硐室。
33、在事故救援时,企业负责人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
34、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运输、行人、通风和管线架设的需要。
35、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6、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必须在4℃以上。
3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不需报矿长审阅,但必须报技术负责人审阅。
38、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39、在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1、《煤矿安全规程》是我国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最权后的一部技术规章,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4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43、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订和修订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44、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上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45、按粉尘存在状态可以分成浮尘和落尘,浮尘的危害最大。
46、当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大于16%时,仍然会燃烧和爆炸。
47、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可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爆破器材。
48、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必须先进行探水(对)
49、煤矿井下发生水灾时,被堵在巷道的人员应妥善选择避灾地点静卧,等待救援。
50、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1、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52、开采有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53、在开采突出煤层时,两采掘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5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5、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在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会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56、从防爆安全性评价来看,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各种防爆电气设备中防爆安全性能最好的一种。
57、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58、冲淡并排除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是井下通风的目的之一。
59、井下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一般是在回风流侧进行灭火。
60、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61、进入盲巷中不会发生危险。
62、井下电话线路可以利用大地做回路。
63、煤矿井下巷道内发生自燃火灾时,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升高。
64、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65、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工作程序,并悬挂标志牌。
66、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称为串联通风。
67、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68、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对较小,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小。
69、矿井通风可以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70、掘进巷道可以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71、矿井瓦斯是煤岩涌出的各种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有时也专指甲烷一种气体。
72、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73、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是ExibdⅠ。
74、漏电是由于带电导体的绝缘性能下降或损坏、导体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变小、带电导体接壳或接地造成的。
75、燃烧是炸药在热源或火源作用下引起的化学反应过程。
所以贮存炸药要特别注意改善通风条件,防止炸药在贮存条件下燃烧。
76、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
77、若盲巷是无瓦斯涌出岩巷,不封闭也不会导致事故。
78、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者其他用途物品替代。
79、造成带式输送机输送带跑偏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输送带受力不均匀。
80、停工区内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
81、瓦斯的存在将使煤尘空气混合气体的爆炸下限降低。
82、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越高,爆炸威力越大。
83、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变化与采煤工艺无关。
8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85、一台局部通风机可以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86、引燃瓦斯爆炸的温度是固定不变的。
87、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中积聚的瓦斯,应采取“限量排放”措施,严禁“一风吹”。
88、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一定是防爆型电气设备。
89、空气瓦斯混合气体中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入,会使瓦斯的爆炸浓度下限有变化。
90、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空洞等处容易积聚瓦斯。
91、带式输送机要先发出开机信号,再点动试机,没有异常情况时,方可正式开机。
92、当作业现场即将发生冒顶时,应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9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94、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5、井下发生火灾,作业人员撤退时,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逆着新鲜风流撤退。
96、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97、矿井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在水流急、来不及躲避的情况下,应抓住棚子或其他固定物件,以防被水流冲倒,待水头过后,按规定的躲避水灾路线撤离。
98、矿井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只有做到有效地控制供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风速,漏风少、风流稳定性高,才能保证随时冲淡和排除瓦斯。
99、劳动防护用品是用来保护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装备。
100、煤矿从业人员要熟知安全行走路线,熟知安全站立点位置,熟知各种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指示标志。
严格按照规定在运输巷道和工作面、作业区行走、站立。
101、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掌握操作技能和方法。
102、煤矿从业人员要认识煤矿各种灾害的危险性,掌握煤矿瓦斯、煤尘、水、火等灾害知识,学会各种灾害的防灾、避灾、救灾技能和方法,熟悉从业场所的避灾路线。
103、煤矿发生事故要积极进行抢救,抢救工作中要制定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104、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105、每一次操作,都要事先进行安全确认,不安全,不操作。
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安全确认。
106、井下发生火灾,灭火人员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保持正常通风,及时排除火烟和水蒸气。
107、入井人员乘罐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指挥,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08、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09、所有地下煤矿应为人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110、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其他矿井不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111、停送电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原则。
严禁约时停送电或借他人停电时机检修同一电源线路上的电气设备。
112、矽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过量岩尘造成的。
113、用水灭火时,水源应从火源的外围逐渐逼近火区中心。
114、有关人员可以乘坐刮板输送机,但不能在其上方行走。
115、运送人员的列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人员,严禁在列车行进途中扒车、蹬车、跳车和翻越车厢。
116、在井下安设降尘设施,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煤尘悬浮飞扬,是防止煤尘爆炸的有效措施。
117、在井下拆卸矿灯会产生电火花,可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118、在井下和井口房,可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9、在平巷或斜巷中,没有乘坐专门运送人员的人车或由矿车组成的单独乘人列车时,可以乘坐其他车辆。
120、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要时进行反风。
12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122、制定专项措施后,可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作业。
123、当掘进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立即发出警报并撤出人员。
124、当煤矿井下发生大面积的垮落、冒顶事故,现场人员被堵在独头巷道或工作面时,被堵人员应赶快往外扒通出口。
125、矽肺是一种职业危害所致的疾病,患病后即使调离矽尘作业环境,病情仍会继续发展。
126、矽肺是一种致残性职业病,主要是作业人员吸入大量的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所致。
127、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继续从事接触粉尘的工作。
128、尘肺病可预防而不可治愈,尘肺病患者随着年龄的增加,病情会逐步加重。
129、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30、发现有人触电,应赶紧用手拉其脱离电源。
131、当井下作业人员的矿灯熄灭时,可以到附近进风巷道中打开检修。
132、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仰卧压胸法和俯卧压背法。
133、对一般外伤人员,应先进行止血、固定、包扎等初步救护后,再进行转运。
134、井下急救互救中必须遵循“先复苏、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
135、对于烧伤人员的急救要点可概括为:
灭、查、防、包、送5个字。
136、煤矿井下发生重伤事故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员送到地面。
137、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所有灾区人员要以最快速度佩戴隔离式自救器,然后沿新鲜风流方向向井口撤退。
138、井下发生险情,避险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外面留有矿灯、衣服、工具等明显标志。
139、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沿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上山方向撤退。
140、隔离式自救器不受外界气体氧浓度的限制,可以在含有各种有毒气体及缺氧的环境中使用。
141、对事故中被埋压的人员,挖出后应首先清理呼吸道。
142、在救援中,对怀疑有胸、腰、椎部骨折的伤员,搬运时可以采用一人抬头,一人抬腿的方法。
143、在救援中,对四肢骨折的伤员,固定时一定要将指(趾)末端露出。
144、对于脊柱损伤人员,可用担架、风筒、绳网等运送。
145、对于脊柱损伤人员,严禁让其坐起、站立和行走。
146、发生外伤出血用止血带止血时,止血带的压力要尽可能大,以实现可靠阻断血流。
147、在抢险救援中,为争取抢救时间,对获救的遇险人员,要迅速搬运,快速行进。
148、自救器用于防止使用人员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
149、矿用车载式甲烷断电仪闭锁后,断电仪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方能进行人工解锁操作。
150、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应具有的主要功能包括:
输入、输出电源指示功能;
限流、限压和短路保护功能。
15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
152、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53、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54、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5、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5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157、煤的自燃倾向性可分为极易自燃、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4类。
158、硫化氢气体至少每半个月监测1次。
159、掘进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是0.25m/s。
160、永久性密闭墙,可以不必监测墙体内的气体成分及空气温度。
16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162、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20m。
163、甲烷传感器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断电浓度是≥1.5%。
164、煤矿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65、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80mm。
166、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167、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必须采用抽出式。
168、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169、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变化情况。
170、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恢复通风后,方可通电开动。
171、井下风流中SO2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0025%。
172、煤矿企业每季度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173、煤矿必须设立矿山救护队,没建立专职矿山救护队的矿井不得生产。
174、如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无有害气体,救护队员必须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戴好。
175、井下砌风门墙时,可以使用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
176、掘进机只能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177、采煤机只能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78、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10m/s。
179、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10立方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40立方米/分钟为低瓦斯矿井。
180、对于骨折伤员,可以给其口服止痛片等,以减轻伤者的痛苦。
181、身上着火被熄灭后,应马上把粘在皮肤上的衣物脱下来。
182、处理爆破炮烟中毒事故时,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救助遇险人员。
加强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
183、进行人工呼吸前,应先清除患者口腔内的痰、血块和其他杂物等,以保证呼吸道通畅。
184、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风流巷道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可适当减少风量。
185、对烧伤伤员的抢救措施,至于轻度烧伤的伤员,可立即用冷水直接反复泼浇伤面,彻底消除皮肤上的余热,以减轻伤势和疼痛。
186、计算病人呼吸一般以一分钟为计算单位,并且一吸一呼应算作两次。
187、创伤伤口内有玻璃碎片等大块异物时,到医院救治前,切勿擅自取出,以免使创伤加重,出血增加。
188、进风的下山巷道着火时,应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和风流逆转的措施。
189、在心脏停止跳动的1分钟内,可以叩击患者心前区,以恢复其心跳。
190、救护小队进入炮烟事故区域,如有1人出现体力不支或呼吸氧气压力不足时,应叫这名队员立即撤出事故区域。
191、对触电伤员的抢救措施,立即切断电源,或以绝缘物将电移开,使保管员迅速脱离电源,防止抢救者触电。
192、对溺水伤员的抢救措施,立即将溺水者救至安全、通风、保暖的地方,首先清除口鼻内的异物,确保呼吸道畅通。
193、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瞳孔散大固定被称为死亡的三大特征。
194、使人窒息的主要原因是空气中氧气不足。
195、测定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断面的上部进行,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196、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除交接班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停风。
197、火风压是指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198、《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是煤矿的“三大规程”,具有同样重要和并列平等的关系。
199、佩带隔离式自救器时应注意,戴好自救器后,首先要在原地呼出几口气,使呼出的二氧化碳和水汽与生氧剂反应生氧。
200、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的正常通风。
201、每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202、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3、循环风是指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进入同一台局部通风机的进风流中。
204、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
205、矿井至少每月进行1次全面测风。
206、井下巷道堆积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即为沉积煤尘。
207、矿井内风桥上风速最高不得超过8m/s。
208、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2℃时,必须停止作业。
209、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鉴定。
210、井下机电硐室的风流中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211、设在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212、专用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1m/s。
21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30立方米/分钟时,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214、利用抽放的瓦斯时,抽出的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215、安全监控系统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必须每十天进行一次测试。
216、厚度小于0.3米的突出煤层,可直接用震动爆破或远距离爆破揭穿。
217、开采易自燃厚煤层时,采煤工作面首先考虑后退式开采,必要时也可采用前进式开采。
218、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19、矿山救护队训练时,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得小于3小时。
220、矿井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6%。
221、生产矿井现有的两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222、通风安全监测系统由监测传感器、井下分站、地面中心站组成。
223、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时,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224、保护层是指为消除和消弱相邻煤层的突出以及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采的煤层或矿层。
225、生产矿井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其主要通风机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22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工作面煤壁线15m以外的回风巷风流中测定,并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227、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进回风巷最高允许风速为8m/s。
229、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可以和其它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并联使用。
230、煤矿井下电网电压的波动范围是90~110%。
231、只要是防爆电气设备就可以用于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
232、防爆电气入